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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变动与地方社会构建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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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往历史政区地理研究的取向,主要在于对历史时期各级政区统辖和隶属关系变迁的纵向梳理和横向复原。相对而言,针对治所、边界、幅员等构成行政区划诸要素,以及诸要素和政区本身组成的行政区划系统,在建置、变迁过程中与地方社会复杂而丰富的互动关系,尚缺乏深入全面的研究。本文主要以明清民国时期陕西地区的一系列行政区划沿革过程为线索,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通过相对较长时段的连续考察,分别探讨政区本身及其诸要素与重新构建地方社会历史发展脉络之间的相互关系,强调将政区变动置于区域整体史研究背景之中的重要意义。
     明清时期陕西地方政区变动的总体历史发展脉络,是行政区与自然区及行政运作与地理区域两组耦合关系,在不同时空尺度上彼此制约、相互作用的复杂空间表达;在政区建置稳定的情形下,治所、边界等行政区划要素是构成地方社会日常空间运作的重要参与因素。围绕陕南西乡县城展开的水利防护活动,为构建当地从明末清初以来水利社会的变迁过程提供了新的线索;华阴、华州数百年来因“峪水为灾”所引起的边界纠纷,展示了政区边界在丰富的地方社会运作过程中的“成长”过程以及基于不同区域背景中的人群的复杂关系。
     潼关和陕北沿边六县由卫所向近代以来普通县级政区转化的曲折历史,既推动了这些地区数百年来业已展开的社会变迁过程的深化,也是其内部历史发展脉络的真实写照和直接反映;政区变动提供的分析线索,成为重新构建上述地区社会发展内部逻辑的重要途径;民国时期设立的黄龙和平民两县,尽管皆与地方开发关系密切,却反映了截然相反的历史发展轨迹;两县在近代的出现,都不是区域发展的偶然结果,只有通过对明清以来地方社会不断转型的内涵分析,方才能够为此间政治过程和地理区域的关系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解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清代以来黄龙山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不能简单的归咎于山地垦殖的片面影响,从而忽略了引发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背后的社会自身运作机制。
     加强政区变动与地方社会构建之间复杂关系的深入讨论,有利于促进历史政区地理研究实践向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方向的不断深化,也有利于历史政区地理学在整个历史人文地理学科体系中的重新定位:同时,本文中涉及的研究实践也为反思历史人文地理学即有的方法论提供了新的契机;历史人文地理学中的人地关系研究,不应忽视对来自人文社会内部历史逻辑的把握和分析。
     由于现阶段历史政区地理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本文只是极为初步的分析和讨论,得出的所谓认识和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争辩;诸上有关明清民国时期陕西地区政区变动和地方社会构建之间关系的研究,希望能够对相关区域的历史研究提供一些新的认识,从而对推动历史人文地理探索的深入开展有所助益。
This paper aims to stud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and local society (community) in Shannxi Province from 1368 to 1949. For a long time, the mainstream of study on historical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geography is the recovery of longitudinal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in history period.
     Four sections mainly organize the dissertation.
     Section one discusses the course of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in Shannxi Province during 1368 and 1949 in the mass.
     Section two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apital of local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administrative borderland and local society (community) staticly.
     Section there discusses between the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and local society (community) dynamicly.潼关(Tongguan) is a emblematical area that take place great changes in the local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The north region of Shannxi Province, bordering on Inner Mongolia, is a emblematical area that take place great changes the inner of local society. For two examples, it both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reginalization and local society (community) for a long time (Ming to Republic of China). In auctorial point of view,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variation both belong to the changes inner of local society. Therefor, it necessary for this section to analyze the area of黄龙山(Huanglong Mountain) and Pingmin County (平民县).
     Section four is whole-length conclusion. At last, it is easy to understand that the problems discussed of region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 and entironment are very important for today historical geography based on the front of there sections.
引文
[1]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封底。
    [2]辛德勇:《<孙吴政区地理研究>序》,载陈健梅著《孙吴政区地理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
    [3]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原载杭州《东南日报》(1947年10月4日),《云涛》副刊第5期,后收入氏著《长水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98-416页。
    [1]谭其骧:《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与省界、地区界的形成》,载《历史地理研究》第一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1页。
    [2]张伟然:《谭其骧先生的五星级文章及学术活性》,《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3期。
    [3]冯贤亮著《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74、119-166页。
    [4]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二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1-139页;案,《历史地理》均出自上海人民出版社,下文兹不另注。
    [1]唐立宗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化》,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2年;
    另参唐立宗:《明代南赣巡抚辖区新探》,载《历史地理》第十九辑,2003年,第112-125页。
    [2]张伟然:《归属、表达、调整:小尺度区域的政治命运——以“南湾事件”为例》,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172~193页。
    [1]张珊珊:《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级核心区——以清代湖北为例》,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109-114页。
    [2]参方国瑜著《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述》(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
    龚荫著《中国土司制度》,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案,已有研究注意到政策实施后给相应地区带来的深远影响,但多是以自上而下的学术视野进行考察,对地方社会深层次的变迁及其运作过程缺乏自下而上的探究自觉。
    [3]杨伟兵:《制度变迁与地域社会:清代云贵地区改土归流和民族生态变迁新探》,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209-222页。
    [4]杨伟兵:《清代前中期云贵地区政治地理与社会环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5]温春来:《行政成本、汉夷风俗与改土归流——明代贵州贵阳府与新贵县设置始末》,《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1]邓庆平:《州县与卫所:政区演变与华北边地的社会变迁——以明清蔚州为中心》(指导教师:赵世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2]邓庆平:《卫所制度变迁与基层社会的资源配置——以明清蔚州为中心的考察》,《求是学刊》,2007年第6期。
    [3]汪波著《魏晋北朝并州地区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陈金凤著《魏晋南北朝中间地带研究》,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
    [4]参李文才著《南北朝时期益梁政区研究》第六章《梁失汉中与梁魏三十年战争》,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53-360页。
    [5]参靳尔刚、苏华著《职方边地——中国勘界报告书》(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3-46页;
    另参周振鹤主编,傅林祥、郑宝恒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0-73页。案,两项研究都稍显失之简略。
    [6]谭其骧:《秦郡界址考》,原载《真理杂志》第一卷第二期(1944年3月),后收入氏著《长水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3-21页。
    [1]侯甬坚:《魏蜀间分界线的地理学分析》,载《历史地理》第十二辑,1995年,第193-201页。
    [2]侯甬坚:《从习惯线到法定线:我国政区界线性质的变迁》,《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
    [3]满志敏:《行政区划:范围和界线》,《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
    [4]徐建平:《湖滩争夺与省界成型——以皖北青冢湖为例》,《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3辑;
    [5]胡英泽:《河道变动与界的表达——以清代至民国的山、陕滩案为中心》,载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99-219页。
    [6]冯贤亮:《明清中国地方政府的疆界管理——以苏南、浙西地域社会的讨论为中心》,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92-108页。
    [1]唐晓峰:《人文疆界》,收入氏著《人文地理随笔》,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298页。
    [2]许鹏:《清代政区治所迁徙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2辑。
    [3]陈庆江著《明代云南政区治所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
    [4]《明清民国时期靖边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演变与县治迁徙》,载《历史环境与文明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60-274页。
    [5]周振鹤著《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6]郭锋:《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历史研究》,2006年第2期。
    [7]夏炎:《试论唐代的州县关系》,《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4期。
    [8]周振鹤:《中央地方关系史的一个侧面》(上、下),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3、4期。
    [1]谭其骧:《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发凡与举例》,载《历史地理》第十辑,1992年,第19-32页。案,该文分上、下两篇。在下篇中,谭先生拟“就人口、政区、文化三方面的各一部分,谈一些个人一时想到的看法”,但实际上,只就历史人口地理这一分支进行了论述,政区和文化方面并没有来得及展开,因而该文其实是一篇“未完稿”,故周振鹤才有如前的“补充”之说。
    [2]侯甬坚:《历史地理学的学科特性及其若干研究动向述评》,载《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三期,2007年,第31-74页。
    [3]邹逸麟:《<中国历史人文地理>前言》,邹逸麟主编《中国历史人文地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
    [1]例如,“分类是一门经验实证科学的首要基本步骤,它对需要研究的那些概念加以限定。”“实证科学是建立在组成性规律(membership laws)之上的,因此分类在其运作过程中是关键性的第一步。”参[英]R.J.约翰斯顿著,蔡运龙、江涛译《哲学与人文地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4、35页。
    [1]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历史·田野丛书”总序,《读书》,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5期。
    [2][法]保罗·克拉瓦尔(Paul Claval)著,郑胜华、刘德美、刘清华、阮绮霞译,华昌宜校《地理学思想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版,第324-325页。
    [3]徐浩:《历史是文化——历史研究的人类学转向》,《史学理论研究》,2008年第2期。
    [1]何兆武:《对历史学的反思》,朱本源著《历史学理论与方法·序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
    [2][英]R.J.约翰斯顿著,蔡运龙、江涛译《哲学与人文地理学》,第107页。
    [3]Yi-Fu Tuan:Humanistic geography.Annals of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 66,1976,266-276.
    [4][英]阿兰·R.H.贝克著,阙维民译《地理学与历史学——跨越楚河汉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29页;
    [1]《元史》卷六十《地理三》。
    [2](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二《陕西方舆纪要序》,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449页。
    [1](清)魏源撰,韩锡铎、孙文良点校《圣武记》(全二册·下)附录卷十二《武事余记·掌故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00-501页。
    [2](明)王士性撰,周振鹤点校《广志绎》卷一《方舆崖略》,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91-192页。
    [3](明)焦竑撰,李剑雄点校《焦氏笔乘续集》卷六《犬牙相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51页。
    [4]《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二,“洪武五年二月甲辰”。
    [1](明)高岱撰,孙正容、单锦珩点校《鸿猷录》第十一卷《开设郧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56页。
    [2](清)毕沅编著,“标点续资治通鉴小组”校点《续资治通鉴》卷二百十,“元顺帝至正十二年闰三月”。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5738页。
    另参王开主编《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第342页。
    [3]《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四,“成化十三年三月丁亥”。
    [1]案,清人顾炎武(1613~1682)有云:“商、洛之于关内……自古不相统属。去府既远,更添司道,于是有一府之地而四五其司道者,官愈多而民愈扰,职此之由矣。”(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卷八上《州县赋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62页)可知,商、洛一带隶属西安府早为时人所诟病。
    [2][日]真水康树:《雍正年间的直隶州政策》,《历史档案》,1995年第3期。
    [3](清)王廷伊:《续修商志序》,乾隆《直隶商州总志》卷十三《艺文第九》。
    [1]隆庆《华州志》卷一《地理志·疆域述》。
    [2]案,顾祖禹亦曾表达过类似观点,其曰华州:“自昔为关中喉舌,用兵制胜者必出之地也……争衡河、洛间者,可勿加之意哉?”而论及同州,则曰:“盖关中襟要,莫如同州者。”(俱引自顾氏前揭书卷五十四《陕西三·西安府下》,第2583、2601页),言华州辖五县地者,尚包括下邦县,明时该县早已并入渭南。
    [3](清)李晶:《十月二十一日禀抚藩臬局道府宪》,道光《宁陕厅志》卷四《艺文志》。
    [4]光绪《孝义厅志》卷一《方舆志·沿革》。
    [5]参郭琦、史念海、张岂之主编,秦晖、韩敏、邵宏谟著《陕西通史》(明清卷),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24-259页。
    [1]《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百二十八,“乾隆五十年四月壬辰”。
    [2](清)毛凤枝撰,李之勤校注:《南山谷口考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2、156页。
    [1]康熙《沔县志》卷二《地理志·沿革》。(清)卢坤撰道光《秦疆治略·汉中府·沔县》云:“地则东接褒斜云栈,西行数百步即崎岖入蜀。所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者,在在皆是,信为汉郡要道。”
    [2]光绪《沔县志》卷一《地理志·形胜》。
    [3](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六《陕西五·汉中府》,第2660页。
    [4]康熙《沔县志》卷二《地理志·山川》。
    [1]《元史》卷六十《志第十二·地理三》。
    [2]康熙《陇州志》卷一《方舆志·沿革》,康熙五十二年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
    [3]康熙《陇州志》卷一《方舆志·疆域》。
    [1]乾隆《三原县志》卷一《地理·沿革》,乾隆四十八年刻本。
    [2]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一《地理志》,光绪六年刻本。
    [3]《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七十八“嘉靖三十八年十一月己卯”。
    [1]温娜:《明代富平县改属西安府时间考证》,《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3期。
    [2]光绪《富平县志稿》卷一《总论·疆域》。
    [3]嘉靖《耀州志》卷一《地理志·疆域》。
    [4]嘉靖《耀州志》卷四《田赋志》。
    [1][英]R.J.约翰斯顿主编,柴彦威等译,柴彦威、唐晓峰校《人文地理学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10~111页。
    [2]参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编著《城市地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78-182、225-226页;
    王恩涌等编著《政治地理学:时空中的政治格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70-71页。
    另参张珊珊:《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级核心区——以清代湖北为例》,载《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109-114页;
    毛汉光著《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二编《北魏东魏北齐之核心集团与核心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28-104页。
    [3]本节的“边缘区”并非一个学术术语,而仅是和前文核心区相对的一种形象说法。
    [4]案,有关“属州改革”的说法学界尚未有提及,请参拙作《明清地方政区层级变迁的再考察:以属州为中心——兼论“属州”与“散州”概念的规范化》。
    [5](明)许尔忠:《兴安州志序》,引自嘉庆《续兴安府志·旧序·州志旧序四》。
    [6]乾隆《兴安府志》卷二《地理志·兴安府沿革考》。
    [1]参陕西省编制委员会、陕西省档案馆合编《民国时期陕西省行政机构沿革(1927—1949)》,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
    吴镇烽编著《陕西地理沿革》,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
    [2]参李顺民、赵阿利编著《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划变迁》,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1]参冯贤亮著《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七章《城市重建及其防护体系的构成》,第286-327页。
    [2]即本文在意于作为行政区治所物质载体的城池的防护活动与地方社会变迁之间的密切关系,而后者在于强调地方(社会)环境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
    [1]这种反思首先来自日本学者,如森田明(参森田明著,郑樑生译《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台北:国立编译馆,1996年,第5页);
    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钞氏文中有对“水利共同体”研究的初步综述,可供参考。
    [2]谢湜:《“利及邻封”——明清豫北的灌溉水利开发和县际关系》,《清史研究》,2007年第2期。
    [3][英]阿兰·R.H.贝著,阙维民译《论历史地理学的实践与原理》,载《历史地理》第十四辑,1996年,第342页。
    [1]史左修,陈鹏程等纂(康熙)《西乡县志》卷之一《舆地志·形势》,康熙二十二年刻本,收入《国家图书馆藏清代孤本方志选》,下文简称《西乡县(史)志》。案此本仅有该志一至七卷,他如艺文等卷皆佚。又案,前文所提及的诸多行政建置在明清时期曾有变动,这里为行文连贯故不做过多说明。
    [2](明)李乔岱:《创修魁楼碑记》,王穆修、夏荣纂(康熙)《西乡县志》卷之六《艺文志》,康熙五十七年刻本,下文简称《西乡县(王)志》。
    [3]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二《建置志·城池》。
    [1]对于“动乱”一词的梳理,可参黄志繁著《“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1-16页。
    [2]康熙《西乡县(王)志》之《县治图》。
    [1]《明史》卷一百八十七《洪钟传》。
    [2]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大事记第十七》。
    [3]《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孙玺传》;事实上,略阳县本无城池,蓝章“檄玺往城之。工未毕,贼至,县令严顺欲去,玺拔刀斩坐几曰:‘欲去者视此!'乃率僚属坚守,数日城陷,玺被执,大骂不屈,贼脔杀之。顺逃去。”
    [4]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大事记第十七》。
    [1]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一《舆地志·僭乱》:道光《西乡县志·坛庙》,据薛祥绥手抄道光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案“蓝璋”即为“蓝章”,地方志皆作“璋”,而《明史》作“章”,本文暂从后者而改之,下文皆同。
    [2](明)蒋奎:《重修汉桓侯庙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六《艺文志》;另参道光《西乡县志·坛庙》及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六册《文章志第二十下·纪事下》;案康熙及道光志将此记写成时间,系于“弘治四年”(1491),显误,但未知其故;民国志改系于嘉靖十八年(1539)。
    [1]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四《秩官志·名宦》。
    [2](清)毕沅:《关中胜迹图志》卷二十二,西安:西京日报社,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铅印本。
    [3]案,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建置志·城池》谓此为“漏载”,恐非切中要害。
    [1](清)张台耀:《重修城垣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1](清)张台耀:《重修城垣记》。
    [2]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一《舆地志·僭乱》。
    [3](清)史左:《建置论》,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4](清)王穆:《重修城垣开城濠疏五渠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1](明)崔应科:《捕虎文》,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六《艺文志》。
    [2]参张建民著《明清长江流域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演变——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第304-322页;案,该著此处所据史料几乎皆为嘉庆年间以后者;下文简述陕南家畜业兴盛之原因亦据该著。
    [1]必须指出,也有学者从摸索自然环境自身变化的规律入手探讨陕南环境恶化的原因。
    [2]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一《舆地志·山川》。
    [3](清)张台耀:《<西乡县志>序》,康熙《西乡县(王)志》。
    [1](清)段天彩:《重修魁星楼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案段天彩在康熙《西乡县(王)志》的编修人员中位列“阖邑绅衿”之首,其应为康熙末年时人。
    [2](清)段天彩:《滕郡侯创修秋堰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3](清)段天彩:《邑侯王公修堰碑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4](清)史左:《风俗论》,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5](清)王穆:《感恩恭纪序》,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七《艺文志》。
    [1](清)卢坤:《秦疆治略·汉中府·西乡县》,道光年间刊本影印。
    [2](明)余忠:《新建三官庙记》,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六《艺文志》。
    [3]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一《舆地志·灾异》。
    [1](清)王穆:《重修城垣开城濠疏五渠记》。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
    [2]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
    [3]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气象志第三·气候·节候》。
    [4]参钞晓鸿:《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以清代汉中府为例》,收入氏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79-80页。
    [1]康熙《西乡县(王)志》卷之一《舆地志·陂堰》。
    [2]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水利二·汉中府·西乡县》。
    [3]道光《西乡县志·水利》。
    [4]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六十《水利四·汉中府·西乡县》。
    [1]道光《西乡县志·公署》。
    [2]道光《西乡县志·祥异》;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
    [3](清)张廷槐:《重修五渠碑记》,道光《西乡县志·水利》。
    [4]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四册《武各志第十五》。
    [5]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四册《实业志第十三·商业》。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
    [2]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四册《实业志第十三·水利》。
    [1](清)胡廷瑞:《东沙渠水患始末暨劝捐买山封禁保卫关厢记》(道光十五年,1835),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2]前引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云:“方传恩修磨儿沟东沙渠”亦可为证。
    [3](清)严如熤:《西乡县修磨沟河堤记》,《乐园文钞》卷七。
    [4](清)张廷槐:《重修五渠碑记》。
    [1](清)李文敏:《通济桥记》,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2](清)张廷槐:《重修五渠碑记》。
    [3](清)李文敏:《通济桥记》。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舆地志第一·古迹》。
    [2](清)严如熤:《西乡县修磨沟河堤记》,《乐园文钞》卷七。
    [3]道光《西乡县志·水利》。
    [1](清)张廷槐:《重修五渠碑记》。
    [2]道光《西乡县志·水利》。
    [1]钞晓鸿:《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以清代汉中府为例》,第80页。
    [2](清)胡廷瑞:《东沙渠水患始末暨劝捐买山封禁保卫关厢记》;案张廷槐,字晋卿;方传恩,字六琴。
    [3]钞晓鸿:《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以清代汉中府为例》,第71-79页。
    [1](清)胡廷瑞:《东沙渠水患始末暨劝捐买山封禁保卫关厢记》。
    [2](清)胡廷瑞:《东沙渠水患始末暨劝捐买山封禁保卫关厢记》。
    [1]《清宣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一,“道光二十年十一月辛丑”。
    [2](清)胡廷瑞:《东沙渠水患始末暨劝捐买山封禁保卫关厢记》。
    [1](清)胡廷瑞:《山神庙禁止开垦碑示》,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2](清)刘煦:《分竖南北城楼碑记》,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1](清)张端卿:《山神庙禁止开垦》,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1](清)李文敏:《重修山神庙碑记》,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2]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四册《实业志第十三》。
    [3](清)胡廷瑞:《捐筑木马河堤记》,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政法志第五·赈恤·灾祲》。
    [2](清)胡廷瑞:《捐筑木马河堤记》。
    [3](清)胡廷瑞:《捐筑木马河堤记》。
    [4](清)胡廷瑞:《捐筑木马河堤记》。
    [5](清)胡廷瑞:《捐筑木马河堤记》。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建置志第二·堤防》。
    [2](清)胡廷瑞:《创修大王庙碑记》,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1]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建置志第二·堤防·南河堤》。
    [2](民国)吕国桢:《望耕台跋》,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五册《文章志第二十上》。
    [3]民国《重修西乡县志》第一册《建置志第二·堤防·西沙堤》。
    [1](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全校本·上)卷十《州县界域》,第588-589页。
    [2]参冯贤亮《明清中国地方政府的疆界管理——以苏南、浙西地域社会的讨论为中心》、胡英泽《河道变动与界的表达——以清代至民国的山、陕滩案为中心》。
    [3](清)卢坤撰《秦疆治略·序》,据道光年间刊本影印。
    [1](清)卢坤撰《秦疆治略》“同州府华阴县”条。
    [2]万历《华阴县志》卷六《人物》,据西安考古所藏本传抄本;案,屈直后致仕归家,该记亦可能作于此时。
    [3]万历《华阴县志》卷二《山川》;案,此为该志按引屈直的碑文所记,其云“构峪”下文所引亦作“沟峪”。
    [4]乾隆《华阴县志》卷十二《列传·王九畴》。
    [1]隆庆《华州初志》卷十三《官师列传·良吏传·桑溥》;案,光绪《华州乡土志·政绩》所记与之略(据民国燕京大学图书馆重印铅字本影印),应为参考前者:另参王苍谷:《桑侯政绩叙论》(嘉靖七年,1528),光绪《三续华州志》卷十二《艺文志·文》。
    [2]万历《华阴县志》卷二《山川》。
    [3]万历《华阴县志》卷二《山川》。
    [4]案,华阴知县王九畴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到任(据万历《华阴县志》卷五《官师志》),后来记载其事的万历《华阴县志》修于万历甲寅,即四十二年(1614),故王氏重治方山渠的时间当大致在四十年前后。
    [5]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6]乾隆《华阴县志》卷十二《列传·王九畴》。
    [7]万历《华阴县志》卷二《山川》,案引文中的“□”为原抄本即此。
    [1]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2]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案,“林令”指时任华阴县知县林修,顺治十三年莅任(据乾隆《华阴县志》卷七《职官志》)。
    [3]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
    [4]光绪《三续华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
    [1](清)塔尔禅:《开河记》,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2]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
    [3](清)塔尔禅:《开河记》,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4](清)韩奕:《浚河记略》,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案,该记除附于万历《华阴县志》》并节录于乾隆《华阴县志》外,另见光绪《同州府续志》卷十五《文征录下》,题为《浚黄家河记》。
    [5]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案,该志的说法此事当引自“旧志”,然笔者却未能在前志中找到“原文”,故暂引之。
    [1](清)塔尔禅:《开河记》,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2]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
    [3](清)韩奕:《浚河记略》,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1](清)韩奕:《浚河记略》,乾隆《华阴县志》卷一《封域·水》。
    [2](清)殷泰:《开河记》,光绪《三续华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
    [3]光绪《三续华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案,埝河位于为黄家峪河之西,与黄家峪合而称“疏水河”。
    [4]光绪《三续华州志》卷一《地理志·山川》;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
    [1]光绪《三续华州志》卷七《义行》。
    [2]民国《重修华县县志稿》卷六《政治志》(乙)“水利·疏浚”。
    [3]《华阴县勘查华阴方山河治导工程计划书》,民国档案,全宗号96,目录号2,案卷号247。
    [1]《陕西省政府指令府建三字881号·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6,目录号2,案卷号247。
    [1]《华阴县方山河代表王性天等请拨款疏河以工代赈·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二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6,目录号2,案卷号247。
    [2]详情可参建国后部分档案资料,如《华阴、华县排水修渠计划报告·1950年》,建国后档案(保存类型:长期),全宗号198,目录号2,案卷号151。
    [1]案,清代的华州志书也未提及该河。
    [1]康熙《续华州志》卷一《地理志·补疆域述遗》。
    [1]康熙《潼关卫志》卷上《田赋志第四》,据民国年间重刊本。
    [2]见于《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靳润成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一书影印谭其骧致靳润成的一封信,转引自郭红、于翠艳:《明代都司卫所制度和军管型政区》(《军事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3]傅林祥:《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
    [1](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四《陕西三·西安府下》,第2589页。
    [2]谭其骧:《释明代都司卫所制度》,原载《禹贡半月刊》第三卷第十期(1935年7月),后收入氏著《长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0-158页。
    [3]郭红、于翠艳:《明代都司卫所建置研究与军管型政区》,《军事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4]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5]《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
    [1]案,潼关卫直隶中军都督府事,史料间有异说,如《明太宗实录》卷八十“永乐六年六月甲申”条载其隶于“北京行后军都督府”,万历《明会典》卷一百二十四、《明史》卷九十《兵志二》皆有如是载。据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二编第三章(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75页)考辨认为此类“记载应是错误的”,故不取其说。对此,于志嘉指出潼关卫在永乐六年确实改隶北京行后军都督府,于正统六年因废“行在”而改隶后军都督府,并据史料线索提出“至迟到了弘治年间,潼关卫已被改为直隶中府在外卫了”。(参于志嘉:《犬牙相制——以明清时代的潼关卫为例》)笔者以为,于氏之考证无疑更为审慎而严密,故在当下可作为结论引用。
    [2](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六十三《兵考·边兵》。
    [3]乾隆《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一《职官考·诸路将官》。
    [4](明)茅元仪:《武各志》卷一百九十八《方舆·陕西叙图说》。
    [5](明)陶承庆:《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卷二《陕西省》。
    [6]嘉靖《陕西通志》卷三十九《政事三·兵防》。
    [7]嘉靖《陕西通志》卷三十三《民物一·户口》。
    [1]案,明制“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明史》卷七十七《食货一》),想明初该制当执行尚可。
    [2]《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七,“正统十一年正月丁酉”。
    [3]《明宣宗实录》卷八十八,“宣德七年三月己卯”。
    [4]《明英宗实录》卷四十二,“正统三年五月乙酉”。
    [5]嘉庆《续潼关厅志》卷中《选举志第七》。案,因明末兵各道冯盛明“力请两台增潼庠廪三十石”,故改为“三年二贡”,事见康熙《潼关卫志》卷中《职官志第五·兵宪》。
    [1]《明史》卷七十六《职官五》。
    [2]案,据康熙《潼关卫志》卷上《建置志第二·城池》载:“按明制,潼关凡营建城池,道辖同、华九属,阌、灵二县协工,载都御史胡公缵宗所撰《重修潼关水关记》中,今水冲去。”可为旁证。
    [3]康熙《潼关卫志》卷中《职官志第五·抚厅·韩霖》。
    [4]案《清世祖实录》载:“裁陕西潼关卫经历、知事”(卷一百一十一“顺治十四年九月丁未”),据《明史·职官志》载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皆为知府属官,其职能大致为“受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1]《清世祖实录》卷二十八,“顺治三年十月乙未”。
    [2]康熙《潼关卫志》卷中《职官志第五》。
    [3]《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七,“顺治十年八月甲申”。
    [4]《清圣祖实录》卷五,“顺治十八年十一月辛巳”。
    [5]案,潼关营参将辖同、华、商三本州和十一县汛地,康熙四十七年(1708)与西安城守营副将(从二品)互调,事见《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二“康熙四十七年四月癸酉”。
    [6]《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六,“雍正二年十一月壬子”。
    [1]《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四,“雍正五年三月戊子”。
    [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百四十三《同州府》,四部丛刊续编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西安布政使慧中为请裁潼关县事奏析·乾隆十年十一月十二日》,《雍乾时期地方改制史料》(王澈编选)。
    [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四,“雍正十三年四月戊午”。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部尚书史贻直等为将陕省同州改府事奏折·雍正十三年三月初四日》,《雍乾时期地方改制史料》(王澈编选)。
    [6]《清高宗实录》卷九十九,“乾隆四年八月癸卯”。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川陕总督庆复等为复西安布政使慧中请裁潼关县事奏折·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
    [1]《清高宗实录》卷二百八十六,“乾隆十二年三月乙未”。
    [2]《清高宗实录》卷三百一十八,“乾隆十三年七月丁亥”。
    [1]康熙《潼关卫志》卷上《地理志第一·风俗》。
    [1]康熙《潼关卫志》卷中《人物志第六》。
    [2]嘉庆《续潼关厅志》卷中《职官志第五·名宦·补遗》。
    [3]《阌民妄攀行差碑》,引自嘉庆《续潼关厅志》卷下《艺文志第九·附录》。
    [4]民国《潼关县新志》卷上《田赋志第三》。
    [1]《阌民妄派河工碑》,引自嘉庆《续潼关厅志》卷下《艺文志第九·附录》。
    [2]《华民妄攀行差碑》,引自嘉庆《续潼关厅志》卷下《艺文志第九·附录》。
    [1]《阌乡知县祖廷梁查议盐价详文》,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二十二《掌故·盐法》,民国二十一年(1932)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
    [2]《本道宪张咨潼军随地食盐议》,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二十二《掌故·盐法》。
    [3]《本道宪张咨潼军随地食盐议》,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二十二《掌故·盐法》。
    [1]《潼民改食阌盐咨文录》,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二十二《掌故·盐法》。
    [2]《本道宪张咨潼军随地食盐议》,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二十二《掌故·盐法》。
    [1]《潼绅为抵制华阴攀行差务呈县长文》,民国《潼关县新志》卷上《田赋志第三》。
    [2]《陕西省政府财政厅田赋股呈文·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十三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485(1);案,该卷宗档案共分三册,因篇幅有限,故本章主要依据第一册展开讨论。
    [1]《陕西省政府训令第513号令民政厅·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十九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547。
    [2]《陕西省保卫委员会奉省令据华阴、潼关两县电称争收船捐一案令饬会同澈查覆夺等因咨请查核主稿会委澈查由·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547。
    [3]《陕西省民政厅第二科第一股呈文·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547。
    [4]《华阴县民众代表张恺如等八人呈为假名攘地捏词妄禀恳祈委员勘验以明是非而杜争端事·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547。
    [1]《潼关、华阴县政府电请派员主持划分两县地界由·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二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2]《潼关县永、正两乡民众代表雷震山等十七人呈为恳请缓期划界以利抗建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四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3]《陕西省民政厅批府民伍字第143号·中华民国二十九年》,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4]《潼关县永、正两乡民众代表雷震山等十四人为覆请缓期划界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十四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1]事见《潼关县政府电请派员主持划界情形由·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五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2]案,国民政府将设立的介于省县之间的一种地方行政机构称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辅助机关或派出机关,由专员负责(参傅林祥、郑宝恒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上编《第三章》,第115~121页)。当时,潼关、华阴同属陕西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九月成立,专署驻大荔县。
    [3]《潼关县政府电复本县遵令办理插花地情形电请鉴核备查由·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十四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4]《华阴县政府电复本县潼关插花地甚多拟定划界办法请核示由·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五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1]《照抄第八区专署本年六月专二字第一二五零号代电》,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2]《潼关、华阴两县划界报告·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3]《熊正平专员电请省政府主席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七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4]《潼关县永清、正阳两乡民众代表雷震山等八人为复呈请缓期划界以利抗建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1]《潼关县桃林乡沟李家甲长张凤祥、华阴县孟村乡沟李家甲长李福全、故正乡牛家岭甲长牛兴运呈为潼、华分界恳祈再加考察·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2]《潼关县政府为据潼、华两县甲长张凤祥等呈请划界以刘家村迤南之歪沟为天然界限电请核示由·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3]《陕西省民政厅批府民伍字第457、461号·中华民国二十九年》,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4]《专员熊正平、委员常砚楼、陈绪曾电·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二月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1]《潼关县民众代表赵冠青等五十三人呈为划界不公遗害无穷恳祈另为勘划以昭公道而免后患事·中华民国三十年三月》和《潼关县民众代表赵冠青等五十一人呈为潼、华划界一案请另简员详细查勘以昭平允减轻负担事·中华民国三十年三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俱参见附录民国档案。
    [2]《潼关县政府为本县人民对划界问题已无成见请鉴核由·中华民国三十年四月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3]《华阴县政府为晓谕潼关划归华阴民户依册纳粮布告由·中华民国三十年四月二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案,所张贴《布告》内容参见附录民国档案。
    [4]《华阴县政府为电请派员莅县会同编查潼民户口以结华、潼划界、清查户口两案请鉴核由·中华民国三十年五月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1]《华阴县县长李峰寄省民政厅厅长信·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2]《华阴县县长李峰为拟订解决华、潼划界执行办法请鉴核示遵由·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参附录民国档案。
    [3]《潼关县永、正两乡民众王天奎等四人为呈报因潼、华划界粮赋不一发生误会请速设法解决事·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参附录民国档案。
    [4]《华阴县东区沿河灾区代表孙文僧呈为条陈两县划界症结仍乞两县划过人民仍各归原管县政府管辖而免将来大流血酿成巨变事·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二十六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1]《华阴县县长李峰为拟订解决华、潼划界执行办法请鉴核示遵由·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2]《华阴县县长李峰寄省政府主席、民政厅厅长信·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七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3]《华阴县国民党党部书记韦俊生寄省民政厅厅长信·中华民国三十年九月二十八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安虚中等为整理插花地后华阴、潼关两县苦乐不均请予挽救的来函·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元月》,全宗号1,案卷号5670,微缩胶卷编号:16J2675。
    [1]《民国三十一年度华阴县政府军法判决法字第口号·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2]《陕西省私立华阴乐育小学教员雷佐卿呈为据实陈情恳恩免罪事·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西安布政使慧中为请裁潼关县事奏析·乾隆十年十一月十二日》。
    [1]《元史》卷六十《地理三》。
    [2]道光《榆林府志》卷二《沿革表》。
    [3]《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第2726页。
    [4](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第2728页。
    [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七,“洪武十五年八月己卯”:案,其位置据《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七十一,“万历三十年四月甲寅”。
    [2]《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
    [3]《明太祖实录》卷九十四,“洪武七年十一月戊寅”;案,此“丞”或为“县丞”、或为“驿丞”,但前者可能性更大,据《明史·职官志》载:县“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县丞与主簿并裁。
    [4]《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案,参附录一。
    [5]《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二,“洪武十年五月乙未”。
    [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四,“洪武十五年十一月庚戌”。
    [7]《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五,“洪武十五年五月癸丑”。
    [8]《明太祖实录》卷八十六,“洪武六年十一月庚戌”。
    [9]《明太祖实录》卷五十八,“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
    [1]雍正《陕西通志》卷三十五《兵防二》。
    [2]《明太宗实录》卷五十四,“永乐四年五月丙辰”。
    [3]《明太宗实录》卷五十四,“永乐四年五月丙辰”。
    [4]嘉靖《陕西通志》卷九《土地·建置沿革》。
    [5]《明英宗实录》卷二十八,“正统二年三月癸已”。
    [6]《明英宗实录》卷三十九,“正统三年二月戊寅”。
    [7]《明史》卷九十一《兵三》。
    [8](明)余子俊:《为边务事》,《余肃敏公集》卷之一《处置边务》,载《明经世文编》(第一册)卷六一,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91页。
    [1]《明史》卷九十一《兵三》。
    [2](明)余子俊:《地方事》,《余肃敏公集》卷之一,载《明经世文编》(第一册)卷六一,第494页。
    [3](明)余子俊:《地方事》,《余肃敏公集》卷之一,第494页。
    [1](明)余子俊:《地方事》,《余肃敏公集》卷之一,第495页。
    [2]《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成化八年三月庚申”。
    [3](明)张雨:《九边考》卷七《榆林卫·保障考》。
    [1]《明英宗实录》卷二十五,“正统元年十二月丙寅”。
    [2]《明英宗实录》卷三十四,“正统二年九月癸丑”。
    [3]《明宣宗实录》卷一百九,“宣德九年三月庚寅”。
    [4]《明宣宗实录》卷九十七,“宣德七年十二月丁未”。
    [5]《明英宗实录》卷十一,“宣德十年十一月癸巳”。
    [6]《明英宗实录》卷三八,“正统三年正月辛亥”。
    [7]胡凡:《论明代九边延绥镇之形成》,《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2期。
    [8]转引自艾冲著《明代陕西四镇长城》(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3页。
    [1]《明英宗实录》卷十四,“正统元年二月己未”。
    [2]《明英宗实录》卷三十七,“正统二年十二月己卯”。
    [3]《明英宗实录》卷八十八,“正统七年正月庚辰”。
    [4]据《明史·陈镒传》载:正统“六年春,以镒久劳于外,命与王翱岁一更代。七年,翱调辽东,镒复出镇。岁满当代,以陕人乞留,诏仍旧任。”(《明史》卷一百五十九)
    [1]《明英宗实录》卷一百八,“正统八年九月辛未”。
    [2]《明史》卷一百五十九《陈镒传》。
    [3]《明英宗实录》卷十,“宣德十年十月丁未”。
    [4]《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四,“正统十二年五月”。
    [5]《明英宗实录》卷二百八十七,“天顺二年二月乙巳”。
    [6]《明史》卷一百七十三《杨信传》。
    [7]《明英宗实录》卷二百九十四,“天顺二年八月癸亥”。《皇明大政纂要》卷二七。
    [8]《明会典》卷二百九《督抚建置》。
    [9]《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三十,“正统十年六月癸丑”。
    [1]《明英宗实录》卷二百四,“景泰二年五月丁巳”。
    [2]《明英宗实录》卷一百六,“正统八年七月丙寅”。
    [3]《明宪宗实录》卷八十,“成化六年六年乙亥”。
    [4]《明宪宗实录》卷二十七,“成化二年三月己未”。
    [1]《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成化八年三月庚申”。
    [2]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二《兵志》。
    [3]《明宪宗实录》卷四十,“成化三年三月丙寅”。
    [4]《明宪宗实录》卷七十七,“成化六年三月辛卯”。
    [5]参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相关部分的考证梳理,第378-379页。
    [1]《明史》卷一百七十八《余子俊传》: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一《地理志》。
    [2]参李大伟:《明代榆林建置年代问题探讨》,《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案,笔者以为,该文论证过程仍有可商之处,故只取正统六年建城的结论。
    [3]《明英宗实录》卷三十,“正统二年五月癸巳”。
    [4]《明宪宗实录》卷十二,“天顺八年十二月丙戌”。
    [5]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二《建置志》。
    [6]《明宪宗实录》卷七十八,“成化六年四月乙亥”。
    [7]《皇明大政纂要》卷三五。
    [8]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一《地理志》。
    [9]《明宪宗实录》卷九十三,“成化七年七月乙亥”。
    [1]《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成化八年三月庚申”。
    [2]《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三十,“成化十年闰六月乙巳”。
    [3]《明孝宗实录》卷三十五,“弘治三年二月丙午”。
    [4]参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有关“延绥巡抚”的相关部分,第752页。
    [1]《明穆宗实录》卷四,“隆庆元年二月壬寅”。
    [2]《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成化八年三月庚申”。
    [1]《明宪宗实录》卷七十七,“成化六年三月壬辰”。
    [2]参屈华前揭文。
    [3]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二《食志·屯田》。
    [4]《明宪宗实录》卷八十,“成化六年六月乙亥”。
    [1](明)杨一清:《论绥德卫迁改榆林城事宜状》,《杨石淙集》卷之五,载《明经世文编》(第二册)卷一一八,第1119页。
    [1]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二《建置志·卫学廪生缘起》。
    [2]《明神宗实录》卷八,“隆庆六年十二月戊辰”;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三《官师志·文职》。
    [3]《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六,“弘治十一年四月甲申”。
    [4]《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五,“弘治十二年十月丙辰”。
    [5]《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
    [6](明)张雨:《边政考)卷二《榆林卫·形胜·建置》,《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史地文献》第78册,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影印版;《明史》卷四十二《地理三》;案,西路参将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移守旧安边营(据《明世宗实录》卷五百九,“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己丑”)。
    [7]《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乙卯”。
    [1]《明穆宗实录》卷四十九,“隆庆四年九月甲午”。
    [2]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三《官师志·文职》。
    [3]《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一十二,“万历二十五年七月乙未”。
    [4]《明世宗实录》卷五百五十八,“嘉靖四十五年五月戊午”。
    [5]《明穆宗实录》卷六十四,“隆庆五年十二月乙卯”。
    [6]《明神宗实录》卷一百六十四,“万历十三年八月庚申”。
    [1]《明穆宗实录》卷十八,“隆庆二年三月壬戌”。
    [2]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三《官师志·文职》。
    [3]《明穆宗实录》卷十八,“隆庆二年三月壬戌”。
    [4]《明神宗实录》卷一百八,“万历九年正月乙亥”。
    [5]《明神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三,“万历十九年十二月甲寅”。
    [1]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二《兵志·军数旧额》。
    [2](明)余子俊:《开设学校疏》,康熙《延绥镇志》卷之六《艺文志》。
    [3]《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七,“弘治八年十二月戊辰”。据康熙《延绥镇志》称:“弘治五年,巡抚熊绣展南城,周围一十三里三百一十四步。”(卷之一《地理志》)案,熊绣于弘治七年三月方任延绥巡抚(《明孝宗实录》卷八十六“弘治七年三月戊戌”),故其说不足取。
    [4]《明武宗实录》卷一百二十,“正德十年正月庚辰”。
    [5](明)谢肇淛著《五杂组》,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校勘本,第75-76页。
    [1]《明孝宗实录》一百三十六,“弘治十一年四月丙戌”。
    [2]案,正军额数的减少并不意味着与具有卫籍人口的增长现象相矛盾;参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
    [3]《明孝宗实录》卷四十九,“弘治四年三月戊戌”。
    [1]《明崇祯实录》卷四,“崇祯四年五月甲戌”。
    [2]《明崇祯实录》卷三,“崇祯三年六月壬子”。
    [3]《明崇祯实录》卷四,“崇祯四年五月丁亥”。
    [4]《明崇祯实录》卷四,“崇祯四年八月己酉”。
    [5]《明崇祯实录》卷五,“崇祯五年正月甲子”。
    [6]《明崇祯实录》卷四,“崇祯四年八月己酉”。
    [1]《明崇祯实录》卷四,“崇祯四年五月庚子”。
    [2]《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三,“顺治六年三月丁卯”。
    [3]《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三,“顺治六年三月辛未”。
    [4]《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五,“顺治六年七月丙戌”。
    [5]《清世祖实录》卷二十八,“顺治三年十月己亥”。
    [6]《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五,“顺治六年七月丙戌”。
    [7]《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四,“顺治十七年四月乙巳”。
    [8]《清圣祖实录》卷七,“康熙元年九月壬午”。
    [9]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三《官师志·文职·靖边道》。
    [1]《清圣祖实录》卷五十三,“康熙十四年三月癸未”。
    [2]《清圣祖实录》卷九十,“康熙十九年五月癸巳”。
    [3]《清世祖实录》卷六十五,“顺治九年六月丁未”。
    [4]《清圣祖实录》卷十一,“康熙三年正月丁亥”。
    [1]《清世宗实录》卷十九,“雍正二年闰四月甲申”。
    [2]《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一,“康熙三十五年三月戊午”。
    [3]《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八,“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辛亥”。
    [4]《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七十,“康熙五十五年十月癸巳”。
    [5]《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八十六,“康熙五十八十二月辛酉”。
    [1]《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八十六,“康熙五十八十二月辛酉”。
    [2]《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一,“顺治五年十一月庚寅”。
    [3]案,沿边各道官员尚自领兵,称“道标”,额三百;参汪景祺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之“榆林兵备”条(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标点本),第19页。
    [4]康熙《延绥镇志》卷之三《官师志·武职》。
    [5]《清史稿》卷一百一十六《职官三》。
    [1](清)汪景祺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之“延安三厅”条,第25页。
    [2](清)汪景祺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之“榆林兵备”条,第19页。
    [3]《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九十八,“康熙三十九年三月丁巳”。
    [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93·川陕总督年羹尧奏荐李世卓为神木道员折·雍正元年三月初十日”,合肥:黄山书社,1998年,第46-47页。
    [5](清)汪景祺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之“延安三厅”条,第26页。
    [1]《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一,“雍正二年六月己丑”。
    [2]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
    [1]《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五,“雍正二年十月丁酉”。
    [2]《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三,“雍正三年六月癸巳”。
    [3]《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六,“雍正二年十一月壬子”。
    [4]林涓:《清代行政区划变迁研究》(指导教师:周振鹤),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0页;案,该说当沿自《清史稿·地理志》;另嘉庆《重修一统志》亦在榆林、怀远二县条下云:雍正二年改属绥德州(卷二百三十九《榆林府一》)。
    [1]《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六,“雍正二年十一月乙丑”。
    [1]康熙《延绥镇志·重修延绥镇志姓氏·纂修》。
    [2]《清世宗实录》卷五十,“雍正四年十一月癸丑”。
    [3]据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二册《巡抚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580、1581页。
    [4]《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九,“雍正七年三月乙卯”。
    [5]参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相关部分的考证梳理,第379页;案,该书未见提及延绥镇“定边卫”或“定边所”。
    [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六,“雍正十年十二月壬申”。
    [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大学士张廷玉等为更陕西榆林等府县统摄事题本·乾隆元年二月初五日》。
    [3]《清高宗实录》卷五十七,“乾隆二年十一月癸未”。案,乾隆元年三月,署陕西总督刘於义请添设麻地沟汛千总一员,马守兵六十名,经兵部议覆,得到允准(《清高宗实录》卷十四“乾隆元年三月癸卯”)。
    [4]《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二,“乾隆二十年十二月乙巳”。
    [5]《清高宗实录》卷八十一,“乾隆三年十一月乙丑”。
    [6]《清高宗实录》卷二百六,“乾隆八年十二月丙辰”。
    [7]《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八十一,“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庚申”。
    [8]光绪《靖边县志稿》卷一《户口志·旧牌甲》。
    [1]康熙《神木县志》卷一《封域·里甲》,据抄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案,该志未著纂修人姓名和纂修年代。以内称神木属延安府葭州及记顺、康时期事判断,应为康熙志。
    [2]道光《神木县志》卷之四《建置志下·里甲》。
    [3]《四大股庙碑记》,节录自蒙思明:《河套农垦水利开发的沿革》,载《禹贡半月刊》第六卷第五期(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第44页。
    [4]绥远通志馆编纂;民国《绥远通志稿》卷五十《民族(汉族)》,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标点本,第七册,第2-3页;下引皆出此版本,恕不另注。
    [1]案,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四《边外》于该段后续缀“其地界安设标记”一句。
    [1]王晗:《清代陕北长城外伙盘地的渐次扩展》,《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2]案,据N·哈斯巴根研究表明,陕北边外伙盘地的拓展过程存在地区和时段的双重差别,很难一概而论;参《鄂尔多斯地区农耕的开端和地域社会变动》一文参考潘复《调查河套报告书》之“前套垦地图”。
    [1]案,有关白界地(伙盘地)与黑界地、禁留地、牌界地等概念的辨析,可参N·哈斯巴根:《鄂尔多斯地区农耕的开端和地域社会变动》。
    [2]以笔者浅见,这种简单按时段进行“条理化分割”的思路,基本停留在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水平上;参唐启宇著《中国的垦殖》,上海:上海永样印书馆,1951年,第45-49页。
    [3]王晗、郭平若:《清代垦殖政策与陕北长城外的生态环境》,《史学月刊》,2007年第4期。
    [4]王卫东著《融会与建构》,第47页;王晗、郭平若:《清代垦殖政策与陕北长城外的生态环境》。
    [1]N·哈斯巴根:《鄂尔多斯地区农耕的开端和地域社会变动》。
    [2]张淑利:《“禁留地”初探》。
    [3]《清世宗实录》卷十七,“雍正二年三月戊戌”。
    [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五,“雍正十三年闰四月丁丑”。
    [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雍正十三年七月丁巳”。
    [6]《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二,“乾隆四年十月乙亥”。
    [7]《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乾隆二十四年二月癸丑”。
    [1]《清高宗实录》卷二百十七,“乾隆九年五月是月”;案,“牛犋”一语可参下文说明。
    [2]《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七十七,“乾隆十九年十一月是月”。
    [3]《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三十二,“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丁丑”。
    [1]《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九,“乾隆二十四年正月是月”。
    [2]《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九十八,“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丁卯”。
    [3][日]田山茂著,潘世宪译《清代蒙古社会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86页。
    [4]阎天灵著《汉族移民与近代内蒙古社会变迁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154页。
    [1]《鄂尔多斯扎萨克旗贝子察克多尔色棱、协理台吉等致延榆绥道员、榆林府知府书》(《道光十九年档册》)、《扎萨克贝子致遵命驻神木处理蒙汉交涉案件理事司员衙门书·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初二》,俱转引自N·哈斯巴根:《鄂尔多斯地区农耕的开端和地域社会变动》。
    [2]民国《绥远通志稿》卷二《省县旗疆域现状》,第一册,第229页;案,横山县即原怀远县,民初改。
    [3]张鹏一:民国《河套图志》卷四《屯垦》,民国六年(1917)。
    [4]潘复:《调查河套报告书》,北京:京华印书局,民国十二年(1923),第219页。
    [1]民国《绥远通志稿》卷二《省县旗疆域现状》,第一册,第229页;案,1928年绥远特别区改绥远省。
    [2]张淑利:《“禁留地”的开垦及晋、陕、宁、绥间的边界纠纷》,《阴山学刊》,2005年第1期;王卫东著《融会与建构》,第57-61页;案,下文所涉,皆出于此,不再另注。
    [3]民国《绥远通志稿》卷二《省县旗疆域现状》,第一册,第227-228页。
    [1]民国《绥远通志稿》卷二《省县旗疆域现状》,第一册,第228页。
    [2]《内务部为咨行事·中华民国八年九月三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1]《查界委员巫岚峰、府谷县知事孙士彦为会呈府谷查界事·中华民国九年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2]《委员巫岚峰、代理靖边县知事崔铭新呈为呈报事·中华民国九年二月三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1]《委员巫岚峰、署定边县知事刘迪裕呈为会呈事·中华民国九年三月十三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2]《神木县知事冯炳奎谨呈省长钧鉴·中华民国十年一月三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1]《沿边六县公民代表高诵先等十六人请愿书·中华民国九年十一月》,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2]《陕西省议会为咨请事·中华民国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3]《陕北榆横府神靖定沿边六县争存会呈为具报争存会成立日期暨启用图记并恳立案事·中华民国十年二月二十六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1]《争存会规则》,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2]《绥远谨将拟订筹办勘放郡、扎两旗报垦地亩暂行办法恭呈鉴核·中华民国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1)。
    [1]《绥远都统垦务督办蔡成勋为咨行事·中华民国十年一月十六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2]《陕北镇守使井岳秀、榆林道道尹王健呈为呈请事·中华民国十年三月二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1]参张淑利:《“禁留地”的开垦及晋、陕、宁、绥间的边界纠纷》。
    [2]《榆林道道尹王健呈为呈请查照成案据情力争以苏民困事·中华民国九年三月》,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3]《榆林道道尹王健呈为转呈事案据代理神木县知事冯炳奎呈称为呈明事·中华民国十年二月十九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2)。
    [4]《代理神木县知事冯炳奎呈为沿边伙盘地草莱已辟亟宜积极经营以固边圉而重主权敬条具办法事·中华民国十年三月二十九日》。
    [1]参王卫东著《融会与建构》,第57-61页。
    [1]如杨红娟、侯甬坚:《清代黄龙山地垦殖的政策效应》,《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1期。
    [1](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第2735-2736页。
    [2]嘉庆《洛川县志》卷二十《艺文·拾遗》。
    [3]《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七十三,“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丁酉”。
    [4]嘉庆《洛川县志》卷四《山川》。
    [1](清)姚钦明:《申除荒粮文》,乾隆《同州府志》卷四十三《艺文·文》,乾隆四十六年(1781)刻本。
    [2](清)薛正清:《神道岭》,民国《韩城县续志》卷二《兵防》,民国十四年(1925)石印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
    [1](清)高辛允:《添设神道岭防兵疏》,乾隆《韩城县志》卷九《奏疏》,乾隆四十九年(1784)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案,高辛允,地方志皆作“高辛传”,从《清历朝实录》、《清史稿》改·
    [2]《清世祖实录》卷八十三,“顺治十一年四月甲子”。
    [3](清)汤斌:《神道岭建城设兵记》,乾隆《韩城县志》卷十一《记》。
    [4](清)汤斌:《神道岭建城设兵记》。
    [5]《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十二,“康熙二十二年九月甲申”。
    [6]嘉庆《洛川县志》卷二十《艺文·拾遗》。
    [1]《清史稿》卷二五六《哈占传》。
    [2]《清圣祖实录》卷五十五,“康熙十四年五月甲子”。
    [3]《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康熙二十一年正月丙子”。
    [4]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百四十九《郎州直隶州·关隘》,四部丛刊续编本。
    [5]《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六,“康熙二十七年七月丙戌”。
    [1]《箬亭管见》,嘉庆《洛川县志》卷二十《艺文·拾遗》;案,以笔者浅见,恐怕历次“改朝换代”之际都会有类似“垦荒”活动的发生。
    [1](明)李本固:《开垦荒地记》,嘉庆《洛川县志》卷十九《艺文·杂著》。
    [2](明)李本固:《开垦荒地记》。
    [1]《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四,“乾隆十八年三月丁卯”。
    [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百四十九《鄜州直隶州·关隘》,四部丛刊续编本。
    [3]《清宣宗实录》卷十六,“道光元年四月癸巳”。
    [4]民国《韩城县续志》卷二《兵防》;案,品级据《清史稿·职官志》。
    [1]民国《洛川县志》卷十五《军警志·匪患》。
    [2]民国《洛川县志》卷十五《军警志·匪患》。
    [3]《前柳沟垦务维持处处长焦纯如呈民政厅胡厅长启·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四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据焦氏自称“自民十七年调查筹办至今”。
    [1]《柳沟垦荒改组办理计划书·中华民国二十三年》,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2]黄龙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黄龙县志·行政建置志》,第42页。
    [3]《民政厅长胡毓威建设厅长赵守钰为拟设柳川设治局以利垦务而便开发案·中华民国二十三年》。
    [4]傅林祥、郑宝恒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01页;案,此段关于“设治局”之解说,全部来自是著。
    [1]《照抄本府咨绥靖公署文》,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2]《前柳沟垦务维持处处长焦纯如呈民政厅胡厅长启·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四日》。
    [3]案,至民国时期,本文所指的“黄龙山地区”事实上已被时人较为明确的“分割”认识了,故此时文献中的“黄龙山”开始呈现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即本章所指“黄龙山地区”,狭义即明清所指黄龙山:下文中的“黄龙山”除特别说明皆可理解为黄龙山地区。
    [4]《前柳沟垦务维持处处长焦纯如呈民政厅胡厅长启·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四日》。
    [1]《附黄龙山屯垦办法》,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2]《陕西省建设厅厅长赵守钰咨民政厅关于审查呈覆黄龙屯垦一案·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三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3]《陕西省政府训令民政厅本府政务会议决议张海波等呈报本令调查开垦黄龙山荒地情形一案交民建两厅详拟等事·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九月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4]《陕西省政府训令民政厅迅即会同建设厅妥拟开垦黄龙山办法具复察夺事·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五月十三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5]《陕西省建设厅咨民政厅为奉省政府指令发张海波条陈开垦黄龙山事项饬会核拟咨送条陈一份并咨知派员定日前往商办事·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八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案,民、建两厅所拟具计划全文可参附录民国档案。
    [1]《李象九、张海波为条陈事查各报所载民建两厅呈复黄龙垦殖计划似偏理想与地方情形多有不符将来实行不免丛生障碍之处兹就调查情形拟具条陈·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2]《陕西省政府训令第8736号令民政厅·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二日>,黄龙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黄龙县志·附录》,第659页。
    [1]《陕西省政府训令第8736号令民政厅·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二日》。
    [2]黄龙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黄龙县志·人物志·李象九》,第640页。
    [3]《农林部陕西黄龙山垦区概况书·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7,目录号3,案卷号11(2)。
    [4]《陕西省黄龙山垦区办事处第一年工作报告书·中华民国二十七年》,黄龙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黄龙县志·附录》,第662页。
    [5]《农林部陕西黄龙山垦区概况书·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案,八县为洛川、宜川、澄城、韩城、白水、郃阳、鄜县和甘泉,据该《概况书》“绪言”部分。
    [1]《洛川县长周景龙电报黄龙山垦区管理局扣押本县仁爱、民有两乡砍柴人畜经过情形事·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四日》。
    [2]《农林部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为准电以洛川伐木案办理情形事·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元月十四日》,民国档案,全宗号17,目录号3,案卷号11(1)。
    [3]《民政厅视察员严进财政厅视察员陈绪曾前往黄龙山垦区及洛川县实地调查结果及拟定办法·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三月五日》。
    [4]案,后来省府参照严、陈二视察员的报告为此专门颁发规定,见《陕西省政府管理黄龙山森林暂行办法》(十二款),民国档案,全宗号17,目录号3,案卷号11(3)。
    [1]《民政厅视察员严进财政厅视察员陈绪曾前往黄龙山垦区及洛川县实地调查结果及拟定办法·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三月五日》。
    [2]《拟订黄龙山垦区与洛川县因采木纠纷解决办法》,民国档案,全宗号17,目录号3,案卷号11(3)。
    [3]《郃阳县政府呈陕西省政府为本县五福联各保所居客民近藉垦区之势对于一切政令抗不遵行究应如何办理请示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1]《吉光第具呈鄜县县长大人鉴核查办·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2]事见《和德乡民王文彩具呈鄜县县长文·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3]《为据黄龙山警察局局长夏馥棠电呈熟区向垦区越境征租编甲抽拔壮丁等情函请查照迅予设法制止并见复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4]案,“熟民”即耕种熟地农民之俗称,见《陕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为电报派员会勘黄龙山与澄城县划界交接情形事·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九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3。
    [1]《洛川县甘槐联第三保公民张大德呈洛川县长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2]《黄龙山垦区管理局电请速派订界委员前来垦区解决纠纷而息争端以维垦务静候赐覆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三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3]《黄龙山垦区保安独立分队长兼国营陕西黄龙山垦区管理局柳川垦殖区筹备办事处主任焦纯如谨启·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九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4。
    [4]《白水县田赋管理处处长高翔翎副处长陈云麒为据呈报本县彭衙乡与黄龙垦区毗连土地飞嵌情形事·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3。
    [1]案,黄龙山垦区管理局和澄城县当时分别归属陕西省第三、八两行政督察专署。
    [2]《陕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为电报会办澄城县与黄龙山设治局竖立界石一案情形事》,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3。
    [3]《陕西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为电报会办澄城县与黄龙山设治局竖立界石一案情形事》。
    [1]《第三区行政督察专署奉令派员办理澄城与黄龙设治局划界立碑一案情形事·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4。
    [2]《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视察员王亚飞签呈·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4。
    [3]《澄城县郑公乡乡镇民代表会呈为划界不公请祈另划以昭公允由·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4。
    [1]如王元林:《明代黄河小北干流河道变迁》、《清代黄河小北干流河道变迁》,分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9年第3期、1997年第2期;
    徐海亮:《历史上黄河水沙变化的一些问题》,载《历史地理》第十二辑,1995年,第32-40页。
    [1]胡英泽:《河道变动与界的表达——以清代至民国的山、陕滩案为中心》。
    [2]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
    [1]如大荔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大荔县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一书就未见有载;案,1950年平民并入朝邑,1958年朝邑又并入大荔,故在《大荔县志》中部分内容涉及平民;如该志第十三篇《政权》第一章《县衙·县署》云:“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国民党政府从原朝邑县境内划出大庆关地区始置平民县制。”(第529页)
    [2]史念海著《河山集》(第四集),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55页。
    [3]民国《平民县志》卷二《河防志》,民国二十一年(1932)抄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69年。
    [4]案,下文除特别说明外,“大庆关”皆指河东之“旧大庆关”而言,以与河西之“新大庆关”相别。
    [5]康熙《朝邑县后志》卷一《星野·关津》、卷二《建置·里镇》,康熙五十一年(1711)刻后刊本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1969年。
    [1]康熙《朝邑县后志》卷一《星野·关津》。
    [2]齐思和整理《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卷二十《使山陕任内会奏疏·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书》,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86页。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内政部咨民字第一七零号文·中华民国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全宗号1,案卷号5635,微缩胶卷编号:16J2674;案,本章所引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均出此卷,下不另注。
    [2]内政部方域司编《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简表》(第11版),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41页。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山西省政府来电·中华民国十八年三月十五日》。
    [4]大荔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大荔县志》第二篇《自然地理》第四章《水文》,第90页。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国民党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呈为据情转呈事·中华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宋哲元西安勘电·中华民国十八年三月三十日》。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行政院公函字第六一九号·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一日》。
    [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行政院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八日》。
    [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山西省政府自太原来电·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十二日》。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陕西省政府自西安来电·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电·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十八日》。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行政院公函字第七七五号·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二十日》。
    [1]《独头村滩地碑记·乾隆十四年》,立于山西省永济市独头村,转引自胡英泽:《河道变动与界的表达——以清代至民国的山、陕滩案为中心》。
    [2]民国《平民县志·凡例》。
    [1]《平民县参议会议长李幼海等九人为陈明反对朝邑县参议会提议取消平民县治之理由·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2]《成立平民和承领滩地的经过情况之成立平民县的经过·一九五二年四月一日》,建国后档案(保存类型:长期),全宗号198,目录号2,案卷号626:建国后平民县并入朝邑,县城驻地改为平民乡,今属大荔县。
    [1]《朝邑县民众请求取消平民县治建议书·中华民国三十五年》,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2]《平民县县长程范呈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文·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五月》,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1]《委员吉星照奉陕西省财政厅委令第一九七号》,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2]《委员吉星照、平民县县长田清波为会呈催办本年租课情形事·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四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3]《委员吉星照、平民县县长田清波为会呈催办本年租课情形事·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四日》。
    [1]《成立平民和承领滩地的经过情况之黄河历年的灾害及其损失·一九五二年四月一日》。
    [2]《朝邑县第一区平民乡自成立以来的历史变迁及群(众)生活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材料·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建国后档案(保存类型:长期),全宗号198,目录号2,案卷号626。
    [3]《成立平民和承领滩地的经过情况之黄河历年的灾害及其损失·一九五二年四月一日》。
    [4]《平民县县长续俭为呈报本县已成战区情形特殊租赋不易催征事·中华民国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1]《平民县县长袁德新为呈覆查明县界纠纷若能以河老岸为界诚天然县界也疆界既正则纠葛自绝事·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2。
    [2]《朝邑县县长张法杰呈转河滨等联恳将淤出滩地亩数请求升科情形事·中华民国二十七年五月五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3]《平民县县长续俭、代行科长侯勤造为呈覆朝邑呈请升科之滩地因县界不清且凸凹不等易起纠纷拟先清界再为升科或按规定向本县升科免起纠纷事·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4]《平民县县长王昭旭呈报本县插花地情形请鉴核备查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五月十五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2。
    [1]民国《平民县志》卷一《建置志·城池》。
    [2]民国《平民县志》卷一《建置志·公署》。
    [3]大荔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大荔县志》第二篇《自然地理》第四章《水文》,第90页。
    [1]《平民县参议会议长李幼海呈省民政厅长文·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八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2]《平民县参议会议长李幼海等电省民政厅长电·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1]《省民政厅签呈民二县字第三零九号文·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三十日》,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1]民国《平民县志》卷一《建置志·城池》。
    [2]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
    [1]鲁西奇:《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
    [1]陆敏珍著《唐宋时期明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页;另参黄国信:《“鸡零狗碎”、学术对话与其他——<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写作随感》,《博览群书》,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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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西乡县志》,康熙二十二年刻本,《国家图书馆藏清代孤本方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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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雍乾时期地方改制史料(王澈编选),历史档案,1992年第3期;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案卷号5635,微缩胶卷编号:16J2674;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案卷号5670,微缩胶卷编号:16J2675;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案卷号5715,微缩胶卷编号:16J2675;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1;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目录号8,案卷号562(1)、(2);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92;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3,目录号3,案卷号946;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2,案卷号388;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75;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2;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4;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195;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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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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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目录号5,案卷号548;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7,目录号3,案卷号11(1)、(2)、(3);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29;
    陕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95,目录号1,案卷号48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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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涓:清代行政区划变迁研究(指导教师:周振鹤),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
    于风军:符号、景观与空间结构——基于陕西方志舆图(明至民国)的景观历史地理研究(指导教师:萧正洪),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邓庆平:州县与卫所:政区演变与华北边地的社会变迁——以明清蔚州为中心(指导教师:赵世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屈华:从榆林卫到榆林府——明代卫所制度在清代变革的个案研究(指导教师:梁志胜),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梁卫东:清末鄂尔多斯基层社会控制研究(指导教师:徐永志),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王晗:人口变动、土地利用和环境变化关系研究——以清至民国陕北黄土高原为例(指导教师:侯甬坚),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英]阿兰·R.H.贝克著,阙维民译:论历史地理学的实践与原理,历史地理,第十四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40-350页;案,下文《历史地理》均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兹不另注;
    艾冲:古代潼关城址的变迁,历史地理,第十八辑,2002年,第122-129页;
    柏桦:明代州县区划及其沿革,史学月刊,2003年第1期;
    曹树基:以人为本的历史农业地理学,清史研究,2000年第3期;
    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二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第73-106页;
    陈春声:走进历史现场,“历史·田野丛书”总序,读书,2006年第5期;
    邓庆平:卫所制度变迁与基层社会的资源配置——以明清蔚州为中心的考察,求是学刊,2007年第6期;
    [美]段义孚(Yi-Fu Tuan):人文主义地理学之我见,地理科学进展,2006年第2期;
    冯贤亮: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冯贤亮:明清中国地方政府的疆界管理——以苏南、浙西地域社会的讨论为中心,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92-108页;
    傅林祥: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
    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
    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郭红、于翠艳:明代都司卫所制度和军管型政区,军事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英]H·C·达比著,姜道章译:论地理与历史的关系,历史地理,第十三辑,1993年.第243-251页;
    侯甬坚:历史地理学的学科特性及其若干研究动向述评,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三期,2007年,第31-74页;
    胡凡:论明代九边延绥镇之形成,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2期;
    胡英泽:河道变动与界的表达——以清代至民国的山、陕滩案为中心,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七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99-219页;
    [加]寇·哈瑞斯著,唐晓峰译、王守春校:对西方历史地理学的几点看法,历史地理,第四辑,1986年,第164-174页;
    李大海:明清民国时期靖边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演变与县治迁徙,历史环境与文明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60-274页;
    李大伟:明代榆林建置年代问题探讨,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林涓:清代统县政区的改革——以直隶州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4辑;
    刘志伟:区域史研究的人文主义取向,姜伯勤著:石濂大汕与澳门禅史·序,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
    鲁西奇: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
    满志敏:行政区划:范围和界线,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
    N·哈斯巴根:鄂尔多斯地区农耕的开端和地域社会变动,清史研究,2006年第4期;
    [美]彭慕兰著,史建云译: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日]松本隆晴著,南炳文译:试论余子俊修筑的万里长城,大同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1期;
    谭其骧: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与省界、地区界的形成,历史地理研究,第一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1页;
    谭其骧: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发凡与举例,历史地理,第十辑,1992年,第19-32页;
    王晗:清代陕北长城外伙盘地的渐次扩展,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王晗、郭平若:清代垦殖政策与陕北长城外的生态环境,史学月刊,2007年第4期;
    温春来:行政成本、汉夷风俗与改土归流——明代贵州贵阳府与新贵县设置始末,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温娜:明代富平县改属西安府时间考证,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3期;
    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历史地理,第二十二辑,2007年,第111-139页;
    谢湜:“利及邻封”——明清豫北的灌溉水利开发和县际关系,清史研究,2007年第2期;
    谢湜、潘弘斐:区中之“界”与界上之“区”:对区域研究前提的一种反思,中国图书评论,2007年第7期;
    辛德勇:孙吴政区地理研究·序,陈健梅著:孙吴政区地理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
    徐建平:湖滩争夺与省界成型——以皖北青冢湖为例,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3辑;
    许鹏:清代政区治所迁徙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2辑;
    于志嘉:犬牙相制——以明清时代的潼关卫为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本第一分,2009年3月,第77-136页;
    杨伟兵:清代前中期云贵地区政治地理与社会环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美]Yi-Fu Tusn:Topophilia:a study of environmental perception,attitudes,and values,Englewood Cliffs,New Jersey:Prentice-Hall,Inc,1974.
    张金奎:试析明初卫所军户群体的形成,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张珊珊: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级核心区——以清代湖北为例,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109-114页;
    张淑利:“禁留地”初探,阴山学刊,2004年第1期;
    张淑利:“禁留地”的开垦及晋、陕、宁、绥间的边界纠纷,阴山学刊,2005年第1期;
    张伟然:唐人心目中的文化区域及地理意象,载李孝聪主编:唐代地域结构与运作空间,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307-412页;
    张伟然:归属、表达、调整:小尺度区域的政治命运——以“南湾事件”为例,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2006年,第172-193页;
    赵世瑜:文本、文类、语境与历史重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日]真水康树:雍正年间的直隶州政策,历史档案,1995年第3期;
    周振鹤: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历史地理,第十五辑,1999年,第1-19页;
    周振鹤:行政区划史研究的基本概念与学术用语刍议,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周振鹤: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白沙历史地理学报,第三期,2007年,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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