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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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会议 | 400 | 150 | 110 | 660 |
二类会议 | 300 | 150 | 100 | 550 |
三、四类会议 | 240 | 130 | 80 | 450 |
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的主要职责是: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