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虐童案司法疑难分析与对策建议——以虐待被看护人罪的司法适用为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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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姚建龙 ; 林需需
  • 关键词:托幼机构 ; 虐待儿童 ; 虐待被看护人罪
  • 中文刊名:ZQNZ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
  • 机构: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3-10
  • 出版单位: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 年:2018
  • 期:v.37;No.195
  • 语种:中文;
  • 页:ZQNZ201802006
  • 页数:5
  • CN:02
  • ISSN:10-1318/C
  • 分类号:37-41
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后,发生在托儿所、幼儿园等托幼机构内虐待儿童的行为并未得到刑法的有效规制。基于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分析,发现该罪名增设之后适用率非常低。究其原因是因为立法对于该罪名的设置存在入罪门槛、事实认定标准不明和证据标准把握不清晰等问题,亟待通过司法解释及判例予以明确。此外,该罪还存在刑罚设置偏轻、无法兼顾受虐儿童的特殊性等问题,建议我国刑法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
        
引文
[1][2]谢治东卢峰:《虐待行为的类型分析及刑法规制》,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3][7][8][13]姚建龙:《防治儿童虐待的立法不足与完善》,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4]姚建龙:《温岭虐童行为是一种“非典型”寻衅滋事行为》,http://news.163.com/12/1029/16/8F0F04QC00014JB6.html
    [5]何剑:《论“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2期。
    [6]孙运梁:《我国刑法中应当设立“暴行罪”——以虐待儿童的刑法规制为中心》,载《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9][10][12]孙娟:《刑事诉讼中儿童言辞证据问题研究》,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7年第4期。
    [11]李安:《证言真实性的审查与判断——陈述有效性评估技术》,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1期。
    [14]曹鹏程:《守住“幼有所育”的底线》,载《人民日报》,2017年11月13日。
    (1)参照2010年11月1日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关于托儿机构中儿童年龄的规定。
    (2)近些年来影响全国的幼儿园虐童事件至少有:(2010)“江苏徐州天马幼儿园虐童事件”、“江苏兴化板桥幼儿园虐童事件”;(2011)“西安某幼儿园:幼儿被锯手腕后遭威胁”;(2012)“山西某幼儿园:教师连扇儿童70多耳光”“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虐童教师成千夫所指”;(2013)“河北省民办幼儿园:针扎体罚逼喝尿”“黑龙江非法幼儿园:老师一天打了两岁半孩子4次”“济宁市机关幼儿园:教师踢伤孩子生殖器”;(2014)“西安枫韵蓝湾幼儿园:长期给无病孩子乱吃药”“北京朝阳区清苑路幼儿园:小班21名儿童在一年时间内均被幼儿园老师不同程度地殴打、恐吓”;(2015)“吉林省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约30名幼儿遭老师针扎虐童”;(2016)“石家庄市某幼儿园生活老师虐童事件”;(2017)“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虐童事件”“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
    (3)《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由于托幼机构虐待儿童行为适用的具体罪名是“虐待被看护人罪”,因此本文将直接对此罪名展开论述。
    (1)这5份判决书分别是:任靖、刘志娟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内0105刑初516号》;.宋瑞琪、王玉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吉0302刑初138号》;宋某虐待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冀0102刑初127号》;王某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刑事判决书《(2017)辽1322刑初101号》;.邢某虐待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冀1026刑初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