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后期为强化对地方的控制,专门设置了由中央垂直领导的经济管理和监察机构——巡院。设置巡院的机构有户部、度支、盐铁、转运等,这些巡院的名目虽有不同,但职能却有很多重叠之处,因应形势的需要,其机构调整亦比较频繁。在唐后期,除专门从事经济管理外,监察地方也成为巡院的一个重要职能。巡院机构精简、人员干练、职能多样、单线垂直的特征,使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适应了唐后期形势的需要,有利于延续中央集权统治。
引文
[1]高桥继男:《唐后半期度支使·盐铁转运使系巡院名增补考》,《东洋大学文学部纪要(史学科)》39卷11号,1986年,第31-58页。高桥继男:《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众:堀敏一先生古稀记念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众:唐后半期の官界における知院官(度支?盐铁转运巡院の长官)の位置について--堀敏一先生古稀记念知院官考その》,1995年,第599-621页。齐涛:《唐代四川诸巡院设置时间考》,《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
[2]高桥继男:《唐后半期における巡院と漕运》,《东洋大学文学部纪要(史学科)》36卷8号,1982年,第53-72页。齐涛:《巡院与唐宋地方政体的转化》,《文史哲》,1991年第5期。贾宪保:《唐代巡院初探》,《人文杂志》,1984年第3期。宁欣:《唐朝巡院及其在唐后期监察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6期。
[3][4][12](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89页,第2096页,第2099页。
[5][16][25]《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庾敬休传》,第4915页,第4917页,第4915页。
[6][21]《旧唐书》卷一四六《于颀传》,第3968页,第3968页。
[7][8][9][10][11](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78页,第1381页,第1385页,第1384页,第1385页。
[13][31](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六一《职官考十五·转运使》,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315页,第2318页。
[14](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一《停河南水陆运使等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14页。
[15](宋)王溥:《唐会要》卷八七《陕州水陆运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89页。
[17]《旧唐书》卷一六二《潘孟阳传》,第4239页。
[18]《旧唐书》卷一五三《卢坦传》,第4093页。
[19]《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一《制置诸道两税使敕》,第579页。
[20]《唐会要》卷八四《租税下》,第1828页。
[22](唐)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卷五七《唐故朝议郎侍御史内供奉盐铁转运河阴留后河南元君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604页。
[23]《旧唐书》卷一六九《罗立言传》,第4410页。
[24][60]《唐会要》卷八七《转运盐铁总叙》,第1884页,第1885页。
[26][41]《唐会要》卷八八《盐铁》,第1905页,第1906页。
[27]《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第2098页。
[28](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四八三《邦计部·总叙》,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5465页。
[29]《册府元龟》卷五一六《宪官部·振举》,第5855页。
[30](宋)司马光著,胡三省音注:《通鉴》卷二三四唐德宗贞元八年(792)陆贽奏文胡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531页。
[32]《新唐书》卷一四九《刘晏传》,第3512页。
[33]《全唐文》卷六一五《王播·请令程异出巡江淮奏》,第6219页。
[34][45]《册府元龟》卷五〇一《邦计部·钱币第三》,第5684页,第5684页。
[35][36]《册府元龟》卷四九四《邦计部·山泽》,第5601页,第5601页。
[37]《唐会要》卷五九《尚书省诸司下·度支使》,第1194页。
[38][55](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四二八《翰林制诏九·大和三年(829)十一月十八日敕文》,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167页,第2167页。
[39]《册府元龟》卷四八八《邦计部·赋税二》,第5533页。
[40]《通鉴》卷二三四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八月注文,第7532页。
[42]《全唐文》卷五二《德宗·禁和市诏》,第566页。
[43]《文苑英华》卷四四一《翰林制诏十三·会昌元年(841)彗星见避正殿德音》,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2229页。
[44]《全唐文》卷六六《穆宗·南郊改元德音》,第701页。
[46]《樊南文集》卷一七《为河东公上杨相公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31页。
[47]《全唐文》卷六〇《宪宗·置两税使诏》,第644页。
[48]《文苑英华》卷四二七《翰林制诏八·宝历元年(825)正月七日赦文》,第2163页。
[49]《全唐文》卷七四《文宗·册立皇太子德音》,第782页。
[50][54]《唐会要》卷六八《刺史上》,第1419页,第1418页。
[51]《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六《令潘孟阳宣慰江淮诏》,第609页。
[52](唐)陆贽撰,王素点校:《陆贽集》卷一八《中书奏议·请减京都水运收脚价于缘边州镇储蓄军粮事宜状》,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715页。
[53]《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875)南郊赦》,第400页。
[56][58]《全唐文》卷八五《懿宗·大赦文》,第895页,第896页。
[57]《唐会要》卷六一《御史台中·馆驿使》,第1250页。
[59]《旧唐书》卷一七八《王徽传》,第4639页。《全唐文》卷八〇二《崔彦昭·请禁占留商人换牒奏》,第8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