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略论胡瑗的分斋教学法及其历史命运
详细信息    查看官网全文
  • 论文作者:黄富荣
  • 年:2005
  • 作者机构:香港城市大学语文学部;
  • 会议召开时间:2005-04-01
  • 会议录名称:宋史研究论丛 第6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G424
  • 学会代码:SSYO
  •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 页数:20
  • 文件大小:1737k
  • 原文格式:D
摘要
<正>胡瑗(993~1059)是北宋(960~1126)著名的教育家,他创立的"苏湖教法",在当时和后世,都深受赞誉。其中"明体达用"的教学目标,和"分斋教学法",更为教育史家所称道。近人研究中国教育史,对胡瑗的教育方向和教学方法,已经多所条陈;不过,对胡瑗
引文
(1)李荐:《济南先生师友谈记》,见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四部丛刊》初编本),卷一〇之二,第3页下。
    (1)《宋史.范纯仁传》卷三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85,第10276页。
    (2)参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说》(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第12-13页;《苏州学记》,载《乐圃余稿》(《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下称“《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卷六,第4页上-10页下。
    (3)张方平:《湖州新建州学记》,《全宋文》,第19册,成都:巴蜀书社,1991,第485页。
    (4)黄宗羲(原著)、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以下简称《学案》)北京:中华书局,1986,第24页。
    (1)经义、治事既是斋舍之名,也是科系之别。湖学共有十八间斋舍,据南宋时薛季宣的追查,当时湖学的斋馆,“伸道、义胜、澡德、诚明四斋为安定旧名”,(薛季宣:《又与朱编修书》,《浪语集》[《四库全书》本],卷二三,第8页下。)这四斋只是斋舍的名称。《浙江通志》记湖学“分经义、治事等十八斋”(见浙江省通志馆[编纂]:《重修浙江通志稿》[杭州:杭州旧书店,1984重印],第122册,第37页上),即指十八斋舍,而非分科教学的斋。
    (2)《吕氏家塾记》所记,见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引,卷一○之二,第6页上。《二程遗书》所记,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载《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1册,第18页。虽然这一卷记的是“二先生语”,但因为程颐曾在太学从胡瑗学,所以这应是程颐的说话,而非程颢所记。不过程颐说胡瑗在湖州设“治道斋”,大概是误记了。
    (3)《吕氏家塾记》,同上注。
    (4)见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59页。
    (5)同上注。
    (6)朱子引《吕氏家塾记》原文没有《学案》“可任大事”一项,但《学案》的补充是很合理的引申。参见《学案》及注1。本文上页注4及本页注1。
    (1)参陈学恂:《胡瑗的教育思想》,原载《杭州大学学报》,1959年第4期,今见《中国教育大系》编纂出版委员会(主编):《中国教育大系》之《历代教育论著选评》(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上册,第758-762页。
    (2)欧阳修:《胡先生墓表》,《全宋文》,第18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第265页。
    (3)李廌:《济南先生师友谈记》,引自《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之二,第7页下。
    (1)《学案》第24页。
    (2)参章群:《唐史》,第三册,香港:龙门书店,1979,第510-519页。
    (1)蔡襄:《太常博士致仕胡君墓志》,《全宋文》,第24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第223页。
    (2)参土田健次郎(Tsuchida Kenjiro,1949-)的(胡瑗と学问——その性格と位置——》。是文载《东洋の思想と宗教》,创刊号(1984年6月),第36-55页。
    (3)宋初文风,参何寄彭:《北宋的古文运动》(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92),第146?199页;陈植锷:《略论宋初古文运动的两种倾向》,载邓广铭等编:《宋史研究论文集》(1982年年会编刊)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第431-451页。
    (4)不少论著都持胡瑷经义治事并重或治事各科与懦经并重的看法。例如:金林祥:《略论胡瑗创立的分斋教学制度》,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7年第3期,《历代教育论著选评》转载,第767-769页;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第105页;孙培青、李国均(主编):《中国教育思想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第6页。
    (1)蔡襄:《太常博士致仕胡君墓志》,《全宋文》,第24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第223页。
    (2)参欧阳修:《胡先生墓表》,《全宋文》第18册,第265页;蔡襄:《太常博士致仕胡君墓志》,同上注。
    (3)参高煜峰:《评胡瑗的“苏湖教法”》,《湖南大学学报》,1989年第6期,第33页;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三卷,第105页;郭齐家、苗春德、吴玉琦(主编):《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第21页;苗春德:《宋代教育》,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第258页。
    (4)今人论著,可参张中静:《胡瑗对教育的贡献》(台湾国立成功大学硕士论文,1990),第166-175页。
    (1)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之二,第6页上。
    (2)参欧阳修、宋祁:《新唐书·选举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卷三五,第1171页。
    (3)参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台北:学生书局,1967),第116页。
    (4)参洪迈:《容斋续笔》,卷一三,见《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第367~368页;另参何忠礼:《试论北宋科举制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宋史研究论文集》,(1982年年会编),第241-271页。
    (5)杜佑:《通典》,卷一七,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97页。
    (6)金林祥:《略论胡瑗创立的分斋教学制度》,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7年第3期,引自《中国教育大系》之《历代教育论著选评》,上册,第768页。
    (1)参李弘祺:《宋代教育散论》(台北:东升出版事业公司,1980),第50页。李氏认为欧阳修说“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为著令”只是“溢美之词”。
    (2)朱熹:《朱熹集》,《答薛士龙》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第3册,第1721-1723页。
    (3)薛季宣:《浪语集》,卷23,《又与朱编修书》,页8下。
    (4)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后集”引(卷三五,第271页)。《上庠录》作者是吕荣义。参周辉(著)、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卷12,页517-518。“五等斋规”,即周密《癸辛杂识》说的“学规五等”,是太学的罚规。参《癸辛杂识》(北京:中华书局,1988),后集,第64页。
    (5)参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香港:新亚研究所,1963),第171-189页;黄燕生:《宋仁宗宋英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第135-161页。
    (6)参袁征:《宋代教育——中日古代教育的历史性转折》,(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第253页。
    (1)欧阳修:《胡先生墓表》,《全宋文》,第18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第265页。
    (2)参李弘祺:《宋代教育散论》(台北:东升出版事业公司,1980),第50页。李氏认为欧阳修说“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为着令”只是“溢美之词”。
    (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新1版卷一一八,第1917页。
    (4)汪藻:《浮溪集》《丛书集成初编》本,卷一七页,第198页。
    (5)参张中静:《胡瑗对教育的贡献》,第181-194页。
    (6)陈学恂:《胡瑗的教育思想》,第760页。
    (7)谢枋得:《谢叠山集》《东山书院记》,卷二,《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7页。
    (1)危素:《说学斋稿》,卷三,《四库全书》本,第9页下-10页上。
    (2)郡宝:《容春堂集》,卷五,《四库全书》本,第6页下。
    (3)清人张伯行编有《学规类编》一书(台北:世界书局,1962),集宋及以后多种学规为一札。各种“学规”之中,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揭示”或称“学规”)最为著名。(载朱熹:《朱熹集》,第7册,第3893-3894页。)除了广为各地方私人书院采用为学规之外,宋理宗(赵昀,1205-1264,1224-1264在位)还在淳佑元年(1240),亲自书写,颁赐太学生。(参佚名:《宋季三朝政要》[《丛书集成初编》本],卷二,第18页。)影响及于当时与日后的官私之学。
    (4)参李梦阳(1472-1529):《东山书院重建碑》,载高时良(主编):《明代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第321-323页。
    (1)王艮:《安定书院讲学别言》,《明代教育论著选》,第360页。
    (2)近日有人提出胡瑗是明清两代“泰州学派”的“宋代开山祖”,所提的论据包括:明儒王艮“也颇似宋儒胡瑗广收天下徒众”,清儒周太谷“也颇似胡公收徒众而面广”,以及王艮及其弟子学说,“根本则是宗儒”。中国学术,号称“宗儒”者多如牛毛,岂能因为“宗儒”就论证胡瑗是其开山?至于形迹行事方式之相似,也不一定能从而推论说两者有必然关系。除非能提出两者思想特点的相通处,以及后世如何发展胡瑗的思想,否则,这“泰州学派宋代开山祖”的冠冕,设若胡瑗复生,也是不肯戴上的。论见蔡文锦:《泰州学派宋代开山祖——胡瑗》,《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1年9月,第1-6页。
    (3)胡居仁:《胡敬斋集》,《奉夏宪副》《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6页。胡氏另有《续白鹿洞学规》、《白鹿洞讲义》和《丽泽学堂学约并序》,(见《胡敬斋集》,第61-71页),内容全在个人道德修养上发挥,与实务无涉。
    (4)脱脱(等):《元史·吴澄传》卷171,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4012页。
    (5)《学校奏疏》即程颢《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见《二程集》,第2册,第448-450页。朱熹《学校贡举私议》,见《朱熹集》,第6册,第3632-3642页。
    (1)据《宋史·胡安国传》,胡氏有文集十五卷(《宋史.胡安国传》,卷四三五,第12916页),今佚。其文散见丛书或他人文集。《宋史.胡安国传》、《学案》之“武夷学案”辑有少量。另有《上钦宗论君道本于民》与《上钦宗论圣学以正心为要》两文,收录于赵汝愚(1139-1196)(编):《宋名臣奏议》(《四库全书》本),卷四,第20页上-21页下;卷五,第18页下-19页上。《论伊川学状》,见于杨士奇(1365-1444)(编):《历代名臣奏议》(《四库全书》本),卷二七四,第27页上-31页上。
    (2)朱熹:《朱熹集》,《学校贡举私议》,第6册,第3636-3637页。
    (3)《元史·选举志》,卷八一,第2030页。此外,《续文献通考》记述这次贡试之法之下,附录了袁桷的《国学议》,上云:“今科举既废而国学定制,深有典学教胄子之意。倘得如唐制,五经各立博士,俾之专治一经,互为问难,以尽其义;至于当世之要务,则略如未胡瑗立湖学之法,……”(《钦定续文献通考》[《四库全书》本],卷四七,第28页下-29页上。《国学议》也收入袁桷:《清容居士集》[《丛书集成初编》本],卷四一,第700-701页。)孙承泽《元朝典故编年考》认为袁桷《国学议》上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四库全书》本,卷四,第31页。按:《四库》馆臣误抄作者为“袁桶”。)《历代名臣奏议》却说是“成宗时”。(《四库全书》本,卷一一五,第45页下-47页下。)今按:据《元史·袁桷传》,袁桷“大德初”才受荐为“翰林国史院检阅官”,至元年间仍未人仕。因此,以《国学议》上于成宗时较为可信。袁桷的议论比吴澄早了十多年,可以说是吴澄的先导。
    (4)事见《明史.克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一三九,第3985页。此事系年,依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一四,第220页。
    (1)颜元:《存学编》,《性理评》,卷三,引自《颜元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第75页。
    (2)据李塨:《颜习斋先生年谱》,收入《颜元集》附录,同上注,第777页。
    (3)参颜元:《漳南书院记》,《习斋记余》,卷二,引自同上注,第413页。
    (4)参张伯行:《紫阳书院碑记》,《正谊堂文集》(《丛书集成初编》本),卷九,第112-113页。
    (1)张伯行:《紫阳书院示书生》,同上注,卷一二,第157-160页。
    (2)张伯行:《紫阳书院读书日程》,卷一二,第160-161页。
    (3)宋初四书院是:白鹿洞书院、石鼓书院、应天书院和岳麓书院。见《文献通考.学校考》(《十通》本,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卷四六,第431页。另一说是嵩阳、庐阜、岳麓、睢阳四书院。见王应麟:《玉海》(上海: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90),卷一一二,第30页上。
    (4)《主洞汤来贺学规》,见毛德琦:《白鹿洞书院志》,卷六,引自白鹿洞书院古志整理委会(整理):《白鹿洞书院古志五种》(北京:中华书局,1995),下册,第1165页。
    (5)见《清史稿.选举志》(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一○六,第3013页。另参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台北:成文出版社,1969),卷二一八,第2页下;《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八,见《清实录》,第9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第826-827页。三段文字,略有出入。
    (1)《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一八,第3页上。
    (2)《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二○,第2页上。
    (3)来三宝为《新淦凝秀书院志》所撰《序》作于乾隆二十六年,其文谓“庚辰冬,余出宰淦邑,受代于朱君,而书院甫落成”,知书院成于庚辰,即乾隆二十五年(1760)。见赵所生、薛正兴(主编):《中国历代书院志》(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第2册,第300-301页。
    (4)《新淦凝秀书院志》,卷上,同上注,第322页。
    (5)清初“讲约”,见《清会典事例》(北京:中华书局,1991),卷三九七-三九八。
    (1)清代科举各种考试的内容,参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尤其第63-65页。
    (2)《清史稿·选举志》,卷一○六,第3104页;另参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2),第31-33页。
    (3)参见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第191-197页。
    (4)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卷四,第33页上。按:彭氏此文作于何时,待考。《皇朝经世文续编》,辑文自道光元年(1821)至光绪丁酉(1897),知彭文必作于此期内。
    (5)例如京师有同文馆,1862年成立;上海有广方言馆,1863年成立,马尾有船政学堂,1866年成立,武昌有自强学堂,1893年成立。这些新式学堂,主要教习外语和西洋科技、器械等“洋务”。参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第45-76页。
    (6)《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一七,第3页上。
    (7)《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二六,第23页下。
    (1)《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二六,第23页上。
    (2)潘克先:《中西书院文艺兼肄论》,见高时良(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洋务运动时期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第683页。
    (3)《皇朝政典类纂》,卷二一七,第3页上。
    (4)胡聘之、钱骏祥:《请变通书院章程折》,原刊《时务报》(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册10,第6-7页),今辑入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第二册,第297-300页。
    (1)有些学者认为,胡瑗分斋的教学模式,在地方书院中保留下来,并且形成了传统。这传统成为国人接纳西学分科的依据。不过笔者认为,即使已形成一“传统”,也只局限在某些地区,不能因此就把胡瑗的作用夸大。参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的比较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7),第457-467页;程啸、谈火生:《分科设学和清末民初中国的学术转型》,《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4月,第84-92页。
    (2)吴鉴:《胡安定先生论赞》,阮元(编):《学海堂集四集》卷十六,启秀山房印本,道光五年至十二年,1879-1886,第47页上~下。
    (3)《答薛士龙》,《朱熹集》,第1723页。
    (1)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洋务运动时期教育》,第687-689页。
    (2)黄山松:《宋代湖州州学与胡瑗的教改实践》,《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第101页。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