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提起之合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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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论证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之中,其中,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由于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作为诉讼价值目标冲突的最集中体现之处,如何对其进行修改也就成了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论证工作的重点与热点部分。与此同时,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研究者们也都见仁见智,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建议,且不乏理论与现实支持。
     笔者认为,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的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国情,同时放眼世界,实现国外优秀法律文化与本土资源的相结合。本文的写作亦是基于此种思路,将全文分为三个部分:导言、本论与结语。
     导言。通过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论证工作中法律、法学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进行改革的呼声中,引出本文的核心论题:是否应当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的提起进行规制以及如何进行合理规制?
     本论。此为论文的本体部分,分为五章加以论述:
     第一章通过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价值分析,以及二者之间的价值平衡关系的论证,解决了该领域主要的法理问题。
     第二章分析了我国目前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的立法与司法现状,以及这种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隐藏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阐述。
     第三章对法国和德国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作简要介绍,并对二者进行比较与评析,使我们对一事不再理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期对重构我国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有所裨益。
     第四章通过以上篇幅的考证,指出了对国外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进行借鉴的模式与借鉴的可行性。承上启下,引出本文的重点部分:合理规制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的提起。
     第五章总结全文,具体论证了如何在我国重构再审制度,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的提起进行合理规制。
     结语。从总体上对论文的基本观点进行简要回顾,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时,从立法上对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程序进行合理规制。同时,为改革我国的再审制度呐喊助威,克服各种阻力,最终创建出有中国特色的“一事不再理”制度,实现自由、秩序、公正和效益等价值目标的完美协调。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us China is in the intense process of amendment and argumentation.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in respect of problems arising in its practice, represents mostly the conflict among various litigant values and its amendment turns to be a key and hot point as well. The academic and practical circles see a variety of thoughts and suggestion with theoretic and practical support.
     The writer thinks that the reform on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should be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and also connect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with a hope to achieve a combination between the foreign excellent legal cultures and our local resource. Guided by this idea, the thesis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namely the introduction, text and conclusion.
     Through introduction of the current call from the academic and practical circles on reforming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during this round of amendment and argumentation on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the introduction gives a brief illustration on the core issue of this thesis, that’s how to regulate reasonably the commencement of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The text consists of five chapters as follows:
     The first chapter, through analysis on the value of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and the principle of“non bis in idem”, and argumentation on the value balance between the two, solves the main problem concerning legal theory in this field.
     The second chapter, after introducing the current legislature and judicature of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and analyzing the problem arising at present, tries to detect the deeper reason behind the superficial level.
     The third chapter, based on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of France and German, and a comparison and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the two, achieves a further knowledge on the principle of“non bis in idem”, aiming to be of some help for the re-construction of our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The fourth chapter, on the base of the discussion above, explicates the mode of learning from the foreign system on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and illustrates the eligibility of learning from abroad. Acting as a channel to connect the part above and below, this chapter leads to the key part of this thesis, namely the reasonable regulation on commencement of the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The fifth chapter, as a final chapter, demonstrates in details how to reconstruct the retrial system of our country and how to regulate reasonably the commencement of retrial procedure unfavorable to the defendant.
     Finally, the conclusion part, based on a brief review on the basic points of this thesis, gives a suggestion concerning the proposition from the level of legislature during the amendm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Meanwhile, the ultimate goal is set to help propagating the reform on our retrial system, establish a system of“non bis in idem”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despite mounts of pressures, and furthermore, realize the perfect harmony among various value goals as the freedom, order, justice and efficiency.
引文
1 陈光中:《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 年第 4 期。
    2 朱立恒、陈学权、葛琳:《我国刑事再审程改革之展望》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0937。
    3 陈卫东:《法院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之研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 年第 2 期。
    4 non bis in idem,是一拉丁用语。关于这一用语,在一些中文文献中,还有其他一些译法,如在联合国正式公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文本第 20 条中,使用的是“一罪不二审”。另外,在有些中文著作中,有些学者还使用“一事不二罚”的概念。但这毕竟只是翻译上的问题,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不过,比较而言,关于 non bis in idem,最为通行的译法和说法还是“一事不再理”。参见:张毅著:《刑事诉讼中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1 页。
    
    5 周枬著:《罗马法原论》(下册),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第 866 页。
    6 周枬著:《罗马法原论》(下册),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第 975 页。
    7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35 页。
    8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38 页。
    9 董琳:《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价值取向》,载《当代法学》2003 年第 11 期。
    10 戴福:《法院缘何缺乏权威》,载《民主与科学》2005 年第 1 期。
    11 美,乔治.W.皮尤著:《美国与法国刑事司法制度比较》,叶逊译,载《法学译丛》1986 年第 4 期,第 20 页。
    
    12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75 页。
    13 左卫民、周长军著:《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14 页。
    14 洪家殷:《论一事不二罚原则在行政秩序罚上之适用》,载《台大法学论丛》,V26(4),第 84—85 页。
    15 汪建成:《论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的几个理论问题》,载《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7年版,第 352-353 页。
    16 陈瑞华著:《刑事诉讼前沿问题》(代序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 页。
     17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71 页。
     18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77 页。
    
    19 范培根:《刑事案件再审程序改进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3 年,第 27 页。
    20 水天同译:《培根论说之集》,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193 页。
     21 陈朴生著:《刑事诉讼法实务》,台湾中正书局 1996 年版,第 320 页。
    
    22 范培根:《刑事再审程序之改进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3 年,第 29 页。
    23 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上),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294 页。
    24 谭淼:《刑事再审理论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年博士论文,2003 年,第 36 页。
     25 何家弘:《司法公正论》,载《中国法学》1999 年第 2 期
     26 [日]田口守一著,刘迪等译:《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19 页。
     27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4 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 449 页。
     28 范培根:《刑事再审程序改进及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3 年,第 47 页。
    
    29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0 页。
    30 张述元:《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基础》,载《政法论坛》2004 年第 1 期。
    31 陈瑞华:《刑事再审程序研究》,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6 期。
     32 陈瑞华:《刑事再审程序研究》,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6 期
    
    33 陈瑞华:《刑事再审程序研究》,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6 期。
    34 李卫平主编:《新编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46 页。
    35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3 页。
    36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4 页。
    37 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上),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67 页。
    38 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上),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67 页。
     39 郭国松:《刑事再审:小心司法主动出击》,21 世纪经济报道,2005-08-29。
     40 黄冬阳:《刑事再审程序》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4 年,第 10 页。
    41 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 1997 年版,第 193-210 页。
    42 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 1997 年版,第 193-210 页。
    43 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 1997 年版,第 207 页。
    
    
    44 李昌坷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32 一 136 页。
    45 肖铃:《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再审程序介评》,载《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 8 期。
    46 黄士元、屈广清:《中德刑事再审制度比较》,载《法学论坛》2001 年第 4 期。
    
    47 [德]克劳思罗科信:《德国刑事诉讼法(第 24 版)》,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45 页。
    48 黄冬阳:《刑事再审程序》,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4 年,第 9 页。
    
    49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80-581 页。
    5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纪敏 2001 年 9 月 23 日在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开创审判监督工作新局面》。
    51 2001 年 2 月 20 日沈德咏在全国部分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载沈德咏主编:《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2001 年第二卷,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 11 月版,第 1-12 页。
    52 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0744。
    53 王敏:《论清末修律的方法与意义》,载《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 年第 3 期。
    54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88 页。
    55 梁欣:《论一事不再理原则》,载《河北法学》1999 年第 6 期,第 95-96 页。
    56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6 页。
    
    57 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97 页。
    58 张毅著:《刑事诉讼中禁止双重危险规则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00 页。
    
    59 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7 页。
    60 张毅著:《刑事诉讼中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 55 页。
    
    61 苏方道译:《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62 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224 页。
     63 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33 页。
    
    64 张毅著:《刑事诉讼中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08 页。
    65 陈卫东、李奋飞:《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权质疑》,载《人大法律评论》2003 年卷。
     66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503 页。
    
    67 沈德咏:《审判监督工作改革若干问题》,载《人民司法》2001 年第 8 期。
    68 郭建安主编:《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63 页。
     69 张坤世、宋雨前:《有错必纠:可能的价值与明显的缺陷》,载《行政与法》2001 年第 3 期。
     70 安康司法网:http://www.aklaw.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8。
    1、水天同译:《培根论说之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2、[日]田口守一著,刘迪等译:《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1997年版。
    4、李昌坷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5、[德]克劳思罗科信:《德国刑事诉讼法(第 24 版)》,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苏方道译:《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8、宋英辉译:《日本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增补本)》,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10、张毅著:《刑事诉讼中的禁止双重危险规则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11、周枬著:《罗马法原论》(上、下),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12、左卫民,周长军著:《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3、陈瑞华著:《刑事诉讼前沿问题》(代序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陈朴生著:《刑事诉讼法实务》,台湾中正书局1996年版。
    15、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
    16、陈卫东著:《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1、谢佑平主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2、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
    3、李卫平主编:《新编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6 年版。
    4、《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4 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6、郭建安主编:《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7、陈光中、严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 年版。
    8、徐静村:《21 世纪中国刑事程序改革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建议稿)》,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
    9、陈光中主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1、陈光中:《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 年第 4 期。
    2、陈卫东:《法院主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之研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 2 期。
    3、何家弘:《司法公正论》,载《中国法学》1999 年第 2 期。
    4、张述元:《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基础》,载《政法论坛》2004 年第 1期。
    5、陈瑞华:《刑事再审程序研究》,载《政法论坛》2000 年第 6 期。
    6、肖铃:《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再审程序介评》,载《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 8 期。
    7、黄士元、屈广清:《中德刑事再审制度比较》,载《法学论坛》2001 年第 4期。
    8、王敏:《论清末修律的方法与意义》,载《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 年第 3 期。
    9、梁欣:《论一事不再理原则》,载《河北法学》1999 年第 6 期。
    10、沈德咏:《审判监督工作改革若干问题》,载《人民司法》2001 年第 8 期。
    11、张坤世、宋雨前:《有错必纠:可能的价值与明显的缺陷》,载《行政与法》2001 年第 3 期。
    12、陈卫东:《刑事再审一审终审制之改造》,载《法学家》,2000 年第 4 期。
    3、张力、崔峰:《再审发动程序之重构》,载《法律适用》,2002 年第 8 期。
    14、徐美君、李奋飞:《刑事再审程序的理性思考》,载《法学》,2000 年第 10期。
    15、陈国庆、王莉:《试论我国再审程序之改革》,载《人民检察》,2003 年第11 期。
    16、王向红:《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刍议》,载《云南法学》,2003 年第 4 期。
    17、左卫民、万毅:《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2003 年第 4 期。
    18、余向阳:《关于中国再审程序的立法构想》,载《法律适用》,2002 年第 8期。
    1、汪建成:《论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的几个理论问题》,载《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1997 年版。
    2、陈卫东,李奋飞:《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权质疑》,载《人大法律评论》2003年卷。
    3、洪家殷:《论一事不二罚原则在行政秩序罚上之适用》,载《台大法学论丛》。
    4、陈光中:《陈光中法学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
    1、范培根:《刑事案件再审程序改进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2、谭淼:《刑事再审理论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年博士论文,2003年。
    3、黄冬阳:《刑事再审程序》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
    1 郭国松:《刑事再审:小心司法主动出击》,21世纪经济报道,2005-08-29。
    1 美,乔治.W.皮尤著:《美国与法国刑事司法制度比较》,叶逊译,载《法学译丛》1986 年第 4 期,第 20 页。
    1、朱立恒,陈学权,葛琳:《我国刑事再审程改革之展望》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
    2、安康司法网:http://www.aklaw.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