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相关立法尚不健全,难以为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本文从土地管理立法体系、土地规划制度、土地权属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四个方面,阐述了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国家或国际组织在类似领域的先进管理经验,继而剖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的立法现状,从更新立法理念和完善立法体系、提升土地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完善土地权属处置方式以及引入确权登记与环境监测制度四个方面,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提出立法借鉴建议。
引文
[1]刘红纯.世界主要国家国家公园立法和管理启示[J].中国园林,2015(11):73-77.
[2]达德里.IUCN自然保护地管理分类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6:26-46.
[3]王灿发.国外自然保护区立法比较与我国立法的完善[J].环境保护,2006(21):73-78.
[4]肖建华,周训芳.自然保护区集体土地管理与社区共管契约[J].求索,2009(2):5-7.
[5]徐菲菲, DOROTHY F.英美国家公园体制比较及启示[J].旅游学刊, 2015(6):5-8.
[6]张引,庄优波,杨锐.法国国家公园管理和规划评述[J].中国园林, 2018(7):36-41.
[7]李晓莉.美国国家公园休闲土地管理中三个模型的应用及启示[J].人文地理,2010(1):118-122.
[8]王昌海.改革开放40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成就、挑战与展望[J].中国农村经济, 2018(10):93-106.
[9]杜文艳.论新形势下自然保护区的法制建设[J].环境保护科学, 2015(4):95-99.
[10]唐小平,张云毅,梁兵宽,等.中国国家公园规划体系构建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1-8.
[11]郭冬艳,王永生.国家公园建设中集体土地权属处置情况分析[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5(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