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物化劳动形式的资本剥削劳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之间是一种对立的关系。在现代公司制的制度安排下,因为有条件建立劳动者持股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即马克思指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能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生产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等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所有制形式的变革,不能仅停留在公司制变革的层面上,应以建立劳动者持股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为目标。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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