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论清理闲置注册商标制度的构建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英文篇名: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egime to Scavenge Unused Trademarks
  • 作者:王莲峰 ; 沈一萍
  • 英文作者:Wang Lianfeng;Shen Yiping;
  • 关键词:闲置商标清理 ; 恶意注册 ; 商标囤积
  • 英文关键词:unused registered trademark scavenge;;malicious trademark registration;;trademark hoarding
  • 中文刊名:ZSCQ
  • 英文刊名:Intellectual Property
  • 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商标法研究所;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 出版日期:2019-06-25
  • 出版单位:知识产权
  • 年:2019
  • 期:No.220
  • 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17BFX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ZSCQ201906004
  • 页数:7
  • CN:06
  • 分类号:36-42
摘要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领技术公司建立商标档案库,结合大数据技术,及时更新商标状态,并发挥商标局依职权撤销闲置商标的职能,清理闲置商标。同时,通过商标局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主体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将注册商标转让和许可给真正有需求之人使用,从而再次激活商标的生命。
        The meaning of trademark lies in its usage, however, there are a lot of registered trademarks remain unused. Some of these unused registered trademarks are results of malicious registration; the others are generated due to the change of business plan or cancellation of the enterprises owning the registered trademarks. To fully exploit the limited trademark resources and bring their value in to full play,it is suggested to establish a trademark databas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Trademark Office, and with assistance of big data technology, so as to update the current trademarks status. The Trademark Office shall play its ex officio function and scavenge such unused trademarks. Meanwhile,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nsaction platform shall be created for assigning trademarks or granting trademark licenses to those who have real needs for the trademarks.
引文
(1)搜狐网:《商标交易红利期来临!如何进行商标交易?》,载http://www.sohu.com/a/147160881_410381,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6月11日。
    (2)人民网:《被商标客“绑架”的商标法亟待变革》,载http://jiaju.people.com.cn/n1/2018/0316/c151264-2987165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3)搜狐网:《2017年江苏浪费的商标价值高达2.9亿元!闲置商标利用率不足》,载http://www.sohu.com/a/230742110_410381,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4)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7)》,载htp:/sbj.saic.gov.cn/sbtj/201805/W020180513829986812509.pdf,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5)祝建军:《囤积商标牟利的司法规制--优衣库商标侵权案引发的思考》,载《知识产权》2018年第1期,第37-38页。
    (6)最高人民法院(2010)知行字第55号行政裁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8)参见邢冬生、刘瑞旗、常江、杨标:《浅论闲置商标的处置利用(二)》,载《中华商标》2014年第1期,第38-39页。
    (9)参见冯晓青、刘淑华:《试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其公权化趋向》,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第64页。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11)我国台湾地区“商标法”第63条规定,商标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标专责机关应依职权或据申请废止其注册:无正当事由迄未使用或继续停止使用已满三年者。但被授权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12)佟燕燕:《如何识别“商标撤三”案中的假证据》,载《中华商标》2016年第10期,第41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版)第4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32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5)朱明跃:《建议盘活“无主”商标尽快完善商标交易制度》,载https://item.btime.com/33be6cofjkp90sb1i9ikn9p3033,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16)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国新办举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载http://home.saic.gov.cn/hd/ftzb/hdzb/gxbfbh/zbnr/201803/t20180301_27270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7月22日。
    (17)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6条规定,……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以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18)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所规定的“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
    (19)南方网:《广东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公司启动战略合作》,载http://www.gdgs.gov.cn/gdgsj/zwdt_mtgz/201712/3e7d63cc34ab4d34991f9eb5cfe3374b.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0日。
    (20)闲置商标的交易方式包括商标许可、商标转让。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2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2)邓舒馨:《让闲置商标活过来》,载《中国消费者报》2014年9月5日。
    (23)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载http://www.sgs.gov.cn/shaic/html/dtxx/2007-08-29-1086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24)永嘉县人民政府网:《2017年全县新增注册商标3269件》,载http://www.yj.gov.cn/art/2018/1/25/art_1249789_1532154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25)原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载http://gsj.jiangsu.gov.cn/art/2004/8/7/art_59555_740213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26)原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珠海市工商局出台28项措施服务地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载http://www.gdgs.gov.cn/gdgsj/06_01/201008/3acf2237a6ea4f70bd77da9f7d2338ef.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18日。
    (27)参见《重庆工商:2017年挽回损失2.16亿元,3.35万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载http://mini.eastday.com/mobile/18060909253758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6月11日。
    (28)参见《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成立》,载《产权导刊》2017年第2期,第73页。
    (29)北京知识产权交易所网站:《知识产权平台简介》,载http://www.cbex.com.cn/article/scypt/zscq/ptjj/200801/2008010000052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6月11日。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