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推动了不同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大数据时代促使人们的思维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转变,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进行创新。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围绕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的创新理念,着重从影响、必要性、问题及创新四个方面来综合阐述。
引文
[1]孟楠.浅谈民商法综合调整理念[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01):277-277.
[2]黄云发.对于民商法基于高科技时代背景下调整创新的理念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05):3-3.
[3]张荣华;.关于高科技时代下民商法整体改革与创新的基本理念研究[J].法制博览,2018(06):189-189.
[4]张哲.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J].法制博览,2016(15):271-271.
[5]洪涛.论高科技时代民法的创新点[J].法制与社会,2015(08):28-29.
[6]周科.基于创新理念探究民商法与高科技的关系[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48-148.
[7]我国协议离婚制度形式要件的不足和完善[J].姜希驹.法制博览.2018(25)
[8]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何志刚.法制博览.2018(25)
[9]再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与完善[J].李晓瑜.法制博览.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