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曲保护组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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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重视。昆曲作为中国戏曲的集大成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严峻的传承问题;作为一门集体艺术,需要有组织的继承和弘扬。本文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以昆曲组织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研究官办昆曲组织、民办昆曲组织的现状,他们为保护和传承昆曲遗产所作的努力及面临的困境。根据各种组织的特点、困难及相互关系,作者提出了各组织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昆曲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相关建议。以期为相关昆曲组织和单位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昆曲遗产的活态传承和保护。
In recent years,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s attracted more andmore attention. As the essence of Chinese opera, Kun opera has a very high artisticvalue;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 faces the grim problem of the inheritance; as acollective art, it needs organized inherit. From a perspective of organization sociology,this paper concerns the Kun opera organizations. By means of surveys, interviews, etc.,the author research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overnment Kun opera organizations andprivate ones, and the efforts of they have done and the dilemmas they are facing for theprotections of Kun opera inheritance.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ariousorganizations, and the difficultie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rganizations, theauthor put forward to some recommendations that the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maystrengthen cooperation mutually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Kunopera heritage. It provides new development ideas for relevant Kun opera organizationsto achieve the living stat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for Kun opera heritage.
引文
①陶立璠,樱井龙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学苑出版社,2006.1.1。
    ①高福民,《姹紫嫣红——中国昆曲遗产》,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1,第138页。
    ①顾聆森,王廷信,《中国昆剧的战略继承——江苏省昆剧院的遗产传承方略》,《国际博物馆(中文版)》,2008年Z1期。
    ②昆剧传习所最初是作为学校创立的,在面临资金困难时,其成员成立过两次曲社,新乐府和仙霓社,后来宣告解散。1981年重建的昆剧传习所是民办公助组织。所以传习所不是曲社。
    ③冯芸,谢凌云,《昆剧传习所今昔之思考》,《苏州大学学报(工科版)》,2009年10月。柯凡,《昆剧传习所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中国戏曲》,2007年02期。
    ④陈默耘,《昆曲曲社研究——以传承为中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个案》,2007年研究生硕士论文。冯芸,《苏州的昆曲传承:昆曲曲社的历史变迁》,《中国音乐(季刊)》,2010年第3期。
    ①葛雪松,《民间曲社对昆曲艺术传承发展的推动作用初探》,《美与时代(下)》,2010年第4期。
    ②徐宏图,《业余曲社半片天———杭嘉湖民国时期昆曲社与曲家概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09年9月第3期。启明,《为了昆曲的继承——记北京昆曲研习社》,《中国中小企业》,2010年第10期。
    ③李会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家和民间社会的关系探究——以苏州昆曲保护为例》,2011年研究生硕士论文。
    ①“新兰班”是继“小兰花班”之后的又一代接班人,根据“继、承、弘、扬、振、兴、中、华”的辈分排名,“小兰花班”属于扬子辈,是当前昆剧院的中坚力量。
    ①中国昆曲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同时负责苏州戏曲博物馆、评弹博物馆管理工作。
    ②杨守松,《昆曲之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6,第211页。
    ①景凡,《昆博星期专场有新人展演——上海昆剧团来苏展演》,《苏州昆曲遗产抢救保护促进会简讯(内部交流)》,第19期,2008.10.10。
    ①昆剧传习所负责人GDH先生讲,这里的重建不能叫恢复,因为恢复是要沿袭六十年前的工作,不可能延续只能重来,因为人员已经完全变更了,教育工作方针也有变化,我们不可能去办一个科班。”
    ②樊宁,《昆剧文化遗产的守护者》,《苏州杂志》,2007年第06期。
    ①佚名,《苏州昆剧传习所抢救、挖掘、传承昆剧遗产有大动作》,《苏州昆曲遗产抢救保护促进会简讯(内部交流)》,第15期,2007.9.10。
    ①顾笃璜,《苏剧昆剧沉思录》,古吴轩出版社,2004.4,第201页。
    ①2008年末理事会扩大会议纪要形成的新理事会改组决议(苏州昆曲遗产抢救保护促进会简讯第22期,2009.4.30,及第25期,2009.10.25)。
    ①景凡,《昆博星期专场有新人展演——上海昆剧团来苏展演》,《苏州昆曲遗产抢救保护促进会简讯(内部交流)》,第19期,2008.10.10。
    ①杨守松,《昆曲之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第52页。
    ②刘红庆,《第三届中国昆剧艺术节的苏州播报之一:该抢救还是该创新,这是一个问题——采访昆曲艺术节第一天》,西陆网,http://club.xilu.com/kunqu/msgview-823641-18030.html,2007.4.12。
    ③杨守松,《昆曲之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第206页。
    ①杨守松,《昆曲之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第323页。
    ②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内容,胡锦涛对昆曲抢救扶持工程的重要批示:赞成对昆曲实施抢救和保护,具体措施由文化部研究。温家宝的批示:昆曲在文学、戏剧、艺术上有着重要的价值,应该采取抢救、保护和扶持措施,请至立同志批转文化部研究。
    ③杨守松,《昆曲之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第269页。
    ④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2。
    ①顾笃璜,《如何避免窝工浪工》,《蘭蕙齊芳(第一辑)》,江苏省昆剧研究会编印,2000.4。
    ①顾笃璜,《蘭蕙齊芳(第一辑)》,江苏省昆剧研究会编印,2000.4。
    ①顾笃璜,《昆剧史补论》,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1987.10,第161页。
    ①顾笃璜,《苏剧昆剧沉思录》,古吴轩出版社,2004.4第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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