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煤炭市场供应的不确定性,实际燃用的煤质含硫量与设计煤种存在一定的偏差,实际FGD入口SO2浓度较高,且随着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颁布实施,净烟气SO2浓度已无法满足最新环保排放标准.为适应燃煤硫分提高的现状,以及满足最新环保标准要求,需要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增容及取消旁路改造等综合升级改造.本次改造设计脱硫系统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不大于50mg/m3(标态、干基,6%O2 ),脱硫效率不低于97.7%(脱硫塔脱硫效率不低于98.7%,GGH漏风率按1%计),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5500小时。并取消烟气旁路,原烟气旁路与烟囱要有明显的断口。要求脱硫系统在运行的各个时间段应可靠运行,通过改造能确保脱硫系统随主机全部运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