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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尚书与北魏前期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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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史卫
  • 年:2012
  • 作者机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
  • 会议召开时间:2012-10-01
  • 会议录名称:财政史研究(第五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K239.21;F812.9
  • 学会代码:ZGCV
  • 学会名称:中国财政史研究所
  • 页数:12
  • 文件大小:659k
  • 原文格式:O
摘要
<正>以前在论述少数民族政权的时候喜欢采用汉化、封建化的模式。但就北魏初期来说,其汉化程度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样高,其原有的部落体制始终占着主导地位。由于财政制度关系国家政权的运转,具有更强烈的稳定性。这样从部落体制中产生的财政体制持续时间还非常长,几乎主导着整个平城时代的国家财政。就是后来的发展也不是完全走汉化的道路,在借鉴汉制的时候,其原有制度不断影响和拉动着新制度的方向。国
引文
[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
    [2]魏收:《魏书》,中华书局1997年版。
    [3]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95年版。
    [4]魏徵、令狐德棻:《隋书》,中华书局1994年版。
    [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
    [6]窪添庆文:《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日本东京汲古书院2003年版。
    [7]沈任远:《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台北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
    [8]严耀中:《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9]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0]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
    [11]陈琳国:《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
    [12]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3]田余庆:《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版。
    [14]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5]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
    [16]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
    [17]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
    (1)李文澜:《中国历史大辞典·魏晋南北朝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殿中郎”词条。《梁书》卷34《张缅传》:“此曹旧用文学,且居鸩行之首”;《宋书》卷62《羊欣传》:“殿中礼乐所出”。
    (2)《南齐书》卷57《魏虏传》。
    (3)对于殿中尚书禁卫武官方面的职掌,张金龙的《北魏前期禁卫武官制度考论》(《历史研究》,2003年第3期)有详细考论。
    (1)陈寅恪认为“其官职名号华夷杂糅”(《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92页);沈任远认为“初期制度不改部落本色”(《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台北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24页);陈仲安认为“实际是鲜卑旧制与汉族旧制的杂糅,其部落制成分比封建制成分还要浓厚一些”(《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69页);张庆捷在综合探讨《南巡碑》所见职官后,认为《南巡碑》“证明在北魏前期官制中确实存在着汉族和鲜卑拓跋两个渊源和系统,两系统的职官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曾相互渗杂,长期共存,一起构成北魏前期官制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征”(《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所见拓跋职官初探》,《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2期);郑钦仁认为北魏初期部落大人制度非驴非马地套入尚书制度(《北魏官僚机构研究续编》,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年版,第6页)。一般学者在“胡汉杂糅”上,意见都比较统一,不过日本学者窪添庆文认为北魏初期大人制与尚书制是相互并存的两种制度(《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汲古书院2003年版,第31页)。
    (2)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37页。周一良以《魏书》卷93《王叡传附子袭传》做了补充论证,见北京大学中古中心藏该书周批注,可惜由于图书装订,将部分文字裁去。
    (3)窪添庆文亦认为中部大人和南、北部大人具有不同的特点。但他认为中部大人按语意可以认为是在各部中央,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来附诸族杂人”等新部民的统治。见其著《关于北魏前期的尚书省》,《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页。窪添庆文:《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汲古书院2003年版,第33—34页。
    (4)《魏书》卷113《官氏志》。
    (5)《魏书》卷113《官氏志》。
    (6)严耀中:《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6页。
    (7)陈琳国:《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00页。
    (8)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9)《魏书》卷25《长孙嵩传》。
    (10)俞鹿年:《北魏前期的大人官与三都大官》,《法律史论集》第4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83页。
    (1)我们从早期表达疆域的方位概念中或许也能得到一定启示。作为疆域方位的有“四方”“四土”等概念(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19页),“古者有大事,聚众于旷地,先建中为众望见中而趋附,群众来自四方,则建中之地为中央矣,列众为陈,建中之酋长或贵族恒居中央,而群众左之右之,望见中之所在即知为中央矣,然则中本徽帜,而其所立之地恒为中央,遂引申为中央之义。”(唐兰:《殷虚文字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7—41页)“中”在后来的历史演进中也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政治含义,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可以直接指代帝王居住的地方,如《史记》所谓“赵高用事于中”。“中”就是“殿中”(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5页)。
    (2)参见田余庆:《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51页。
    (3)《魏书》卷23《卫操传》。
    (4)参见项英杰:《中亚:马背上的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页。
    (5)《史记》卷110《匈奴传》。
    (6)《魏书》卷1《序纪》。
    (7)田余庆:《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60页。
    (8)周一良:《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晋”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474页。
    (9)何兹全:《府兵制前的北朝兵制》,《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3—325页。
    (10)《辽史》卷31《营卫志上》:宫曰“斡鲁朵”。辽代斡鲁朵制,可参见岛田正郎:《辽代社会史研究》,三和书房1953年版,第145—167页。
    (11)[英]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44页。
    (12)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页。
    (13)余大均译注:《蒙古秘史》第226节,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5页。
    (14)余大均译注:《蒙古秘史》第124节,第151—153页。[俄]符拉基米尔佐夫:《蒙古社会制度史》,刘荣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50页。
    (1)《史集》卷1,第2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2页。
    (2)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9页。
    (3)《魏书》卷113《官氏志》还有“内部”的说法:太和四年“省二部内部幢将”,含义不明,张金龙认为是“内都”之误(《北魏前期禁卫武官制度考论》,《历史研究》,2003年第3期),点校本未出校勘记。如果不误的话,从内部幢将之说看,内部就可能是中部的另一说法。在拓跋早期,还有外部大人之设。
    (4)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00页;《拓跋早期国家的形成》,《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8页。《魏书·官氏志》记载北魏天赐元年,“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黄烈认为这是把典师之制推广到四等爵贵族中去,拓跋王庭典师之置当比较早,“世典畜牧”应属典师之列。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曾以中军的后方为大奥鲁,当时男丁出征,家属和童仆按千户在后方或随军从事生产,经营畜群和其他产业,称为奥鲁(ahurq),中军为成吉思汗自率之部。《辽史》卷31《营卫志上》记辽制:“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这种制度或者有类似之处。
    (5)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5页。
    (6)见张金龙:《拓跋珪“元从二十一人”考》,《北朝研究》1995年第1期;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4页;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147页。
    (7)张帆:《元朝的特性——蒙元史若干问题的思考》,《学术思想评论(第一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66页。
    (8)[日]江上波夫:《骑马民族国家》,张承志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29页。
    (1)《魏书》卷28《庾业延传》。
    (2)参见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8页。
    (3)《魏书》卷29《奚斤传》。对于庾和辰“世典畜牧”,奚斤“世典马牧”,逯耀东认为这说明当时“牛羊”和“马”是分开管理的。因为前者是游牧社会的经济资料,后者是草原民族的战斗力量。见《从平城到洛阳》,东大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6页。
    (4)在中国早期国家中也有这种宫廷总管听命于王后的情况,参见许倬云:《西周史》,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12页。
    (5)《魏书》卷113《官氏志》。
    (6)《隋书》卷27《百官志中》。
    (7)《魏书》卷19《任城王云传附子澄传》。
    (8)《魏书》卷59《萧宝夤传》。
    (1)《魏书》卷30《王建传》。
    (2)陈琳国认为都统长和幢将分别统领“殿内”和“禁中”两支宿卫军。都统长不载于记传,可能在北魏建国后改名了。见其著《魏晋南北朝政治制度史》,第102页。川本芳昭亦认为北魏初年存在着两个禁军系统,即都统长统率的殿内禁军与幢将统率的其他禁军。但他认为是由殿中尚书继任都统长之职。见其著《北族社会变质和孝文帝改革》,《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民族问题》,汲古书院1998年版。张金龙的《北魏前期禁卫武官制度考论》对此有进一步的讨论,但都是从禁卫军系统展开的。“统”为北魏前期军队(主要是禁卫军)基层编制单位。北魏僧官系统也用“统”为名的。如以“道人统”为首长,畿郡为“都统”,地方为“州统”。也有称“都维那”“郡维那”的。(参见佛光裕:《中国古代佛教僧官制度》,《佛教文化》2004年第1期)可知在僧官系统中,“统”和“维那”意思是相近的。“维那”二字,系梵汉兼举之词。维,纲维,统理之义;那,为梵语karma-dana(音译羯磨陀那)之略译,意译授事,即以诸杂事指授于人。维那为掌管僧众杂事之职。据十诵律卷三十四载,昔时佛陀于舍卫国,为使僧众中杂事皆有序,因令设维那。(星云大师监修,慈怡主编:《佛光大辞典》,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北魏僧官自成系统,应该也是仿照世俗官僚系统创建。“统”在这里或也有统管殿内杂事的意思。另《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正月条记载“三河王(吕)光遣使拜(秃发)乌孤冠军大将军、河西鲜卑大都统”。晋安帝隆安三年(399)条记载四月“鲜卑叠掘河内帅户五千降于西秦,西秦王(乞伏)乾归以河内为叠掘都统”,可知鲜卑族也有都统的称号,张金龙以为是鲜卑首领的称号,或许不当。因为所知都是归附他人之后得到的封号,秃发乌孤接受封号时,其部下还在反对:“吾士马众多,何为属人!”“大都统”、“都统”之类名义上只是替归顺的新主统领本部的长官而已,或许北魏的君主以这来做自己宫廷总管的官名。
    (3)《魏书》卷113《官氏志》。
    (4)张金龙推测殿中尚书设置时间当在太武帝神(?)元年(428)三月置诸曹尚书时,见其著《北魏前期禁卫武官制度考论》。
    (5)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36页。
    (6)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
    (1)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1页。
    (2)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5—176页。
    (3)《魏书》卷83《外戚李惠传》。
    (4)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97页。
    (5)《魏书》卷94《阉官段霸传》。
    (6)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43页。
    (7)《魏书》卷51《韩茂传》。
    (8)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
    (9)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28页。
    (10)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4页。
    (11)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95页。
    (12)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38页。
    (13)《魏书》卷14《扶风公处真传》。
    (14)《魏书》卷46《许彦传》。
    (15)《魏书》卷43《毛修之传》。
    (16)《魏书》卷24《张衮传》。
    (17)《魏书》卷27《穆祟传》。
    (18)《魏书》卷30《豆代田传》。
    (1)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279页。
    (2)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279。
    (3)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37页。
    (4)《礼记》卷5《曲礼下》,郑玄注:“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
    (5)《南齐书》卷57《魏虏传》。
    (6)《南齐书》卷57《魏虏传》。
    (1)《魏书》卷110《食货志》。
    (2)对于北魏前期内库的情况可以参见严耀中的《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第107—109页。内库在北魏应该有两种用法,在这里应该是殿内仓库的统称。后来的,库藏分工,内库亦专指兵器库,见后引《食货志》。在《魏书》里还有一处用到“内库”,这里也略做一点说明。《魏书·薛野猪传》里提到:“于后兵资,唯须内库”。这里的兵资是指“资绢”,资绢为出戍番兵随身自带作为生活费用的,由于士兵自带自用,用度没有节制,以至未到代下,就已用完,此后不免饥寒。彭城镇将薛虎子就想了个措施,以兵绢买牛,分兵屯田,且耕且守,实行下来,一年的收获物就超过了十倍兵资的投入,能满足几年的粮食需求。以后兵士随身带来的兵绢就可以直接收入库,于是仓库谷帛丰盈。这里的“内”,显然当作“纳”,“内库”是“纳入库”。
    (3)《魏书》卷4《世祖纪》。
    (4)《魏书》卷110《食货志》。
    (5)《魏书》卷110《食货志》。
    (6)《魏书》卷77《高祟传附子谦之传》。
    (7)《魏书》卷110《食货志》。
    (8)朱大渭:《六朝史论》,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50页。
    (9)《隋书》卷27《百官志中》。
    (10)严耕望认为驾部郎中在宣武末后或属于殿中尚书。见《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16页。
    (11)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47页,第337页。
    (1)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18本,1948年版,第351页。
    (2)《魏书》卷24《燕风传》。
    (3)朱大渭:《北魏的国营畜牧业经济》,《六朝史论》,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38页。
    (4)《魏书》卷27《穆祟传附观弟顗传》。
    (5)《梁书》卷56《侯景传》。
    (6)严耀中:《北魏前期政治制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06—124页。内朝和外朝如何界定,还有他们和内侍、内行的关系如何?现在还很难完全界定清楚。严耀中认为“北魏前期内朝官渊源于拓拔游牧行国时代的君主自率之部。随着国家发展与君主权势的增强,一方面,君主将本部的组织结构升格为整个部落集团的行政机器;另一方面增设大量的‘内侍左右'的亲随。他们直接受君主的差遣,提举和经办各项新增添的事务,并和原有的部落结构结合起来,充实和扩大这些结构,形成了独特的行政系统”。对于外朝官,严耀中认为是拓跋部与外部世界交流中发展起来的。是对其他归附部落的首领的编制,以区别于本部族首领的国部大人。最初的职能是外向的,有三种作用:第一,与中原之国礼仪交往;第二,为进犯中原作咨询;第三,对新占领地和新降附民的安抚和管理(《北魏前期政治制度》,第62页,第51—53页)。杜士铎认为北魏前期外朝以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等机构为主,内朝以中曹、龙牧曹、羽猎曹、侯官朝及内侍诸机构为主。内朝多沿拓跋旧制,自成系统(《北魏史》,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版)。这里把内侍机构作为内朝的一部分作了区分。魏鹏举认为内朝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宫禁内监之流,而是指具列百官,各司职掌,与三省等外朝机构同时并存,在组织机构和设官职掌方面既相互重叠,又相互区别的一个完整的职官体系(《北魏前期内朝机构考略》,《北朝研究》第1辑,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7)《魏书》卷110《食货志》。
    (1)《魏书》卷110《食货志》。
    (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丘县文物局:《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文物》1997年第12期。另张庆捷、郭春梅有《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所见拓跋职官初探》对相关职官作了考证,川本芳昭《北魏文成帝南巡碑について》(《东洋史论集》二八)在他们的基础上又作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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