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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地利共享秩序及其制度实现——兼评《土地管理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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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Study on Land Profit Distribution System in China—— Comment on the Revision of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 作者:桂华
  • 英文作者:Gui Hua;
  • 关键词:土地公有制 ; 土地增值收益 ; 地利共享 ; 《土地管理法》修订
  • 英文关键词:Public Ownership of Land;;Improvement of Land Value;;Distribution of Land Benefits;;the Revision of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 中文刊名:SHKX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 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 出版日期:2018-06-10
  • 出版单位:社会科学
  • 年:2018
  • 期:No.454
  • 语种:中文;
  • 页:SHKX201806006
  • 页数:10
  • CN:06
  • ISSN:31-1112/C
  • 分类号:64-73
摘要
在城镇建设中,大量社会财富附着在土地上转化为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如何参与社会财富分配取决于土地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土地制度内在包含"消灭剥削"的目标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与土地私有制国家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土地收益不同,我国直接在初次分配环节上完成对地利的调节。国家通过主导城镇土地开发来实现土地增值归公,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社会主义地利共享秩序。立足公有制的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地利分配原则不变,避免出现土地食利阶层,同时要完善失地农民补偿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丧失生产资料后的重新就业问题。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value of land will increase.Land system determines the distribution of social wealth.In China,land is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for the public.The government collects land from farmers and sells the management right of the land in market,and land benefits belong to all citizens while in countries with private land ownership,tax is the tool for distributing land interests.While China is carrying out the revision the land system,the principle land interests are owned by the state shouldn't be changed,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ose farmers who have lost their land.
引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民日报》2017年3月1日。
    (2)柯缇祖:《土地公有制是中国创造发展奇迹的最大奥秘之一》,《红旗文稿》2011年第22期。
    (3)贺雪峰:《论中国式城市化与现代化道路》,《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1期。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4页。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707/t20170712_1525017.htm。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4)方创琳、李广东、张蔷:《中国城市建设用地的动态变化态势与调控》,《自然资源学报》2017年第3期。
    (1)桂华:《城乡建设用地二元制度合法性辨析---兼论我国土地宪法秩序》,《法学评论》2016年第1期。
    (2)财政部综合司:《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中国财政》2016年第7期。
    (3)郑风田:《为什么多数农民盼征地》,《学习月刊》2012年第3期。
    (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2-733页。
    (5)《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4页。
    (6)《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5页
    (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32页。
    (2)赵燕菁:《城市增长模式与经济学理论》,《城市规划学刊》2011年第6期。
    (3)周诚:《简论我国农地转非自然增值的公平分配》,《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11月3日。
    (4)史尚宽:《土地法原理》,正中书局印行1954年版,第7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48页
    (6)蔡继明:《必须给被征地农民以合理补偿》,《中国审计》2004年第8期。
    (7)郑振源:《征用农地应秉持“涨价归农”原则》,《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5月8日。
    (8)梁慧星:《谈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和征用的规定》,《浙江学刊》2004年第4期。
    (9)《佟柔文集》编辑委员会编:《佟柔文集---纪念佟柔教授诞辰75周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8页。
    (1)桂华、贺雪峰:《宅基地管理与物权法的适用限度》,《法学研究》2014年第4期。
    (2)贺雪峰:《地权的逻辑Ⅱ---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3)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200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29页。
    (5)于文俊:《论土地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地租》,《<资本论>与当代经济》1992年第1期。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8页。
    (1)财政部综合司:《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中国财政》2016年第7期。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通讯》2006年第24期。
    (1)贺雪峰:《地权的逻辑Ⅱ---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2)桂华:《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5页。
    (3)贺雪峰:《地权的逻辑Ⅱ---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80页。
    (4)参见财政部综合司《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中国财政》2016年第7期。
    (1)《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707/t20170712_1525017.htm。
    (2)刘守英:《集体土地资本化与农村城市化》,《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3)贺雪峰:《地权的逻辑Ⅱ---地权变革的真相与谬误》,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33页。
    (4)桂华:《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54-155页。
    (1)周怀龙:《规范收益分配共享改革成果》,《中国国土资源报》2016年6月14日。
    (2)周其仁:《为什么城市化离不开农地农房入市》,《经济观察报》2014年9月8日。
    (3)《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n1/2017/1120/c1024-29657602.html。
    (4)刘德炳、姚冬琴:《让农民捧上金饭碗》,《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45期。
    (5)陈锡文:《农民以为卖房就能进城那是上了大当》,财经网,http://www.snzg.cn/article/2015/0313/article_40657.html。
    (1)李建平:《被征地一夜暴富滥消费二次返贫》,《新华社每日电讯》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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