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美国21世纪对无能力老年人的公共监护体系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英文篇名:The American Public Guardianship System of Caring for the Aging Incapacitated in the 21st Century
  • 作者:琳达·惠顿 ; 李霞 ; 罗宇驰
  • 英文作者:Linda S.Whitton;
  • 关键词:代理 ; 监护体系 ; 非营利机构 ; 永久性授权 ; 企业监护
  • 英文关键词:agent;;guardianship system;;nonprofit corporation;;durable power
  • 中文刊名:SSFS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机构: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24
  • 出版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年:2019
  • 期:v.48;No.264
  •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一般项目“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研究”(17BFX211);; 司法部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民法典·老龄监护措施替代机制研究”(16SFB2032);;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老龄社会视野下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研究”(CLS(2014)D044)的翻译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SSFS201901010
  • 页数:12
  • CN:01
  • ISSN:31-1120/C
  • 分类号:87-98
摘要
老龄化社会逐渐增加的需求将会在公共、私人和非营利领域迫切需要更大的公司来使有限的社区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监护体系面对逐渐上升的替代决定需求,有些力不从心,法律和社会学著作也继续关注着监护体系的不完善。21世纪,越来越缺乏有资格成为永久代理人的人和有监护权的人,这可能会严重影响对无能力人的照顾。面对替代决定制定者的需求,应当把永久医疗护理授权扩大到包括非营利机构的范围,这样没有合适个人代理的有能力之人可能会一直通过永久权提供的自我决定的特权来避免监护责任。通过把永久权授予非营利企业监护人的例子,论证企业代理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保持原则、财政负责的能力,既可以增强个体自我决定的能力,也可以协助社会为无能力者提供合理的照顾。
        The increasing demands of the aging society require large companies in the public,private and non-profit corporations to bring the limited resources of communities into full play to produce optimal results. The guardianship system cannot satisfy the demands of surrogate decision,and academic works of law and sociology are concerned with the imperfections of guardianship system. In 21 st century,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not qualified to become permanent agents and guardians,so the caring for the incapacitated will be affected. Considering the demands of surrogate decision makers,it is necessary to enlarge the durable health-care powers to non-profit agents so that the competent persons who are without appropriate individual agents may still avoid guardianship through the privileges of self-determination afforded by durable powers. Advance delegation of durable powers to nonprofit corporate agents could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availability of surrogate decision-making services. Nonprofit corporate guardianship can further society's interests in providing appropriate care for those who can no longer care for themselves.
引文
(1)不存在全面的数据收集以准确监测目前有多少人由替代决策者以监护或永久代理权服务。但是,对老年人失能率的人口统计预测以及广泛的轶事证据支持了对替代决策者需求显著增加的普遍共识。参见George H.Zimny&Judith A.Diamond,圣路易斯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社会服务机构作为老年监护的监护人1-2(1994年);亦参见Aida Rogers:《寻找志愿监护人》,《谢巴德的老年护理/法律新闻》1994年9月,第1页(指出替代需求是一国范围内的问题);众议院老龄问题特别委员会住房与消费者权益小组委员会,成年替代决策制定:确保监护质量与典型支付服务模式标准,第100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1部分,第20页(委员会发表,1989年)(Don Bonker主席)。
    (2)Lawrence A.Frolik:《监护人虐待与司法监督的必要性》,《信托与遗产》1991年7月,第41页。尽管在大多数州部分无行为能力人可从立法上获得有限监护,但完全监护仍然是常态,因为在有限的监护程序中法院人员、律师、专家和当事方需要额外的时间和精力。Alison P.Barnes:《逾越监护改革:长期护理决策制定原则体系之自主性与有益性的再评析》,《埃默里大学法学杂志》1992年第41期,第648-649页。
    (3)每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都有一些一般持久性权类型的立法授权与财产相关的权力,几乎每个州都明确允许通过持久代理权或聘任医疗代理人授予医疗护理权。有关法定引文的综合清单,参见Linda S.Whitton:《作为与监护对冲的永久性权力:法定代理人是否可接受指定作为委托代理人?》,2 Elder L.J.39,40-41&n.5,46&nn.39-40(1994)。
    (1)1971年,俄亥俄州通过众议院第290号法案,成为法人监护运动的先驱,该法案确立了弱智公民的法人监护程序。参见John M.Seelig&Sandra R.Chesnu:t《公司法定监护:倡导与保护性服务的创新理念》,《社会工作》1986年第31卷,第221页。成立于1988年的国家监护协会,作为一个非营利性国家组织,现在约有480名成员,其中164人是法人。电话采访国家监护协会协会经理Joan Gray(1995年9月5日)。参见,例如,ALA.CODE§26-2A-104.1(b)(1992)(承认司法指定私人非营利法人作为发育障碍人士的监护人);IND.CODE ANN.§§29-3-1-6,-12(Burns 1989&Supp.1995)(承认非营利和营利性法人为“有资格被法院任命为无行为能力人或其财产的监护人”);PA.CONS.STAT.ANN.tit.20,§102(Supp.1993)(承认个人和法人受托人照顾和管理无行为能力人及其房地产);Guardianship of Bassett,385N.E.2d 1024,1028-29(Mass.Ct.App.1979)(认为法院有法定权限批准作为监护人的非营利法人通过委员会行使监护权)。
    (2)参见George H.Zimny&Judith A.Diamond(1994年)(“法院指定监护人的传统和主要来源是家庭成员,特别是老年人的女儿”);Patricia E.Salkin:《永久代理权:防止滥用》,《谢巴德的老年护理/法律新闻》,1994年9月,第16页(指出代理人往往是家庭成员或亲密的朋友,但是授予永久权力并不需要亲密关系度)。
    (1)参见美国商务部,1994美国统计摘要第90号,第75页(第114版,1994年)(比较1950年至1992年的活产、死亡、结婚和离婚率);Martha N.Ozawa:《老年孤独:女性主导对老年妇女生活的影响》,《联盟》1993年第8期,第136页(分析人口分布的变化以及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和非婚率将如何影响妇女对其他人护理需求的反应以及她们自己的护理需求);David J.Dewit等:《老年人和成年子女的物理距离与社交联系》,《老龄化研究》1988年第10期,第56页(研究亲近关系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2)例如,认为两个最广泛宣传的代理决策制定案例涉及年轻女性。Cruzan诉Director,Mo.Dep’t of Health案,《美国联邦判例汇编》第497卷,第261页(1990年)(30岁女性因车祸受伤而处于持续性植物人状态);Quinlan一案,《大西洋判例汇编第二辑》第355卷,第647页(新泽西州)(21岁女性因不确定的原因而处于持续性植物人状态),cert.Denied,《美国联邦判例汇编》第429卷,第922页(1976年)。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妇女离婚率和非婚率的增加表明,在未来几十年中,越来越多的妇女将独自生活,并且在丧失行为能力情况下可能没有可用的替代决策者。参见Ozawa:《老年孤独:女性主导对老年妇女生活的影响》,第148-150页。
    (3)Henry B.Hansmann:《非营利企业的作用》,《耶鲁大学法学杂志》1980年第89期,第835页。
    (1)Henry B.Hansmann:《非营利企业的作用》,第844页(指出,“尽管强加给他们的限制,非营利组织仍然可能通过虚高工资,……和其他形式的超额支付成功地分配他们的部分净收入”)。
    (2)参见Burton A.Weisbrod:《在经济三领域中走向自愿非营利领域之理论》,《非营利机构经济学》1986年,第21页;James Douglas:《为何慈善?》,1983年。
    (3)参见Weisbrod:《在经济三领域中走向自愿非营利领域之理论》,第22页(将自愿或非营利领域的发展解释为“对其他两个领域的限制性能力的调整”)。
    (4)参见Rob Atkinson:《非营利机构的利他主义》,《波士顿学院法学评论》1990年第31期,第501页。值得注意的是,在1983年,James Douglas得出结论说“双失灵理论”仅仅是“第三方领域”理论基础的起点,并在未解决的重要问题中确定了利他主义在社会中的作用。
    (5)Atkinson:《非营利机构的利他主义》,第638页(指出“市场的无形之手,不顾需求而运作,不是理想的,但是利他主义的帮助之手,在此必要间隙尚未达到实现有意识的关心需求”)。
    (1)《统一监护和保护程序法》已被十四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采纳其实质部分,其中包括以下典型规范:谁可作为监护人及在合格候选人中有优先权:§2-205.谁可能成为监护人:优先权(a)任何有资格人员可被指定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b)除非缺乏资格或与其他正当理由规定相反,法院应根据无行为能力人在持久授权书中最新指定的人任命监护人。(c)除(b)款规定外,下列人员有权要求按以下顺序考虑任命:(1)无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或已故配偶以遗嘱指定的人士或由配偶签署并经至少2名证人证明的其他书面文件指定的人士;(2)无行为能力人的成年子女;(3)无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已故父母以遗嘱指定的人士或由父母签署并经至少2名证人证明的其他书面文件指定的人士;(4)在申请入档前与无行为能力人同居六个月以上的任何亲属;(5)由照料或支付照料无行为能力人的人提名的人。(d)对于具有同等优先权的人,法院将选择一位他们认为最适合的人。法院依据无行为能力人的最佳利益,可能取消对有优先权人士的指定而指定次优先权或无优先权的人作为监护人。Unif.Guardianship and Protective Proc.ACT§2-205,8A U.L.A.489-90(1993)[以下简称UGPPA]。
    (2)参见UGPPA,§§2-209&2-109(d)。
    (3)UGPPA,§2-205(d)。
    (4)1991年一部关于长期护理费用筹措的纪录片曾预估,在疗养院支付长期护理费用时平均每个人只需13周就可以耗尽足够的个人储蓄和资产以获得医疗补助资格,而平均一对夫妇只需20周。Frontline:《谁为父母付钱?》,1991年4月30日PBS电视广播。
    (1)Dorothy Siemon等:《公共监护:它在哪,它需要什么?》,《票据交易评论》1993年第27期,第588、594页。
    (2)Dorothy Siemon等:《公共监护:它在哪,它需要什么?》,第594-598页(提出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案件中,一个警长竟然没有意识到他被指定为精神病院一名妇女的监护人,直到辩护律师开始帮助受监护人为她的非法拘禁进行辩护该警长才有所意识)。
    (3)参见Penelope A.Hommel&Lauren B.Lis:i《监护模式标准:确保代理决策服务质量》,《票据交易评论》1989年第23期,第433、435页(“私人实体倾向非营利性,尽管营利性组织和独资企业利用付费安排似乎有上升趋势”)。
    (4)Steven E.Permu:t《消费者对非营利企业的认知:Hansmann理论评析》,《耶鲁大学法学杂志》1981年第90期,第1623页(建议Hansmann理论中隐含的一些假设必须重新检验)。
    (5)Steven E.Permu:t《消费者对非营利企业的认知:Hansmann理论评析》,第1626-1627页(基于来自随机抽样的338个家庭中的225个家庭的回应)。
    (1)法官需要从立法机构获得更多的资源用于监护人的培训和监督,以及法院为被监护人指定的访客体系。
    (2)Vicki Gottlich&Erica Wood:《全州审查监护人:加利福尼亚和马里兰州的方法》,《票据交易评论》1989年第23期,第426页(引用美联社1987年的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在对2200份遗嘱检验文件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之后发现,其中48%缺少年度财务记录;佛罗里达州戴德县举行的大陪审团调查发现,随机选择的遗嘱检验文件中75%缺少财务报告)。
    (1)同时提供监护服务的社会服务代理往往是四大伞形国家组织之一的成员:犹太家庭和儿童机构协会,美国家庭服务中心,美国天主教慈善会和美国福音信义会。
    (2)例如,非营利项目在奥克莱尔公共事业服务部和奥克莱尔县巡回法院联合要求下开发,并由奥克莱尔公共事业服务部和私人费用提供资助;包括密歇根州巴特尔克里克的一家非营利机构,即监护公司,作为县监护人的产物,通过联合县的资金,联合慈善机构,私人捐赠,公司资金和服务费用筹集资金;俄亥俄州的志愿监护计划,该计划由贫困监护基金(由遗嘱检验申请费产生)资助,以及各种其他资金来源,包括来自医院和县精神卫生委员会的捐赠。
    (3)洛杉矶的犹太家庭服务要求一个有可能成为被监护人的人至少有60000美元的资产,以确保监护费用将被支付,并且该机构将能够收取一年到一年半的费用;The Arc of N.C.,Inc.,Chart II-Admissions Process(1994年1月27日)(未公开发表的流程图于1994年10月26日提供,表明在没有资源支付服务的情况下The Arc不会成为监护人;辛辛那提大学法律评论存档)。
    (4)在洛杉矶犹太家庭服务的程序下,项目主任可以召集一个由律师、代理人、会计师和任何其他需要特殊资源人员组成的顾问小组。
    (1)参见Charles P.Sabatino:《医疗护理代理决策制定:立法概述》,《生物伦理公报》1993年夏,第1、2页(指出“尽管在全国范围内法定承认医疗护理授权……据估计,大约只有15%的美国人执行了任何类型的书面医疗指令”)。
    (1)L.W.监护一案,《西北地区判例汇编》第二辑第482卷,第60、71-73页(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1992年),认为当一个无能力的患者被认定处于持续的植物人状态具有合理医学确定性且没有恢复到有感知和认知生活的合理机会时,监护人可以同意扣押或取回维持被监护人生命的治疗,如果这样做符合根据客观标准所确定的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例如各种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收益以及可能由病症和治疗引起的羞辱,依赖和丧失尊严的程度。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