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机制下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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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其代理人为自身消费而不是为商业转售目的所进行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不仅在国际市场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我国也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价值。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法》,同时入世以后,我国就要进行有关接受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所以,本文结合WTO的《政府采购协定》,就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希望对我国的政府采购法的完善以及我国就接受WTO《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有所帮助。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s that the government or his agent as final consumers to purchase goods , not for business profit aims.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not only has important role in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but also has great value in the mainland. We have using the Law of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our everyday life, at the same time as we have joined the WTO, we are negotiating for the WTO's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o, this article compares the WTO's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it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 and researches the change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 to improv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 and do some help for the negotiation .
引文
[1] 刘力,刘光溪(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160页。
    [2] 刘力,刘光溪(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161页。
    [3] 《政府采购协定》是4个诸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一个,该协议是贸易自由化在GATT管辖范围之外得以体现的重要领域。虽然,WTO《政府采购协定》目前还只是复边协议,对非成员方尚没有约束力。但不可忽视的是,《政府采购协定》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只是时间问题,在1994年乌拉圭谈判结束时,各成员方达成的复边贸易协定共有6个,而至今,除《政府采购协定》和《民用航空协定》之外的另外4个协议已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
    [4]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遍,索必成、胡盈之译:《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38页。
    [5] 参见WTO《政府采购协定》(1994年)第1条。
    [6] 乌拉圭回合贸易争端谈判结果(Geneva:WTO,1995),第464页。
    [7] 国际公共采购法(Arie Reich著),第292页。
    [8] 参见GATT《政府采购协定》(1979年)第2条。
    [9] 同注释2,第293页。
    [10] 据1990年欧盟的一份关于美国贸易壁垒和不公平措施的报告认为,美国的次中央政府采购占其整个政府采购的70%。
    [11] 资料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WWW.CCGP.GOV.CN
    [12] 汤姆斯 w 汉特著:发展中国家与新一轮WTO世界银行调查谈判。
    [13] 参见曹富国:政府采购法主体之比较研究——兼谈我国政府
    
    采购法主体之立法对策,《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第98-107页。
    [14] 还有一种理解是,考虑到《政府采购法》第3章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规定中,只提到采购货物和服务时根据特殊情况需要并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所以在工程采购中应该一律适用公开招标方式,无需先确定是否采用该方式。
    [15] 史际春、邓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4期,第12-19页。
    [16] 郑云瑞:政府采购制度若干问题的立法研究,《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第96-103页。
    [17] Vinod REGE:Transparency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ssues of concern and interest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journral of World Trade 35(4)2001, pp 489-515。
    [18] Steve Chranovitz: Triangulat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96 Jan 2002, pp. 28-55。
    [19] 国库司,《情况反映》,2002年5月21日,第十期。
    [20] 慎海雄、谢云挺:《谁来监督“阳光采购”——全国首例政府采购案追踪》,《文汇报》,2002年6月14日,第2版。
    [21] 国库司,《情况反映》,2002年5月21日,第十期。
    [22] 我国《政府采购法》仅在第二十三条有关于政府采购审查的要求,该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3] 国库司,《情况反映》,2002年5月21日,第十期。
    
    
    1、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法的适用 曹富国等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2年12月版
    2、WTO案例对中国的启示 徐兆宏等编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03年2月版
    3、WTO《政府采购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 钟筱红 法律图书馆网站
    4、WTO《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法》之比较 王勇 北大法律信息网
    5、《政府采购法》中的公开透明原则评析 林昊 北大法律信息网
    6、《政府采购法》评介 魏双娟 北大法律信息网
    7、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文对照]法律出版社 2000年10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