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江东地区的蠲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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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南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灾害高发区,蠲免作为重要的荒政措施,在南朝前期对于江东地区的灾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南朝后期,随着江东地区社会危机的显现,蠲免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不再囿于荒政,而是行之于流民,承担起了调节国家、地主与农民在财富分配与徭役承担等方面矛盾的责任,是统治者施惠于民以稳定社会秩序的有益尝试。当然,由于缺乏量化减免标准和官吏实际执行的记载,其可操作性不容高估。
引文
[1]相关研究论著有: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高文学主编:《中国自然灾害史》,地震出版社1997年版;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孟昭华:《中国灾荒史记》,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孙绍聘:《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卜凤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杨钰侠:《试论南北朝时期的赈灾之政》,《中国农史》2000年第2期;张敏:《魏晋南朝抚恤制度述论》,《文史哲》2001年第5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历史学研究期;宋凤英:《六朝荒政》,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王亚利:《魏晋南北朝灾害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薛瑞泽:《六朝时期的水灾及救助》,《金陵职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黄平芳:《六朝荒政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张文:《中国古代报灾检灾制度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诸山:《魏晋南北朝灾荒赈恤的几个问题》,《郑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等等。
    [2]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8页。
    [3][4][18][19]〔梁〕沈约:《宋书》卷五《文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页,第83页,第83页,第91页。
    [5]〔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二《高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6页。
    [6][7][8]〔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武帝纪》,第46页,第53页,第58页。
    [9]卜风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209页。
    [10]〔汉〕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07页。
    [11][1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一九《五行志》,〔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84页,第384页。
    [12][13]〔梁〕沈约:《宋书》卷九九《二凶传》,第2435页,第2436页。
    [15]〔唐〕姚思廉:《梁书》卷三《武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77页。
    [16]〔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五《凶荒》,〔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166页。
    [17]〔唐〕李延寿:《南史》卷八〇《侯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09页。
    [20]〔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二《高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6页。
    [21]〔梁〕沈约:《宋书》卷六《孝武帝纪》,第134页。
    [22]〔梁〕沈约:《宋书》卷七《前废帝纪》,第143页。
    [23]〔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〇《竟陵文宣王子良传》,第694-695页。
    [24]蒋福亚:《论南齐永明年间的和市——兼论三吴在宋齐之交已成为我国封建时代新生的经济重心》,〔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
    [2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六三,〔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5045页。
    [26][27]〔梁〕沈约:《宋书》卷五四《沈昙庆传》,第1540页,第1540页。
    [28]〔梁〕沈约:《宋书》卷九一《徐耕传》,第2251-2252页。
    [29]〔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八七,第2766页。
    [30]谭其骧:《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长水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9页。
    [31]童超:《东晋南朝时期的移民浪潮与土地开发》,〔北京〕《历史研究》1987年第4期。
    [32]〔梁〕沈约:《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第1760页。
    [33]〔梁〕沈约:《宋书》卷五七《蔡兴宗传》,第1583页。
    [3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二六《王敬则传》,第483页。
    [35]〔梁〕沈约:《宋书》卷五四《孔灵符传》,第1533页。
    [36]〔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六《顾宪之传》,第808页。
    [37]〔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〇《职官部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第905页。文中引梁朝任昉《为齐竟陵王世子临会稽郡教》。
    [38]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第二章《南朝的政治与经济》,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3页。
    [39]〔梁〕沈约:《宋书》卷五四《羊希传》,第1537页。
    [40]〔唐〕杜佑:《通典》卷三《食货.乡党》,〔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页。
    [41]〔唐〕李延寿:《南史》卷二一《王弘传》,第571页。
    [42]〔梁〕沈约:《宋书》卷九五《索虏传附竺夔、毛德祖、阳瓒、严冲、陈宪传》,第2349页。
    [43]高敏:《魏晋南北朝经济史》(下)第十二章《魏晋南北朝的徭役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91页。
    [4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四《虞玩之传》,第609页。
    [45][46]〔唐〕杜佑:《通典》卷三《食货.乡党》,第22页,第22页。
    [47]〔唐〕李延寿:《南史》卷二八《褚珓传》,第758页。
    [48][49][50]〔唐〕杜佑:《通典》卷一六《选举.杂议论》,第91页,第103页,第103页。
    [51]〔梁〕沈约:《宋书》卷五四《沈昙庆传》,第1540页。
    [52]〔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〇《竟陵文宣王子良传》,第696页。
    [53]〔唐〕杜佑:《通典》卷一六《选举.杂议论》,第103页。
    [54]〔唐〕姚恩廉:《梁书》卷三八《贺琛传》,第543页。
    [55]〔唐〕姚思廉:《梁书》卷三六《江革传》,第525页。
    [56]〔唐〕姚思廉:《梁书》卷五三《昭明太子统传》,第168页。
    [57]〔唐〕姚思廉:《陈书》卷二五《裴忌传》,第318页。
    [58]朱大渭:《魏晋南北朝农民战争的几个问题》,《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8页。
    [59]〔唐〕姚思廉:《梁书》卷二《武帝纪中》,第57页。
    [60][61][62][63][64]〔唐〕姚思廉:《梁书》卷三《武帝纪下》,第71页,第85页,第89页,第90页,第91页。
    [65]〔唐〕姚思廉:《陈书》卷五《宣帝纪》,第79页。
    [66]陈明光:《略论唐朝的赋税“损免”》,〔南京〕《中国农史》199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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