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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运输四大规则“利益天平”的平衡性及衍生观点剖析——《鹿特丹规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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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海上货物运输日趋频繁,如何能够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成为近一百年来的热点话题。从《海牙规则》到《鹿特丹规则》的出台,强烈的表达了各大国想要平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愿望,但是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提单规则的碎片化仍然无法消灭,因此如何能够切实照顾到航运大国、小国的利益,对于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发展都起到重要的启航作用。
引文
[1]朱曾杰.再评鹿特丹规则[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2,1(1):7-10.
    [2]司玉琢.海商法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3.
    [3]古祖雪等.国际法学专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23-124.
    [4]古祖雪.现代国际法的多元化,碎片化与有序化[J].法学研究,200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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