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众参与目前存在参与意愿水平参差不齐、参与方式受限以及参与成效偏低等问题,本文探讨了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修复重建社会资本、完善信息平台与多方监督机制,以及构建法制有序的公众参与等方法,以期增强公众参与意愿,提高公众参与成效,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添砖加瓦。
引文
[1]王万华.行政程序法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2]王周户.公众参与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3]Putnam Robert D.Tuning in,Tuning out:The Strange Disappearance of Social Capital in American[J].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1995,28(4).
[4]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1.
[5]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M].孙柏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M].陈尧,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7]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8]王银安.按照新里城镇化的要求推进新里农村社区建设[J].经济研究参考,2012(64).
[9]季丽新,王培杰.农村民主治理:困境与出路——20个省级行政区的68个村庄调查[J].中国行政管理,2013(2).
[10]刘士林.关于我国城镇化问题的若干思考——农村生活环境和文化问题日益严重[J].学术探索,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