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环境问题开始出现,为了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满足环境保护需求,《环境保护法》应运而生。其中的公众参与权指的是《环境保护法》依托一系列法定的形式及途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保障公众有权依法参与所有与环境利益相关的活动。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分析《环境保护法》中公众参与权的不足,对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的有效措施展开探讨,旨在为研究如何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引文
[1]郑敏.公众参与权在《环境保护法》适用中的完善[J].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6,11(04):27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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