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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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护权作为被追诉人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确认。宪法确立辩护权的意义在于,作为判断公正审判的一个重要标准,辩护权是公民对公权力的防御权在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体现和保障,在此意义上辩护权与基本人权具有内在关联。由辩护权派生的律师辩护权,成为限制惩罚权、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权利。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确立了辩护权的宪法权利地位。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和文化基础薄弱等方面原因,对辩护权的宪法权利地位认识不够,现实中常见忽视宪法辩护权条款的规范作用和人权保障价值,对辩护权的限制比较普遍,律师辩护经常被国家权力部门当作惩罚犯罪过程中的一个“恼人的障碍”,有些地方甚至通过采取各种手段打压辩护律师,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希翼达到提高惩治犯罪效率的目的。本文正是基于我国的现状,从辩护权的人权属性和宪法权利地位的认识出发,对被追诉人辩护权问题进行思考和审视。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论述了辩护权作为人权必要内容的历史进程。作为对控告进行防御的辩护权利,起源于原始的刑事程序。从古希腊产生的主要以自由辩论为内容的辩护权,到古罗马出现的辩护人制度,标志着早期辩护权制度基本形成。辩护权开始初步体现出人权保障、专断权力防范以及公正审判等价值观念。但在中世纪宗教裁判以及受宗教裁判影响的世俗裁判中,辩护权被扭曲和消解。被告失去独立人格和人性尊严,被剥夺了公开辩论和平等对抗的机会,生命和自由失去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辩护权获得了新的认知和保障。作为基本人权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延伸和保障,辩护权成为每个人享有的一项不可剥夺、不可扣减的基本权利,世界许多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普遍确认了这一权利。人权的进一步发展为辩护权增添了新的内容,有效辩护制度开始出现并逐渐受到重视。
     第二章重点分析了辩护权从人权必要内容到宪法权利的逻辑发展。从人权角度分析辩护权的权利性质,辩护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和正当的防御权利,由社会道德原则所支持,体现对人格尊严的尊重。作为宪法权利,辩护权具有不可或缺性、不可取代性、不可转让性、稳定性和普遍性以及母体性等的基本权特征。其宪法权利本质表现为确立被追诉人的法律主体地位、保障个人对国家权力防御的可主张性以及确立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基础。因此,体现了人之作为人在刑事追诉中的道德主体地位,任何人对国家惩罚权享有不可剥夺的防御权,其基础源于基本人权,其外在表现是作为判断公正审判的一项必备标准。从辩护权的价值看,程序正义价值包括建构控辩平等的刑事司法秩序、保障被追诉人有效参与诉讼过程和有助于司法裁判的理性化等方面;实体正义价值体现在保障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保障法律规则正确理解和实施以及确保法律真实下正确裁判;权力制约价值体现在对侦查权、公诉权和审判权的制约。
     第三章详细阐述了辩护权从纲领化到实证化的行程,从历史进程重新思考了辩护权的诉讼权利体系。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获得律师帮助权共同构成被追诉人辩护权的整体内容。这五项子权利又在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进一步展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辩护权诉讼权利体系。本章进一步分析了在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下,辩护权的具体运作情况。在犯罪控制模式中,诉讼法对辩护权的保障侧重于法庭审判活动的控辩双方的对抗,而在侦查阶段往往对辩护权弱化。在正当程序模式下,对逮捕、羁押、起诉、审判、定罪权力施加严格的限制,诉讼法把辩护权具体化为诸项诉讼权利,每一项权利在相应的程序阶段分别发挥权力制约功能。宪法辩护权实证化的进一步发展是保障辩护权行使的实质有效性。美国判例建立的无效辩护制度,是辩护权实证化的新发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建立有效辩护制度,可以促使侦查方、控方以及裁判方在诉讼程序中,积极保障被追诉人或被告的辩护权。
     第四章论述了辩护权的延伸即律师辩护权的权利性质和内容。重点是辨明律师辩护权的性质,在此基础上论述律师辩护权所包含的内容。律师辩护权是被追诉人辩护权的根本保障和实现形式。律师辩护权一方面产生于当事人的委托,辩护律师代理委托人行使辩护权;另一方面是经国家法律的赋予,辩护律师基于法律规定行使辩护权,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律师辩护权有代理性辩护权和固有性辩护权之分。代理性辩护权的基本内容由被追诉人辩护权的内容决定。对被追诉人辩护权所包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法律一般应规定辩护律师代为行使权利的相应保障措施。固有性辩护权有五项,即会见通信权、阅卷权、在场权、调查取证权、辩论权。因此,被追诉人辩护权实证化是通过对律师辩护权的具体化和保障,使被追诉人辩护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第五章详细论述了我国辩护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与需予完善之处,重点是对我国宪法规定的辩护权进行反思和提出完善的思考。从辩护权制度在我国的传入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近代中国的法律移植到现在,辩护权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问题有辩护权的宪法基本权利地位不足、宪法权利属性在部门法领域被忽略、部门立法对被告有权获得辩护的整体保障不足,以及律师辩护权虚化等方面。其原因是对辩护权的宪法权利地位认识不够,辩护权制度的文化根基薄弱,缺乏对公正审判的信仰和独立、平等的人格观念,以及社会现实原因。因此,要完善辩护权的宪法保护,明确辩护权宪法规范的基本权利地位,充实宪法性刑事司法基本原则体系,强化辩护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规范功能,强化辩护权对刑事司法权的制约,完善律师辩护制度。
     余论部分对辩护权的文化基础和制度建设问题做了补充论述,提出要改造文化,加强制度建设。在诉讼制度中,应把充分有效的辩护作为公正审判的必备内容,不充分辩护或无效辩护可以直接影响刑事裁判的有效性,为当事人上诉发回重审、申请再审、申诉以及撤销原裁判的法定理由。
As constitutional right, right of defense has been confirmed in the constitutions of many countri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of human rights. The meaning of defense right established in the constitution is that, as an important standard of fair trial, right of defense is the reflection and guarantees of civil defense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n this sense, right of defense is inherently associated with basic human rights. On this basis, the system of right to defense by attorney derived from the defense right becomes an important defense line to restrict the power of punishment and to protect basic human rights of citizens. Article 124 of the Constitution ordains:"The accused have the right to defense", that established the right of defense on the status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However, due to the imperfect system and weak cultural foundation, the right to defend of constitutional right status is not recognized enough, and the constitutional normative role and the protection values of human rights are ignored. Therefore, the right of defense is commonly limited, and the defense by attorney is often treated as "annoying obstacle" by the state power sector in the process of punishment to crime. Sometimes, to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crime punishment, the state power sector restricts or denies defendant right to defense even by adopting various means to suppress the defense counsel.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paper considers and studies the problem of the defense right from the nature of 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al right. The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defense right as an essential element of human rights. The right of defense, as the right against accusation, derived from the original criminal proceedings. The process from free debate in the criminal procedure in ancient Greece to counsel system in ancient Roman marks the preliminary formation of early defense right system. The right of defense began to reflect the values of protecting human rights, safeguarding arbitrary power and the fair trial initially. However, the right of defense was distorted and weakened in the Inquisition in the middle Ages and the secular trial affected by Inquisition. The defendant lost the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human dignity, and was deprived of open debate and equal confrontation opportunities, so as to lose the protection of life and liberty entirely.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 right of defense obtained a new kind of understanding and protection. As the extension and protection of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field, the right of defense becomes the fundamental right of every person that can not be deprived and deducted, recognized generally by the constitutions of many countries and conventions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new contents added to the defense of the right, and the right of effective defense began to be taken seriously gradually.
     The second chapter analyses the logic development of the defense right from the essential elements of human rights to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human rights, the right of defense is a kind of moral right and proper defense right, which is supported by the social and moral principles and demonstrates the respect for human dignity. As constitutional right, the defense right posses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asic right that is indispensable, irreplaceable, non-transferable, stable and universal, and fundamental. The defense natures of its constitutional right includ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egal subject status to the prosecution, the plea to defend the state power, and the legitimacy of the criminal process. Therefore, the defense right reflects embodied the person's moral subject in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that is founded on the basic human rights, and it becomes a necessary standard to fair trial right. From the point of defense right values, the value of procedural justice includes building the order of criminal activities with equal position between the prosecution and defense, protecting effe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proceedings, and contributing to rational justice. The value of substantial justice is reflected in the protection of innocent persons from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nd the ensuring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law. The value of power constraints reflects the constraints to the power of the investigation, the prosecution and the judicial power.
     The third chapter elaborates the right of defense from the goal to positive, with the re-thinking of the defense rights system. In criminal procedure law, the defense right contains the rights of information, participation, expression, supervision and the access to lawyers. The five sub-rights may be further expanded in procedural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to form a relatively complete defense right system. In the further analysis of this chapter, the specific operation of the defense right is discussed by analyzing the crime control model and due process model. In the crime control model, the procedural law focuses on the court confrontation between the prosecution and defense, and ignores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defense in the investigation stage. In the due process model, the power of arrest, detention, prosecution, trial and conviction is imposed with severe restrictions. Therefore, the right of defense should be divided into various specific procedural rights, which provide constraints on each corresponding stage of criminal procedur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positive stage of the defense right is to protect the real effectiveness of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The protection of effective defense was established by the U.S. criminal cases, which i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China. In my points, the establishment of effective defense system can facilitate the investigators, prosecutors and judges to protect defendant's right to defense actively in the proceedings.
     The fourth chapter discusses the extension of the right of defense that is the right to advocacy including its nature and contents. The emphasis is to identify the nature of the right to advocacy, and from this point, the paper elaborates the contents contained in the right to advocacy. The right to advocacy is the fundamental security and realization of accused defense right. Right to advocacy arises from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accused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defense counsel exercises the right to defend his clients. On the other hand, right to advocacy is endowed by the state law, and the defense counsel exercises the right and assumes legal obligations. Therefore, the right to advocacy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right of agency and the inherent right of defense. Right of agency is decided by the content of the defense right, and the rights of information, participation, expression, supervision should be protected by the law. The inherent rights of defense counsel include the right to meet with the accused, the right to be present, investigation of evidence, the right of debate and so on. Therefore, the defendant's defense right is further protected by the specification and guarantee of the right to advocacy.
     The fifth Chapter discusses in detail the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s in China. The emphasis is reflection on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of defense and comprehensive thinking about improvements. From China's historical progress of the int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defense system, 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from the modern Chinese legal migration to the present. The main problems are that the right of defense lacks of constitutional status of fundamental rights, the nature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is ignored in branch of law, the departmental legislation lacks of overall support for the right of defense, and the right to advocacy can not be protected properly. The reasons are various, which can be generalized into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ly, insuffici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tus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is one of the reasons. Secondly, the cultural background of defense practice is weak, which includes the lack of common belief in fair trial and the lack of the concept of independent and equal personality. Lastly, there exist reasons concerned to social reality. Therefore, the right of defense protected by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be improved, the right of defense should have clear status of basic right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al criminal procedure should be enriched, the normal function of defense right as basic right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at last, the right to advocacy should be realized substantively.
     Rest conclusions part concerns the additional discussion on the cultural foundation and the defense system. The paper proposes to transform the culture, strengthen the system. In culture and in the litigation, the effective defense should be treated as essential contents of fair trial. That the defense is not adequate or invalid can directly affect the effectiveness of criminal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stipulated as the statutory grounds for remanding for a new trial, retrial, complainant and the revocation of original judgments.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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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52页。
    ①参见谢佑平、肖波:《现代辩护制度的宪政根基与实证考察》,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49页。
    ②萧榕主编: 《世界著名法典选编(宪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634页。
    ①[英]克莱尔·奥维、罗宾·怀特:《欧洲人权法——原则与判例》(第三版),何志鹏、孙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第252页。
    ②参见《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
    ③[法]卡斯东·斯特法尼:《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罗结珍译,1999年版,第3页。
    ①[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7月第1版,第120页。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5-76页。
    ①[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②[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第8-9页。
    ③[法]米歇尔·福柯: 《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9年5月版,第99-100页。
    ①[美]霍贝尔:《原始人的法》,严存生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281页。
    ②冀祥德:《控辩平等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第220页。
    ①参见[法]卡斯东·斯特法尼、卞乔治·勒瓦索、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册),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
    ②[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122页。
    ③何勤华:《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第4版,第28页。
    ④参见[美]孟罗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68页。
    ①[苏]康·格·费奥多罗夫:《外国国家和法律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6页以下。
    ②参见庄庆生:《律师制度的历史发展》,载《法律科学》,1992年第1期,第74页。
    ③亚里斯多德:《政治学》,颜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353页。
    ⑤亚里斯多德:《政治学》,颜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339页。
    ⑥亚里斯多德:《政治学》,颜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302页。
    ⑦《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24页。
    ⑧[爱尔兰]J·M·凯利: 《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汪庆华校,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29页。
    ①裁决是一种判断活动,与启动责任追究者有一种批判性距离,是以自身之外的标准决定他人承担责任的行为。亚里士多德用来表示裁决的字眼是“krisis”,其意思就是区分或分离。参见[美]哈维·C·曼斯菲尔德:《训化君主》,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75页以下。
    ②[英]萨达卡特·卡德里: 《审判的历史——从苏格拉底到辛普森》,杨雄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4月第1版,第5页。
    ③[爱尔兰]J·M·凯利: 《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汪庆华校,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29-30页。
    ④[美]乔治·萨拜因著,[美]托马斯·索尔森修订:《政治学说史》(上册),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第1版,第46页。
    ⑤[美]乔治·萨拜因著,[美]托马斯·索尔森修订:《政治学说史》(上册),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第1版,第46页。
    ①[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08页。
    ②[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08页。
    ①何勤华:《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第4版,第62-63页。
    ②[意]弗朗切斯科·德·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第1卷),薛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第214页。
    ③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31页。
    ④[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司法管辖权审判诉讼》,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0页。
    ⑤[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268页。
    ①参见[意]弗朗切斯科·德·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第1卷),薛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第153页。
    ②[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154页。
    ③[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263页。
    ④庄庆生:《律师制度的历史发展》,载《法律科学》,1992年第1期,第74页。
    ⑤[意]桑德罗·斯奇巴尼:《司法管辖权审判诉讼》,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页。
    ①[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司法管辖权审判诉讼》,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2页以下。
    ②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Simp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13.
    ②[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370页。
    ①[意]朱塞佩·格罗索: 《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372页。
    ②[美]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第1版,第11页。
    ③[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第135页。
    ①何勤华:《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85页。
    ③[法]基佐:《法国文明史》(第一卷),沅芷、伊信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5月第1版,第233页。
    ④参见程汉大、李培锋:《英国司法制度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第259页。
    ①[德]克劳思·罗科信:《德国刑事诉讼法》(第24版),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613页。
    ②[法]基佐:《法国文明史》(第一卷), 沅芷、伊信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5月第1版,第248页。
    ③[法]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原书第21版),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页。
    ④[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第二版),顾培东、禄正平译,李浩校,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135页。
    ①[意]卡斯东·斯特法尼、乔治·勒瓦索、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罗结珍译,1999年版,第76页。
    ②参见[英]罗伯特·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徐听、喻中胜、徐昀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39页。
    ③参见[英]罗伯特·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徐听、喻中胜、徐昀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43-44页。
    ④I Edward 3, ed. Liebermann, Gesetze,1, pp.140—141.转引自[英]罗伯特·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徐听、喻中胜、徐昀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44页。
    ⑤[英]罗伯特·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徐听、喻中胜、徐昀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45页。
    ①[英]萨达卡特·卡德里:《审判的历史——从苏格拉底到辛普森》,杨雄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4月第1版,第31页。
    ②[英]罗伯特·巴特莱特:《中世纪神判》,徐听、喻中胜、徐昀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178页。
    ①[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9月第1版,第311页。
    ②[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9月第1版,第312页。
    Mauro CappeUetti and Joseph M. Perillo, Civil Procedure in Italy (The Hague,1965), pp.35-36.转引自[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9月第1版,第312页。
    ① A.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Simps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80.
    ②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70页。
    ③[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21页。
    ①[美J·理查德·扎克斯:《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被我们忽略的真实故事》,李斯译,海南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第100页。
    ②[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22页。
    ③[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罗杰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页。
    ①参见[德]克劳思·罗科信:《德国刑事诉讼法》(第24版),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620-621页。
    ②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47页。
    ①[美]孟罗·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3页。
    ②[美]理查德·扎克斯:《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李斯译,海南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第103页。
    ③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25页。
    ①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26-2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25页。
    ③参见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66-67页。
    ①[美]卡尔·萨根: 《魔鬼出没的世界——科学照亮黑暗的蜡烛》,李大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35页。
    ②[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龙:《宽容》,徐舟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第81页。
    ①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99页。
    ②[苏]B·C·罗日金:《布鲁诺传》,汤侠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第421页。
    ③杨群、止止:《影响人类历史的大审判》,海南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80页。
    ④杨群、止止:《影响人类历史的大审判》,海南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81页。
    ①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96页。
    ①杨群、止止:《影响人类历史的大审判》,海南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68页。
    ②参见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8月第1版,第111页。
    ①参见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87页。
    ②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Simps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128.
    ①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 Isimp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154.
    ②参见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95-96页。
    ③[法]卡斯东·斯特法尼:《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罗杰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
    ④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94页
    ①[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第二版),顾培东、禄正平译,李浩校,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134页。
    ②[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冯克利校,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第177页。
    ①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Simps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384.
    ②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ohnSimps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380.
    ③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c JohnSimp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366.
    ④ A. Esmein, A History of Continental Criminal Procedure (Trans. By Jc JohnSimps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13, p.367
    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7页
    ②[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6页
    ③[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0月第1版,第90页。
    ④[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0月第1版,第89页。
    ⑤[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 第37页。
    ①[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龙:《宽容》,徐舟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页。
    ②[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6月第1版,第31页。
    ①汪海燕:《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141-142页。
    ②[法]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原书第21版),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①[德]英戈·穆勒:《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61页。
    ②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①[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52页。
    ②伟恩·R·拉费弗、杰罗德·H·伊斯雷尔、南西·J·金:《刑事诉讼法》(上册),卞建林、沙丽金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664页。
    ③谢佑平、肖波:《现代辩护制度的宪政根基与实证考察》,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49页。
    ①[英]克莱尔·奥维、罗宾·怀特:《欧洲人权法——原则与判例》(第三版),,何志鹏、孙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第252页。
    ②参见《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
    ①[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册),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②[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第9页。
    ③[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9版,第52页。
    ④[德]马克思·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页。
    ⑤转引自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正)实务全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第625页。
    ①[法]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原书第21版),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39页。
    ②[美]艾伦·德肖微茨:《最好的辩护》,唐交东译,法律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482页。
    ④[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99版,第112页。
    ⑤[英]萨达卡特·卡德里:《审判的历史——从苏格拉底到辛普森》,杨雄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99页。
    ①[法]基佐:《法国文明史》(第一卷),沅芷、伊信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5月第1版,第249页。
    ①[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页。
    ②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0页。
    ③沈丛灵:《人权是什么意义上的权利》,《中国法学》,1991年第5期,第49页。
    ④杨庚:《论人权的本质》,载冯卓然、谷春德主编:《人权论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9页。
    ⑤李林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人权理论》,《法学研究》1991年第5期,第39页。
    ⑥[英]洛克: 《政府论》(下),叶启芳、翟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版,第4页。
    ①[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第249页。
    ②[德]E·卡西尔:《启蒙哲学》,顾伟铭、杨光仲、郑楚宣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第1版,第221页。
    ①参见[法]卡霄尔·瓦萨克:《人权的不同类型》,张丽萍、程春明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和法社会学论丛》(第4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②参见徐显明:《人权研究无穷期》,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2期。
    ③[德]英戈·穆勒:《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第58页。
    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0月第1版,第75、76页。
    ②参见夏勇:《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页。
    ③参见余涌:《道德权利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
    ④[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4月第1版,第39页。
    ⑤[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4月第1版版,第40页。
    ⑥肖晋:《刑事被指控人之辩护权三论》,载《人权法评论》(第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4 页。
    ①林林:《被追诉人的主体性权利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②[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第1版,第3页。
    ③参见[德]乔治·恩德勒:《经济伦理学大辞典》,王淼洋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页。
    ④我国有学者提出:“人性尊严”应作为我国宪法之“宪法核”,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基本权核心概念体系。参见秦前红、韩永红:《宪法“基本权利核心概念”研究——基于中日比较的视角》,载《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⑤[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版,第46页。
    ①杨群、止止:《影响人类历史的大审判》,海南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81页。
    ②自治、自由、自主是针对辩护活动方面,而不是国家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方面。
    ③[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第97页。
    ④[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第106页。
    ⑤[英]洛克: 《政府论》(下),叶启芳、翟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版,第8页。
    ⑥[英]洛克: 《政府论》(下),叶启芳、翟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82版,第85页。
    ⑦[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0月第1版,第184页。
    ①(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第241页。
    ②(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第106页。
    ③[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59页。
    ①参见孙笑侠:《论法律程序中的人权》,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第39-40页。
    ②参见秦奥蕾:《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八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9页。
    ①孙笑侠:《论法律程序中的人权》,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第40页。
    ②参见秦奥蕾:《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八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0页。
    ③童之伟:《人权理论若干基本问题的再探讨》,在《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第17页。
    Jerome A. Barron, Constitutional Law, Westgroup.
    ①参见[德]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该书第三部分第一篇为“基本权”。
    ③参见[日]芦部信喜原著,(日)高桥和之增订:《宪法》(第三版),林来梵、凌维慈、龙绚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该书第五章为“基本人权的原理”。
    ④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版。
    ⑤[德]奥特弗利德·赫费:《政治的正义性》,庞学铨、李张林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02页。
    ①[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刘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5页。
    ②[德]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23页。
    ③[美]罗纳尔多·V·戴尔卡门:《美国刑事诉讼——法律和实践》,张洪巍等译,莫洪宪审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26页。
    ④参见徐显明主编:《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群众出版社,1991版,132-133页。
    ①[意]皮罗·克拉玛德雷:《程序与民主》,翟小波、刘刚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第70页。
    ②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4月第1版,第103页。
    ③韩大元、胡锦光主编:《宪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第296页。
    ④[英]霍布斯著:《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商务印书馆,1985年9月第1版,第97页。
    ①参见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
    ①[德]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27-228页。
    ②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①[德]恩斯特·卡西尔:《人伦》,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②奥勒留:《沉思录》,何怀宏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5卷,第14段。
    ③[德]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④[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科学》,沈叔平译,林荣远校,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0页。
    ⑤[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科学》,沈叔平译,林荣远校,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0页。
    ⑥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①[德]拉德布鲁赫: 《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页。
    ①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早是在鲍威尔诉阿拉巴马案中承认被告人有获得律师有效帮助的宪法性权利的。参见伟恩·R·拉费弗、杰罗德·H·伊斯雷尔、南西·J·金:《刑事诉讼法》(上册),卞建林、沙丽金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589页。
    ②狄冀:《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郑戈校,辽海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3页。
    ③ BVerfGE 7,198(1958). See Donald P. Kommers, The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Duke University Press,1997, p.363.
    ①苏惠渔、孙万怀:《论国家刑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②参见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新版),丁相顺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134页。
    ①[德]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34-235页。
    ②张翔:《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第25页。
    ③陈慈阳:《宪法学》,元照出版公司,第303页。
    ④[德]尤根·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4年5月版,第305页。
    ⑤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11
    ①如这个阶段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接受讯问时要求律师在场等权利。
    ②[英]丹宁勋爵:《法律的正当程序》,李克强、杨百揆、刘庸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1页。
    ①[美]戈尔丁,《法律哲学》,齐海滨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40—241页.
    ①参见[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乍3月第1版,第85-87页。
    ②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95页。
    ①田平安、杜睿哲:《程序正义初论》,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12期,第15页。
    ②[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法制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
    ①皮罗,克拉玛德雷:《程序与民主》,翟小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第53页。
    ②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③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3页。
    ④[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页。
    ⑤[美]阿希尔·里德·阿马:《宪法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房保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82页。
    ①熊秋红:《刑事辩护轮》,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127-132页。
    ①参见[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宋金娜、朱卫国、黄文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第22页。
    ②[日]团藤重光:《刑事诉讼中的主体性理论》,载《法学家》,1988年4月。转引自熊秋红:《刑事辩护轮》,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126页。
    Gary Goodpaster, On the Theory of American Adversary Criminal Trial, Thejournal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 Vol.78, No.1,1987, at 129-130.
    ④锁正杰:《刑事程序的法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15页。
    ①[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第1版,第81页。
    ②[法]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10月第1版,第154页。
    ③[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 《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第1版,第264页。
    ①[荷兰]J·A·W·伦森:《预审调查中被告人权利的比较研究》,周叶谦译,载《法学译丛》,1987年第2期,第47页。
    Edited by J. A. Andrews, Human Rights in Criminal Procedure,1982 by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at 33.转引自熊秋红:《刑事辩护轮》,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218页。
    ②日本司法研修所编:《刑事辩护实务》,王铁城、秀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
    ①转引自卞建林:《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页。
    ②参见[美]耶尔·卡密萨等:《美国刑事诉讼程序概述》,朱文英译,载《法学译丛》,1980年第1期,转引自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262页。
    ③参见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著:《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509页。
    ①参见[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46-347页。
    ②参见[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54-355页。
    ③德国、日本等国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言辞原则、直接审理原则。
    ①[法]贝尔纳·布洛克:《法国刑事诉讼法》(原书第21版),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页。
    ①[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第142-143页。
    ②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③夏红:《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类型分析》,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21页。
    ④夏红:《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类型分析》,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22页。
    ①夏红:《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类型分析》,载《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23页。
    ②林劲松:《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关系研究之不足》,载徐静村:《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138页。
    ①吴磊主编:《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28页。
    ②何明福等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延边大学出版社、警官教育出版社,第73页。
    ③张仲麟主编:《刑事诉讼法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6页。
    ①[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四卷),王保民、王玉译,张英、王玉校,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第43-44页。
    ①参见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
    ①林林:《被追诉人主体牲权利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167页。
    ②[荷兰]A·w·伦森:《预审调查中被告人权利的比较研究》,周叶谦译,《法学译丛》1987年第2期,第49页。
    ③[日]松尾浩也著:《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张凌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9页。
    ④[日]松尾浩也著:《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张凌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8页。
    ②[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45页。
    ③参见陈开欣:《英国刑事司法制度概况——赴英考察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1993年印。转引自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91页。
    ④[日]松尾浩也著:《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张凌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8页。
    ②[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页。
    ①熊秋红:《转变中的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①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第54页。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4页。
    ②[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53页。
    ③[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吴丽琪译,2003年4月第1版,第391页。
    ①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35页。
    ①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5页。
    ②谢佑平:《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演变和文化成因》,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第15页。
    ③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6页。
    ④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7-38页。
    Herbert Packer, Two Models of the Criminal Process,113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ewl(1964)中译本参见[美]弗洛伊德·菲尼著,岳礼玲选编:《美国刑事诉讼法经典文选与判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1页。
    ①[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于《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38页。
    ②[美]弗洛伊德·菲尼著,岳礼玲选编:《美国刑事诉讼法经典文选与判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①Herbert L. Paeker, The Limits of The Criminal Sanction Part Ⅱ,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62.转引自〔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于《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38页。
    ②[美]弗洛伊德·菲尼著,岳礼玲选编:《美国刑事诉讼法经典文选与判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5-36页。
    ② Herbert L. Paeker, The Limits of The Criminal Sanction Part Ⅱ,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203.转引自〔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37页。
    ①陈瑞华:《程序性辩护之初步考察》,载于《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卷第1期,第17页。
    ②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39-40页。
    ①[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40页。
    Herbert L. Paeker, The Limits of The Criminal Sanction Part II,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203.转引自[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24页。
    ②[加]肯特·罗奇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陈虎译,载《刑事法评论·第23卷》,第238-239页
    ①[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55页。
    ②宋英辉:《.刑事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
    ③[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79-80页。
    ④[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80页。
    ①[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79-80页。
    ②[美]伟恩·R·拉费弗、杰罗德·H·伊斯雷尔、南西·J·金:《刑事诉讼法》(上册),卞建林、沙丽金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664页。
    ③参见[美]罗纳尔多·V·戴尔卡门:《美国刑事诉讼:法律和实践》(第6版),张鸿巍等译,莫洪宪审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516页。
    ①[美]罗纳尔多·V·戴尔卡门:《美国刑事诉讼:法律和实践》(第6版),张鸿巍等译,莫洪宪审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517-518页。
    ①[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刘迪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半,第89页。
    ②宋英辉:《刑事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118页。
    ①[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刘迪、张凌、穆津译,卞建林审校,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90页。
    ①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9月第2版,第138页。
    ②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9月第2版,第138页。
    ③管宇著:《刑事诉讼视角下辩护权界说》,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6期,第139页。
    ④[日]村井敏邦,刘明祥:《日本的刑事辩护问题·走有我国特色的律师之路》,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90页。
    ⑤陈朴生:《刑事诉讼法论》,正中书局,1970年版,第45-46页。
    ①[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80页。
    ②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①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188页。
    ②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页。
    ①陈卫东:《刑事辩护律师权利体系的合理架构与立法规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91页。
    ②参见《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99条、《澳门刑事诉讼法典》第52条、《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1条。
    ①陈朴生:《刑事诉讼实务》(增订版),.台湾海天印刷厂有限公司,1981年版,转引自杨汉国著:《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四川轻化工学院学报》,2002年9月增刊版,第7页。
    ②陈卫东:《刑事辩护律师权利体系的合理架构与立法规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91页。
    ①参见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新版),丁相顺、张凌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页。
    ②参见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新版),丁相顺、张凌译,金光旭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135页。
    ③德国刑法第129a条规定的是“建立恐怖组织罪”。一笔者注
    ④参见[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第24版),法律出版社,吴丽译,2003年4月第1版,第174页。
    ⑤参见[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第24版),吴丽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337-338页。
    ①日本司法研修所编:《刑事辩护实务》,王铁城、秀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1页。
    ②日本司法研修所编:《刑事辩护实务》,王铁城、秀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2页。
    ①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70页。
    ②程味秋:《外国刑事诉讼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1页。
    ③见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1-292页。
    ①张兆凯著:《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岳麓书社,2005年3月第1版,第174-175页。
    ②刘歆《邓析子序》
    ③《苟子·非十二子》
    ④《吕氏春秋》卷18《离谓》
    ⑤②《周礼·秋官·小司寇》
    ⑥《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明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年1月版,第473-476页。
    ②《明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点校,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年1月版,第481页。
    ③敖斌:《律师不是“讼师”》,载《中国律师》,2004年第8期。
    ④梁治平:《法意与人情》,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271页。
    ⑤马作武:《为讼师辩护——兼与梁治平先生商榷》,载《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3期,第333页。
    ⑥《后汉书》卷3《章帝纪》。
    ①参见费成康:《中国租界史》,上海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转引自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44页。
    ②陈卫东主编:《中国律师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3版,第19页。
    ①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45页。
    ②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4页.
    ③江庸:《五十年来中国法制》,见《最近之五十年》,中国近代史料丛刊3编(893)。
    ⑤夏新华、胡旭晟等整理:《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芸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第353页。
    ①《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349页。
    ②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374页。
    ③陈卫东主编:《中国律师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21页。
    ①[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刘锋译,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7月第1版,第175页。
    ⑧[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57页。
    ①熊秋红:《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页。
    ②宋英辉,吴宏耀:《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程序保障》,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第120页。
    ①徐静村:《走向程序法治:中国刑事程序改革的宪政思考》,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4期,第49页。
    ①冀祥德:《中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第151页。
    ①刘宗胜:《刑事诉讼中辩护权的“虚化”现象及其对策》,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第29页。
    ②李曙光:《悟语—法律职业共同体片论》,载《律师文摘》,2003年第8辑,卷首语。
    ③陈兴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之引诱行为的研究——从张耀喜案切入》,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第163页。
    ④参见宋继东:《刑法第306条立法之妥当性质疑》,载《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41-42页。
    ①张玉镶、门金玲:《刑法第306条的理性解读》,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2期,第31页。
    ①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2版,第120-121页。
    ②指1954年《宪法》的辩护权条款。
    ③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2版,第130页。
    ④在废除旧的律师制度后,一九五五年以后在我国重建了律师制度,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律师 参加了案件的诉讼工作。参见任振铎: 《关于我国的辩护制度》,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79年第4期,第41页。
    ①《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349页。
    ②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下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2版,第525页。
    ③[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序言第6页。
    ①陈晓枫主编:《法律文化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13页
    ②H·W·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高鸿钧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5页。
    ③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如三联书店,2000年4月第1版生活,第44页。
    ④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如三联书店,2000年4月第1版生活,第70页。
    ①转引自陈林林:“上帝怎样审判——旁白刑事诉讼维度中的上帝和《圣经》”,载《法学》,2001年第3期。
    ②《尼西亚信经》(公元325年),See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Creeds (New York,1950), pp.215216.转引自[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9月第1版,第206页。
    ①[美]弗里德里希·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现代自由主义发展研究》,黄辉、杨健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7页。
    ②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95页。
    ③[美]J·C·H·麦基文:《宪政古今》,翟小波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第2版,第121页。
    ④[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版,第226页。
    ⑤[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156页。
    ①[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157页。
    ②[美]爱德华·希尔斯:《论传统》,傅铿、吕乐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353页。
    ③[英]萨达卡特·卡德里:《审判的历史——从苏格拉底到辛普森》,杨雄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99页。
    ④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861页。
    ②魏光奇:《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124页。
    ③[美]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第12页。
    ①[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9月第1版,第228页。
    ② De Vera et Falsa Poenitentm, chap.20, Migne, PL40.1129-30转引自[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9月第1版,第228页。
    ③陈晓枫主编:《法律文化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177页。
    ④ Hong Lu, Terance D. Miethe, Legal Representation and Criminal Processing in China,42 Brit. J. Criminology 267 (2002), p.277.
    ①陈晓枫主编:《法律文化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15页。
    ②[美]约书亚·德雷斯勒,[美]艾伦·C·迈克尔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二卷·刑事审判),魏晓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49页。
    ①参见胡联合、胡鞍钢:《转型期中国犯罪治理的基本对策》,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5期,第2页。
    ②张小虎:《我国当前犯罪率阶位攀高的社会安全警示》,载《犯罪研究》,2007年第6期,第4-5页。
    ①[美]阿希尔·里德·阿马:《宪法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房保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75页。
    ②[美]阿希尔·里德·阿马:《宪法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房保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82页。
    ③[德]克劳思·罗科信:《德国刑事诉讼法》(第24版),吴丽琪译,2003年4月底1版,法律出版社,第5页。
    ④[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文版序言第15页。
    ①[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修订第二版),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19-320页。
    ②[奥]曼弗雷德·诺瓦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修订第二版),孙世彦、毕小青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12月第1版,,第344页。
    ①陈瑞华:《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化问题》,载于《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34页。
    ①[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4年5月版,第299页。
    ①[美]艾伦·德肖微茨:《最好的辩护》,唐交东译,法律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482页。
    ②克里斯蒂娜阿库达斯:《事辩护律师的职责》,载江礼华、杨诚主编:《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③参见陈卫东:《〈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思路、原则与框架》,载陈光中、陈卫东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53页。
    ①宋冰著:《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
    ②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编:《宪法的精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年经典判例选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10约第1版,第27页。
    ①参见何家弘著:《刑事司法的十大发展趋势》,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2期,第9—11页。
    ②[日]田口守一著:《刑事诉讼法》,刘迪、张凌、穆津译,卞建林审校,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