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我国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的构建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一直以来,司法正义是诉讼法和证据法追求的唯一价值。然而在价值趋向多元化
     的当今社会,一味地追求司法正义很有可能会损害到某些更为重要的社会利益。因此,诉讼法和证据法应向追求多元化价值转变,在维护司法正义的同时,兼顾其他的社会价值。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的确立是诉讼法和证据法追求多元化价值的具体体现,其在功利主义和隐私权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对患者利益、心理医生利益、社会利益和司法利益反复权衡,最终达致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美国是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不仅各个州的制定法中对该特免权作出了规定,而且丰富的判例使该特免权不断得到确认和发展。此外,我国的台湾和澳门地区也对该特免权制度作了相关的规定,为我国对该制度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我国大陆目前还没有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这一法律制度,然而无论是从道义上维护患者隐私权和心理医生职业声誉的角度,抑或从功利上维护患者咨询和治疗利益、心理医生职业利益以及社会诚信和健康稳定利益的角度,在法律层面构建我国的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赋予心理医生拒绝作证的权利,都是完善我国法律制度、促进我国法治建设所需要的。为此,应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来构建我国的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实体层面的构建包括对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制度中的心理医生、患者、权利主张者、适用范围和例外进行界定,程序层面的构建包括对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的告知程序、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和权利放弃等作出规定。在此基础上,心理医生职业道德和职业规则的具体化、证据开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等相关配套机制的设置也是必不可少的。
All the time, judicial justice is the only value that the procedural law and theevidence law pursuit. However, in the value of pluralistic society,only pursuit judicialjustice will damage some more important social benefit. Therefore, the procedural lawand the evidence law should turn to pursuit the diversified valve,which can maintainjudicial justice and give consideration to other social valve. Establishing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is the concrete embodiment of the procedural law and the evidence lawpursuit the diversified valve. Under the guidance of utilitarianism and right of privacy,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weighs repeatedly the patient's benefit、 thepsychologist's benefit、the social benefit and judicial benefit and make the benefit of allpatties maximize.
     The United States have the most perfect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system,notonly every state have formulated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system,but also theabundant cases make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identify and develop constantly.Inaddition,Taiwan and Macao of China also formulated psychologist—patientprivilege,which provides a good reference to our country.There is no psychologist—patientprivilege in the mainland of our country,in view of maintaining the patient's benefit、thebenign development of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and the social health and peace,weshould construct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on the legal aspects in our country inorder to give psychologist the right of rejecting to testify,which is the need of perfectingthe legal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For this reason,we shouldconstruct our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 in the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aspects,theconstruction of the substantive aspect consists the psychologists、the patient、the rightadvocates、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and the exception of psychologist—patient privilege,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cedural aspect consists the notification procedure、theapplication procedure、 the review procedure and disclaim psychologist—patientprivilege.On this basis,to specific psychological occupation moral and occupation rules andfurther improve the system of criminal disclosure is necessary.
引文
①宋宏图:《从中西法律思想角度看亲属作证特免权的立法正当性》,《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6期。
    ①该案源于一名警察射杀了一个人,为此她从一个领有社会执照的社会工作者那里接受了广泛的心理咨询服务。该案的焦点是该警官在咨询期间所作的陈述是否受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保护。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裁定认可该特免权,即该警官在咨询期间所作的陈述受心理医生—患者特免权保护。
    ②参见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
    ③参见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4页。
    ①[美]理查德·A·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徐昕、徐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45页。
    ②参见[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92-1012页。
    ③参见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1-142页。
    ④参见张红霞:《证人作证特免权立法构建初探》,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9月。
    ①参见柴博:《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现状及分析》,《中国商界》2012年第1期。
    ②雷云霞:《构建我国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宜宾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①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正)实务全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第613页。
    ②孙立智:《试论证人免证权》,《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③桂念玲:《证人的拒绝作证权——一种价值的选择》,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5月。
    ④胡宇彬:《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前提问题思考》,《职教探索与研究》2008年第1期。
    ⑤王晓红:《心理咨询中阻抗的表现形式与处理技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①参见刘晓丹主编:《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305-312页。
    ②刘晓丹主编:《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306页。
    ①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1页。
    ②Stephen A. Saltzburg:《美国联邦证据法》,段重民译,台湾司法周刊杂志社1996年第二版,第46页。
    ①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页。
    ②[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95页。
    ③王进喜:《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④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5页。
    ⑤Jaffee v. Redomond,518U.S.1(1996).
    ①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8页。
    ②参见[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006-1012页。
    ①Peter Jenkins,Vincent Keter,Julie Stone:《心理治疗与法律》,胡连新译,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版,第81页。
    ②Peter Jenkins,Vincent Keter,Julie Stone:《心理治疗与法律》,胡连新译,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版,第82页。
    ③[英]克里斯托弗·艾伦:《英国证据法实务指南》,王进喜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343页。
    ①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8页。
    ②江伟主编:《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
    ①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6页。
    ②陈界融:《统一证据法草案》,《月旦法学杂志》2003年第103期。
    ③毕玉谦、郑旭、刘善春:《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8页。
    ④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0页。
    ①[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叶建新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
    ②孙大亮:《边沁的功利主义立法原则研究——兼论边沁对立法科学化的追求》,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
    ③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
    ①杨开湘:《宪法隐私权导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页。
    ②Julie C.Inness,Privacy,Intimacy,and Isolatio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PP.74ff.
    ③Alan Westin,Privacy and Freedom,New York,Atheneum,1967,pp.31-39.
    ④Thomas Krattenmaker,Testimonial Privileges in Federal Court:An Alternative to the Proposed Federal Rules ofEvidence,62Geo.L.J.85-94(1973).
    ⑤约翰·W·斯特龙主编:《麦考密克论证据》,汤维建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页。
    ①参见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②方金刚:《案件事实认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
    ①参见李震山:《论信息自决权》,载《现代国家与宪法》,台湾月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709-756页。
    ①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页。
    ②[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97页。
    ③United States V. Lowe,948F.Supp.97,99(D.Mass.1996).
    ④Oleszkov. State Compensation Insurance Fund,243F.3d1154,1158,(9th Cir.2001).
    ⑤Speaker v. County of San Bernadino,82F.Supp.2d11051109(C.D.Cal.2000).
    ①刘晓丹主编:《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300页。
    ①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页。
    ②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8页。
    ③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页。
    ①[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007页。
    ②刘晓丹主编:《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286页。
    ③陈桂明、纪格非:《美国证据法中的保密特权原则及其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法学评论》2002年第2期。
    ①宋祥涛:《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具体构想》,《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期。
    1.齐树洁:《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杨良宜、杨大明:《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美证据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何家弘:《外国证据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毕玉谦、郑旭、刘善春:《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高忠智:《美国证据法新解:相关性证据及其排除规则》,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6.方金刚:《案件事实认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陈界融:《<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04)>译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陈界融:《证据法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9.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杨开湘:《宪法隐私权导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11.易延友:《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2.衡静:《律师拒证特免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3.齐树洁:《美国证据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4.王进喜:《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15.马跃:《美国证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6.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正)实务全书》,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17.何家弘、张卫平主编:《外国证据法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18.江伟主编:《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9.刘晓丹主编:《美国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20.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21.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22.宋英辉、汤维建主编:《证据法学研究述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3.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4. Stephen A. Saltzburg:《美国联邦证据法》,段重民译,台湾司法周刊杂志社1996年第二版。
    25.[美]理查德·A·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徐昕、徐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26.[美]约翰·W·斯特龙主编:《麦考密克论证据》,汤维建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7.[美]乔恩·R·华尔兹《: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8.[美]罗纳德·J·艾伦、理查德·B·库恩斯、埃莉诺·斯威夫特:《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9.[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功利主义》,叶建新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
    30. Peter Jenkins,Vincent Keter,Julie Stone:《心理治疗与法律》,胡连新译,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版。
    31.[英]克里斯托弗·艾伦:《英国证据法实务指南》,王进喜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1.刘涛:《我国设立证人特免权制度刍议》,《山东法学》1998年第5期。
    2.陈桂明、纪格非:《美国证据法中的保密特权原则及其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法学评论》2002年第2期。
    3.陈界融:《统一证据法草案》,《月旦法学杂志》2003年第103期
    4.蔡辉、李薇薇:《英美保密特权原则之比较与启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5.孙立智:《试论证人免证权》,《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6.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的中国命运——基于历史文本的考察》,《证据学论坛》2005年第2期。
    7.张金明:《作证特免权的价值追问》,《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8.胡宇彬:《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前提问题思考》,《职教探索与研究》2008年第1期。
    9.易延友:《特免权规则:美国的制度与实践——兼论特免权规则的普遍性与差异性及中国语境下特免权规则的确立》,《证据科学》2009年第4期。
    10.王晓红:《心理咨询中阻抗的表现形式与处理技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1.宋祥涛:《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具体构想》,《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期。
    12.柴博:《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现状及分析》,《中国商界》2012年第1期。
    13.雷云霞:《构建我国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宜宾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14.宋宏图:《从中西法律思想角度看亲属作证特免权的立法正当性》,《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6期。
    15.肖志红:《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证人权利之保障——以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为视角》,《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2期。
    16.桂念玲:《证人的拒绝作证权——一种价值的选择》,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5月。
    17.张红霞:《证人作证特免权立法构建初探》,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9月。
    1. Jaffee v. Redomond,518U.S.1(1996).
    2. Julie C.Inness,Privacy,Intimacy,and Isolation,New York: Oxford.
    3. University Press,1992.PP.74ff.
    4. Alan Westin,Privacy and Freedom,New York,Atheneum,1967.
    5. Thomas Krattenmaker,Testimonial Privileges in Federal Court:An Alternative to theProposed 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62Geo.L.J.85-94(1973).
    6. United States V. Lowe,948F.Supp.97,99(D.Mass.1996).
    7. Oleszkov. State Compensation Insurance Fund,243F.3d1154,1158,(9th Cir.2001).
    8. Speaker v. County of San Bernadino,82F.Supp.2d11051109(C.D.Cal.2000).
    9.雷坤、石善伟:《一个精神病患者会使十人心理受伤》,载大洋网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7-10/11/content_62589.htm;最后访问时间:2012年10月5日。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