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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权的法律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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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诉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也是刑事诉讼中最活跃的因素。公诉权并非与刑事诉讼同时出现,而是随着国家在刑事诉讼中追求更广泛和深刻的利益、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发端、发展和成熟的。公诉权的出现,为刑事诉讼带来了意义深远的影响,使刑事诉讼成为国家法律运行中一个极为特殊的程序,并导致了刑事诉讼的复杂性。公诉权是一种法律现象,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为满足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国家和社会对犯罪追诉的不同要求而产生的国家权力。这是公诉权在不同的社会之间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中呈现出不同样态的根本原因。因此,以法律社会学为研究方法和工具,将公诉权放置于刑事诉讼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当中去研究,对于明确公诉权服务的真正对象、厘清公诉权产生、发展和发达的动因、揭示公诉权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以及探究公诉权在社会和谐的实现中的作用,提供了一种更为现实的研究思路。
     公诉权是刑事诉讼发展到一定阶段,作为私诉权的替代物出现的。公诉权对私诉权的取代,是由于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些要求已经是私人追诉犯罪所无法满足的。具体讲,(1)刑事纠纷的复杂化所导致的无具体被害人的犯罪的日益增多,(2)社会对降低犯罪追诉成本的需要,(3)社会对纠纷解决的伦理正当性要求和(4)国家统治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成熟,是创设一种更具有普遍性、更高效、更正义、更强力的犯罪追诉力量的社会机缘。公诉权因此而产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公诉权因一定时期的社会需要而产生,也随着社会的变迁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需求而不断调整自己对犯罪的追诉理念和手段。在社会与国家逐渐分离并对立,社会力量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公诉权在程序上与审判权分离,与辩护权趋于平等,在不同程度上将追诉权利交还被害人;在实体上,加强对危害个人安全犯罪的追诉,退出一些私人生活领域,通过对公务犯罪的追究监督国家权力。在文化的变迁中,公诉权随着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发展、宗教力量的由强到弱、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在刑事实体与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调整着对犯罪的追诉。经济的变迁对公诉权的影响是基础性的。经济的发展刺激了新的犯罪主体的产生,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对人们行为的普遍评价的变化,引起犯罪率的升高,这些,都影响国家运用公诉权的实体范围;同时,经济的发展为公诉权的行使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资源,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随之更新,引起了公诉权在行使方式和手段上的变化。
     公诉权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又随着社会各层次和各因素的变迁而变化、发展,成为世界范围内通行的犯罪追诉力量。在现代法治社会,公诉权的主要社会价值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节约社会资源的价值、实现社会理性的价值和实现社会正义的价值;公诉权的主要社会功能有:利益保护功能、利益平衡功能、权力制约功能和国家刑罚权的程序启动、推进的功能。
     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只有具有公诉权性质的权力,而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诉权。传统的中国社会,实行封建皇权统治,只有臣民而无公民,因而社会普遍崇拜、仰视权力,而权利意识淡薄。因此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不独立,启动随意,权力严酷、暴虐,不受辩护权的制约;传统的中国社会礼治力量强大,因而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范围广泛而模糊,礼的标准是国家追诉犯罪权力的思想基础,无法产生专业的犯罪追诉权力行使者。传统的中国社会,以整体的和谐和稳定为普遍的价值取向,因而难以产生真正制约国家追诉权的权力和权利,国家犯罪追诉权介入个人、家庭等私生活领域,并以“中罚”为追诉犯罪的指导思想;传统的中国社会,社会成员普遍以重具体个别,轻一般抽象为思维特点,因而法治不兴,追诉犯罪的权力只重具体案件中的实体正义,而不重视普遍适用的程序正义。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始于清朝末年,而中国公诉权的现代化则是从清末修律开始,具有现代化意义的公诉权从此被引入中国。近一百年来,中国的公诉权经历了清末、北洋政府时期、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进入了重大变革的社会转型期。这是中国公诉权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公民精神和权利意识日益彰显和觉醒,使公诉权的观念从过分强调追诉犯罪转向追诉犯罪与保障公民权利相结合,公民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制约公诉权,公诉权本身也受到了更多的限制;中国社会逐渐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对公诉权提出了新的要求,构成了新的挑战;社会分层已成现实,而社会成员中机会平等的愿望和要求却更加强烈,使公诉权在行使时更关注与被追诉方的平等地位,被追诉方获得更多与公诉权平等对抗的机会和资源,公诉权平等地对待权力对象,同时又必须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弥补社会分层所带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和谐的观念从传统的强调个体义务和整体稳定,转向个体全面发展的有活力的和谐,使公诉权在追诉犯罪时,既追求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理意愿,更为积极地促进刑事纠纷在当事人之间、国家与被追诉人之间的和平解决。
     公诉权是推动和保障社会顺利、成功转型的力量。因此,在可以预见的、将会持续相当长时间的社会转型期,公诉权要在三对矛盾之间不断调整,以实现其任务:一是保护秩序与保障权利的矛盾;二是公诉权的传统继承与现代化的矛盾;三是公诉权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recognized as one important state power of modern nations ruled by law,and is also the most active element in the criminal procedure.Power of Prosecution was not born together with criminal procedure.The birth,growth,and getting mature of 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was associated with the state's pursuit for more extensive and inner interests through criminal procedure,together with the state's action to undertake mor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The arising of the Prosecution Power brought meaningful impact to criminal procedure which is developed into a very special model within the context of legal operations. And complicity of criminal procedure was increased by the involvement of such power.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a kind of phenomenon of law,and to its core,a phenomenon of society,which is a state power created to meet the differing requirements of state and society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of crimes at different stages during the evolution of society. That's the real reason why different features appear when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comparisons of Prosecution Power among different societies are carried out.Therefore,it provides us a more realistic route for analysis when we make research on the Prosecution Power by taking sociology of law as our methodology and tool.By doing so,the Prosecution Power,as the object of our research,is posed at a more broadened background besides the shadow of criminal procedure and sole legal system.It's helpful for us to identify the real party served by Prosecution Power,to make clear the fundamental motivation of the arising,developing and growing up of Prosecution Power,to undercov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secution Power and social development,and to disclose the function of Prosecution Power in the endeavor for the realization of social harmony.
     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created as the replacement of private prosecution at certain stage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procedure. The replacement of private prosecution by Prosecution Power in the period of social evolvement is due to the reality that certain social needs could not be satisfied any more by private prosecution.Those social needs include, specifically,(1) the increasing of the amount of crimes where no specific offended exists due to the amounting complexities of criminal cases.(2) the society's calling for the lowering of the cost for the eliminating of crimes. (3) the requirement of society for the moral justifications in the settlement of social disputes.(4) the growth and full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and technology of state ruling should be deemed as the social orientation for the creation of a crime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force which is more widely accepted,more efficient,more justifiable,and more powerful.The creation of Prosecution Power is,therefore,the natural fruit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created upon social requirements at certain stage,and is making self-regulation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guiding lines and methods along with the arising problems,the new requirements during the gradual change of society.In the process of gradual separation and opposition between society and state,and incremental growth of social force,from the view point of proceedings,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separated from the power of trial,getting to be equal with the right to defense.And,to some different extents,the power of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on crime is given back to the offended.As to the power itself,the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is strengthened against the crimes affecting personal safety,the supervision of state power is achieved through the adjudication of crimes carried out by public servants,while being no interference any more with some private lives.In the progress of cultural evolvement,the change and development of Prosecution Power along with the social morality and ethics,the decrease of religion power, and the advancement of technology are regulating the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of crimes,to different degrees,both on procedure and substantive issues.The effects of evolvement of economy on Prosecution Power is fundamental.On the one hand,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have effects on the substantial aspects of Prosecution Power,since that development bring about new subjects of crime,give rise to more social disputes,which results with the changes of common social comments on people's action and the increasing of crime.On the other hand,it leads to the change of means and style for the carrying out of Prosecution Power, since the growth of economy provide more resources for the operation of power,as well as bringing fresh ideas to human minds.
     The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given birth upon the needs of the society, and is shaped and developed along with the evolvement of social classification as well as some individual element.At nowadays it has been grown into a crime attacking force adopted worldwide.In modern society ruled by law,the social values of Prosecution Power include:the value to safeguard social order,the value to save social resource,to value to realize social rationality,and the value to realize social justice.The social functions include:the function of interest protection,the function of interest balance,the function for power restriction,and the function for procedure triggering,advancing.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there was no real Prosecution Power which has the same meaning of it under modern society.Ruled by the Empire,there was no concept of citizen at all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So Power was admired,but Right was ignored.Under that circumstance the state power to investigate and accuse crime was cruel,not independent,and was abused at will,without any apposing restriction such as right to defense.With consideration to the influence of LI System which was so powerful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the power of state to investigate and accuse crimes was extensive but obscure.The standard of LI System is the thinking basis for the state power to bring criminals to justice,but professionals of that field could not be produced by that system.Stability motivated and harmonization oriented,no power and right could found to restrict or limit state power with regard to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of crime.Personal and family life was invaded by state power.'Proper Penalty' is accepted as guideline for the accusation of criminals.As a characteristic of thinking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individual case were paid much more attention than general rule,thus ruling by law is not well developed.As a matter of fact,the procedural justice which is applicable commonly was much more outweighed by substantial justice embodied by individual case.
     The journey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 stepped out by the end of Qing Dynasty,while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Prosecution Power of China commenced with the movement for revision of law which occurred at the very end of Qing Dynasty.Thanks to that movement,the modernized concept of Prosecution Power was introduced into China.In the past almost one hundred years,the concept of Prosecution Power of China saw its evolvement from the ends of Qing Dynasty to the period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Headed by the system reform of economy which began from the late 1970s,China entered into a transit stage of significant reform, which is also a term whereas the Prosecution Power was experiencing a profound change.Within the past almost 30 years,the sprits of citizen and the concept of rights woke up among Chinese society.The concept of Prosecution Power which stressed much more on the accusation of crime was added by new meaning to combine the accusation and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empowering more citizen rights to restrict Prosecution Power. Prosecution Power itself witnesses more limitation at the same time.The gradual transfer of Chinese society from "neighborhood society" to "strangers' society" put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Prosecution Power,and poses a new challenge to that Power.It's a reality that society has been classified whereas the social members are more motivated to claim for the right of equality for opportunities.Therefore it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by the Prosecution Power to treat the accused party equally.The accused party will enjoy more choices and resources to challenge the Prosecution Power on a level play field.While treating the opposing party equally,the Prosecution Power shall,at the same time, compensate the factual un-equality brought about by social classification in light of that doctrine that every case have its merit.The opinion on harmonization has been transferred from traditional concept which emphasizes personal obligation and totality stability to the newer one which encourages personal full development and active coordination. Correspondingly,during the investigation and accusation of crimes using Prosecution Power,not only the social and state interests should be met,but also the willingness of the parties should be respected.Thus the criminal disputes/conflicts between the parties,and that between state and the accused,could be settled peacefully.
     Power of Prosecution is a force pushing forward and safeguarding the sound and through transit of our society.Therefore,within the forthcoming term of our social change,Prosecution Power must be regulated among three kinds of conflicts,which are:(1) the conflicts between social order protection and citizen rights protection;(2) the conflicts between modernization and traditional heritage;(2)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ideal and reality of Prosecution Power.
引文
1[德]马克斯·韦伯著:《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页。
    2[德]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1页。
    3[德]马克斯·韦伯著:《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6页。
    4[台]林钰雄著:《刑事诉讼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4版,第44页。
    5[台]林钰雄著:《刑事诉讼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4版,第44页。
    6 参见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35页。
    7[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61页。
    8[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65页。
    9[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77页。
    10[德]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1页。
    11 张雁深著:《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载《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8页。
    12 参见:《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评介》 载李楯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3 参见田成有著:《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37-41页。
    14 参见庞德著:《法律史解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5 参见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9页。
    16 参见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2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39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3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7-378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8页。
    22 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页。
    23 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页。
    24 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25 我国的法律社会学家苏力在论述知识的地方性时,以三点理由说明了外国的法治经验的有限性:一是知识的地方性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二是经验的不可代替性,三是语言和文化的隔阂。参见:苏力著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26 在任何社会中,法律规避都是普遍存在的,同时也是合理的。它不仅发生于守法环节,甚至也存在于执法和司法环节。参见苏力著:《法律规避与法律多元》,《再论法律规避》 载《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7[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九州出版社,第463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9页。
    29[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九州出版社,第461页。
    30 无论是对人的还是对社会的侵犯行为从来就有,但把其中的一部分作为犯罪来对待则完全是出于阶级社会的人为。因此,笔者相信犯罪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和国家的创造物,一种行为是否被冠以“犯罪”的头衔是出于统治阶级维护国家统治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在需要则增,无需要则减,最容易被感知的我国的新旧刑法关于“流氓罪”和“投机倒把罪”的变化。
    31 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页。
    32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0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54页。
    34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28-29页。
    35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36 同上注,第33页。
    37 参见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43-45页。
    38 参见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4页。
    39 同上注,第51页。
    40[美]马文·哈里斯著:《文化人类学》,李培荣、高地译,东方出版,1988年版,第192页。
    41 田心则:《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与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第7页。
    42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43 《史记·商君列传》。
    44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8页。
    45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页。
    46 游劝荣著:《法治成本分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5页。
    47 同上注。
    48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49 罗斯科·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38页。
    50 胡冕成:《论法律源于道德》,载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1997年第10期。
    51 罗斯科·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40页。
    52 魏宏著:《法律的社会学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8页。
    53 转引自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
    54 徐昕:《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的社会控制》,载于《法学》,2003年11期。
    55 转引自邱兴隆著:《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3页。
    56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页。
    57[英]亨利·萨姆奈·梅因著:《古代法》(二),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475页。
    58 梁彗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52页。
    59[斯洛文尼亚]卜思天·M·儒攀基奇著:《刑法--刑罚理念批判》,何慧新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序言第1页。
    60 将法律看作是社会控制方式之一种的庞德认为,在早期人类社会,宗教、道德、法律三者混杂在一起,共同发挥社会控制的作用。随着政治组织即国家的兴起,法律发挥的社会控制的作用逐渐增强,但人们对宗教、道德的信仰使它们仍然发挥作用。而且,在三者中,法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最小、功效最微弱。
    61 罗斯科·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45页。
    62 例如纠问式刑事诉讼模式下的公诉权。
    63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2002年版,第223页。
    64 理查德·A·波斯纳著,苏力译:《正义/司法的经济学》,2002年版,第220页。
    6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6页。
    6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643页。
    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78页。
    6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6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
    70 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4页。
    71 洪堡著:《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
    7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77-378页
    73[日]大塚仁著:《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7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79页。
    75[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65页。
    77[美]史蒂文·瓦戈著,王晓黎等译:《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0页。
    79 转引自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页。
    80[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3页。
    81[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0页。
    82[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4页。
    83[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3页。
    84 李麒著:《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85 司马云杰著:《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86 参见李麒著:《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
    87 参见[美]史蒂文·瓦戈著,王晓黎等译:《社会变迁》(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8-98页。
    88 转引自林端著:《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89 魏宏著:《法律的社会学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页。
    90 王海明著:《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页。
    91 王海明著:《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页。
    92 罗斯科·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93 罗斯科·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页。
    94 参见张远煌著:《现代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21-223页。
    95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96 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97 王新环著:《公诉权原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2页。
    98 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6页。
    99 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5页。
    100 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5页。
    101 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102 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103 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
    104 参见黄风著:《贝卡利亚及其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7页。
    105 苏力:《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载《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4页。
    106 苏力:《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载《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100页。
    107 许发民著:《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65页。
    108[美]史蒂文·瓦戈著,王晓黎等译:《社会变迁》(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6页。
    110 林山田著:《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台)三民书局,1981年修订第3版,第63页。
    1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1页。
    112 苏力:《市场经济形成中的犯罪违法现象》,载《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1页。
    113 苏力:《市场经济形成中的犯罪违法现象》,载《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1-112页。
    114 王玉梁著:《追寻价值--重读杜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
    1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6页。
    116 戴晓仪等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8-319页。
    117 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3页。
    118 卓泽渊着:《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85页。
    119 参见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3页。
    120 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2-251页。
    121 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122 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页。
    123 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0-61页。
    124 卓泽源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07页。
    125 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126 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14页。
    127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128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129[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130[英]彼得·斯坦 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131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132 转引自[英]彼得·斯坦 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133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
    134 参见: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54页。
    田成有著:《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
    135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9页。
    136[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137[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著,王献平译:《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
    138 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页。
    139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6页。
    140 参见吴增基等著:《理性精神的呼唤》,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141 参见谢作诗:《还谈“理性”》,http://yangzhizhu.com/xiezshilixing.htm。
    142 转引自何勤华著:《西方法学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95页。
    143 参见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60-365页。
    144[德]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1页。
    145[德]马克斯·韦伯著:《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6页。
    146 刘根菊等著:《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6页。
    147 转引自陈永生:《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9期。
    148[台]林钰雄著:《刑事诉讼法》上册,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9月四版3刷,122页。
    149[台]林钰雄著:《刑事诉讼法》上册,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9月四版3刷,123页。
    150 ABA Standards for Criminal Justice Prosecution Function and Defense Function Third Edition
    151 Berger v.United States 295 U.S.78(1935)
    152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编译:《英国刑事诉讼法(选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542页。
    153 江礼华、杨诚主编:《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222页。
    154 程味秋、杨诚、杨宇冠编:《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刑事司法文献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第262页。
    155 陈国庆译:《欧洲各国检察官在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作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1期。
    156 参见卞建林主编:《刑事证明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00-417页。
    157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158 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58页。
    159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160 Green vs.United States[1957]355 US 184 2 L ed 2~(nd) p199 at p201
    161 参见陈桂明、李仕春:《程序安定论》,http://www.jcrb.com/zyw/n183/ca217383.htm。
    162[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163 卞建林主编:《刑事证明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第81页。
    164[美]波斯纳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78页。
    165 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4页。
    166 J·威尔逊:《功能分析介绍》,载《国外社会科学》,1986年第10期。
    167 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5页。
    168 英辉、李忠诚主编:《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2页。
    169 转引自苏宏章著:《利益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17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6页
    171 转引自何勤华著:《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5页。
    172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173 http://baike.baidu.com/view/545638.htm
    174 王思斌主编:《社会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17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79页。
    176 参见汪建成著:《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9-103页。
    177 汪建成著:《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9-105页。
    178 罗杰·科特威尔著:《法律社会学导论》,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31页。
    179 迈克尔·曼著:《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刘北成、李少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180 汉斯·格恩等著:《马克斯·韦伯文选》,第180页。
    181 汉斯·J·摩根索著:《国家间的政治》,杨歧鸣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40页。
    182 苏惠渔、孙万怀著:《论国家刑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183 参见[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著:《资本主义与自由》,张瑞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绪论”。
    184 苏惠渔、孙万怀著:《论国家刑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年版,第106页。
    185 苏惠渔、孙万怀著:《论国家刑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年版,第108页。
    186 周永坤著:《规范权力--权力的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67页。
    188 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89 周永坤著:《规范权力-权力的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68页。
    190 参见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八章。
    191 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192 陈光中、沈国峰著:《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
    193 《元史·百官志》。
    194 同上注。
    195 《明律·刑律·盗贼·谋反大逆》、《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刑律·贼盗·谋叛》。
    196 《诗经·小雅·北山》。
    197 《严复集》第四册,第948-949页。
    198 王亚南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1页。
    200 参见陈光中、沈国峰著:《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第117-119页
    201 参见党江舟著:《中国讼师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二章。
    202 转引自王毅著:《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69页。
    203 林端著:《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204 《礼记·经解》。
    205 《管子·枢言》。
    206 《荀子·劝学》。
    207 参见林端著:《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208 转引自苏力著:《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页。
    209 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263页。
    210 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8页。
    211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02页。
    212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04页。
    213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49页。
    214 《管子·枢言》。
    215 《后汉书·陈宠传》。
    216 《四库全书·唐律疏议提要》。
    217 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8页。
    218 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6-307页。
    219 《孟子·离娄上》。
    220 《礼记·礼运》。
    221 《荀子·礼论》。
    222 《论语·季氏》。
    223 《说苑·政理》。
    224 《论语·八佾》。
    225 《论语·卫灵公》。
    226 《论语·八佾》。
    227 戴建林著:《法律社会心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1页。
    228 费孝通著:《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第54页。
    229 梁治平著:《追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304页。
    230 梁治平著:《追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16页。
    231 戴建林著:《法律社会心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9页。
    232 转引自瞿同祖著:《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15页。
    233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0页。
    234 《尚书·立政》。
    235 《论语·子路》。
    236 费正清著:《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237 候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133页。
    238 李麒著:《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239 《全唐文》卷四百四,冯用之“权论”。
    240 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页。
    241 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149页。
    242 参见孙立平著:《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89页。
    243 参见黄仁宇著:《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1997年版。
    244 参见孙立平著:《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45[美]史蒂文·瓦戈著,王晓黎等译:《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7页。
    246 《清德宗实录》,卷四七六。
    247 参见宫志刚著:《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8页。
    248 梁治平等著:《新波斯人信札》,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16页。
    249 李麒著:《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250 费孝通著:《乡土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251 宫志刚著:《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252 宫志刚著:《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68页。
    25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16页。
    254 参见孙立平著:《现代化与社会转型》之《改革前后中国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及民众间互动关系的演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55 王义祥著:《当代中国社会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
    256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257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
    258 参见[美]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0-61页。
    259[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2页。
    260 参见唐纳德·J·布莱克著,唐越、苏力译:《法律的运作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二章。
    261 孙立平著:《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5页。
    262 尹伊君著:《社会变迁的法律解释》,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6页。
    1.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2.卞建林著:《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
    3.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刘根菊等著:《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宋英辉、李忠诚著:《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宋英辉、吴宏耀著:《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李心鉴著:《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8.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龙宗智著:《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龙宗智著:《上帝怎样审判》,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2.张军、姜伟、田文昌著:《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3.汪海燕著:《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汪建成著:《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5.王新环著:《公诉权原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6.锁正杰著:《刑事程序的法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7.谢佑平等著:《刑事司法权力的配置与运行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8.张中著:《刑事诉讼关系的社会学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9.刘涛著:《刑事诉讼主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0.郝银钟著:《刑事公诉权原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21.刘广三著:《犯罪控制视野下的刑事诉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2.俞静尧编著:《检察权的利益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3.梁根林著:《刑事政策:立场与范畴》,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4.曲新久著:《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5.熊秋红著:《刑事辩护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6.张智辉、杨诚主编:《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27.邓思清著:《检察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8.林钰雄著:《刑事诉讼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
    29.陈光中、沈国峰著:《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30.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31.徐朝阳著:《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
    32.李春雷著:《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3.茅彭年著:《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先秦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4.徐祥民、刘笃才、马建红编:《中国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5.刘芳著:《检察制度史纲要》,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6.李交发著:《中国诉讼法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37.王桂五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38.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检察制度参考资料》(第三编),1980年。
    39.雷铣、张培田著:《新中国检察审判制度演进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40.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中国检察制度史料汇编》,1987年。
    41.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2.张培田著:《中国检察制度考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43.张永思、孙谦、董春江等著:《检察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4.王舜华著:《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
    45.王桂五著:《人民检察制度概论》,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46.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检察制度参考资料》(第一编),1980年。
    47.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8.田成有著:《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49.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0.李楣著:《法律、司法制度与法律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51.夏光著:《东亚现代性与西方现代性》,三联书店,2005年版。
    52.谢立中编:《中国社会学经典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3.翟学伟著:《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4.郭建著:《獬豸的投影--中国的法文化》,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55.孙立平著:《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6.杨善华、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上、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7.许发民著:《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8.刘玉照、张敦福、李友梅著:《社会转型与结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59.黄忠晶等著:《中国社会思想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
    60.黎国智、马宝善主编:《犯罪行为控制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61.郭星华、陆益龙等著:《法律与社会--社会学和法学的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2.戴建林著:《法律社会心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63.曾尔恕著:《社会变革之中的传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4.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
    65.魏宏著:《法律的社会学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66.强世功著:《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7.邹广文著:《社会发展的文化诉求》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8.袁吉富著:《社会发展的代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9.黄平主编:《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三联书店,2007年版。
    70.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著:《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71.崔永东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2.何勤华、任超等著:《法治的追求--理念、路径和模式的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3.翟学伟著:《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74.梁治平著:《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
    75.江山著:《历史文化中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6.林端著:《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7.李瑜青等著:《人文精神与法治文明关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78.喻中著:《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权力》,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79.王立民主编:《中国法律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0.游劝荣著:《法治成本分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81.胡水君著:《法律的政治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2.蔡英文著:《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3.王浦劬著:《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4.苏力著:《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5.苏力著:《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三联书店,2006年版。
    86.王亚南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87.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88.王毅著:《中国皇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9.苏力主编:《法律与社会科学》(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0.苏惠渔、孙万怀著:《论国家刑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91.李瑜青等著:《法律社会学导论》,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2.田成有著:《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93.苏力著:《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的中国法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94.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5.谢晖著:《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96.何勤华著:《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7.王海明著:《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98.苏力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99.尹伊君:《社会变迁的法律解释》,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00.李楣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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