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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物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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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朱维究 ; 孟庆武
  • 关键词:行政公物 ; 公共行政 ; 法规范
  • 中文刊名:SSJI
  • 英文刊名:Academics
  •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7-15
  • 出版单位:学术界
  • 年:2019
  • 期:No.254
  • 语种:中文;
  • 页:SSJI201907015
  • 页数:10
  • CN:07
  • ISSN:34-1004/C
  • 分类号:133-142
摘要
行政公物是行政事业单位以完成公共行政服务为目标而占有、使用的财产,是实现公民对公共利益的期待和受益权的物质保障,其外延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军队占有使用的财产。作为纯粹的行政法概念和学理概念,行政公物按照所有权的不同可以分为国有行政公物和私有行政公物,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行政公物作为公共行政服务的物质基础,具有突出的公共功能和公法价值,构建我国行政公物制度的依据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从而对行政公物的形成、利用、管理和监督进行规范。
        
引文
[1][12]余睿:《论行政公产的法律界定》,《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2]这6篇博士论文分别是肖泽晟《中国公物多元用途冲突论衡---美国公共信托理论的启示》、姜广俊《公物法制研究》、余睿《行政法中的公物权制度研究》、张杰《公共用公物权研究》、侯宇《行政法视野里的公物利用研究》、汪秋慧《共用公物使用研究》,还有一篇较早进行公产研究的硕士论文是梁凤云《行政公产研究》,但是此处“行政公产”大概相当于本文的“公物”,而本文所称行政公物相当于法国行政法上行政公产中的公务用公产。
    [3]朱维究:《中国行政法概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85-215页。
    [4][8][20][22][24]朱维究、王成栋主编:《一般行政法原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92-301、274-278、209、233、234页。
    [5]参见肖泽晟:《公物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
    [6]参见侯宇:《行政法视野里的公物利用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
    [7]张建文:《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80-365页。
    [9][23][25]肖泽晟:《公物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308、28、28页。
    [10][43][44]周刚志、罗娇:《行政公物与我国行政公物制度构建》,《岭南学刊》2007年第6期。
    [11]陈晓勤:《公产法视角下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F省第一轮公车改革实施情况为例》,《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
    [13]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39页。
    [14][16][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751、753页。
    [15][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等:《行政法》,高家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55页。
    [17]李惠宗:《行政法要义》,台北:元照出版社,2018年,第242页。
    [18]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台北:三民书局,1997年,第316页。
    [19]张家洋:《行政法》,台北:三民书局,1986年,第297页。
    [21]肖泽晟:《公物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24页;余睿:《论行政公产的法律界定》,《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26]李渝萍:《现阶段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模式探析》,《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27]张亚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问题探论》,《求索》2004年第3期。
    [28]李忠信、王吉发:《国有资产管理新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第136页。
    [29]杜伟:《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与监督管理应用研究》,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2页。
    [30]耿建新、崔宏:《国有资本监管理论与实务创新》,《财经科学》2005年第2期。
    [31]各省市对公物仓管理的国有资产的范围规定大同小异,一般都通过行政规章的形式(一般是第3条)对公物仓管理国有资产的范围进行规定,大体包括: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临时机构的资产,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收归国有的涉案物品等资产。参见《河南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阜阳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等。
    [32]周刚志:《公物概念及其在我国的适用---兼析〈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现代法学》2006年第4期。
    [33]马洪范:《绩效预算信息论---信息视角下的政府绩效预算管理与改革》,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67页。
    [34]成义敏:《我国国防资产管理立法管窥》,《军事经济研究》2011年第12期。
    [35]《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凡属于国家所有,由军队依法占有、使用、管理的货币资金、武器装备、房地产、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科研成果和其他财产及权利,无论是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还是军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管理的经营性资产,都在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之内。”《四总部颁发〈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规范了管理职责》,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4-06-24/07402892075s.shtml。
    [36]董德元:《科学推进军队资产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军事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
    [37]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构成及规模》,《经济研究参考》2006年第31期。
    [38][39][40][41]《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http://nfb.mof.gov.cn/mofhome/qiyesi/zhengwuxinxi/gyzcgzdt/201811/t20181106_3061006.html。
    [42][日]盐野宏:《行政组织法》,杨建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11页。
    [45]金杨丹:《市级公物仓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基于绍兴市级公物仓管理实践》,《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年第7期;姚燕青:《浅谈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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