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行政特许法律关系新论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英文篇名:A New Study on the Legal Relationship of Administrative Franchise
  • 作者:翟翌
  • 英文作者:Zhai Yi;
  • 关键词:行政特许法律关系 ; 主体 ; 客体 ; 标的物 ; 内容
  • 英文关键词:administrative franchise's legal relationship;;subject;;object;;subject matter;;contents
  • 中文刊名:BJFY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 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6-09-25
  • 出版单位:比较法研究
  • 年:2016
  • 期:No.147
  • 基金:重庆市社科规划青年项目(2015QNFX32);;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5)C75];;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NO.106112016 CDJSK 08 XK 21)的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BJFY201605007
  • 页数:15
  • CN:05
  • ISSN:11-3171/D
  • 分类号:100-114
摘要
"受许人的对象人"应从"利害关系人"中独立为新的行政特许法律关系主要主体。该法律关系客体(标的)是完成行政任务的"行为",而非"物"。该法律关系"标的物"并非"标的",因是完成行政任务的基础而具公物属性,含"公有公物"与"私有公物",其效力有公共役权对私权的优先性、物主的维护义务、融通受限等。行政特许各主体基于此客体、标的物产生的多维权利义务构成其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特许法律关系的精细化研究结论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The Franchisee's object should be independent from the interested party and be the new subject of legal relationship. The object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is not a MATTER,but an ACT of completing the administrative task. The object matter of the administrative franchise is different from the object. Since it has completed the administrative task that it is with the attribute of public property which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public property of publicly- owned and the public property of privately-owned,and its legal effect is in that public easements has a priority to the private right,and there is a limitation on owner's maintenance obligation and circulation etc. Administrative subject 's multi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hich were born of this object and subject matter has structured the contents of the legal relationship. The conclusions of the elaborately study on administrative franchise 's legal relationship has the important valu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引文
〔1〕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uowuyuan/2015-05/13/content_2861461.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9日。
    〔2〕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06页。
    〔3〕同注2引书,第273页。
    〔4〕[法]让·里韦罗、让·瓦利纳:《法国行政法》,鲁仁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73页。
    〔5〕[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三卷),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57页。
    〔6〕[日]大桥洋一:《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吕艳滨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6页。
    〔7〕[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12页。
    〔8〕[日]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页。
    〔9〕[日]盐野宏:《行政法Ⅰ:行政法总论》(第四版),杨建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5页。
    〔10〕朱芒:《日本的行政许可---基本理论和制度》,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4期,第105页。
    〔11〕[日]盐野宏:《行政法Ⅲ:行政组织法》(第三版),杨建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4页。
    〔12〕[韩]金东熙:《行政法Ⅱ》(第9版),赵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页。
    〔13〕应松年主编:《行政许可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14〕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442页。
    〔15〕See James T.O’Reilly,Confidential Submissions to Utility Regulators:Reconciling Secrets with Service,18 Ohio Northern University Law Review 1,1(1991).
    〔16〕See Christopher H.Bovis,Public Service Partnership as Instruments of Public Sector Management in the European Union,18 Columbia Journal of European Law 1,9(Summer 2012).
    〔17〕参见张兴祥:《中国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18〕[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法律与行政》(下),杨伟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12页。
    〔19〕张越编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71页。
    〔20〕王智斌:《行政特许的私法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及注释。
    〔21〕同注13引书,第34页。
    〔22〕王克稳:《论行政特许及其与普通许可的区别》,载《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第85页。
    〔23〕应松年、杨解君主编:《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制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页。
    〔24〕周佑勇:《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25〕张卿:《行政许可法和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4页。
    〔26〕同注22引文,第86页。
    〔27〕陈曦:《行政特许与资源配置》,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第33页。
    〔28〕刘太刚:《行政许可法注评》,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29〕同注20引书,第28页。
    〔30〕杨万丽:《论行政法上的特许行为》,载《云南法学》1999年第2期,第43页。
    〔31〕肖泽晟:《论行政特许中的信赖利益保护》,载《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8年卷,第82页。
    〔32〕鲁鹏宇:《论行政法学的阿基米德支点---以德国行政法律关系论为核心的考察》,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5期,第50-59页。
    〔33〕郑春燕:《现代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第61页。
    〔34〕同注7引书,第167页。
    〔35〕参见王涌:《法律关系的元形式---分析法学方法论之基础》,载《北大法律评论》1998年第1卷,第2辑,第576-602页;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74-175页。
    〔36〕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5页。
    〔37〕翟翌:《基于“相似性”本质的行政特许界定及其应用》,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1期,第144-161页。本文对行政特许法律关系的相关论述将基于此界定展开。
    〔38〕同注37引文,第152-153页。
    〔39〕同注37引文,第152-153页。
    〔40〕袁维勤:《公法、私法区分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三维关系的法律性质研究》,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4期,第47页。
    〔41〕同注37引文,第153页。
    〔42〕同注2引书,第273页。
    〔43〕同注37引文,第149页。
    〔44〕参见张梓太:《自然资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45〕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70页。
    〔46〕徐宗威:《公权市场---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47〕参见关保英主编:《行政许可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4-66页。
    〔48〕参见肖金明主编:《行政许可法要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138页。
    〔49〕同注47引书,第64页。
    〔50〕Geoffrey Dudley,British Steel and Government since Privatization:Policy‘Framing’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Policy Networks,77 Public Administration 51,53(1999).
    〔51〕行政主体与“受许人的对象人”间用“虚线”而非实线相连,是因行政主体一般并不与“受许人的对象人”发生直接法律关系,只是在特许经营发生困难被行政主体接管时,两者才发生直接法律关系。详见下文关于行政特许法律关系内容的论述。
    〔52〕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3页。
    〔53〕同注20引书,第34-57页。
    〔54〕参见注20引书,第52-53、75-80、173-181页。
    〔55〕同注20引书,第175页。
    〔56〕同注20引书,第79页。
    〔57〕徐国栋:《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56-157页。
    〔58〕E.S.Savas,A Taxonomy of Privatization Strategies,18 Policy Studies Journal 343,348(Winter 1989-1990).
    〔59〕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72页。
    〔60〕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4-35页。
    〔61〕尹田主编:《民法学总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6页。
    〔62〕参见注20引书,第79页。
    〔63〕肖泽晟:《公物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笔者将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词,但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参见〔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二卷),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55页译者的注释。
    〔64〕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页。
    〔65〕参见注2引书,第240-241页。
    〔66〕张杰:《公共用公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27页。
    〔67〕张建文:《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89页。
    〔68〕肖泽晟:《公物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4-25页。
    〔69〕[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二卷),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464页。
    〔70〕侯宇:《行政法视野里的公物利用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6-47页。
    〔71〕章志远、安丽娜:《公用事业特许研究之述评与展望》,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13页。
    〔72〕同注67引书,第143-144页。
    〔73〕同注69引书,第55页。
    〔74〕参见王守清、柯永建编著:《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6-302页所附的特许经营协议范文。
    〔75〕同注67引书,第34页。
    〔76〕同注71引书,第65页。
    〔77〕同注69引书,第127-128页。
    〔78〕同注68引书,第192页。
    〔79〕同注20引书,第39页。
    〔80〕同注14引书,第423页。
    〔81〕同注20引书,第39页。
    〔82〕同注2引书,第261页。
    〔83〕同注69引书,第129-130页。
    〔84〕同注71引书,第131页。
    〔85〕同注65引书,第136页。
    〔86〕同注75引书,第273-274页。
    〔87〕同注69引书,第197-198页。
    〔88〕同注52引书,第159页。
    〔89〕See Jocelyn M.Johnston&Barbara S.Romzek,Contracting and Accountability in State Medical Reform:Rhetoric,Theories,and Reality,59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383,385(Sept.-Oct.1999).
    〔90〕参见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6页。
    〔91〕同注4引书,第480-482页。
    〔92〕同注2引书,第273页。
    〔93〕同注37引文,第156页。
    〔94〕杜仪方:《公私协作中国家责任理论的新发展》,载《当代法学》2015年第3期,第48页。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