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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汉市用地兼容性规定的评估与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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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市自2008年起创新性开展规划用地兼容性研究,并正式发布《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规定(试行)》,试行以来对规范规划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维护公共利益最大化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根据试行情况,从满足现实建设需求、规范使用条件、完善使用机制等方面出发,对现行《规定》开展了评估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用地兼容性的现势性、操作性和规范性。
引文
[1]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24号令《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2]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定(试行稿)》
    [3]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武汉市中心城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集约利用规划研究》
    [4]朱长友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混合用地的研究[J]硅谷2009(5):189-190.
    [5]姜涛,周强.规划用地兼容性的有效控制原则、内容及形式研究——以武汉市为例[A].城市规划和科学发展——200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9.
    1详见《武汉市规划用地兼容性规定研究》城市规划2014年第6期。
    2引用自《武汉市中心城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集约利用规划研究》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3根据《武汉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定(试行稿)》,健身苑应至少包括1套高级体育路径(13件/套),1 个标准室外体育场以及相关设施(绿化、休闲场地等)。
    4武汉市于2012年发布第224号政府令《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城市生态底线区并规定相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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