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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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小企业在繁荣本国经济、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使其越来越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其反垄断法豁免制度中规定了中小企业的卡特尔豁免,而且还在进一步完善其豁免程序。改革开放时间尚短的中国,由于历史和经济体制的原因,使中小企业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全球经济的进一步一体化,我国也应认识到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出口创汇、繁荣市场、创建公平竞争市场的重要作用。本文力图通过对国外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的介绍与分析以及对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阐述,为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提供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的原则、体例、实体及程序方面的建议。
     除去引言和结论外,本文正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地位、豁免的理由及意义。该部分首先通过对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评价,引出了中小企业卡特尔在反垄断法中应当享有的豁免地位;接着分析了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地位的理由;最后,指出了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在反垄断法的中的意义。
     第二部分:我国建立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的必要性。该部分首先指出了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引出了通过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性;然后指出了我国现有法律对中小企业卡特尔保护和规制的情况并进行了分析;最后阐述了我国建立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我国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构想。
     该部分首先界定了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含义,然后从中小企业卡特尔豁免制度的体例、原则、实体及程序四个方面为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提出建议。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s play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prospering nation economic and increasing th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More and more counties have put more attention on it and added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into Anti-monopoly law. Furthermore, they are busy with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procedure recently. It is a very short time after the Reform in China. Because of the history and the economic system problems,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s placed in the minority position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 and the integral of the whole world economy, we should realize the important role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improving foreign exchange, prospering our nation economic and creating faire competition market. By expatiating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in foreign counties and the situation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China, this paper try to afford the system, the principle, entity and procedure of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for the China Anti-monopoly law under-prepared.
     Except the preface and the conclusion, this text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Part one: the status, the reason of it’s status and the meaning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in the Anti-monopoly law.
     According to appraise the function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figured out the status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Furthermore,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ason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getting the status and the meaning of it as well.
     Part two: the importance of creating the China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By figuring out the problem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development, this part indicated the probability for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to resolve it. Moreover, it introduced the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for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from law. At last, this part point out the importance of creating the China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Part thre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hina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Firstly, this part defined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 China.
     Then, this paper provided suggestion to our Anti-monopoly law which is under-prepared, from the system, view of principle, entity and procedure of designing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artel exemption system.
引文
① 史际春、王先林:《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法论纲》,载于《中国法学》2000 年第 1 期。
    ②《德国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载于《法汇报》2006 年 11 月 17 日 。
    ③ 蔡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其创新绩效影响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四川大学,2006 年 5 月。
    ④ 吴林海:《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载于《求是》2002 年第 9 期。
    ⑤ 王春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http://www.most.gov.cn/kjjr/kjjrdt/200410/t20041022_16295.htm,2007 年 2 月。
    ⑥ 王晓晔:《德国竞争法中的卡特尔制度》,来源于正义网 http://www.jcrb.com/zyw/n171/ca94435.htm,2007年 1 月。
    ⑦ [日]根岸哲、舟田正之著:《日本禁止垄断法概论》(第三版),陈杰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 1 月版,第367 页。
    
    ⑧ 王晓晔著:《竞争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9 年 10 月版,第 148 页。
    ⑨ 曹士兵著:《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6 年 2 月版,第 219 页。
    ⑩ 王晓晔著:《竞争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9 年 10 月版,第 146-147 页。
     11 游钰著:《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 10 月版,第 201-202 页。
     12 冯果、万江:《求经世之道 思济民之法-经济法之社会整体利益观诠释》,载于《法学评论》2004 年第 3期。
    13 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第 3 版,第 157-158 页。
    14 [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七版),萧琛主译,人民邮政出版社 2004 年 1 月版,第 126 页。
    15 “效率是指社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劳动、资源等)投入而获得收益最大化的比率,大体上包括生产效率、配置效率、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率四种”参见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 4 月版,第 307 页。
    16 美国哈佛大学梅森教授对判断有效竞争提出了两个标准:一是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标准,即(1)市场上存在相当多的买者和卖者,(2)谁也不能占领市场的大部分,(3)任何企业或企业之间不存在共谋,(4)新设企业能够进入市场;二是市场绩效标准,即(1)存在不断改进产品和工艺过程的市场压力,(2)生产费用下降时价格可以下降,(3)生产主要在有效率的规模单位中进行,有时未必在最低费用下生产,(4)没有慢性设备过剩,(5)能避免销售中的资源浪费。
    17 这里的“不完全”是相对完全竞争理论而言的。根据完全竞争理论,一国制定和实施竞争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完全竞争市场结构,这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特征主要是:(1)市场中买者和卖者的数量足够多,每个经济个体都很小,因此单个的买者或卖者都无法影响市场价格的决定,即他们都是价格的接受者;(2)产品都是同质的,即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一样的;(3)买卖双方信息完全对称;(4)任何企业都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即不存在市场壁垒。虽然完全竞争理论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想的市场结构构想,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这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存在的,而往往是垄断与竞争并存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这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并非是政府的设计,而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18 朱慈蕴:《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载于《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 年第 9 期,第 8 页。
    19 熊丽:《让中小企业形成有效竞争》,载于《经济日报》第十七版 2007 年 01 月 09 日。
    20 “差异化竞争策略是企业经过调研向市场提供的独特经营方式,企业通过更好地满足某个细分市场顾客的需求来获得额外收益。它包括设计名牌形象、技术上的独特、性能特点、顾客服务、商业网络及其它方面的独特性。坚持差异化策略可以利用客户对品牌的忠诚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价格敏感性的下降使中小企业避免与大企业发生正面冲突,它可以增加利润却不必追求低成本”。参见王舒婕:《我国中小企业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四川大学,2006 年 4 月。
     22 以下有关德国《反限制竞争法》条文的引用均来自尚明主编:《主要国家(地区)反垄断法律汇编》,法律出版社 2004 年 5 月版,第 3-60 页。
    23 一般认为,虽然《谢尔曼法》规定了禁止垄断的条款,但没有明确垄断的具体含义,造成了实施中许多误解的产生,而且它仅仅针对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之间的共谋以及大企业行为,并不排斥垄断地位的形成,其结果是在该法颁布之后的最初 10 年内,美国的托拉斯组织又出现了空前的发展。参见赵伟:《美国竞争政策:一种纵向的透视》,载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 年 11 月。
    24 祁若冰:《论反垄断法豁免制度》,载于《河北法学》2006 年第 4 期。
     25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180356.htm,2007 年 1 月。
    26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多数的中小企业仅仅将资金不足、内部管理水平低、人才缺乏、经营场所有限看作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忽略了技术创新不够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27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中国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来源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网,2007 年 1 月。
    28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180356.htm,2007 年 1 月。
     29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报告》,中信出版社 2005 年 8 月版。
     30 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SMEI)(China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dex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通过对来自国内的 23 个省市的 309 家有效成分企业获得的有效样本分析看,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为
    31 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9 月版,第 123 页。
     32 杨丽、朱瑞:《扩大内需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来源于中国知网,2007 年 3 月。
    33 据有关资料说明,“经济全球化”这个概念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前首席经济学家奥斯特雷在1990 年首先提出,他认为:生产要素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从而实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参见王述英、姜琰:《论产业全球化和我国产业走向全球化的政策选择》,载于王逸舟主编:《全球化与新经济》,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2 年 12 月版,第 159 页。
    34 数据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会同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 2006 年 11 月 29 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SMEI,China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Index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6》,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6 年 9 月版。
    
    36 张晨颖、周宝妹编著:《经济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5 月版,第 175 页。
    37 黄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问题与研究》,来源于楚天教育网,2007 年 1 月。
    38 时建中:《电信市场的发展和竞争众法关系:国外经验及启示》,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 年存季号(总第 21 期)。
     39 郑之杰、吴振国、刘学信著:《中小企业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 7 月版,第 158 页。
    4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来源于经世律师事务所网 2007 年1 月。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42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 2003 年 2 月 19 日制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内容是: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2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 4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3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4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6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 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另外还规定了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43 《谢尔曼法(the Sherman Act)》第 1 条规定:“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
    44 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 年 7 月版,第 231 页。
    45 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9 月版,第 117 页。
    46 孙晋:《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载于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六卷,方正出版社 2002 年 1 月版,第 60 页。
    47 唐要家:《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比较分析》,载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 年第 1 期。
    48 朱宏文、王健著:《反垄断法—转变中的法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 年 4 月版,第 79 页。
    49 崔林林:《美国和德国反垄断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载于《河北法学》2002 年第 5 期。
    50 以下有关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条文的引用均来自尚明主编:《主要国家(地区)反垄断法律汇编》,法律出版社 2004 年 5 月版,第 812-822 页。
    51 [美]托马斯?赫斯:《反竞争协议与来自欧盟市场外的平行进口》,张云译,载于《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4年 1 期。
    52 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达成的协议是为实现下列目的之一,并且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的,不适用本法第七条 、第八条 的规定:1.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为保障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6.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法以其他方式达成为限。可见,合理化卡特尔必须在满足一定条件并获得许可后才能实施。
    54 根据该规定,生产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质量改善、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等企业合理化特别有必要的共同行为时,如果该行为获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认可,则《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不适用于这些共同行为。1999 年,日本废除了《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中关于合理化卡特尔适用除外的规定。
    55 本法的规定在特定商品的需求显然失去均衡而发生下述各项事态的场合,不适用于生产该商品的事业者或以该事业者为成员的事业者的团体(以下称“生产业者等”)受下款或第三款认可的共同行为(包括事业者团体让其成员共同行为的行为。下同)。但是,在使用不公正的交易方法时,或让事业者进行属于不公正交易方法的行为时,不在此限:1.该商品的价格降到该平均生产费以下,而且该事业者的相当部分事业有难以继续下去的危险;2.通过企业合理化难以克服前款所述的事态。1953 年的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增加了对不景气卡特尔的豁免,日本在 20 世纪 90 年代大幅度修改卡特尔适用除外立法,缩小卡特尔适用除外范围,并于 1999 年废除了不景气卡特尔的适用除外规定。
    56 周昀:《试论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载于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 3 卷),法律出版社 2002 年 5月版,第 119 页。
    57 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第七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5.联合抵制交易的;6.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58 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第八条规定:禁止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者设定其他交易条件,排除、限制竞争。
    59 有的学者认为,德国之所以废除有关出口卡特尔适用除外规定,“一方面是出于德国法与欧共体法协调之必要,即为了建立共同体大市场,欧共体竞争法把出口卡特尔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德国产品相当程度上是向欧洲出口,鉴于欧洲经济一体化和欧洲大市场内部的贸易自由化,出口卡特尔实际上已没有现实意义”。引自王晓晔:《反垄断法对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管制》,载自王晓晔主编:《经济全球化下竞争法的新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年 7 月版,第 243 页。
    60 中小企业的卡特尔要得到豁免,那么企业之间的任何协议或此类协议、企业联合会的任何决定或此类决定、任何统一行为或此类统一行为,必须有利于促进商品的生产或销售或者有利于提高技术和经济的进步,同时允许消费者从最终的利益中获得公平的份额,并不对企业施加相关的限制,除非这些限制对于这些目的的实现不是不可缺少的,以及不对企业提供消除相当部分产品竞争的可能性。
    61 “尽管会对竞争带来限制,但是,它也有可能在其他经济方面带来其他好处,当这些好处非常明显并超过其对竞争的不利影响时,可以认定该卡特尔具有经济的合理性。” 参见游钰著:《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 10 月版,第 86 页。
    62 “谈某个企业对市场是否形成垄断不能仅从抽象的市场观念出发,而必须以一个具体确切的市场范围作为依托,这个市场范围就是所谓的相关市场。”参见王旸:《反垄断法基本制度研究》,见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2002 年第 3 卷,法律出版社 2002 年 5 月版,第 180 页。
    63 游钰著:《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 10 月版,第 20 页。
     64 潘静华、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11 月版,第 216 页。
    65 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条:1.为降低成本、改良质量或增进效率,而统一商品规格或型式者;2.为提高技术、改良质量、降低成本或增进效率,而共同研究开发商品或市场者;3.为促进事业合理经营,而分别作专业发展者;4.为确保或促进输出,而专就国外市场之竞争予以约定者;5.为加强贸易效能,而就国外商品之输入采取共同行为者;6.经济不景气期间,商品市场价格低于平均生产成本,致该行业之事业,难以继续维持或生产过剩,为有计划适应需求而限制产销数量、设备或价格之共同行为者;7.为增进中小企业之经营效率,或加强其竞争能力所为之共同行为者。
    66 游钰著:《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 10 月版,第 214 页。
    69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应申请,第五条至第八条所称的协议和决议,可以让卡特尔当局作出豁免适用第一条的禁令的处分。这些协议和决议随处分的生效而生效。在第八条情形,申请时应附上相关的国内生产者和购买人的意见书,但无法取得此类意见书的不在此限。
    70 王先林:《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拟稿)的相关部分评析》,载于《法商研究》2004 年第 5 期。
    [1] 朱宏文、王健著:《反垄断法—转变中的法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 年4 月版
    [2] 游钰著:《卡特尔规制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 10 月版
    [3] 王晓晔著:《竞争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年 9 月版
    [4] 孔祥俊著:《反垄断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 6 月版
    [5] 曹士兵著:《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6 年 2 月版
    [6] 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第三版)
    [7] 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9 月版
    [8] 潘静华、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11 月版
    [9] 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11 月版
    [10] 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 年 7 月版
    [11] 张晨颖、周宝妹编著:《经济法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5 月版
    [12] 郑之杰、吴振国、刘学信著:《中小企业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 7 月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策与实务,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2年 7 月版
    [14] 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4 月版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6》,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 9 月版
    [16] 尚明主编:《主要国家(地区)反垄断法律汇编》,法律出版社 2004 年 5 月版
    [17] [日]根岸哲、舟田正之著:《日本禁止垄断法概论》(第三版),陈杰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年 1 月版
    [18] [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七版),萧琛主译,人民邮政出版社 2004 年 1 月版
    [19] 崔林林:《美国和德国反垄断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载于《河北法学》2002年第 5 期
    [20] 唐要家:《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比较分析》,载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 年第 1 期
    [21] 冯果、万江:《求经世之道 思济民之法—经济法之社会整体利益观诠释》,载于《法学评论》2004 年第 3 期
    [22] 祁若冰:《论反垄断法豁免制度》,载于《河北法学》2006 年第 4 期
    [23] 骆小春,董新凯:《中小企业促进与反垄断法》,载于《现代法学》2003 年第25 卷第 6 期
    [24] 王先林:《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拟稿)的相关部分评析》,载于《法商研究》2004 年第 5 期
    [25] 刘漪、杨梓武、韦媚:《反垄断法作用域里的中小企业保护》,载于《前沿》2004 年第 2 期
    [26] 柳 春、徐 明:《“入世”后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法制环境分析》,载于《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 6 月第 3 卷第 2 期
    [27] 蒋伏心:《企业问题:定义、借鉴与对策》,载于《江海学刊》1999 年第 6 期
    [28] 姜欣:《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再思考》,载于《兰州学刊》2005 年第 3 期
    [29] 朱慈蕴:《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载于《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 年第 9 期
    [30] 史际春、王先林:《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法论纲》,《中国法学》2000 年第 1 期
    [31] 熊丽:《让中小企业形成有效竞争》,载于《经济日报》2007 年 01 月 09 日第十七版
    [32] 《“南开指数”景气再现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状况》、《从四要素指数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2005 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发布报告》,载于《天津日报》2006年 12 月 1 日第十九版
    [33] 吴林海:《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载于《求是》2002 年第 9 期
    [34] 赵伟:《美国竞争政策:一种纵向的透视》,载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 年 11 月
    [35] 时建中:《电信市场的发展和竞争众法关系:国外经验及启示》,载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 年存季号(总第 21 期)
    [36] [美]托马斯.赫斯:《反竞争协议与来自欧盟市场外的平行进口》,张云译,载于《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4 年 1 期
    [37] 周昀:《试论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载于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2002年第 3 卷,法律出版社,2002 年 5 月版
    [38] 孙 晋:《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载于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2002年第六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年 1 月版
    [39] 单 盈:《反垄断法中的中小企业保护与规制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浙江大学,2005 年 11 月
    [40] 王 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扶持政策》[学位论文],中国知网,中国政法大学,2004 年 5 月
    [41] 吴克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西南政法大学,2006 年 4 月
    [42] 蔡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其创新绩效影响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四川大学,2006 年 5 月
    [43] 王舒婕:《我国中小企业差异化竞争策略研究》[学位论文],中国知网,四川大学,200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