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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深海法制建设的意义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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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浩瀚的海洋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尤其是深海区域的海底资源更是数不胜数。近年来,深海资源的勘探与开发以及国际海洋环境的保护已成为全球新一轮的关注点,它不仅关系到深海资源的存储量和海洋生物的物种多样性,更是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海洋世纪"的到来牵动着更多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利益,各国纷纷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立法。然而,国内有关深海法制建设的立法和实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为单一,虽积极参与海底区域的活动,但深海法制建设的整体性还不够完善,因而,为顺应历史的变革和时代的发展,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有效利用和开发深海资源,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完善深海法制建设。
引文
1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是海洋大国,要编制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换环境,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加强海上力量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妥善处理海上纠纷,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海洋合作,向海洋强国目标迈进”
    2深海海底区域即国际海底区域,指国家管辖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就是各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外的深海洋底及其底土。
    1贾宇著,《深海法》奠定我国深海法律制度的基石,载太平洋学报2016年第4期第2页。
    2杨华著,《深海法》:走向深海的通行证,载于《联合时报》,2016年3月22日第3期。
    3孙悦民、张明.著,海洋强国崛起的经验总结及中国的现实选择,载于国际展望,2015年第2期,第52-70页。
    1《公约》中明确规定:“联合国大会在该决议中庄严宣布,除其他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区域及其底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其勘探与开发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不论各国的地理位置如何。”
    2吴慧:《深海法》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表现,载《中国海洋报》2016年3月26日第2版。
    1日前发现的全球深海石油储量大约在1350亿吨左右,锰结核、热液硫化物以及富钴结壳等具有开采价值的深海矿产资源蕴藏量大约在3万亿吨左右,深海可燃冰的储量更是高于石油和天然气。
    2高艳波,李慧青,柴玉萍,麻常雷著,深海高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载于《海洋技术》,2010年第3期第119-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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