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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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获取、使用作品(表演或录音录像制品)越来越频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现象也日益突出。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一种新的独立的著作权,如何对它的概念、内涵进行明确界定,直接影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并最终影响对该权利的保护和限制。本文首先从国内外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出发,通过对比研究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其他相关著作权的关系,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的著作权的概念进行界定。作为一项新的著作权利,同对其他的著作权利一样,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与限制是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因此,本文在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做出界定的基础上,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和限制两个方面,以我国当前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权利保护和权利限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与国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权利保护和权利限制作对比研究,对我国当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保护及其限制等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network,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through the network, acquire, use of the work (perforation or recorded video product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frequent, disseminating right on information network has been increasingly violated, Dissemination right on information network as a new independent copyright, how to define the concept and contains of it clearly will impact on the dissemination of legislative information network directly, And impact on the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s of the rights ultimately, In this paper, from the defini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dissemination right on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through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relevant copyright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this new copyright, as a new copyright, like other copyright, both the protection and of limitations of the right is essential,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on the basis of defining the concept of information network dissemination right. from both limit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aking the current legislation、protection and limitation information network dissemination right as a main investigate subject, and compare it with foreign countries, proposed several suggestions on our country current legislation, protection and the limitation of information network dissemination right.
引文
[1] 李明德《网络传播与版权保护》,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883, 访问时间:2006年2月14日。
    [2] 参见蒋志培《论网络传输权的设立》,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2006年3月29日。
    [3] 参见人民法院公报(2000年卷)。
    [4] 参见李祖明著《互联网上的版权保护与限制》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11,第28-29页。
    [5] 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6]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The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eptember 1995, Page 214 to 215
    [7] 参见李扬《网络知识产权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10,第50页。
    [8] 参见朱学加《论著作权法的权利穷歇原则》,载中国知识产权网。
    [9] 参见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10] 《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之(十一)。
    [11] 相反意见认为网络传输问题不能简单地通过对传统版权法的扩大解释予以解决。参见吴汉东、胡开忠等:《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页。
    [12] 参见《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第10页,(美)保罗·戈尔斯坦(PaulGoldstein)著;王文娟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12。
    [13] 参见蒋志培《论网络传输权的设立》,http://www.chinaiprlaw.com/fgrt/fgrt14.htm, 访问时间:2006年3月29日。
    [14] 参见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
    [15] 参见李进良、倪健中主编:《信息网络辞典》,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2页.
    [16] 参见王利《完善版权法上技术措施立法的思考》载:法律图书馆网站,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159, 访问时间:2006年4月19日
    [17] 参见李宴《版权法对技术措施和信息管理的保护》,载《福建法学》,2004年第3期。
    [18] 参见邱均平、马海群《中美网络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研究》,载《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年第六期。
    [19] 参见李扬主编《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危机及其未来模式》,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149页。
    [20] 参见薛虹《因特网上的版权及有关权保护》,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137页。
    [21] 李明德《数字版权保护协议今年生效,出版业进入版权保护新时代》,载《中国图书商报》2002.3.5
    [22] 参见王利《完善版权法上技术措施立法的思考》,载中国知识产权网,访问时间:2006年7月26日。
    [23] 李扬《网络知识产权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10,第22页。
    [24] Se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25] 参见李扬《网络知识产权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10,第44至47页。
    [26] See The Green paper on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Commission of European Communities, COM(96) 586 final page 9.
    [27] 参见张乃根、陆飞主编《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5,第26页。
    [28] 参见张乃根、陆飞主编《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5,第26页。
    [28]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30] 参见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53页。
    [31] 参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
    [32] 参见王云斌著《互联法网:中国网络法律问题》,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第69页。
    [33] 详细报道可参见《大众日报》2006年4月18日。
    [34] 参见乔生:《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探析》载 http://www.studa.net/minfa/060928/11301920-2.html, 访问时间:2007年2月。
    [35] 参见《审理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若干问题这探讨》,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5期,第13页。
    [36] 王迁:《“步升诉百度案”:走向“帮助侵权”规则》载http://www.icrb.com/zywfiles/ca536346.htm, 访问时间:2006年11月15日。
    [37] 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38] 见《伯尔尼公约》序言。
    [39] 胡开忠:《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96页。
    [40] 胡开忠:《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96页。
    [41] 胡开忠:《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210页至211页。
    [42] 参见吴汉东《美国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断标准》,载中国法学网。
    [43] 详细论述请参见吴汉东《美国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断标准》,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8930, 访问时间:2006年4月22日。
    [44] 同前注。
    [45] 屈茂辉,凌立志著《网络侵权行为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46] 参见黄勤南《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页。
    [47] 见屈茂辉,凌立志著《网络侵权行为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1页。
    [48] 见秦珂《合理使用与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载《图书馆学刊》2000年第4期。
    [49] 冯晓青《著作权合理使用与其在网络空间的发展》,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4年3月20日。
    [50] 吴汉东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0,第157页。
    [51] 详细的论述请参见吴汉东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54至156页。
    [52] 参见张平《作品传播者的法定许可权》,载《知识产权》2000年第3期。
    [53] 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条
    [54] 王利《从M-G-M V.Grokster案再谈ISP的法律责任》,载http://www.xici.net/b291232/d16109356.htm, 访问时间:2007年2月18日。
    [55] 详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
    [56] 参见赵元丰:《聚集中美经贸三大热点》,载《南方周末》2006年4月27日
    1 王云斌著《互联法网:中国网络法律问题》,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第69页。
    2 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53页。
    3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
    4 李扬《网络知识产权法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第47页、第50页。
    5 李扬《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危机及其未来模式》第149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版。
    6 李祖明 《互联网上的版权保护与限制》 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3年6月,第28-29页。
    7 李进良、倪健中(主编):《信息网络辞典》,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2页。
    8 吴汉东、胡开忠等《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页。
    9 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0,第144页。
    10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11 张乃根、陆飞主编《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26页
    12 胡开忠:《知识产权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96页。
    13 屈茂辉,凌立志《网络侵权行为法》,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149页。
    14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
    15 姜一春《IT法判例研究》,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7,第163页。
    16 黄勤南《知识产权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页。
    17 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2页。
    18 薛虹《因特网上的版权及有关权保护》,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137页。
    19 保罗·戈尔斯坦(Paul Goldstein)(美)著;王文娟译《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0页。
    1 王迁:《“步升诉百度案”:走向“帮助侵权”规则》载http://www.icrb.com/zywfiles/ca536346.htm
    2 王利《完善版权法上技术措施立法的思考》,载中国知识产权网,访问时间:2006年7月26日。
    3 王利《完善版权法上技术措施立法的思考》载:法律图书馆网站,见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159, 访问时间:2006年4月19日。
    4 王利《从M-G-M V.Grosser案再谈ISP的法律责任》,载http://www.xici.net/b291232/d16109356.htm, 访问时间:访问时间:2007年2月18日。
    5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若干问题之探讨》,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5期,第13页。
    6 乔生:《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探析》,载:http://www.studa.net/minfa/060928/11301920-2.html, 访问时间:2007年3月。
    7 冯晓青《著作权合理使用与其在网络空间的发展》,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2年10月26日。
    8 朱学加《论著作权法的权利穷歇原则》载中国知识产权网。
    9 李宴《版权法对技术措施和信息管理的保护》,载《福建法学》,2004年第3期。第35至36页。
    10 李明德《数字版权保护协议今年生效,出版业进入版权保护新时代》,载《中国图书商报》2002.3.5
    11 李明德《网络传播与版权保护》,载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883, 访问时间:2006年2月14日。
    12 吴汉东《美国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断标准》,载中国法学网。
    13 张平《作品传播者的法定许可权》,载《知识产权》2000年第3期。
    14 邱均平、马海群《中美网络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研究》,载《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年第六期。
    15 赵元丰:《聚集中美经贸三大热点》,载《南方周末》2006年4月27日
    16 秦珂《合理使用与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载《图书馆学刊》2000年第4期,第31页。
    17 蒋志培《论网络传输权的设立》,http://www.chinaiprlaw.com/fgrt/fgrt14.htm, 访问时间:2006年3月29日。
    1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2 The Green paper on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i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Commission of European Communities, COM(96) 586 final page 9.
    3 The working group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September 1995,Page 214 to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