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谱系下的儒家自由主义——兼论中国哲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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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Confucian Liberalism in the Free Pedigree——Also on Chinese Philosophical Methodology
  • 作者:邓曦泽
  • 英文作者:Deng Xize;
  • 关键词:儒家 ; 自由主义 ; 谱系 ; 心态自由主义
  • 中文刊名:QHDZ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机构: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7-15
  • 出版单位: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9
  • 期:v.34;No.164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3FZZ006);; 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SKQX201101)
  • 语种:中文;
  • 页:QHDZ201904009
  • 页数:16
  • CN:04
  • ISSN:11-3596/C
  • 分类号:105-118+207-208
摘要
自由主义是一个条件谱系,可分为多个层次,每个层次又有诸多特征。以该谱系为标准,对照儒家,可知儒家在诸多重要特征上都不满足自由主义,即缺乏自由主义的必要条件,所以,在定性上,儒家自由主义不成立。但从程度上看,儒家与自由主义弱度相似,可以称为弱度儒家自由主义或初级阶段的儒家自由主义。而那种基于个体精神、修养的儒家自由主义,其实是心态自由主义或阿Q式自由主义,也即伪自由主义。
        Liberalism is a conditioned pedigree,which could be divided into several levels and each level has many characteristics. Using the pedigree as the standard,we could see that Confucianism did not satisfy liberalism in many important features. That was,it lacked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liberalism. Therefore,Confucian liberalism is not qualitatively established. However,to the extent that Confucianism is similar to the weakness of liberalism,Confucian liberalism could be described as weak Confucian liberalism or its primary stage. The kind of Confucian liberalism based on individualism and self-cultivation is in fact a sort of pseudo-liberalism,psycho-liberalism or an Ah Q type liberalism.
引文
(1)以西学解释中学面对诸多困境,其核心困境是:如果“中A是/不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要实现维护文化本位的目的,那它一定是南辕北辙的。如果它没有这种目的,或许还有价值。参见邓曦泽:《现代古典学批判——以“中国哲学”为中心》,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
    (2)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箐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98页。
    (1)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儒家与自由主义》,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
    (2)周德伟:《自由哲学与中国圣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41页。
    (3)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台北:学生书局,2013年。
    (4)狄百瑞:《中国的自由传统》,李弘祺译,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3—26、27—54页。
    (1)孔颖达:《周易正义》卷二,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5页。
    (1)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0页。.
    (2)马恺之(Kai Marchal):《“儒家自由观”的悖论与可能性:从严复到牟宗三》,何逸逸译,《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3)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189—190、200页。
    (4)邓曦泽:《论效果论及其不足——关于道德判断根据的考察之二》,《道德与文明》2011年第4期。
    (5)约翰·杜威等:《自由主义》,杨玉成、崔人元编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第64页。虽然罗斯福的主张在伯林的主张之前,但其主张更具体,故放在伯林之后。
    (6)艾伦·沃尔夫:《自由主义的未来》,甘会斌、王崧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7年,第10页。
    (1)艾伦·沃尔夫:《自由主义的未来》,第14页。
    (2)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0页。
    (3)任剑涛:《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均衡态势》,《山东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4)洛克:《政府论》上、下卷,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
    (5)艾伦·沃尔夫:《自由主义的未来》,第2页。
    (6)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42页。
    (7)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06页。
    (1)洛克:《政府论》下卷,第36页。
    (2)霍布豪斯:《自由主义》,第9页。
    (3)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33、234页。
    (4)霍布豪斯:《自由主义》,第9页。
    (5)汤姆·宾汉姆:《法治》,毛国权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20页。
    (6)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23—124页。
    (7)约翰·凯克斯:《反对自由主义》,应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艾伦·沃尔夫:《自由主义的未来》,第6—7页。
    (8)安东尼·德·雅赛:《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陈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44页。
    (1)邢昺:《论语注疏》卷一五,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518页。
    (2)邓曦泽:《论意愿论及其普遍有效性——关于道德判断根据的考察之四》,《江海学刊》2011年第5期。
    (3)邢昺:《论语注疏》卷六,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479页。
    (1)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见陈寅恪:《陈寅恪诗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0—11页。
    (2)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53页。
    (3)邓曦泽:《儒学现代价值新反思——基于竞争与相对进步观念的研究》,《四川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
    (1)黄克剑、林少敏编:《牟宗三集》,北京:群言出版社,1993年,第210页。
    (2)邓曦泽:《儒学现代价值新反思——基于竞争与相对进步观念的研究》。
    (3)杨宝忠:《论衡校笺·非韩》卷一〇,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18页。
    (1)丁易:《明代特务政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
    (1)邓曦泽:《冲突与协调——以春秋战争与会盟为中心》,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99页。
    (1)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05页。
    (2)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09—210页。
    (3)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10页。
    (4)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10页。
    (5)约翰·密尔:《论自由》,第1页。
    (6)以赛亚·伯林:《自由论》,第216页。
    (7)边沁(Jeremy Bentham):《政府片论》,沈淑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92页。
    (8)乔治·穆尔(George Edward Moore):《伦理学》,戴杨毅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6页。
    (1)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第98页。
    (2)邓曦泽:《现代赛马:知识、创新与科研考核》,《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3)黄克剑、钟小霖编:《唐君毅集》,北京:群言出版社,1993年,第501页。
    (1)邓曦泽:《问题、方法与比较研究——〈论六家要旨〉的启示》,《江汉论坛》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