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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型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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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资犯罪”或“集资型犯罪”是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比较关注的犯罪类型。目前,对于集资型犯罪这样一种危害性大、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金融犯罪形式,学界还缺乏对此类犯罪的总体把握,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研究框架,已有的研究也没有将其作为中心问题进行探讨,体系性不强。因此,对集资型犯罪开展研究,既可以从总体上把握此类犯罪的总体规律,同时又可以在具体操作方面提出问题、总结经验,尽可能解决在应对和处置此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争议。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在本论文中首先从集资型犯罪的原理入手,在分析集资型犯罪的概念、范围和犯罪本质的基础上,研究分析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构成;接下来就集资型犯罪在司法适用方面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个人见解;最后在总结集资型犯罪立法概况的基础上,明确此类犯罪的立法方向,并提出完善立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总体思路是,既从理论上对集资型犯罪进行基本的分析概括,同时也关注此类案件在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的具体操作,力争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本论文分导论和正文两部分。在导论中,依次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论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和论文的主要创新等四项内容。
     正文部分共分四章。第一章为“集资型犯罪的一般原理”,包括三个部分:非法集资及其特征;集资型犯罪的概念和特征;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本质。在本章中,笔者从基本概念入手,首先分析什么是“集资”和“非法集资”,并从三个方面对非法集资的特征进行概括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未集资型犯罪下一明确定义并阐述其特征。最后,从金融监管、非法集资的负面效应和侵犯法益三个角度论述了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本质。
     第二章为“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集资型犯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本章主要以传统理论中的“四要件”说为理论框架,对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详尽分析,厘清了其中存在的种种争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章为“集资型犯罪的司法认定”,包括四个部分:集资型犯罪的罪与非罪、集资型犯罪的罪间界限、集资型犯罪的犯罪数额和集资型犯罪的犯罪形态。本章侧重于对集资型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问题展开研究,特别是围绕容易出现争议和问题的部分,重点展开论述。
     第四章为“集资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包括三个部分:集资型犯罪的立法概况;集资型犯罪的立法方向;集资型犯罪的立法完善。本章中,首先选取德、日、美、英、台湾四个国家和地区作为代表,分别介绍了有关集资型犯罪的立法情况并进行述评;之后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集资型犯罪立法情况进行了总结评述。接下来结合“孙大午案”和“吴英案”对我国集资型犯罪的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完善集资型犯罪立法的思路和方向。最后,针对修改和完善我国集资型犯罪立法问题,提出了个人意见和建议。
"Fund-raising crime" or "fund-raising type of crime" is attracting special academic and judicial concern. Presently, for such a highly harmful, widely influential and strongly concerned financial crime, researchers haven't got a systematic grasp or constructed complete theoretical framework yet. Moreover, the existing research did not explore it as a primary issue. Therefore, study on fund-raising crime may on the one hand be focused on an analysis of the common patterns, and on the other the law enforcement practice, with its stress laid on the solution of confusions and disputes appeared in handling such crimes.
     Based on the above consideration, this dissertation starts with an analysis of theories about fund-raising crime, discusses the concepts, range, nature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rime, then comes up with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bout its judicial application, and finally summarizes the legislative situation, points out a direction and proposes some specific suggestions. Such an approach intends to combine theory and practice by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both a theoretical conclusion and practical concern about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ocedures.
     This thesis consists of an introduction and the text proper. In the introduction, four parts of information are given, namely,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study, statement of related studies, main approach and the innovation of the work.
     The text proper includes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is titled as "General Theories Concerning Fund-raising Crime", including three parts:illegal fund-raising and its features, the concept and features of this crime, and essential qualities of the crime. The writer firstly distinguishes "fund-raising" and "illegal fund-raising", summarizes the features of illegal fund-raising from three aspects, then defines the term rather clearly. Eventually, the essence of the crime is discussed from financial supervision, negative influence and invasion of legal rights.
     The second chapter-Constitution of Fund-raising Crime-is composed of four parts, namely, the object of crime, objective aspects, the subject of crime and subjective aspects. This chapter frames on the traditional notion of "four essential parts", elaborates on the crime's construction, explains the disput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pecial viewpoints.
     The third chapter is "Judicial Determination of Fund-raising Crime", including the right and wrong in fund-raising crime, the bound of fund-raising crime, number limits of fund-raising crime, and patterns of fund-raising crime. Great stress is put on the study of Judicial Determination of Fund-raising Crime, especially some disputable and questionable parts.
     The fourth chapter is called "Legislation Completion on Fund-raising Crime", including legislative situation, legislative direction and legislative completion about the crime. Legislations on fund-raising crime in Germany, Japan, America and Taiwan are taken as examples and analyzed respectively. China's legislative situation about fund-raising crime after reform and opening up is summarized and discussed, too. After that, the legislative direction on fund-raising crime in China is attentively analyzed with regards to the case of Wu Ying and the case of Sun Dawu, the correct direction legislative completion is therefore raised. Finally,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are raised concerning amending and improving our national legislative problems on fund-raising crime.
引文
① See:Christopher Jarvis, The Rise and Fall of Albania's Pyramid Schemes,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March 2000,P12-13.
    ①强力主编:《金融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594页。
    ①比如:《商业部关于下达“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和社会集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85年6月26日(85]商财字第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集资管理的通知》(1989年2月27日)、《北京市社会集资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4月30日市政府令(91)12号发布)、《长春市企业内部集资管理办法》(1991年7月18日长府发(1991]55号)等。
    ①参见:胡榕:《非法集资的由来和监管》,载《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1年第2期。
    ②参见:周宏伟:《“口口相传”也是非法集资重要宣传途径》,载《检察日报》2011年3月28日第三版。
    ①参见:曹红虹:《非法集资案件相关问题》,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第5期。
    ②李硕、李浣:《关于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适用法律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6期。
    ①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5页。
    ②李娜:《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探析》,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0期。
    ①比如,有的集资人以炒外汇为手段,吸引群众前去投资,在不保证本金的情况下,谎称行情不好、投资失败,通过欺诈手段逐步将投资人的本金占为己有。
    ①参见:曹红虹:《非法集资案件相关问题》,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第5期。
    ②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9页。
    ③李硕、李浣:《关于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适用法律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6期。
    ①许红福:《浅析对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重构》,载《求实》2006年第3期;赵天冲、陈伟:《妥善处置集资类犯罪》,载《中国刑事警察》2007年第1期。
    ②孙雪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透析》,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9期;陈荣飞:《涉众型经济犯罪之特征、成因及防控措施》,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①乐绍光、曹晓静、邓楚开:《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6期。
    ①刘宪权:《金融犯罪刑法学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页。
    ①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5页。
    ①王文华:《欧洲金融犯罪比较研究:以欧盟、英国和意大利为视角》,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
    ②张燕:《论农村民间金融监管和谐价值理念——基于当前金融生态失衡的视角》,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5期。
    ③贺小勇:《金融全球化趋势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第74页。
    ②王在魁、刘慧卓、李焱辉:《热点难点案例判解:刑事类·金融犯罪》,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16页。
    ①彭冰:《投资者保护与私募融资》,载吴宏主编:《金融法律评论(第二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15页。
    ② Steven Pressman, On Financial Frauds and Their Causes:Investor Overconfidenc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Volume 57, Issue 4, pages 405-421, October 1998.
    ③参见:[美]彼得·桑德著,江苑薇、徐天辰译:《金融巨骗麦道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①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②王开元、施东沂、骆梅婷:《非法集资实证研究》,载《金融法苑》2010年第80期。此外还有说法称,对于非法集资损失的挽回,一般仅有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参见:李有星、徐雅婷、李龙政、陈飞丹、范俊浩:《把脉浙江民间融资引导现代法治金融——“民间融资引导与规范”研讨会综述》,载《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③ See:Petter Gottschalk:White-Collar Crime:Detection, Prevention and Strategy in Business Enterprises, Universal-Publishers 2010, P43.
    ④王新:《金融刑法之比较研究》,载白建军主编:《金融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61页。
    ①毛玲玲:《集资行为的刑事管制——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考察》,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9期。
    ②[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3页。
    ③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61-164页。
    ④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
    ①陈志龙:《法益与刑事立法》,台湾大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2年版,第13页。
    ②有学者认为所有的金融犯罪都以金融管理关系和货币资金所有关系为客体,否则不能成立金融犯罪。“货币资金所有关系”的提法虽然与本文提法不同,但基本含义应是类似的。参见:强力主编:《金融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13页。
    ①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4页。
    ②[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
    ③沈丙友:《诉讼证明的困境与金融诈骗罪之重构》,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④丁后盾:《刑法法益原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⑤参见:林山田:《刑法特论》(上、中、下三册),三民书局印行,第149页。
    ①黎四奇:《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之定位——再从“孙大午案”说起》,载《经济工作》2006年第14期。
    ①张明楷:《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①戴小平:《论金融安全的构建》,载《经济问题》2000年第6期。
    ②李娜:《论金融安全的刑法保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1页。
    ①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页。
    ①类似观点参见:彭凤莲、郦毓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页。
    ②刘家琛主编:《经济犯罪罪名解释与法律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页。
    ③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页。
    ①李建华、严金主编:《新刑法适用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第242页。
    ②参见:刘建:《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页。
    ①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页。
    ②强力主编:《金融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59页。
    ①王佩真主编:《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第123页。
    ②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③分别参见:《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第七章“接管和终止”和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
    ④彭冰:《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3期。
    ①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和融资次序》,载《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
    ②郎胜主编:《关于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释义》,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年版,第48-49页。
    ①朱晓东:《非法集资的法律透视》,载《银行家》2003年第9期。
    ②需要指出的是,在吸收存款人明确以存款方式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形中,如出具“存折”“存单”等凭证,且资金可随时支取,将资金交付给吸收存款人的资金持有人未必具有明确的投资增值目的,实际上可以称为“存款人”,由于两者本质相同,在此一并称之为“投资者”,不再特别区分。
    ③郎胜主编:《关于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释义》,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年版,第49页。
    ④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
    ①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54页。
    ②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7页。
    ③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
    ④参见: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115页。
    ①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1-62页。
    ②参见:郎胜主编:《<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讲话》,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44页;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4页;倪泽仁主编:《经济犯罪刑法适用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225页;刘家琛主编:《经济犯罪罪名解释与法律适用》中国检察2003年版,第227页。
    ③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的所有罪名均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
    ④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847-848页。
    ①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5页。
    ②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68页。
    ①参见: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203-204页。
    ②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524页。
    ③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204页。
    ①肖扬主编:《中国新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85页。
    ①此处特指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的非法集资。
    ②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2页。
    ①参见: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第二版)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1页。
    ①《公安部:警惕7种非法集资手段》,载《法制日报》2011年12月30日第15版。
    ②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
    ③彭凤莲、郦毓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页。
    ①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4-495页。
    ②郑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思考——以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缺陷为视角》,载《现代商业》2008年第11期。
    ①龙宗智等:《向多人“借”巨款不能归还应如何处理》,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15期。
    ②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2页。
    ①赵秉志、万云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探讨》,载《人民司法》2004年第2期。
    ②肖怡:《非法集资个罪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年第1期。类似观点可参见:杨兴培、李翔:《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0页。
    ③张晶、顾强:《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若干问题》,载《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④刘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4期。
    ⑤参见:糜方强、楼丽、赵宝琦:《当前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12期。
    ①彭凤莲、郦毓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页。
    ②参见:舒慧明主编:《中国金融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页;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版,第125页。
    ③赵秉志主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
    ①赵秉志、万云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探讨》,载《人民司法》2004年第2期;赵秉志主编:《金融犯罪界限认定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页。
    ②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
    ①参见:曲新久:《金融与金融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150页。
    ②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1页。
    ③叶波:《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疑难问题界定》,载《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6期。
    ①孙军工:《最新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金融诈骗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页。
    ②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60页。
    ①参见: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2页。
    ②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3页。
    ③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0页。
    ①刘远:《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页。
    ①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75-76页。
    ②周振想:《金融犯罪的理论与实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6-389页。
    ①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3-64页。
    ②孙国祥、魏昌东:《经济刑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88页。类似观点参见:魏昌东、胥宁:《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载《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①参见:欧阳卫民:《中国金融之要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页。
    ①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4页。
    ②刘家琛主编:《经济犯罪罪名解释与法律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③鲜铁可:《金融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61-362页。与之类似的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参见:李僚义、李恩民:《中国法人犯罪的罪与罚》,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
    ④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74页。
    ①参见:张利兆:《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罪研究》,载刘宪权主编:《刑法学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7页。
    ①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2页。
    ②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页。
    ③例如1996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颁布的《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则》,1998年7月13口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9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
    ④李希慧:《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几个问题》,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4期。
    ⑤张晶、顾强:《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若干问题》,载《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第2期。
    ①赵秉志主编:《金融诈骗罪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70页。
    ②刘媛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争议问题研究》,载《浙江金融》2008年第10期。
    ③赵秉志、万云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探讨》,载《人民司法》2004年第2期。
    ①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①舒慧明主编:《中国金融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9页。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999页。
    ③鲜铁可:《金融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62页。
    ④许成磊:《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页。
    ①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②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84-585页。
    ③朱永才、朱晓东:《试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载《经济论坛》2006年第14期。
    ④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1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8页。
    ②张天虹:《经济犯罪新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页。
    ③代表性的看法有:非法占有说、非法所有说、非法获利说、不法所有说等等。参见:赵秉志主编:《金融诈骗罪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①参见:张明楷:《刑法学》(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62页。
    ②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难题对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6期。
    ①杨蓉:《集资诈骗罪的司法认定》,载《检察实践》1999年第3期。
    ②参见:魏昌东、胥宁:《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载《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①陈甦:《析集资诈骗罪罪状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载《河北法学》1998年第6期。
    ②刘远:《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343-344页。
    ①赵秉志主编:《金融犯罪界限认定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08页。
    ②魏昌东、胥宁:《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载《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③李娜:《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探析》,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0期。
    ①刘远:《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79-280页。
    ②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1页。
    ③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39-646页。
    ①参见:王越飞:《集资诈骗罪的法理分析》,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2期。
    ②刘远:《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页。
    ①[日]西原春夫主编:《日本刑事法的形成与特色》,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联合出版,第181页。
    ②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
    ③高憬宏:《审理金融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综述》,载《法律适用》2000年第1期。
    ④魏韧思:《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之思考》,载《广西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①曲新久:《金融与金融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280-281页。
    ②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7页。
    ①参见:胡根明、刘小兵、宁松:《论涉众性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以杭州地区集资诈骗案为视角》,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①应该说我国对于企业内部集资虽然并不提倡,但也并没有严格禁止,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集资管理的通知》,现已废止。
    ②周博文:《我国民间融资视角下的非法集资犯罪研究》,载《公安研究》2010年第7期。
    ①毛玲玲:《集资行为的刑事管制——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考察》,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9期。
    ②参见:汪丽丽:《债券类民间融资演变为犯罪的制度动因极其防范分析》,载应勇主编:《金融法治前沿(2011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37页。
    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②孙大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为个案来讲,可能情况并非如此,本文将在后文进行阐述。
    ③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01年4月3日《关于沈阳长港蚁宝酒业有限公司集资活动性质认定的批复》。
    ①何廷财:《对非法集资中“租种(养)”、“代种(养)”的理解与完善——以辽宁“蚁力神案”为中心进行思考》,载应勇主编:《金融法治前沿(2011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76页。
    ②彭冰:《投资者保护与私募融资》,载吴宏主编:《金融法律评论(第二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①叶琳:《预付式消费卡的困惑与监管》,载应勇主编:《金融法治前沿(2011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69页。
    ①国外学者关于“金字塔营销”(Pyramid Scheme)的表述含义范围较广,认为只要是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以吸引投资者投资为目的的多层次营销活动,一般都属于“金字塔营销”骗局。See:Peter J. Vander Nat and William W. Keep, Marketing Fraud:An Approach for Differentiating Multilevel Marketing from Pyramid Schemes,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 & Marketing, Vol.21, No.1, Social Marketing Initiatives (Spring,2002).
    ②参见: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③有学者则认为本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包括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参见董文蕙:《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兼解读<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载《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7期。
    ①沈解平、朱铁军:《李柏庭非法经营案——传销或变相传销中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罪界限之分析》,载《法律适用》2003年第3期。
    ①许霁、刘颖:《对金融传销行为应适用集资诈骗罪的思考》,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8期(下)。
    ②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3页。
    ③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13页。
    ①类似观点参见: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0页。
    ②赵秉志主编:《金融诈骗罪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页。
    ①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3-84页。
    ②曲新久:《金融与金融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281-282页。
    ①参见:孙明:《试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载《经济师》2005年第5期。
    ②陈甦:《析集资诈骗罪罪状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载《河北法学》1998年第6期。
    ①王宗光:《诈骗罪主观要件探析》,载《法学》1997年第2期。
    ②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5-76页。
    ①刘建:《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2页。
    ②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1页。
    ③张金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理探讨》,载《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5期。
    ④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0页。
    ①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9页。
    ③宫厚军:《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249页。
    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①张天虹:《经济犯罪新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
    ②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56页。
    ③刘建:《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9页。
    ④刘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4期。
    ①如果说存在区别,也仅仅存在于客观方面,由于欺诈发行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两种情况作为单独罪名存在,因此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排除出去,而集资诈骗罪则不需要考虑这两种特殊情况。
    ②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525页。
    ①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5页。
    ②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页。
    ①刘建:《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1页。
    ②曲新久:《金融与金融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176页。
    ①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56页。
    ②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页。
    ③王凤磊:《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①杨兴培、李翔:《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34页。
    ②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难题对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6期。
    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难题对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6期。
    ①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8页;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42页;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页。
    ②高西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472页。
    ③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2页。
    ④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13页。
    ⑤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96页。
    ①孙明:《试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载《经济师》2005年第5期;崔楠:《集资诈骗罪数额的罪量刑量分析》,载《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12期。
    ②卢乐云:《审查起诉阶段非法集资犯罪的法理与实务探讨》,载《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③陈幅宽主编:《金融证券犯罪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39页。
    ④张晶、顾强:《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若干问题》,载《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⑤陈幅宽主编:《金融证券犯罪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40页。
    ①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11页。
    ①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页。
    ②参见: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195页;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7-68页。
    ③单长宗、欧阳涛:《谈谈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案件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载《法学研究》1983年第3期,转引自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页。
    ①裴洪泉:《如何确定共同盗窃案件中各被告人承担的盗窃数额》,载《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1期,转引自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4页。
    ②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2页。
    ①王凤磊:《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①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2页。
    ②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79-82页。
    ①胡根明、刘小兵、宁松:《论涉众性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以杭州地区集资诈骗案为视角》,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①卢乐云:《审查起诉阶段非法集资犯罪的法理与实务探讨》,载《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①李伊琳:《吴英:尖刀上的舞者》,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4月25日第9版。
    ②胡根明、刘小兵、宁松:《论涉众性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以杭州地区集资诈骗案为视角》,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②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难题对策研究》,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6期。
    ③卢乐云:《审查起诉阶段非法集资犯罪的法理与实务探讨》,载《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④糜方强、楼丽、赵宝琦:《当前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12期。
    ①[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②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③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6页。
    ①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9页。
    ②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878页。
    ①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第二版)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2页。
    ②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
    ③赵秉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
    ④赵秉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
    ①曾文芳、段启俊主编:《个罪法定情节研究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页。
    ②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269页。
    ①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3页。
    ②陈幅宽主编:《金融证券犯罪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第41页。
    ①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80页。
    ②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495-497页。
    ①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页。
    ②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6页。
    ③鲜铁可:《金融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页。
    ④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208页;肖中华:《论非法集资犯罪的制度防范和刑法惩治》,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10期。
    ①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9页。
    ①德国立法者在此是使用“信用机构”这个综合概念来说明从事银行业务的有关机构的,也就是说,信用机构大致相当于银行,而信用业法大致相当于商业银行法。参见: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5页。
    ②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6页。
    ③冯军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④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4页。
    ①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5页。
    ②[日]芝原邦尔著,金光旭译:《经济刑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③“保全经济会”的设立者是普通的个人,该会以“每月分红二成,合同期为2个月,出资1万日元5年以后复利共为200万日元”为诱饵,从普通大众处集资。至破产前出资者共达15万人,集资额达45亿日元,造成众多受害人重大经济损失。参见:[日]西原春夫主编,金光旭、冯军、张凌等译:《日本刑事法的重要问题(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④[日]芝原邦尔著,金光旭译:《经济刑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
    ①参见:[日]芝原邦尔著,金光旭译:《经济刑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3-35页。
    ①[日]芝原邦尔著,金光旭译:《经济刑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91-92页。
    ②[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各论(新版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9页。
    ③[美]莱瑞·D·索德奎斯特著,胡轩之、张云辉译:《美国证券法解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
    ①王宏译:《美国证券交易法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②周密主编:《美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3页。
    ③参见:曹乃婷:《从证券监管的角度重提“果园开发热”之往事》,载《金融法苑》2003年第6期;[美]莱瑞·D·索德奎斯特著,胡轩之、张云辉译:《美国证券法解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页。
    ①王宏译:《美国证券交易法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0-41页。
    ②周密主编:《美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0页。
    ① Joo, Thomas W., Who Watches the Watchers--The 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Act, Investor Confidence, and the Subsidization of Failure,72 S. Cal. L. Rev.1071 (1998-1999).
    ②李娜:《论金融安全的刑法保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122页。
    ①参见:王文华:《欧洲金融犯罪比较研究:以欧盟、英国和意大利为视角》,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第135页。
    ②参见:王文华:《欧洲金融犯罪比较研究:以欧盟、英国和意大利为视角》,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181页。
    ①参见:付建荣译:《英国证券发行与交易法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第27页、第43页;顾肖荣、张国炎:《证券、期货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45页。
    ②林山田:《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修订三版)》,三民书局1981年版,第145页。
    ③参见:林山田:《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修订三版)》,三民书局1981年版,第149-158页。
    ①此处所说的立法是指广义上的立法,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①郎胜主编:《<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讲话》,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
    ②刘燕:《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对孙大午案件的一个点评》,载《法学家》2004年第3期。
    ②周泽:《对孙大午“非法集资”案的刑法学思考——兼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载《中国律师》2003年第11期。
    ②黎四奇:《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之定位——再从“孙大午案”说起》,载《经济工作》2006年第14期。
    ①王从容、李宁:《民间融资:合法性、金融监管与制度创新》,载《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
    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金融司法的价值取向、指导原则与裁量规则》,载应勇主编:《金融法治前沿(2011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98页。
    ②[英]巴瑞·亚历山大·肯尼思·瑞德、阎海亭、邢莉红著,金鹏辉译:《国际金融犯罪预防与规制》,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94页。
    ③黎四奇:《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之定位——再从“孙大午案”说起》,载《经济工作》2006年第14期。
    ①高晋康:《民间金融法制化的界限与路径选择》,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
    ②汪丽丽:《债券类民间融资演变为犯罪的制度动因极其防范分析》,载应勇主编:《金融法治前沿(2011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37页。
    ①李晓强:《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几个问题》,载《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②黎四奇:《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之定位——再从“孙大午案”说起》,载《经济工作》2006年第14期。
    ①彭冰:《非法集资活动规制研究》,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
    ②于健皓主编:《多发疑难经济犯罪案例教程》,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176页。
    ①陈甦、陶月娥:《论集资犯罪》,载《辽宁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②还有学者建议把本罪的罪状修改为“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参见:高艳东:《集资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与解释对策》,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①刘远、赵玮:《关于银行犯罪几个问题的思考》,载刘宪权主编:《刑法学研究》第3卷,第60-65页。
    ②许红福:《浅析对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重构》,载《求实》2006年第03期。
    ①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126页。
    ②魏韧思:《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之思考》,载《广西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③沈丙友:《诉讼证明的困境与金融诈骗罪之重构》,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1.强力主编:《金融法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2.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刘宪权:《金融犯罪刑法学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李文燕主编:《金融诈骗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王文华:《欧洲金融犯罪比较研究:以欧盟、英国和意大利为视角》,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
    6.王在魁、刘慧卓、李焱辉:《热点难点案例判解:刑事类·金融犯罪》,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7.李邦友、高艳东:《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8.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9.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0.陈志龙:《法益与刑事立法》,台湾大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2年版。
    11.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2.丁后盾:《刑法法益原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13.林山田:《刑法特论》(上、中、下三册),三民书局印行。
    14.张明楷:《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5.李娜:《论金融安全的刑法保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6.彭凤莲、郦毓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与疑难问题解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7.刘家琛主编:《经济犯罪罪名解释与法律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18.李建华、严金主编:《新刑法适用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19.刘建:《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0.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1.王佩真主编:《金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
    22.郎胜主编:《关于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释义》,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年版。
    23.利子平、胡祥福:《金融犯罪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
    24.高铭暄主编:《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25.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6.郎胜主编:《<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讲话》,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27.倪泽仁主编:《经济犯罪刑法适用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2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9.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
    30.肖扬主编:《中国新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1.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第二版)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2.杨兴培、李翔:《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3.舒慧明主编:《中国金融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4.赵秉志主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5.赵秉志主编:《金融犯罪界限认定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6.曲新久:《金融与金融犯罪》,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37.孙军工:《最新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金融诈骗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8.薛瑞麟主编:《金融犯罪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9.刘远:《金融诈骗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40.周振想:《金融犯罪的理论与实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1.孙国祥、魏昌东:《经济刑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42.欧阳卫民:《中国金融之要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3.鲜铁可:《金融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44.李僚义、李恩民:《中国法人犯罪的罪与罚》,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
    45.赵秉志主编:《金融诈骗罪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46.许成磊:《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47.张天虹:《经济犯罪新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8.张明楷:《刑法学》(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9.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0.宫厚军:《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51.王凤磊:《金融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52.高西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53.贺小勇:《金融全球化趋势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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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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