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的含义、内容和法治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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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On the Meaning,Content and Legalization Path of Intensive Judicial Auxiliary Affairs
  • 作者:尤乐
  • 英文作者:YOU Le;
  • 关键词:司法辅助事务 ; 司法行政 ; 集约化
  • 英文关键词:judicial auxiliary affairs;;judicial administration;;intensive
  • 中文刊名:BFFX
  • 英文刊名:Northern Legal Science
  • 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7-15
  • 出版单位:北方法学
  • 年:2019
  • 期:v.13;No.76
  • 语种:中文;
  • 页:BFFX201904012
  • 页数:15
  • CN:04
  • ISSN:23-1546/D
  • 分类号:116-130
摘要
对属于司法行政范畴的司法辅助事务,司法机关应在依法行政的维度内,以"成本—效益"的管理体制,通过人员与设备的整合和调配在法定程序方面达致高效,以集约化间接促进司法公正。无论内部管理体制方面对"事"的行政事实行为和对"人"的内部组织人事管理行为,还是外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正当程序义务的履行(送达)、行政确认(鉴定)、行政强制(保全)和执行,均应根据法律授权型与行政助手型、可否行政委托之分类并结合信赖利益保护等,明确各项司法辅助事务中辅助人员应配置的相应权力,以构建法治化的集约模式。
        Judicial auxiliary affairs belong to the scope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on,the judicial organs should achieve high efficiency in legal procedures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and deployment of personnel and equipment in a cost-effective management system within the scope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and indirectly promote judicial justice through intensification. Regardless of the administrative facts of the"things"in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personnel management behavior of the "person",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 due process obligations of the ex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delivery),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appraisal),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preservation) and execution,both shall be based on the legal authorization type and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 type,combined with the classifi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commissions and the protection of reliance interests,etc.,to clarify the corresponding powers of the auxiliary personnel in the judicial auxiliary affairs,so as to construct a legalized intensive mode.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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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除送达外,与司法辅助事务相对应的是,程序指定-“繁简分流”,扣押和其他措施-保全和执行,证明-鉴定,许可(不设条件)-立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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