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广西主体功能区划,并参照广西农业功能区划和广西"十二五"农业种植业规划,对广西耕地进行分析,根据对各区县内耕地条件和规划条件等,将耕地功能划分为4个区。广西28个区县被划分为生态涵养耕地区,43个区县被划分为稳定优势耕地区, 16个区县被划分为城郊多功能利用耕地区,22个区县被划分为农林果复合利用耕地区,最后基于不同耕地保护分区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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