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桧冥报"故事,研究者历来将其作为岳飞故事的组成部分来考察,而忽视了其独特的价值所在。明代的小说戏曲为这一故事的独特性,提供了最为重要而丰富的文本。本文将明代小说戏曲与其他时期的文本进行比较,指出明代小说戏曲在对"秦桧冥报"故事的再创作中,表现出了三方面特色:一是增删核心情节使主旨传达更直接,二是大胆虚构秦桧地狱受刑情形,三是摆脱对岳飞故事的依附。明代小说戏曲的再创作,对岳飞故事的传播产生了重要影响。
引文
① 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37页。
② [元]孛兰肹等撰,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733页。
③ 如李琳《“何立入冥”故事流变研究》(《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考察了“何立入冥”这一故事情节的流变;李琳《“骂阎与入冥”——胡迪故事研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则主要考察了“胡迪骂阎”这一故事情节的流变。
④ 王季思主编《全元戏曲》(第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322页。
⑤ 参见孙晓军《岳飞戏创作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第22-25页)。
⑥ [明]冯梦龙《喻世明言》,中华书局2009年版,302页。
⑦(22) 李琳《“骂阎与入冥”——胡迪故事研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2期。
⑧(14)(16)(20) [明]赵弼《效颦集》,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57、62、58、61-62页。
⑨ 古本戏曲丛刊编辑委员会编《古典戏曲丛刊二集·续精忠记》,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版。
⑩ 中国戏曲研究院编《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六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64页。
(11) 古本戏曲丛刊编辑委员会编《古典戏曲丛刊三集·如是观》,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版,36a页。
(12) 王季思主编《全元戏曲》(第十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213页。
(13) [明]毛晋编《六十种曲》(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85-89页。
(15) 孙昌武《文坛佛影》,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03页。
(17) 范军《佛教“地狱巡游”故事母题的形成及其文化意蕴》,《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18) 鲁迅撰,郭豫适导读《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
(19)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点校《长阿含经》,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年版,第336页。
(21) 不过,汤显祖《牡丹亭》第五十五出《圆驾》,借杜丽娘之口述秦桧地狱受刑事,却与岳飞故事关系不大。见钱南扬点校《汤显祖戏曲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95-496页。
(23)(24)(26) [明]董说著,李前程校注《〈西游补〉校注》,东方出版社2011年版,第147、152-155、157页。关于《西游补》是否为董说所著,尚有争议。故文中称“静啸斋主人所著”,是沿用了《西游补》初刊本上的作者信息。
(25) “三字狱”即秦桧构陷岳飞的罪名“莫须有”三字。如[明]唐顺之《西湖岳王坟》云:“谁将三字狱,堕此万里城。”
(27) 关于《西游补》对社会现实的干预,可参见鲁迅撰、郭豫适导读 《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所云“全书实于讥弹明季世风之意多”,或参见聂春艳《论〈西游补〉干预社会现实的创作倾向》(《时代文学》[下半月]2009年第2期)中的论述。
(28) 王国章《补恨戏曲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第1页。
(29) 或者如陈抱成《中国的戏曲文化》(中国戏剧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中所说,一方面“是中国人民善良心理的折射”,另一方面,“暴露了古代中国人社会心理中长期传承的理性偏枯的一面”。
(30) [清]心远主人《二刻醒世恒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