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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海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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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国际海底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公约》缔约国有责任制定相关法律,确保本国公民和组织依照《公约》以及国际海底管理局的规定从事深海活动。作为国际海底事务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出台《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旨在履行《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进一步规范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促进深海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深海环境保护,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引文
[1]李宏著:《海洋与科技我们生存的世界篇》,辽海出版社2015年版。
    [2]马呈元,李居迁:《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52页。
    [3]周忠海:《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5页。
    [4]人民网:http://fj.people.com.cn/ocean/n2/2016/0324/c354245-28005861.html,最后一次访问2016年12月22日。
    [5]肖湘:《发达国家国际海底区域立法及对中国的启示》,载《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9月第30卷第5期。
    [6]陈彦男:《国际海底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外交学院硕士论文,2011年。
    1李宏著:《海洋与科技我们生存的世界篇》,辽海出版社2015年版。
    2马呈元,李居迁:《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52页。
    3周忠海:《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5页。
    1人民网:http://fj.people.com.cn/ocean/n2/2016/0324/c354245-28005861.html,最后一次访问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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