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中国气象报”验证“雨量等级守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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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一个天气系统或者气候系统造成的降水现象而言,前者如台风或锋面降水,后者如梅雨或一地的气候极值,各时段的雨量强度常常具有保持不变的特点。如果象引用“地震震级”来表示地震强度那样,也引用“雨量等级”的概念来表示降水的强度,这种现象就可以称为“雨量等级守恒”。利用“中国气象报”创刊五年来登载的大量暴雨新闻进行验证,结果十分有趣。作者最后就我国降水问题的分析研究现状,提出了若干思考以及规范化的建议。
引文
[1]尹道声,雨量等级守恒及其应用,暴雨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249-255页。
    [2]张学文 尹道声,用等级表示降水量的大小,气象,1990,第15卷,第12期,34—43页。
    [3]张学文 马淑红 马力,从熵原理得出的雨量时段方程,大气科学,1991,第15卷第6期,17-25页。
    [4]梁必骐等,热带气象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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