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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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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再协
  • 中文刊名:ZWZS
  • 英文刊名: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 出版日期:2019-05-25
  • 出版单位: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 年:2019
  • 期:v.37;No.390
  • 语种:中文;
  • 页:ZWZS201905029
  • 页数:1
  • CN:05
  • ISSN:32-1332/TG
  • 分类号:91
摘要
<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工作。《办法》适应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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