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源税费制度对维护国家权益、调节资源收益、筹集财政收入等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权益金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环节的资源税改革。目前,我国以资源税为主的税费体系存在经济内涵模糊,税率未能及时调整、设置冗杂且不合理,"低税率、高收益、海外上市"的反哺模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增大等突出问题。建议资源税全面贯彻落实从价计征,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
引文
[1]王春秀.矿业权市场及矿业权价值评估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03.
[2]石宝明,王宇宁,白雪松.2014年我国石油市场特点及2015年展望[J].当代石油石化,2015(1):12-17.
[3]顾爱智.我国油气资源税费现状及优化建议[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4]崔建华,聂志红.政治经济学原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110-200.
[5]彭齐鸣.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研究[J].国土资源情报,2016(2):3-7.
[6]李刚.关于探索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的思考与建议[J].财会研究,2015(8):5-8.
[7]孙春强,韩松,韩若蓝.近年来世界矿产资源权益金调整特点及趋势分析[J].矿产保护与利用,2018(4):13-15.
[8]PWC.Canadian mining taxation 2013[R].Toronto:PWC,2013.
[9]韩继秋.中外矿产资源税费体系比较与设计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2016.
[10]Alberta Department of Energy.Alberta Royalty Review[R].Edmonton:Alberta Department of Energy,2007.
[11]李刚.加拿大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及对我国权益金制度的启示[J].财会研究,2016(8):15-18.
[12]张占斌.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及政策取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