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4年起,国务院陆续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如何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政策和文件。面对这些优惠政策企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技术研发,如何因时、因地更新改造设备,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成为所有企业深刻思考的问题,这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实务实施过程中,受部分纳税人自身知识水平偏低、对文件理解程度不高以及企业财税制度内容本身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纳税人对这些政策的理解出现了一些偏差。本文通过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来阐述不同的观点。
引文
[1]董淑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探讨》,载于《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年第5期。
[2]刘晓雯、郭洋、雷琴等:《基于财税视角的加速折旧经济后果研究》,载于《财会学习》2017年第4期。
[3]吕翠萍:《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比较》,载于《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年第10期。
[4]彭新媛:《合理分立企业巧节税》,载于《财会学习》2012年第4期。
[5]施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引发的思考》,载于《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