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我国早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经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并且在1997年刑法中又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完善,但是仍然面临着正当防卫制度限度条件模糊的问题。各级法院的法官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对制度的适用也不尽相同,在面对复杂案件情况时,导致出现错判、乱判的结果。基于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刑法地目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文在对比国内外正当防卫制度的基础上,试图对正当防卫限度标准进行研究,从而更大限度地实现刑法的目的,更好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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