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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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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近年来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的数目正在飞速增加,医疗民事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弊端日益彰显,急需法律做出更完善的调整。目前,我国现行合同法分则中没有规定医疗合同,实践医疗纠纷的解决主要通过侵权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途径进行。在医疗民事赔偿领域,我国司法实践长期将医疗侵权作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模式,国内学术界仍持医疗侵权赔偿的主流观点。由于医疗侵权的主流适用,几乎完全排斥了医疗合同违约责任的适用,导致了医疗违约救济的缺位。加之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多为行政法规,在法律适用上出现了法律法规之间不够协调统一的问题。
     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着眼于对医疗合同的系统化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比较法的方法,以探求更优越的医疗民事制度和趋势并为我国所用;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立足于实践问题的解决,作为我国医疗合同立法和实务的对策和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对医疗法律关系尤其是医疗合同中诸多概念的进一步认识,从医疗合同的基础问题出发,对医疗合同的一般规定作系统化研究。结合合同法对一般合同的规制和医疗合同的特殊性,在参考各国成功实践和我国实际的基础上,着重对医疗合同的特殊制度进行研究和规划。
     2.构建医疗民事责任制度的框架,结合我国实际和世界先进立法例,在对医疗民事责任制度进行本源性法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合同制度的完善、甚至扩张,建立起以医疗违约责任为主、医疗侵权责任为辅、同时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的医疗民事责任制度。在制度构建中,力求保护在医疗关系中处于弱势的患者的权益,以维护平等为特征的医患民事法律关系。
     3.实现医疗合同有名化,建立完善的医疗合同立法体系,并在我国未来的合同法或民法典中得以体现。
     总而言之,鉴于我国医疗纠纷日益严峻的现状,且正值我国民法典编撰之时,借这契机,也顺应先进国家发展趋势,我国应对医疗合同问题做出符合趋势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调整,重新构建合理、有效的医疗民事法律制度。
As the same with the othe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the number of the medical disputes and the medical lawsuits are increasing soon in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So the defects of the medical law systems are revealed day by day, and they need to do some adjustments by law urgently. At present, our present Contract Law doesn't have the medical contract, and the solutions of medical disputes mainly carry on through the infringement lawsuits and the administrative lawsuits way. In the medical civil compensation domain, the present legislations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s use medical torts to solve medical disputes for a long time, and the domestic academic circles still hold the mainstream viewpoint is that the medical tort is the solution pattern for medical disputes. Because of the widespread use of medical torts, they completely repel the medical contracts responsibility, and then cause the medical contracts vacancy. Add to the solutions of medical disputes are mainly based on the administrati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t present; it appears the question which is insufficient coordinated unification betwee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is article is under the background especially, focuses on the systematized research of the medical contract. In the research methods, the article mainly uses the comparative method for searching more better patterns which can be use in our legislations; As well as the analytical method for the countermeasure and model of our medical contract legislations based on the solutions of practice question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is article including are as follows:
     1.Through the further understanding of more concepts and related systems research in the medical contract under referring to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make a systematized research of the medical contract. And then focus on the research of special regulations of the medical contract, combining with the common contract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medical contract particularities.
     2. Constructs the frame of the medical civil liability system, and unifies the realities in our country and the advanced legal regulations in the world. Under the foundation of the theory analysis of the medical civil liability system on the source, through the contract system consummation, establishes the liabilities for breach of the medical contract primarily, the medical tort liabilities as an auxiliary system, and simultaneously allows the victim to choose the request in the medical civil liability system. In the system, the very important point is that searching the balance of the legal liabilities between the hospitals and the patients, and achieving the equal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tendency of protecting the patients' rights.
     3. Let the medical contract become the model contract in our Contract Law, and establish the perfect legislation system of the medical contract. Then all of these are able to manifest in the future Contract Law or in the future Civil Code.
     Totally, because of the worse medical disputes situation, and just the time our country is compiling the Civil Law, our country should make the medical contract arrangement and adjustment conforming to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in the advanced countries, and reconstruct th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dical civil law system.
引文
1 (日)中井美雄、助立明编:《医疗过误法》,青林书院1996年版,第66页。转引自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2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82页。
    3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4 (台)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6页。
    5 (台)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6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
    7 参见段匡、何湘渝:《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承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8 本文认为,上述2、3点中应当使用“高年龄的未成年人”概念来概括有意思表示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有独立的缔约能力。而传统民法对其有严格年龄划分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个概念,在此使用不妥。但由于我国整个民事法律体系都采此两个概念,故本文在此仍使用后二者。
    9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216页。
    10 参见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20—723页。
    11 段匡、何湘渝:《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承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1998年版,第185页。
    12 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
    13 黄丁全:《医事法》,台湾月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
    14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页。
    15 段匡、何湘渝:《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承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2页。
    16 参见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56页。
    17 王建平、刘昕杰:《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6页。
    18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3—45页。
    19 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页。
    20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21 刘劲松:《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22 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8页。
    23 海因·克茨:《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22—23页。
    24 陈自强:《契约之成立与生效》,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25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208页。
    26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296页。
    27 参见日本判例,段匡、何湘渝:《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承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2页。
    28 具体事件详见《550万“天价医疗费”:复杂的医患关系》,载《三联生活周刊》2005年12月8日版。
    30 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30页。
    31 (台)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页。
    32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0页。
    33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7页。
    34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8页。
    35 (台)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页。
    36 (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58页。
    37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623页。
    38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
    39 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229页。
    40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41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91—292页。
    42 参见王利明、董安生:《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比较研究》,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1期。
    43 参见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页。
    44 参见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页。
    45 屈芥民:《专家民事责任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46 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33页。
    47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48 (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17页。
    49 (日)下森定:《论专家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构成与证明》,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16页。
    50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51 (台)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8页。
    52 参见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97—101页。
    53 张西建:《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初探》,载《中国法学》1988年第2期。
    54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55 参见杨立新主编:《民法资料汇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841页。
    56 具体案件参见林龙、于淑萍主编:《医疗事故处理事务与案例评析》,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第401页。
    57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58 (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58页。
    59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75页。
    60 参见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
    61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90页。
    62 参见(日)下森定:《论专家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构成与证明》,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 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18—528页。
    63 陈界融:《中国民法学.债法学源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
    64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632页。
    65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635—637页。
    66 王建平、刘昕杰:《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页。
    67 参见柳经纬、李茂年:《医患关系法论》,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46—147页。
    68 韩世远:《医疗服务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及其救济》,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69 具体案例详见韩世远:《医疗服务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及其救济》,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70 王建平、刘昕杰:《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页。
    71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8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68—275页。
    72 (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37、539页。
    73 (日)弥永真生:《美国的专家责任》,译自专家责任研究会编:《专家的民事责任》商事法务研究会平成六年发行,第21页。转引自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74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75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579—580页。
    76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612页。
    77 陈界融:《中国民法学.债法学源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75页。
    78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县民商法杂志》第4辑,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
    79 参见陈小君、易军:《合同法分则整体式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1卷,金桥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259页。
    80 王建平、刘昕杰:《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
    81 龚赛红:《论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载张新宝主编:《侵权法评论》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95—103页。
    [1] 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2]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3] 杨立新主编:《侵权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4] 陈界融:《中国民法学.债法学源论》,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年版。
    [5] 王泽鉴:《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6] 柳经纬、李茂年主编:《医患关系论》,中信出版社 2002年版。
    [7] 林龙、于淑萍主编:《医疗事故处理实务与案例评析》2003年版。
    [8] 杨立新主编:《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年版。
    [9] 郭明瑞主编:《民事责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年版。
    [10]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
    [11] 黄丁全:《医事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2] 屈芥民:《专家民事责任论》,湖南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13] 王建平、刘昕杰:《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14] 刘劲松:《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15] 海因·克茨:《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1版。
    [16] 陈自强:《契约之成立与生效》,法律出版社 2002年版。
    [17] 杨立新主编:《民法资料汇编》,法律出版社 2005年版。
    [18] 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
    [19]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20] (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
    [1] 王敬毅:《医疗过失责任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 张西建:《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初探》,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二期。
    [3] 张国炎:《医务工作者的民事责任》,载《政治与法律》,1990年第三期。
    [4] 黄志高、王睿:《医疗过失致人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四期。
    [5] 郭锡昆、邹国雄:《医患关系和医疗合同立法探析》,载《甘肃政法学院院报》,2001年第59期。
    [6] 宁红丽:《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合同立法及其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载《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卷。
    [7] 邱聪智:《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载《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8] 段匡、何湘渝:《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承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9] 梁慧星:《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法律出版社第1卷 1994年版。
    [10] 陈小君、易军:《合同法分则整体式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1卷,金桥文化出版公司 2002年版。
    [11] 龚赛红:《论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载张新宝主编:《侵权法评论》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年版。。
    [12] (日)下森定:《论专家的民事责任的法律构成与证明》,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13] (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14] (日)能见善久:《论专家的民事责任》,梁慧星译,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
    [1] 杨立新:《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中国民商法律网。
    [2] 程啸:《论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性质》,中国民商法律网。
    [3] 许传玺:《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北大法律信息网。
    [4] 韩世远:《医疗服务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及其救济》,中国民商法律网。
    [5] 黄小峰:《论医疗合同》,法律图书馆网。
    [6] 海玛:《1992年荷兰新民法典简介》,田志刚译,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
    [7] 尼尔斯:《荷兰民法典的总体结构及其他》,陈龙江译,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
    [8] 梁慧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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