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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土地估价中剩余法(静态)的应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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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营改增后对土地估价中剩余法(静态)的影响,从自行开发房地产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土地估价中剩余法(静态)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对应的增值税测算,并提供测算实例以供参考。
引文
[1]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S].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2016—03—23
    [3]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Z].2016—03—31
    [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Z].2016—04—19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Z].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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