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宪法保护之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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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很多权利需要阳光,唯独不需要阳光的权利是——隐私权。隐私权作为基本人权,在人权家族中属于新生力量,但是隐私权的晚出并不意味着这项权利无足轻重,相反,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隐私权的出现一方面维护了人们的人格尊严,另一方面也通过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对公权力扩张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和规范。同时,也正因为隐私权面世较晚,这使其未能被各国从宪法的高度明确规定,而多需借助制定法及判例加以澄清和说明,加之世界各国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使得隐私权概念及内涵极大的不确定,一直以来为学界争论的焦点和热点。
     本文试图从宪政视野中对隐私权保护的基本问题——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宪法保护的法理基础、宪法规范层面的隐私权保护、以及我国当下隐私权宪法保护的现状及如何完善和发展出发,探讨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文以美、德两国的隐私权研究为例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国外的隐私权宪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并从隐私权宪法保护的产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隐私权宪法保护的理论架构、对隐私权进行宪法保护所产生的实效以及如何对其进行适当的规制几个方面论述了隐私权宪法保护的问题,目的是通过借鉴吸收他国对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先进理论与实践经验来为我国的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制度构建提供理论基石。
     笔者阐释了隐私在包含了生活中的事实状态和法律权利之外,还指一个人的道德或直觉上的观念。此外,笔者还对隐私权进行宪法保护的四种理论独处权理论、亲密关系自治理论、人格权理论、信息自由权理论各自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比较,并以隐私权保护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为例,详细分析了隐私权宪法保护的作用和实效,并在辩证的基础上,提出对隐私权应当进行适当的规制。
     我国目前还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明确而独立的权利来对待,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进步、人权观念逐渐深入民心,从宪法高度对隐私权进行保护必是大势所趋,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该从宪法作出相应的规范,具体结合各部门法和司法判例来构建起隐私权保护的框架。
Most of rights should be made known to the public except privacy right. As one of the human rights, privacy right emerged later than others, however, this doesn't mean that privacy right is unimportant, on the contrary, it's so significant that is has not only protected people's human dignity, but also has restricted administrative power to expand at will. Meanwhile, since the right to privacy came forth so late that most of countries of the world seldom define it by constitution. In fact, the protection of privacy right usually depends on the law of different branches and constitutional cases. Moreover, since different countries have different leagle cultures and leagle values, which brings about distinct privacy zone and individual life. how to restrain the right to privacy has always been a focus of argument among educational circles.
     This paper tries to demonstrate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in our country through analyzing the conception of privacy right, the theory basics of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by constitutions, the regulation of constitutions about privacy right ,the actual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condition and how to improve and develop the protection on i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by constitution through comparing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 of America and Germany about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and proposes that the privacy right should be protected by constitution.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seek theory basic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by constitution in our country. Moreover, the author compares four theories about privacy-protection by constitution,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cy-protection in America and Germany , probes into their influence and effect, and insists that the right of privacy should be regulated properly.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tries to analyze how to protect privacy right by constitution. Although privacy right has not been treated as a specific and independent right in 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ety, culture and recognition of human right, protecting privacy right by constitution should be a way every country has to go. Here, the author insists that in our country, we have to build a frame of protecting privacy right both by constitution and branches law.
引文
1 爱伦·艾德曼、卡洛琳·肯尼迪:《隐私的权利》,吴懿婷译,当代世界出版社 2006年版,第3页。
    1[美]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26-27页。
    2 吕光:《大众传播与法律》,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66页。
    3 张新宝主编:《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1-172页。
    1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
    1 《汉书》八,《宣帝纪》。
    1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3页。
    2 梁治平:《法辩——中国法的现在、过去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9页。
    1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9-50页。
    1 39 N.Y.U.L.Rev.962(1964).
    1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2 Alan.F.Westin.,A.,Privacy and Freedom,New York:Atheneum,1970,p56.
    3[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4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1 姜士林等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926页。
    2 同上,第927-928页。
    3 同上,第928页。
    1[日]大沼保昭:《人权、国家与文明》,王志安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64页。
    2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著:《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5贝。
    1 Robert C.Post,' Rereading Warren and Brandeis:Privacy,Property,and Appropriation,' in Privacy,ed.By Eric Barendt,Published by Darmouth Publishing Company,2001,p126.
    2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著《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3 案情简介:被告在亚特兰大的一家报纸刊登的广告上使用了原告的一张相片,配有一则说明“在我健康而有效率的生活中,我购买了位于麻省波士顿地区的新英格兰共同生活保险公司的保险。现在我的家庭受此保护并因付清款项而得到分红。”被告得到该照片未经原告的同意,而且原告也从未在被告处投过人身保险。原告诉状声称被告诽谤并且侵犯了隐私权,要求赔偿25000美元。原审支持被告并驳回原告的请求。上诉后,最高法院进行了改判。
    4 64 N.E.442(N.Y.1902).案情简介:原告诉称,作为被告之一的富兰克林面粉公司在其张贴的25000份面粉广告中,使用了原告的一张相片(未经原告同意),并在广告中冠以“面粉之家”的标题以及公司的名称与地址。原告声称她的很多亲朋好友在广告中看见了她的肖像,而这种业已发生的羞辱给她本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使她不得不寻求药物治疗。原告因此要求法院发布禁令,要求被告终止侵权并赔偿15,000元的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纽约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
    5 该文发表于:William L.Prosser,《加利福尼亚法律评论》,48 Cal.L.Rev.383(1960).
    6 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38-39页。
    1 案情简介:美国康涅狄格州出台了一部关于生育控制法令,这部法令的实施导致康州计划父母同盟(Planned Parenthood League)的格鲁斯沃德执行官和李·布克斯通博士在一个案件中被判有罪,因为他们为已婚者提供了关于避孕方法的信息、指导和医学咨询,法院判决每人被罚款100美元,上诉人在审判中声称判决所依据的法令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
    2 381 U.S..479(1965).
    3 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美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46页。
    4 案情简介:1972年,纽约州议会制定了一个法令,对有潜在危害的药品做了分类,并对危害最大的正当用药SCHEDULEII药品准备了官方表格。其中一联要登记开处方的医生、发药的药剂师、所用药品及用量、病人的姓名、地址和年龄,表格将在州卫生部统一备案,卫生部门录入表格,将所有资料记录在有磁性的磁带上用于计算机处理,然后将表格存放在一个用铁丝栅栏锁起来并有报警系统的房间内。计算机用的磁带保存在上锁的柜了中,而且在处理磁带时计算机与外部网是断开的,因此,机房以外的任何终端都无法读到或记录下磁带上的任何数据。法令严格禁止向公众透露病人的身份,除非:1.透露给卫生部门的其他雇员:2.根据法院传票或法庭命令;3.透露给一个有权管理那些由法令授权处理被控制物质的人的政府部门;4.透露给卫生部门的备案处。在该法令生效的前几天,一群经常需要SCHEDULEII药品的病人、有处方权的医生和两家医生协会发起这场诉讼。原告方提供证据证明需要用SCHEDULEII药品的人群,可能由于害怕计算机里保存的数据被滥用导致他们被诬蔑为“瘾君了”而拒绝此类治疗。地区法院判决禁止实施该法令有关报告病人姓名和地址的条款,认为医患关系是宪法保护的隐私领域,而登记条款侵犯了这一领域。这个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
    5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著:《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6-37页。
    1[美]詹埘斯·M·伯恩斯等:《民治政府》,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3页。
    2 赵水忠:《德国隐私权法》http://column.chinabyte.com/ccclub/416/2235416.shtml,2005年12月14日。
    1 案情简介:该案中原告把从韩国回国时带回的一些人参送给了他的一位化学家朋友以供研究。后者在一篇论文中提及人参来自原告的慷慨帮助,这使得原告在欧洲的人参研究者中广为人知。而被告是一家生产人参滋补剂的企业,被告在广告中宣称有某个著名科学家对人参的效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在杂志上刊登了出来。原告声称其人格因此广告受到损害。初审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均维持了原判。
    2 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40-41页。
    3 案情简介:1970年,一高级公务员因和前秘书发生性关系,而受到内部行政纪律检查。在此之前,他曾一度提出离婚诉讼,且法院记录了其婚外关系的详情。负责案件的行政调查官向法院调取了该份记录,来作为对那位公务员进行行政制裁的证据。部分基于法院所披露的材料,行政机关撤销了公务员的职务。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对此向法院提出申诉,认为法院擅自披露其婚姻材料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宪政法院第一庭判决宪政申诉成立。
    1 张军:《宪法隐私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3页。
    2[美]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3 赵水忠:《准偷窥了你的网络隐私》跋,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页。
    1 王红主编:《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2[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563页。
    1 张军:《宪法隐私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9页。
    2 同上,第108页。
    1 王琼雯:《人格尊严的堡垒——宪政视野中的隐私权》,2003届优秀硕士论文,第51页。
    2 莫纪宏主编:《宪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89页。
    3[美]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编著:《裸露的权利:美国的法与性》,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10、14页。
    4 Snyder v.Massachusetts,291 U.S.97,105.
    1 孙笑侠、夏立安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10页。
    2 朱福惠主编:《宪法学原理》,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第222页。
    3 朱景文主编:《权利思维的另一面》,载《中国法理学论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7页。
    4 梅根是新泽西州的一个七岁女孩,她破一个曾犯有强奸罪的邻居骗入家中奸杀。此事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为了保护社区 成员的安全,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美国国会通过了《梅根法》。
    5[美]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编:《裸露的权利:美国的法与性》,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30-131页。
    1 案情简介:1983年,德国的《联邦人口调查法》规定,要对德国人口和社会结构收集全面数据。该法案不仅要求公民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而且还要求填写详细的各种表格,包括其收入来源、从事的职业、教育背景、工作时数以及交通方式等有关事务。该法案的某些章节授权把这些统计数据移交到地方政府,以便帮助政府进行区域规划、调查、环境保护和选区重划等事务。由于该法案直接妨碍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行使,使得这一案件在申诉程序上归于少数例外,规定公民可以直接提起宪政申诉。宪政法院临时中止了《联邦人口调查法》的实施,并在8个月后下达了意见。宪政法院虽然维持了认可调查法的绝大多数条款,但是要求议会进行某些特殊规定的修正,以便防止出现法律上的疏漏而导致政府在收集、储存、使用并转移个人信息过程中滥用权力。也正因为宪政法院的这一要求,最终使得该法被延迟了四年才得以实施。
    2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59页。
    3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著:《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68页。
    1 韩大元主编:《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01页。
    1 王秀哲:《隐私权的宪法保护》,2005年博士论文,第127页。
    2 魏永征、张咏华、林琳:《西方传媒的法制、管理和自律》,中国人民大学初步社,2003年版,第146页。
    1 王秀哲:《隐私权的宪法保护》,2005年博士论文,第132页。
    1 黄文艺主编:《生活中的法理》第一辑,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页。
    1 姜士林等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751页。
    1 王琼雯:《隐私,人格尊严的堡垒——宪政视野中的隐私权》,2003届优秀硕士论文,第66页。
    2 宋征夫:《公民的权利》,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蔡定剑:《宪法精神》,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3、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4、邓冰、苏益群编译:《大法官的智慧》,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5、方流芳:《罗伊判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载梁治平主编《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6、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公丕祥主编:《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汉]刘向:《战国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9、韩大元主编:《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10、黄文艺主编:《生活中的法理》第一辑,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11、季卫东著:《宪政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2、姜士林等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
    13、李扬新:《论档案开放与公民隐私权保护》,载《档案学通讯》。
    14、林振通:《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比较法考察》,中国普法网。
    15、莫纪宏主编:《宪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6、孙笑侠、夏立安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7、童和平、韩大元、李树忠:《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
    18、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典建议稿草案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9、王红主编:《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20、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1、王琼雯:《人格尊严的堡垒——宪政视野中的隐私权》,2003届优秀硕士论文。
    22、王秀哲:《隐私权的宪法保护》,2005届优秀博士论文。
    23、魏永征、张咏华、林琳:《西方传媒的法制、管理和自律》,中国人民大学初步社,2003年版。
    24、许崇德:《宪法学(中国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5、《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6、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7、姚辉:《隐私的界限》,中法网 (http://www.1488.com/china/intolaws/lawpoint/Default.asp?ProgramID=22&pkNo=1029)
    28、张军:《宪法隐私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9、张莉:《论隐私权》,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山东人们出版社,2003年版。
    30、张新宝:《隐私权研究》,《法学研究》,1990年第3期。
    31、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32、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
    33、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34、赵水忠:《德国隐私权法》http://column.chinabyte.com/ccclub/416/2235416.shtml。
    35、赵水忠:《谁偷窥了你的网络隐私》跋,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36、周叶中著:《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37、周永坤:《法学方法理念的革新》,《东吴法学》2002年号。
    38、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9、朱福惠主编:《宪法学原理》,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40、Robert C.Post,"Rereading Warren and Brandeis:Privacy,Property,and Appropriation," in Privacy,Published by Darmouth Publishing Company,2001,p126.、
    41、Figosaras:《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http://fsnow.nease.net.
    42、[德]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3、[德]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4、[美]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
    45、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46、[美]爱德华·劳森编:《人权百科全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7、[美]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48、[美]埃里克·A·波斯纳著:《法律与社会规范》,沈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9、[美]波斯纳:《论隐私权》,常鹏翱译,载《民商法论丛》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0、[美]德沃金:《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刘丽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1、[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刘锋译,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
    52、[美]房龙:《人类的故事》,周炎译,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
    53、[美]亨金:《权利的时代》导言,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
    54、[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正刃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5、[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56、[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57、[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民治政府》,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58、[美]斯蒂芬·L·埃尔金、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新宪政论》,三联书店,1997年版。
    59、[美]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编著:《裸露的权利:美国的法与性》,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60、[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册,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61、[英]史蒂文·卢克斯著:《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2、[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63、[日]大沼保昭:《人权、国家与文明》,王志安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
    64、[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