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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芦山7.0级地震次生山地灾害活动特征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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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04‐20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 km。截至4月29日地震共造成196人遇难,21人失踪,13 484人受伤,200余万人受灾。地震发生后,我们立即开展了地震次生山地灾害的遥感解译、实地调查及危险性评估工作。作者定义了地震次生山地灾害,分析了次生山地灾害的活动特征、形成机制与模式以及发展趋势,并与汶川地震次生山地灾害进行了对比。初步查明芦山地震诱发了1 460余处崩塌和滑坡,大量落石和4处堰塞湖。次生山地灾害具有规模小、群发性和高位破坏的特征。崩塌和落石成群发育于坚硬岩石形成的陡坡上,主要发育区段有:芦山县的宝盛乡金鸡峡、双石镇大岩峡以及省道S210线K317路段和灵关镇以北小关子段,对沿河公路及救援生命通道影响严重。滑坡数量较少,以中小规模为主,主要发生于砂岩、页岩和松散堆积层中,仅发现一处大型滑坡并转化为碎屑流。堰塞湖主要由崩塌、滑坡形成,均为低危险性小型堰塞湖。芦山地震次生灾害的主控因素为构造、岩性、结构面和地形,崩塌破坏主要表现为顺层滑动破坏型、切层倾倒破坏型和结构面控制破坏型3种模式。芦山地震诱发崩塌、滑坡的数量、分布范围和规模比汶川地震小得多,其数量仅为汶川地震的5.53%,造成的地表破坏面积(3.06 km2)仅为0.57%。芦山地震区两次地震扰动的叠加效应,大大降低坡体的稳定性,震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活动性增加,增幅有限,活跃期也相对较短,但震区山地灾害的隐伏性和隐蔽性强,给隐患排查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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