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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村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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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的立意是以南宋多数人生活的主要空间——村落为起点,在探寻场所背景的基础上,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以及官民之间的互动与对话。希望藉此勾勒南宋村落的些许粗浅印象,并引领我们感受那个时代多彩而复杂的人与事。
     目前对于南宋乡村的认识仍过于抽象,研究者们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乡村的人、事和秩序上,而实体存在的生活场所却常常被人忽略,因此讨论南宋的乡村,对自然聚落的考察必不可少。无论是广域的地区,还是微小的地方,村落的发展与分布都有一个动态的变迁过程。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变迁,南宋具备定居条件的地方都已有疏密不一的村落分布,只是地区间的差异很大。各不相同的村落分布状况,也构成了不同的生活空间。
     要进一步贴近宋人的生活场所,仍需探讨具体的村居环境与村落景观,透过宋人的描述了解自然生态、耕地、屋宇、道路这些基本的组成。虽然无法实现面面俱到的复原,但可以通过几个方面的了解,获得一个大概的印象,并在此基础上思考这些居住环境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除了聚居场所外,生活其间的人对村落图景的构建不可缺失。聚落原本由人聚居而成,各行各业的人在村落中谋生,也因为生计相互依存,串联成一个个人际网络。然而村落并不是由个体的人聚集而成,家才是构成村落的基本单元。数量不等、相似而又千差万别的“家”集合成繁复的关系网。然后,又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关系和目的,实现村落内或村落之间更大的人群结合。
     但是,村落并不是单纯地存在于某个时代,它不仅仅是人们的聚居场所,也处于王朝的统治之下。经过政府的人户编组和空间分区,人们对村落社会空间的认识变得多元。在多元的社会空间中,国家确立的一系列制度成为村落运作的基本机制。此外,村落间自发产生的约定、习惯也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并与法定的制度相互交融。
     南宋的村落世界正是由各个相互关联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内涵整合而成,并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历史画面。
This essay aims to start with the villages, the life space for the majority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On the basis of background exploration, the essay investigates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s well as the interactions and conversation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common people, in the hope of conjuring up a superficial impression of the villages in the Southern Song China, and leading us to experience the colorful and complicated things and people in that dynasty.
     The current understanding towards the villages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is still something too abstract. The investigators mainly concentrate on the villagers, the issues and the orders in the village, ignoring the substantially existent living places. Due to this, 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villages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the investigation into the natural distribution becomes vitally necessary and indispensable. The developments of the villages and their distributions all have a dynamic evolution, regardless of an endless space or a tiny place. With the growth of popul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villages had begun to appear in places with required conditions for human habitation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at different degrees of density. But there was a great difference between different areas, which constituted different living space.
     In order to be closer to the living places for people in the Song China, we also have to explore the concrete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and the sights of the villages. We get to know something about the basic elements, such as ecology, lands, houses and roads through the description of Song people. Though we can not pay attention to all sides, we can have an approximate impression through the exploration of the several aspects, and on this basis, we can think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and life.
     Besides living places, human being is indispensable to the infrastructure of village sights. The collective settlements were originally formed by habitants, and people in all walks who lived in the village became interdependent to each other, forming the interpersonal networks because of their livelihood. However, the formation of a village was not because of the assimilation of single persons, but families, the basic units of villages. Families with different sizes, with similarity but also with great difference, composed the complicated relation networks. And then, based on this, greater combinations were realized according to different relationships and aims.
     But, villages did not only belong to a certain era, for they were not only the living space for common people, but also the territory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royalty. Having been grouped sectionalized by the government, people's understanding towards the society in villages became multivariate. And in the multivariate society, the regulations and rules created by the government became the basic mechanism in the villages' administration. What's more, the spontaneous restricts and customs between villages were also binding on the villagers, which harmoniously combined with the legal ties.
     It was the interdependent natural substantives and social connotation together that composed the villages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which reflected a various and colorful historic picture.
引文
1 张国刚:《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第169页。
    2(美)明恩溥(Arthur Smith):Village Life in China,中译本《中国乡村生活》(午晴等译),时事出版社,1998年。
    3(美)Daniel Harrison Kulp,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Bureau of Publications,Teachers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1925.未曾拜读,转引自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7页。
    4 费孝通:Peasant Life in Chhla,Routledge Press,1939.中译本《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戴可景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
    1 杨懋春:A Chinese Village:Taitou,Shantung Province,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45.中译本《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张雄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2 其中关于基层组织的论述相对全面且系统。较为重要的成果,如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
    汪士杰的《里甲制度考略》,上海商务印书馆,1944年;二书均见于民国丛书第四编第23册。
    陈学恂:《中国乡村组织的沿革与进展》(《历史政治学报》1947年,第2期),亦对乡村组织的产生、发展进行了系统论述。
    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哈佛燕京学社,1938年),对元代乡村社会中地主、农民等阶级进行了初步研究;
    解树民:《中国的农民运动》(中华书局,1949年)对历史上民众反叛问题进行了论述;
    王仲鸣:《中国农民问题与农民运动》(上海平凡书店·1929年),则关注于农村贫困化和农民离村问题。此外,何兹全《三国时期农村经济的破坏和复兴》、嵇甫文《朱粱的农村复兴热》、黄谷仙《天宝乱后农村崩溃之实况》、黄振辉《五代农村的残破和恢复》(集中见于《食货》第1卷、第2卷,1934-1935年)开始关注农村经济的问题。上述的各类讨论都透露出希望为当时的农村问题寻找历史根源的愿望。
    3 如周谷城:《中国社会之结构》(新生命书局,1930年)、《中国社会之变化》(新生命书局,1931年),民国丛书第一编第77册;
    陶希圣:《婚姻与家族》,商务印书馆,1934年;
    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等。
    4 如(日)清水盛光:《中国社会の研究》,岩波書店,1938。
    福武直:《中国農村社会の構造》,大雅堂,1946年(后東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再版):《中国村落の社会生活》,弘文堂,1947。等等。
    5 这些调查资料陆续被整理出版,如《上海特别市嘉定区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满铁”上海事务所调查室,1939:《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共六篇),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刊行会编,岩波書店,1952-1958年。
    1 马新:《两汉乡村社会史》,齐鲁书社,1997年,第1页。
    2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等编:《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页。
    3 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
    4 马新:《两汉乡村社会史》,齐鲁书社,1997年。
    5 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6 高贤栋;《南北朝乡村社会组织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
    7 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县与村里》,商务印书馆,2005年。
    8 王学典:《历史研究的民间取向值得倡导--(两汉乡村社会史)简评》,载《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第154页。
    1 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地理学报》,1998年第4期,第365-367页。
    2 杜正贞:《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1页。
    3 马克思:《雇佣劳动和资本》,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87页。
    4 参L.H.Mayhew,“Society",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Science,Vol.14,The Macmillan Company&.The Free Press,1968。p.577.转引自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1996年,第8页。
    5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1996年,第8页。
    1 乔志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15页。
    2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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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110页。
    1 哈贝马斯将“生活世界”理解为个人的社会行动的背景以及在这种背景上发生的交往活动。参王晓升:《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社会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91页。
    2 参王曾瑜:《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146-160页:
    王小红:《近十年宋代乡村社会生活研究概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1年第1期,第8-15页;
    姚兆余:《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农村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载《中国农史》,2002年第3期,第89-103页;
    吴雅婷:《回顾一九八○年以来宋代的基层社会研究--中文论著的讨论》,载日本《中国史学》第十二卷,2002年,第65-93页:
    刁培俊:《20世纪宋朝职役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台湾《汉学研究通讯》,2003年,总87期,第905-916页,后载于《宋史研究通讯》总第43期;
    葛金芳、曾育荣:《20世纪以来唐宋之际经济政策研究综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2期,第7-17页:
    王健:《近年来民间信仰问题研究的回顾与思考:社会史角度的考察》,载《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第123-128页;
    王善军:《近代古代封建宗族制度研究管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3期;
    王玉波:《启动·中断·复兴--中国家族、家庭史研究述评》,载《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
    徐扬杰:《中国家庭史研究的历史和线状》,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第6期;
    郭恩秀:《八○年代宋代宗族史中文论著研究回顾》,《新史学》十六卷一期,2005年,第125-157页;
    马雪、吉成名:《1991年以来宋代家族史研究述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4期,第10-16页:
    明根:《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朱奎泽:《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两宋乡村政权与社会研究述评》,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134-137页。
    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110-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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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在相关专著、博士论文中亦有不少研究综述,不一一列举。
    3(日)日野開三郎:《宋代農村生活概觀》,载《西日本史学創立十周年紀念論文集》,1960年,后收入 《日野開三郎東洋史学输集》卷一三,三一書房,1993年。
    曾我部静雄:《宋元時代の村落》,载《歴史教育》,第13卷第9号,1965年,后收入《中国社会経濟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館,1976年。
    河上光一:《宋元の村落生活》,载《歴史教育》,第14卷第8号,1966年。
    1(美)葛平德:《宋代的中国农村》(原文载《亚洲研究杂志》,1980年第39卷第2册),一山译,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5期,第4-15页。
    2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近年经新星出版社再版,2006年。
    3(日)加藤繁:《唐宋时代的庄园组织及其成为村落而发展的情况》,载《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85-208页。
    4 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63年第6期,后收入《邓铭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2-63页。而郑昌淦则认为唐宋存在庄园制,见郑昌淦:《论唐宋封建庄园的特征--与郭圣铭同志商榷之一》,载《历史研究》,1964年第2期。此外,讨论庄园的还有吴泰:《论唐宋文献中的“庄园”》,载《历史学》,1979年第4期;
    陈振:《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4年;等文。
    5 加藤繁:《唐宋の草市に就いて》,载《史学雜志》,第37卷第1号,1926年,;
    《唐宋時代の草市及其の発展》,载《市村博士古稀記念東洋史論叢》,1933年;
    《唐宋時代の市》,载《福田德三博士追悼論文集》,1933年;三文后都收入《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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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我部静雄:《唐宋時代の草市》,载《社会経済史学》,第24卷第1号,1958年,后收入《宋代政経の研究》,吉川弘館,1974年。
    梅原郁:《宋代地方小都市一面--鎮の変遷を中心として--》,載《史林》,第41卷第6号,1958年。
    斯波義信:《宋代江南の村市と廟市》(上、下),《東洋学报》,第44卷第1、2号,1961年,后收入《宋代商业史研究》(中译本,庄景辉译),稻禾出版社,1997年,第338-394页。
    1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墟市》,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9卷,1947年,后收入《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刊,崇文書店,1972年。
    2 梁庚尧:《南宋的市镇》,《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下),允晨丛刊,1997年,第14-99页。
    3 龙登高:《宋代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市场》,载《思想战线》,1991年第6期。《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
    陈国灿:《略论南宋时期江南市镇的社会形态》,载《学术月刊》,2001年第2期;《论宋代两浙路的城镇发展形态及其和等级体系》,载《浙江学刊》,2001年第1期;《略论宋代浙东南地区的农村城市化现象》,载《浙江学刊》,2003年第1期:《南宋江南市镇与农村城市化现象》,载《四川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等文;
    李晓:《宋代工商业经济与政府干预研究》第四章《宋代城镇经济的发展与城乡经济一元化》,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第85-97页。
    4 柳田節子:《宋代の村》,载《中国聚落史の研究》,刀水書房,1990年,第91-98页。
    5 斯波义信:《宋代湖州聚落复原》,载《刘子健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论集》,同朋舍,1988年,第327-339页。另外,在《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第五章第一小节对宋代湖州的农村也有所讨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75-402页。
    6 陈桥驿:《历史时期绍兴地区聚落的形成与发展》,载《地理学报》第35卷第1期,1980年,第14-23页。
    7 杨果:《南宋江汉平原百里荒考辨》,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第134-137页;《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第675-678页。
    8 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
    1 其中较集中的成果为:梁庚尧:《南宋的农地利用政策》,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77年;《南宋的农村经济》,第二章,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此外,还有杨仪:《北宋土地占有形态及其影响》,载《历史教学问题》,1958年第3期。
    梁太济:《两宋的土地买卖》,载《宋史研究论文集》(《中华文史论丛增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周生春:《试论宋代江南水利田的开发和土地所有制的特点》,载《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等等,不一一列举,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此前的学术回顾中多有涉及。
    2 最突出的代表作为:王曾瑜:《宋朝的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梁太济:《两宋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河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此外,邓广铭、漆侠、朱瑞熙等诸位先生都曾有过专门的探讨,此处不再赘述。
    3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小少散”的农民经济特征,后来在楼大为的博士论文得到进一步的阐释。参楼大为:《16-20世纪江南农民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
    4 谷更有:《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45-271页。
    5 这部分研究成果后文将有所述及,此处不再赘述。
    6 可参前引既有综述。
    1 相关成果较多,可参前引刁培俊所撰综述,后文亦有述及,暂不详列。
    2(美)BrianE.McKnight(马伯良):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
    3 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4 关于国家与乡村社会、士绅阶层研究的种种论说,可参吴铮强:《科举理学化--均田制崩溃以来的君民整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16-29页。
    1 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2 吴铮强:《科举理学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29页、278页。
    3 详参宫泽知之:《宋代地主与农民的诸问题》,收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424-453。
    1(美)帕森斯(Talcott Prasons):《社会行动的结构》,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49-50页。
    2 如(美)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
    (日)岸本美緒:《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17世纪中国の秩序問題》,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
    3(美)Valerie Hansen(韩森):Changing Gods ing Medieval China,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变迁之神--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包伟民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4(法)谢和耐(Jacques Gernet):《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原出版于1959年),刘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5 朱瑞熙、张邦炜等著:《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6 参前引王小红所撰综述。
    7(日)金井德幸:《宋代の村社と仏教》,载《仏教史学研究》第18卷第2号,1976年;
    《宋代の村社と社神》,载《東洋史研究》第38卷第2号,1979年;
    《宋代の村社と土地神》,载《中(?)敏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上),汲古書院,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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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里社庙”の祭祀基盤》,载《東洋史论集》(立正大),第2卷,1989年。
    8(日)须江隆:《社神の変容》,载《文化》,第58卷第1、2号,1994年。
    9 可参前引王健所撰综述。
    1 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宋代制度史百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7页。
    2 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
    3 “固化的结构”、“流动的关系”引自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页。这里纯粹是词语的引用,与观点无涉。
    1(德)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
    2 参(日)丹乔二:《试论中国历史上的村落共同体》(原载佐竹靖彦主编《宋元时代的基本问题》,汲古书院,1996年,267-301页),
    虞云国译,《史林》,2005年第4期,第11-23页。
    李济沧:《论谷川道雄的中国史研究》,《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2期。
    3 可参宫泽知之:《宋代地主与农民的诸问题》,收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424-453;以及上引丹乔二《试论中国历史上的村落共同体》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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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参(日)伊藤宏明:《六朝隋唐时期地域社会研究动向》,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6年,第7期,第23-31页。关于“地域社会论”的详细回顾,可参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第72-83页。
    山田賢:《中国明清时代“地域社会论”研究的现状与课题》,太城佑子译,载《暨南史学》第2期,1999年,第39-57页。
    3 岸本美绪:《伦理经济论与中国社会研究》,载王亚新、梁治平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344页。
    4 参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17世纪中国の秩序問題》,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序言中译文,何淑宜译,载《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30期,2000年,第164-176页。
    5 如(日)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农村的商业化与民间信仰的变质》;(英)科大卫:《从香港新界乡村调查所见明清乡村社会的演变》:均载叶显恩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
    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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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ary Carson,"Doing History with Material Culture",Material Culture and the Study of American Life,Winterthur Museum,1978,p.48.
    2 陈俊杰:《关系资源与农民的非农化--浙东越村的实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7页。
    3 吴雅婷:《回顾一九八○年以来宋代的基层社会研究--中文论著的讨论》,日本《中国史学》第十二卷,2002年,第65-93页。文中对基层社会的架构,即包括人所存处的立体空间,然后再以人为中心向外推衍,渐次引入基层运作与联结。虽然其中包含的内容相当宽泛。但笔者对村落世界的构想很大程度上是受其影响。
    1(日)宫川尚志;《六朝时代的村》(原文发表于1956年),《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四卷,中华书局,1992年,第68-74页。
    (日)宫崎市定:《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原文发表于1957年),《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23-24页;《中国村制的成立--古代帝国崩坏的一面》(原文发表于1960年),《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36-55页。
    2 侯旭东:《北魏村落考》,《何兹全教授九十华诞祝寿论文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韩昇:《魏晋隋唐的坞壁和村》,《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第99-105页;
    章义和:《关于南朝村的渊源问题》,《福建论坛》2005年第4期,第69-72页;
    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18-22页;等等。
    1 可参马新、齐涛《汉唐村落形态略论》,《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第88页。
    2 加藤繁:《唐宋时代的庄园组织及其成为村落而发展的情况》,《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85-208页。
    3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下册),中华书局,1999年,第666页。
    4(汉)班固:《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中华书局点校本,2002年,第1692页。
    5(晋)陶潜:《陶渊明集校笺》卷六《桃花源记》,龚斌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02页。陈寅恪先生认为,桃花源有其纪实的一面,其实际描写的乃是避前秦而屯聚深山的坞壁。参陈寅恪:《桃花源记旁证》,载《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88-200页。
    1 例如:唐乾符中,一吴民泛海逢一村落,附会为越范蠡居此,历数十世成“范村”;宋代成都府灌县大面山西北的“老人村”,村人称乃是范质携家人避乱居于此而成;等等,不胜枚举。分别见于《永乐大典》卷三五七九“村”字韵之“范村”、“老人村”,第2085页、第2083页。
    2(元)陈栎:《定字集》卷一五《始祖鬲山府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年,第1205-388页。
    3(元)陈栎:《定宇集》卷一五《杂识》,第1205-393页。
    4 不著纂人:(民国)《鄞县通志》第一《舆地志叙目》,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台)成文出版社,1974年,第1页。
    5 参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110-117页。
    1 金其铭:《农村聚落地理》,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0页。
    2 刘沛林:《古村落:和谐的人聚空间》,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56-63页。
    3 参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历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题》,《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5页。
    4 吴文江等:《忠义乡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刊本,(台)成文出版社,1973年,第163-228页。
    5(民国)《鄞县通志》之《舆地志癸编·氏族》,中国方志丛书本,第637-1060页;民国《龙游县志》卷三、卷四《氏族考》,中国地方志集成本,上海书店,1993年,第53-95页。
    1(来)王十朋:《王十朋全集》卷二○《宿纲步》(诗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点校本,第349页。
    2(宋)陆游:《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收入《陆放翁全集》,中国书店,1986年,第288页。
    3(清)陆心源:《吴兴金石记》卷一○《接待忏院公据碑》,卷一一《安吉州乌程县南林报国寺记》,卷一二《嘉应庙敕牒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4册,(台)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第10793-10795、10800-10801、10823-10825页。
    4(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中华书局,1996年点校本,第34页。据《正义》所注,此处的“聚”指村落。
    5 张小林:《乡村空间系统及其演变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4页。
    1 关于史前聚落的研究,学术界已有丰富的成果,如:史念海:《石器时代人们的居地及其聚落分布》,《人文杂志》,1959年第3期;
    (日)池田雄一:《石器畴代の聚落》,《中国聚落史の研究》,刀水書房,1990年,第23-40页;等等。具体介绍从略,可参陈宗兴、陈晓键:《乡村聚落地理研究的国外动态与国内趋势,《世界地理研究》1994年第1期。另史前聚落遗址分布可参附录图1:原始社会遗址图。
    2 参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7-40页;
    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们出版社,1995年,第37-40页;
    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29页;
    马新、齐涛《汉唐村落形态略论》,载《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第85-100页。
    3 陈桥驿:《历史时期绍兴地区聚落的形成与发展》,载《地理学报》第35卷第1期,1980年,第14-23页;
    (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75-402页。
    4(元)戴表元:《剡源戴先生文集》卷一六《楼府君墓志铭》载,“(楼师默)唐季佐吴越王为镇海节度,……爱奉化鄞阳乡山水,……”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明万历刻本,卷一六,11:b。
    1(清)吴文江等:《忠义乡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光绪二十七年刊本,(台)成文出版社,1973年。该志是以旧有县志以及1898年的调查为基础编纂的,成书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卷五《村族》,第163-227页。
    2(日)上田信着,钟翀译:《地域的履历--浙江省奉化县忠义乡》,《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第31-37页,第3期第48-51页。
    3 上文已述及,目前可知的最早迁居记录并不等于村落的最初形成。首先,《村族》所记之迁徙情况是在1898年调查的基础上编写而成,只涉及有家谱可依或传说认为可信者,而家谱对于祖先往往旁搜远绍,本身不准确,在时间上尤是。其次,对“零姓户”,即仅有一二户的杂姓户无从得知。再次,对于曾经居住但后来迁出该乡的村族,并未考虑在内,如宋时居住于半亭的杨氏,后迁至鄞(参杨简《慈湖遗书》卷五《半亭高祖墓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56-654页),《村族》所记半亭迁入最早的为明代。在很多情况下,村落最初形成的时间应该会早于可知最古村族的迁入时间。
    4 且清末存在的村落并非包括历史时期曾有过的所有村落,如据《忠义乡志》卷六《祠庙》所载,宋时忠义乡有东荣村,至清代此村已不存在(第247页);另东距阎家桥二里许的暗口一带,原也有村落,清末荡然无存(《忠义乡志》卷五《村族》,第222页)。当然这些相对于存留下的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1 原图见上田文第一部分,《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第33页。该图参照现代地图以及清末《忠义乡志图》绘制而成。作者按《忠义乡志》卷五《村族》原文所载的先后顺序将各个聚落编号,并在图上标注了其中80%的村落及其村族最早迁入时期。需要注意的足有几处村落在《村族》中没有记载迁居时间,但图中以明或清标注,却未注明史料出处,如8、12、13、43等。另,笔者在图下附上各村落名,以便查看:而图中17、20、21、44、49、50、84、118等处标注乃为本文讨论需要后加,仅为示意而已。此外,为方便对照,亦参照上田的做法,文中涉及各个村落皆附上编号。
    2 实则为129村,其中阎公桥(119)已无居民,仅存遗址。
    1 民国时期的多项调查数据显示,江苏、浙江各县村落规模平均在二十至四、五十户之间。参乔启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学》,民国丛书第四编第13册,上海书店,1992年,第16-17页。200户以上的村落无论在清末还是现在,都算得上是大型村落。
    1(清)李前泮:光绪《奉化县志》卷一○《兵制》、卷一一《大事纪》,中国地方志集成影印光绪三十四年(1908)刻本,上海书店,1993年,第137-153页。
    2 《忠义乡志》卷六《神庙》,第230-256页。
    3 《忠义乡志》卷四《涂塘·省元塘记略》(第144-145页)载,南宋末年,定居松隩的李安道主持修建了省元塘以抵挡海潮。
    4 具体迁居时间不详,上田一文作宋时,应为误读。仅知其祖陈鼎乃宋陈著之后,而据《延祐四明志》卷六《人物考》(宋元方志丛刊,第6234页)载,陈著为宝祐四年(1256)文天祥榜进士。
    1 上田信:《地域的履历》(上),第37页。
    2 前述上田氏文(上),第37页。
    1 前述上田氏文(上),第35页。
    2 见《忠义乡志》卷四《涂塘·省元塘记略》,第144-145页。
    1 转引自张小林:《乡村空间系统及其演变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1页。
    1 参见金其铭:《农村聚落地理》,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55-56页:
    李贺楠:《中国古代农村聚落区域分布与形态变迁规律研究》,天津大学建筑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50-52页;等等。
    1 宋代各地都曾有热络的修志活动,但有许多已散佚不见。参仓修良:《方志学通论》(修订本),第246-254页。
    2(宋)郑瑶:《景定严州续志·序》(方逢辰作)。按:宋元方志丛刊本无此序言,见于宋元地方志丛书本,(台)中国地志研究会刊行,1978年,第6991页。
    3(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原序》,朱元方志丛刊,1990年,第7786页。
    4(宋)祝穆:《方舆胜览·目录》,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1页。
    5(宋)祝穆:《方舆胜览》,第2页。
    1 表中所引方志皆源于《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1990年。因修纂者与这部分的讨论无涉,故一概省略。此外,尚有诸多宋元志书散佚于《永乐大典》及明代方志,也存有这一类记载,如《永乐大典》卷七八九○引《临汀志》(成书于开庆元年)、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成书于宁宗以后),《弘治将乐县志》、《嘉靖建宁县志》引旧志等等,不一一列举。但因与表中诸志的书写结构大致相近,暂不引录。
    1(宋)陆游:《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三至卷四八《入蜀记》,中国书店,1986年,第264-298页。
    2(宋)范成大:《吴船录》,收入《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第187-242页。
    3(宋)周必大:《周益公文集》卷一六五《归庐陵日记》,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澹生堂钞本,第50册,第417-427页。
    4 美国学者 James M.Hargett将这类游记归为“水路日记”(river diaries)。见 James M.Hargett,On the Road in Twelfth Century China:The Travel Diaries of Fan Chengda(1126-1193),Srurrgart:Steiner-Verl.Wiesbaden,1989,pp.44-69.
    5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三《入蜀记》,第265-268页。
    6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四《入蜀记》,第271页。
    7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四《入蜀记》,第273-274页。
    1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六、四七《入蜀记》,第281-289页。
    2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91-292页。
    3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八《入蜀记》,第293-294页。
    4 《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八《入蜀记》,第294-298页。在陆游之后,淳熙四年(1177),范成大由成都往两浙,自夔州往东后,取道与陆游相仿。所撰《吴船录》记载的沿途风土人情,有几处正可与《入蜀记》相印证。如:归州境内险滩“两岸多居民”,见第222页:往鄂渚途中,两岸“时时有人家”,见第225页:以下不一一列举。
    1 《永乐大典》,中华书局,第2077-2102页。
    2 陈桥驿:《历史时期绍兴地区聚落地形成与发展》,《地理学报》1980年第1期,第17页。
    3 张馥蕊:《夷坚志通检》,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汉学通检提要文献丛刊之四,(台)学生书局,1976年。
    1(宋)陆游:《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六《入蜀记》,第283-284页。
    2(宋)杨万里:《诚斋集》卷一四《已至湖尾望见西山》,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汲古阁本,线装书局,2004年,第54册,128页(以下涉及宋集珍本丛刊,省却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3(宋)陆游:《陆放翁全集·剑南诗稿》卷七六《山行》,第1042页。
    4 《永乐大典》卷三五七九,“村”字韵下,第2084页。从《宋史》卷三九七《项安世传》所载可见,其活动范围主要在湖广,该诗所述当为湖广之事。
    5(宋)叶適:《叶遮集·水心文集》卷一○《瑞安县重建厅事记》,中华书局,1961年点校本,第162页。
    6 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第480页。
    7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74-78页。
    8(明)桑瑜:《弘治常熟县志》卷一,《形胜》引“旧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85-12页。
    9(元)方回:《续古今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53- 368页。
    1(宋)叶適:《叶迪集·水心文集》卷一○《瑞安县重建厅事记》,第162页。
    2 《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第2210页。
    3(宋)张元斡:《芦川归来集》卷九《福州连江县潘渡石桥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点校本,第157页。
    4 《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第2207页。
    5(宋)李纲:《梁溪先生文集》卷一二《桃源行·并序》,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定清道光刻本,第36册,第341页。
    6 《永乐大典》卷七八九○,引南宋《临汀志》“坊里墟市”,第3618页。
    7 《乾隆安溪县志》卷四,引“宋嘉定条例”,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08-109页。
    1 《宋史》卷八八《地理四》,第2185页。
    2(宋)汪藻:《浮溪集》卷二《论淮南屯田》,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武英殿聚珍本,第173册,卷二,1:b。
    1(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七载,(宋)赵汝愚《乞选江北监司守臣接纳流民耕种疏》,上海古籍出版社,第3243页。
    2(宋)仲并:《浮山集》卷四《蕲州任满陛对札子》,宋集珍本丛刊所收清乾隆翰林院钞本,第42册,第34页。
    3(宋)孙应时:《烛湖集》卷九《泰州石庄明僖禅院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66-631页。
    4 《夷坚志》支景卷一《阳台虎精》,第880页。
    5(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一七《书·与丰叔贾》,中华书局,1980年点校本,第216-217页。
    6(宋)陆游:《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90页。
    7(宋)岳柯:《金陀续编》卷二六《鼎沣逸民叙述杨么事迹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46-728页。
    8 淳熙三年(1176),司农卿李椿上奏荆湖北路的垦田情况,“惟常德府已耕垦及九分以上,澧州及七分以上,其余州郡亦五分以上下”。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八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382页。
    9 参见杨果:《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第675-676页。
    10(宋)赵蕃:《章泉稿》卷四《自桃川至辰州绝句四十有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55-394页。
    1 《永乐大典》卷七二四○“堂”字韵下“得初心堂”,引《郴州志》载刘坦淳祐四年(1244)《得初心堂记》,中华书局,1986年,第2995页。
    2 即指成都府、潼川、利州、夔州四路,其中利州路南宋初曾分东、西两路,此后时分时合,在此以一路称之。
    3(宋)汪应辰:《文定集》卷四《御札问蜀中旱歉画一回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8-615页。
    4(宋)张方平:《乐全集》卷三六《宋故龙图阁学士朝散大夫尚书工部侍郎傅公(求)神道碑·并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04-413页;《乐全先生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清钞本缺此条。
    5(宋)文同:《新刻石室先生丹渊集》卷二三《成都运判厅燕思堂记》,宋集珍本丛刊明万历刻本.第9册,第233页。
    6(明)曹学俭:《蜀中广记》卷八一引宋代苏恽《灵泉县圣母堂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95-343页。
    1(宋)度正:《性善堂稿》卷六《重庆府到任条奏便民五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0-194页。
    2(宋)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一○○《汉州劝农文》,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嘉靖活字印本,第77册,第649页。
    3(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杂志》,《范成大笔记六种》,第128页。
    4 参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三卷,第564-566页。
    5(宋)曹勋:《松隐文集》卷二三《上皇帝书十四事》,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嘉业堂丛书本,第41册,第581页。
    6(宋)李曾伯:《可斋续稿后》卷一二《静江劝农文》,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初钞本,第84册,第727页。
    7(宋)李曾伯:《可斋续稿后》卷五《条具广南各御事宜奏》,第599页。
    8(宋)周必大:《岭外代答》卷三《徭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注释本,第66页。
    9 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73页。
    1 诸如,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等等。
    2(宋)孙应时修,鲍廉增补,(元)卢镇续修:《琴川志》卷一《叙县》(宋元方志丛刊,第1152-1153页。以下涉及《琴川志》均为宋元方志丛刊本)载,自西晋设海虞县以后,县境时有变迁,至隋开皇十八年(598),始成宋时所辖范围。同卷《县境》载,宋常熟县“东西九十里,南北一百里”(第1153页)。这一格局至明初未有大变动。又据明《姑苏志》卷七所记,弘治十年(1497)割双凤乡入太仓州。建国后,又划西北一角入沙洲县(今张家港市)。今天常熟县全境东西间最长距离49公里,南北间最长距离37公里,总面积1266平方公里(含长江界属水面),可为参考。今常熟县概况,见http://www.changshu.gov.cn/content/csgl/。
    3 巫咸事见《史记》卷三《殷本纪》集解,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00页:仲雍事见《越绝书》卷一,《吴地记》等地志亦有载。而考古资料显示,常熟早期人类活动的历史要早于三代,先后发掘的史前遗址有 崧泽文化遗址、良渚文化遗址、马桥文化遗址等,尤以良渚文化遗址为多。因非本文论述旨趣所在,不再详述。可参:徐湖平《江苏考古工作世纪之初的思考》,载《东南文化》2002年第1期,第6-10页:
    丁金龙《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水稻田与稻作农业的起源》,载《东南文化》2004年第2期,第19-23页;等文。
    1 钱底巷遗址发现于1988年,见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常熟钱底巷遗址发掘报告》,载《考古学报》1996年第4期。
    2 《琴川志》卷五《水利》,第1201页。《光绪常昭合志稿》卷一亦说明了南朝梁时改海虞为常熟的原因,“高乡濒江有二十四浦通潮汐,资灌溉,而旱无忧;低乡田皆筑圩,足以御水,而涝亦不为患。以故岁常熟,而县以名焉。”
    3 《琴川志》卷一○记为梁大同二年(536),第1249页。
    4 《吴郡图经续记》卷中《寺院》记为南齐郴州刺史倪德光舍宅为寺,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第40页;又有据《吴郡志》卷三六《郭外寺》载,寺始建于齐,原名大慈寺,梁大同三年改为兴福寺。详见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第530页。
    1 《琴川志》卷一《叙县》,第1153页。
    2(唐)释皎然:《杼山集》卷八《唐洞庭山福愿寺律和尚坟塔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71-849页。亦见四部丛刊初编第111册,影印宋钞本《吴兴昼上人集》(《皎然集》)卷八《唐洞庭山福愿寺律和尚墖铭并序》,13:a。
    3 《琴川志》卷一二《大唐苏州新开常熟塘碑铭并序》,第1271页。
    4 《琴川志》卷五《水利》,第1204页。
    5(唐)陆广微:《吴地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87-59页。
    1(清)庞鸿文:《重修常昭金石志稿》,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五册,(台)新文丰出版公司,第583页。原《重修常昭合志稿》卷四五。
    2(民国)丁祖荫:《重修常昭金石合志》,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五册,第606页;原《重修常昭合志》卷一九。
    3(清)顾崇善:《里睦小志》卷上《墓域》,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11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0页。
    4(民国)丁祖荫:《重修常昭金石合志》,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五册,第607页。
    5 《重修常昭金石合志》,第607页。
    6 《重修常昭金石合志》,第608页。
    1 建国后出土的墓志均藏常熟县博物馆。亦可见周公太《常熟博物馆藏唐宋墓志研究举要》,载《东南文化》2001年第7期,第47-51页。
    2 《琴川志》卷一二《常熟新建顺民仓记》,第1273页。
    3 《琴川志》卷一一《续题名记》,第1256页。
    4(明)王鏊:《正德姑苏志》卷一二《水利下》,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97-198页。
    5 《吴郡图经续记》卷下《治水》,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52页。
    6(明)卢熊:《洪武苏州府志》卷三《水利志》,中国地方志丛书,(台)成文出版社,1983年。
    7(明)张国维《吴中水利全书》卷一○《治水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78-332页。
    1 《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下》,第292-293页。
    2 《吴中水利全书》卷一○《治水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58-333页。
    3 《宋会要》食货八之一九至二一。
    4 《吴中水利全书》卷一○《治水篇》,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78-337页。
    5 关于宋代太湖平原水利开发的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此处无需赘述。可参:梁庚尧《宋元时代的苏州》,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第335-480页;
    缪启愉《太湖地区塘浦圩田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国农史》1982年第1期,第12-32页:
    李伯重《多视角看江南经济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日)长濑守《宋元水利史研究》,国書刊行会,1983年:
    (日)冈崎文夫等《江南文化开发史》,弘文堂,1940年等等,不胜枚举。
    6 《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上》,第266页。
    7 《吴郡志》卷一九《水利下》,第292-294页。
    8 《宋会要》食货八之一六。
    1 《正德姑苏志》卷一五《田地》,第247页。
    2 《琴川志》卷六《版籍》,第1205-1207页。
    3 《文献通考》卷五《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
    4 重修《毗陵志》卷七《食货志》“户口”、“财赋”条。
    5 《宝庆四明志》卷一三《鄞县志·叙县》“户口”、“田亩”条。
    6 《南宋的农村经济》,第74-77页。
    1 《琴川志》载为8村,徐凤坊前寺泾为一村,疑有误,应分作徐凤坊前、寺泾二村。
    2 亦可作5村,东、西李墓可分为二村,权依《琴川志》所载,仍作4村。
    1 《琴川志》作8村,其中“兴福寺前塔下”合为一村,疑有误,当分作二村。
    2 由于记载本身可能存在的缺误,该数据并非准确村落总数,只作为大致的参考。
    3 关于四镇,可见《琴川志》卷一《镇》,第1166页,后文亦有所述及。
    1 《南宋的农村经济》,第74页。
    2(民国)杨逢时纂:《盛桥里志》卷一《舆地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4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36-541页。
    3(日)滨岛敦俊:《旧中国江南三角洲农村的聚落和社区》,《历史地理》第十辑,第100页。
    4 按:《琴川志》宋元方志丛刊本,无图,该示意图主要参宛委别藏本九乡简图、《嘉靖常熟县志·九乡新图》、《吴中水利全书·常熟县全境水利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78-36页)及文献记载草绘。
    1(元)赵孟頫:《松雪斋集》卷七《南泾道院记》,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元刻本,第229册,卷七,10:b。
    2 《琴川志》卷一三《甃顶山路记》,第1289页。
    3 《琴川志》卷一《市》,第1167页。
    4 《夷坚志》补卷七《直塘风暴》,第1609页。
    5 《琴川志》卷一○《叙祠》,第1242页。
    1 据《琴川志》卷一○《叙祠》、《嘉靖常熟县志》、《梅李小志》、《璜泾志稿》等方志所载统计而得,具体见附录表3。
    2 《琴川志》卷一○《叙祠·庙》,第1244页。
    3(宋)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三一《梓州路》,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318页。
    4 《宋史》卷八九《地理五》,第2218页。
    5 《蜀中广记》卷一六引(宋)孙羲叟《修城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91-199页。
    1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泸”字韵,“泸州”引《江阳谱》引《祥符旧经》,第632页:亦载《永乐大典方志辑佚》,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第3150页。
    2(宋)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七《梓州路》“泸州”条,中华书局,1984年点校本,第327页。
    3 《宋史》卷八九《地理五》,第2218页。
    4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
    5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第632页。
    6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乡都》,第632-634页。
    1 参蒙默、刘琳等:《四川古代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03页。
    1(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五三《泸州·风俗形胜》,中国地理总志丛刊,中华书局,1992年,第4130页。
    2 《宋史》卷四九六《蛮夷列传四》,第14244页。
    3 《宋会要》蕃夷五之二五。
    4 《永乐大典》卷九七六五。引(宋)邓绾《泸州谯门记》,亦见《永乐大典方志辑佚》,第3180页。
    5 《乾隆江津志》卷九《风俗志·礼仪》。
    1(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6页。
    2(宋)许襄:《襄陵文集》卷一《张域转官制》,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3-495页。
    3 《宋会要》蕃夷五之二五。
    4 《宋会要》蕃夷五之二九
    5(宋)范成大:《范石湖集》卷一九《江安道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点校本,第266页。
    1 《宋史》卷四九六《蛮夷列传》、《宋会要辑稿》蕃夷中都留有不少关于夷汉冲突的史料。另(宋)吕陶:《净德集》卷二三《朝请郎新知嘉州家府君墓志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98-191页)、
    (宋)秦观:《淮海集笺注》卷三三《泸州使君任公墓表》(徐培均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103-1104页)等都有此类记载。
    2 《永乐大典》卷九七六五,引宋邓绾《泸州谯门记》。
    3(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八八《泸州·风俗》,(台)文海出版社,1980年,第633页。
    4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乡都》。
    5 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11页。
    1(明)王鏊:《正德姑苏志》卷一八《乡都·常熟县》,第281-284页。
    1(唐)白居易、(宋)孔传:《白孔六帖》相关者,如卷九“野”、“道路”、“闾里”,卷一○“宅”、“屋室”、 “井”等等标题下诸内容(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91-143-172页):
    (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五、二三、二四等归属于地理门下的诸内容;
    (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卷三上《地门》、卷一七《农田部》诸内容(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1-67-96、756-765页);
    (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前 集卷三六《民业部·农家》、卷三七《民业部·渔者》下诸内容(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元刻本,1991年,第394-413页):
    (宋)谢维新《古今合壁事类备要》前集卷五二《民事门》、别集卷二一《苑囿门·园圃附藩篱》下诸内容(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39-407-417、941-131-136页)。当然,实际相关者,远不止所列的部分,更多的散落在天、地、山、水、人、节等各事各物的门类中。
    1(宋)佚名:《锦绣万花谷》序言撰于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4-1页),然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考,该书“纪年类”有载理宗绍定、端平年号,“节诞类”亦有载宁宗、理宗之名,可见部分内容为后人所附。
    2 诸如:“鸠妇勃磎农荷鉏,身披补充袯襫头茅蒲。雨不破块田坼图,稊稗青青佳谷枯。大妇碓舂头鬓疏,小妇拾穟行饷姑。四时作苦无祷襦,门前叫嗔官索租。洪驹父《田家谣》。”影印文渊阁四库本,第924-315页。
    3 《锦绣万花谷》卷二五《村落》,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4-315、316页。
    4 《锦绣万花谷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4-3页。
    1(晋)陶潜:《陶渊明集校笺》卷六《桃花源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02页。
    2(宋)苏轼:《苏轼诗集》卷四○《和陶桃花源并引》,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1982年,第2196-2198页。
    3(宋)李纲:《梁溪先生文集》卷一二《桃源行·并序》,宋集珍本丛刊,第36册,第341-342页。
    4(宋)吴芾:《湖山集》卷一《和陶桃花源》,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宜秋馆刻本,第42册,第649-650页。
    1(宋)李纲:《梁溪先生文集》卷一二《桃源行·并序》,第341页。
    2(宋)不著撰人:《两朝纲目备要》卷五“庆元四年春正月丙辰”条,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321页。
    3 如(宋)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三《村庄鸡犬》对这一故事的记载,中华书局,1997年,第165页。
    4(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庚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30页。
    1 诸如刘蔚:《论范成大田园诗的代言体征》,载《福建论坛》2004年第5期,第86-90页;
    曾玉章:《本色的田园诗人--诗中解读范成大》,载《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第21-25页,等等,不一一列举。
    2(宋)范成大:《范石湖集》卷二七《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作者自序,乃是淳熙十三年(1186)隐于石湖时所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点校本,第372-377页。
    1 刘蔚:《宋代绘画与宋代田园诗》,《文学遗产》,2005年第6期,第41-51页。
    2 均见附录图2、3、4。
    3 傅斯年:《王希孟(千里江山图)中的北宋建筑》,《故宫博物院院刊》,1979年第2期。第50、第51、53页。
    1 表中并未包括资料中所见的所有数据,仅选其中几例略作参考。
    2(宋)卫泾:《后乐集》卷一三《论围田札子》,“围田去处,多在荒僻之乡,必立庄舍,佃户聚居”。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69-693页。
    3(宋)刘宰:《漫塘刘先生文前集》卷二一《燕居堂记》,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正德十六年刻本,第71册,第659页。
    4(宋)范成大:《骖鸾录》,见《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第55页。
    5(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六一《元次山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41-438页。
    6 《夷坚志》支癸捲九《东塔寺庄风灾》,第1289页。
    7 金其铭:《农村聚落地理》,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5-76页。
    1 均可见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务印书馆,第40-44页;
    韩昇:《魏晋隋唐的坞壁和村》,载《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第99-105页;
    高贤栋:《南北朝乡村社会组织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第13-20、61、73页。当然侯旭东也指出,北朝村落亦有很大部分没有围墙。
    2(英)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3 详见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第五章《两淮山水寨》,(台)东大图书公司,2002年,第203-238页。
    4(宋)薛季宣:《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卷二一《上汤相论边事》,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61册,318页。
    5(宋)汪藻:《浮溪集》卷八《赵哲提举两浙路巡社兼提点刑狱公事制》。
    6(宋)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一八《荆阃回奏四事》,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初钞本,第84册,第353页。
    1(宋)李吕《澹轩集》卷五《会族讲礼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52-236、237页。
    2 围绕这一主题的探讨,较突出的成果以明清史研究居多,代表著作有:刘翠溶、伊懋可(Mark Elvin)主编的《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1995年:
    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等等。而在宋史领域,以自然生态为焦点的讨论并不算多,诸如:许惠民《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
    张全明《简论宋人的生态意识与生物资源保护》,《华中9币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郑学檬、陈衍德《略论唐宋时期自然环境的变化对经济重心南移的影响》,《厦门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
    程遂营《唐宋开封生态环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可以进一步突破的空间仍很大。
    1 《夷坚志》支戊卷二《叶氏祖宅》,第1064页。
    2(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六《风水》,第344页。
    3(宋)方大琮:《宋宝章直阁学士忠惠铁庵方公集》卷一八《书·郑金部(逢辰)》,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78册,第798页。
    4(宋)方大琮:《铁庵方公文选》卷四《李宪斡》(伯贤)。
    5(宋)胡仲弓:《苇航漫游稿》卷二《题村居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685页。
    6(宋)杨万里《诚斋集》卷三○《过楚州新城》,宋集珍本丛刊,第54册,第337页。
    7 《剑南诗稿》卷二九《江村道中书触目》。
    8(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一《过桃花洞田家留饮》,又作“烂熳桃花”,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42册,第625页。
    9(宋)毛(?):《樵隐词》之《满江红·怀家山作》,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488-218页。
    1 《宋史》卷六六《五行四》,第1451-1453页。
    2 详见《夷坚志》甲卷一四《舒民杀四虎》,第122页;
    甲卷一四《鹳坑虎》,第124页;
    支丁卷五《蜀梁二虎》,第1005-1006页;
    支戊卷一《师姑山虎》,第1056页;
    支庚卷四《海门虎》,第1166页;以下不再一一罗列。
    1 魏华仙《试论宋代对野生动物的捕杀》,《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2卷第2辑,2007年,第55页。
    翁俊雄研究见《唐代虎、象的行踪--兼论唐代虎、象记载增多的原因》,《唐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1-394页。
    2 参梁庚尧先生《南宋的农地利用政策》,;《披荆斩棘--新耕地的开发》,《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第558-607页;
    本田治:《宋元时代滨海田开发について》,《东洋史研究》第40卷第4号,1982年,第32-57页;等等。
    3 关于对野生动物的捕杀、以及森林砍伐的情况,可参前注魏华仙《试论宋代对野生动物的捕杀》,《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2卷第2辑,2007年,第53-62页;
    潘英武《唐宋时期长江上游地区的森林分布和人地关系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5-42页。
    4 《夷坚志》丁卷五《灵泉鬼曳曼》,第578-579页。
    1 可参梁庚尧:《南宋农地的利用政策》,(台)友坤有限公司,1977年,第131-190页。
    1 如:《景定建康志》卷四○《田赋志·田数》所载建康管下各县田数,以山田、圩田、沙田等分类统计(宋元方志丛刊,1988-1989页);
    《琴川志》卷六《叙赋·版籍》中分列围田、塘塗田、积水茭荡田、沙田、塘塗地等各类耕地的田亩数(宋元方志丛刊,第1205-1207页);
    《淳熙三山志》卷一二《版籍类》则专列有“海田”一项(宋元方志丛刊,第7887页)。亦可参(日)草野靖:《唐宋时代にける於農田存在形態》,熊本大学《法文論叢》,1973年第31号、1974年第33号。
    2 《越中金石志》卷一○《元余姚儒学核田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7369页。
    3(宋)楼钥《攻媿集》卷五九《余姚县海堤记》,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武英殿聚珍本,第187册,卷五九,9:b。
    4 《乾道四明图经》卷一○《普慈禅院新丰庄开涂田记》,宋元方志丛刊,1990年,第4954-4955页。
    5 《开庆四明续志》卷四《广惠院隐田租总数》,宋元方志丛刊,第5972-5973页。
    6 《嘉定赤城志》卷一三《版籍门一》,宋元方志丛刊,第7389页。
    7 《淳熙三山志》卷一二《版籍类三·沙洲田、海田》,宋元方志丛刊,第7887页。
    8(宋)蔡襄:《宋端明殿学士蔡忠惠公文集》卷二二《乞复五塘札子》,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雍正刻本,第8册,第115页。
    9 《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二二,绍兴六年二月十二日。
    10 《宋会要》食货七之二七,熙宁七年四月八日。
    11 《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二二,绍兴二十九年五月一日。
    12 《淳祐玉峰志》卷中《税赋志·官租》,宋元方志丛刊,第1069页。
    13 《正德兰溪县志》卷一引南宋兰溪经界田土地目。
    14 《越中金石志》卷六《宋绍兴府建小学田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10册,第7259页。
    15 《淳熙三山志》卷一五《版籍六·水利》,宋元方志丛刊,第7905页。
    16 乃乾道九年(1173)范成大在袁州所见,载《骖鸾录》,《范成大笔记六种》,第52页。
    1 关于同一水系之间的用水纠纷以及相应的堰、捺管理的研究,可参(日)本田治:《宋代杭州及び後背地の水利と水利组織》,《中國近世の都市と文化》(梅原郁编),同朋舍,1984年,第127-130页。
    2 《咸淳临安志》卷三八《山川十七·塘·於潜县·清涟上塘》引《邵中书文炳溪塘水利序》。
    3 参(日)本田治:《宋元時代の濱海田開郺發について》,《東洋史研究》第40卷第4号,1982年,第32-57页。
    (日)北田英人:《八一十三世纪江南の潮と水利·農业》,《東洋史研究》第47卷第4号,1989年,第79-108页。
    4 详见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89-97页。此处,这一趋势,宫崎市定《宋代以後の土地所有形體》(收入宫崎市定《ァヅァ史研究》(四))、
    #12
    1 《越中金石记》卷四《嵊县学田碑》,《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十册,(台)新文丰出版公司,第7192页,全文7191-7193页。
    2 《江苏金石志》卷一七《无锡县学淳祐癸卯续增养士田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十三册,第9874-9883页。
    1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争业》,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第155-157页。
    1 《咸淳临安志》卷三九《山川十八·堰·於潜县》,宋元方志丛刊,第3707页。
    2 明万历重修《袁州府志》卷四所收南宋宝庆三年(1227)《李渠志》,该本藏台湾中央图书馆。本文据《康熙袁州府志》卷一二所收《李渠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31册,书目文献出版社,第298-304页。
    3 关于宋代鱼鳞图册的讨论,可参(日)仁井田陞:《宋代の鱼鳞图册》,《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取引法》,東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第284-293页。
    尚平:《南宋砧基簿与鱼鳞图册的关系》,《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第29-33页:等等。
    4 如《两浙金石志》卷一三《宋绍兴府建小学田记》(亦收于《越中金石记》卷六),“……提刑司委官严□两□出鱼鳞图,……”,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0500页:
    《江苏金石志》卷一七《常熟县经界记》,“……模其形为鱼鳞图,……”,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9865页。
    《朱文公文集》卷一○○《晓示经界差甲头榜》,朱熹主张“打量纽算,……方分造账,画鱼鳞图、砧基簿”。第4624页。
    5 《台州金石录》卷一三《元光远庵赡茔田亩步图形条目》,《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十五册,(台)新文丰出版公司,第11168-11170页。
    1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界申请司状》,第955-956页。
    2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胡楠周春互争黄义方起立周通直田》,第113-114页。
    1 《江苏金石志》卷一六《华亭县学田碑》,石刻史料新编,第9848页。
    2 《越中金石记》卷六《宋绍兴府建小学田记》,第7261页。
    3 参尚平:《南宋砧基簿与鱼鳞图册的关系》,载《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第32-33页
    4(宋)陈旉:《农书》卷上《居处之宜篇第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30-177页。
    5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陈五诉邓楫白夺南原田不还钱》,第108页。
    6 《夷坚志》支庚卷六《谭法师》,第1180页。
    1 《夷坚志》丙卷一二《朱二杀鬼》,第466页。
    2 《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三三《小舟游近村舍舟步归》,第516页。
    3(宋)华岳:《翠微南征录》卷四《题易村》,《翠微南征北征录合集》,黄山书社,1993年,第43页。
    4(宋)史浩:《鄮峰真隐漫録》卷二三《新作茅舍供疏》,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乾隆刻本,第43册,第103页。
    5(宋)李纲:《梁溪先生文集》卷一七《善权即事十首》,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定清道光刻本,.第36册,第393页。
    6 朱瑞熙等著:《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四章对宋代居室已有简单介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71页。
    7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五、二之一六。
    1 《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六《入蜀记》,第284页。
    2 《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89页。
    3 《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90页。
    4 《吴船录》卷下,《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第220页。
    5(元)方回:《续古今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53-368页。
    6(宋)袁采:《袁氏世范》卷下《治家·起造宜以渐经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注释本,第170页。
    7 《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89页。
    8 《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六二《村居》,第878页。
    9(宋)王禹偶:《王黄州小畜集》卷一七《黄州新建小竹楼记》,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宋绍兴十七年黄州刻钞补本,第1册,第646页。
    10(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屋室》,第86页。
    11(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屋室》有载,广西小民“垒土墼为墙”、“广中居民,四壁不加涂泥”,第86页;
    《夷坚志》丁志卷一六《龟鹤小石》所载,“王仲礼因作屋就隙地取土,遂成湟池。”见第668页。
    《夷坚志》支甲卷九《尹二家火》载尹二“结揽芦苇束缚,以泥补葺”为屋,第783页。
    12(宋)陶榖:《清异录》,载(明)陶宗仪《说郛三种》卷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40页。
    13 《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七九《冬日排闷·又》:“地炉微火伴寒灰”,第1086页;又《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七三《秋冬之交杂赋》:“地炉烧葑火,土塌籍蒲团。”第1008页;
    陈与义《增广笺注简斋诗集》卷一四《招张仲宗》:“北风日日吹茅屋,幽子朝朝只地炉。”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元刻本,第39册,第577页。
    《夷坚志》丁卷三《云林山》所述故事中,亦有怪物,进入居室,“径入踞炉,吹火明而坐”的描述,见第556页。
    1 刘国胜:《宋画中的建筑与环境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55页。上引图见附录图6、7、8、9。
    2 《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七四《初春》,第1027页。
    3 《陆游全集·渭南文集》卷四七《入蜀记》,第289页。
    4(宋)郑樵:《夹漈遗稿》卷一《过桃花洞田家留饮》,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42册,第625页。
    5 《夷坚志》丁卷○《巴山蛇》载,崇仁县农家子妇在院内暴衣,“为皂袍人隔篱相诱”,第705-706页。
    6(宋)毕仲游:《西台集》卷二○《即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2-255页。
    7(宋)张耒:《张耒集》卷一《芦藩赋》,李逸安等校,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第9页。
    8(宋)吕南公:《灌园集》卷三《宿熯塘村》,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3-32页。
    9 《夷坚志》支癸卷九《东塔寺庄风灾》,第1289页。
    10 《夷坚志》支庚卷四《海门虎》,第1166页。
    11 如《夷坚志》丁卷二○《二狗怪》中,临川县曹舍村吴氏女未婚而孕,女云:“每夕黄昏后,有黄衣人踰墙推户入……”,第703页。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12 《袁氏世范》卷下《治家·田家致火之由》,第125-126页。
    13(宋)陈旉:《农书》卷上《粪田之宜篇第七》,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30-177页。
    1 《清异录》,载《说郛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40页。
    2 《夷坚志》支戊卷一《福州民家猪》:“福州古田小民家育一猪。其居甚窄隘,常置之寝室中。”第1060页。
    3(宋)苏轼:《苏轼诗集》卷二一《鱼蛮子》,中华书局,1982年点校本,第1124-1125页。
    4(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范成大笔记六种》,第137页。
    5(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巢居》,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注释本,第86页。
    6(宋)华镇:《云溪居士集》卷八《重过高邮丁志高道路·并序》:“予元丰中初官高邮,出入丁志高道路,首尾三年,今日重过。……昔之茆茨瓮牖,往往皆高堂大厦矣”。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翰林院钞本,第28册,第135页。
    7(宋)叶适:《叶适集》卷一○《瑞安县重建厅事记》,“民聚而多,莫如浙东西。瑞安非大邑,而聚尤多。直杉高竹皆丛产,复厢穹瓦皆赘列。”第162页。
    8 范成大:《吴船录》上,《范成大笔记六种》,第192页。
    9 见附录图2、5、10。
    10 《夷坚志》中有许多故事涉及人们在奇遇或梦幻中进入高堂华屋。如丁卷二○《巴山蛇》,第705-706页等等,不一一列举。
    11 如《夷坚志》支乙卷一《管秀才》第801页;支庚卷一《清泉乡民》,第1139页:等等。
    12 《骖鸾录》,第49页。
    1(宋)范浚:《范香溪先生文集》卷二○《铁工问》,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刻本,第42册,第495-496页。
    2 《夷坚志》丁卷一四《明州老翁》,第655页。
    3 《夷坚志》支乙卷一○《陈氏货宅》,第875页。
    4 《夷坚志》支乙卷五《顾六耆》,第829页。
    1 其中相对重要的成果则是(日)青山定雄:《唐宋时代の交通と地志地図の研究》,吉川弘文馆,1963年;
    曹家齐《宋代交通管理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2 关于宋代交通设施的维护制度,可参曹家齐《宋代交通管理制度研究》第五章《交通设施的修护制度》。
    3(宋)杨万里:《诚斋集》卷三四《桑茶坑道中》:“田堘莫道细于椽”。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汲古阁钞本,第54册,第391页。
    4(宋)戴昺:《东野农歌集》卷三《山家小憩即景效药名体》,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8-693页。
    5(宋)卫宗武:《秋声集》卷三《秋后郊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7-673页。
    6(宋)赵蕃:《淳熙稿》卷一八《即事呈斯远三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55-291页。
    7(宋)释文珦《潜山集》卷一○《行窝吟》,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375页。
    1 《陆游全集·剑南诗稿》卷四五《修路》,第669页。
    2 吴雅婷:《移动的风貌:宋代旅行活动的社会文化内涵》,台湾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第241-252页。
    3(宋)周必大:《周益公文集》卷一六五《归庐陵日记》隆兴元年五月乙卯,宋集珍本丛刊本,第417-427页。
    4 《夷坚志》丙卷八《衡山民》,第434页。
    5 《夷坚志》乙卷一五《临川巫》,第308页。
    6(宋)度正《性善堂稿》卷一一《南峰黄氏第一峰修路记》,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0-241页。
    7 如:方豪《宋代僧徒对造桥的贡献》,《东方杂志》第3卷第4期,1969年,收于《宋史研究集》第十三辑,国立编译馆,1981年;
    程光裕《宋元时代泉州之桥梁研究》,载《史学丛刊》第2期,第59-71页。
    1 《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字韵引林安宅撰《潮惠下路修驿植木记》,第2483页。
    2 参曹家齐:《宋代交通管理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4-85页。
    3(元)王祯:《王氏农书》卷一七《舟车门》,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30-515页。
    4 范成大:《骖鸾录》,《范成大笔记六种》,第48页。
    5 《夷坚志》支戊卷四《吴云郎》,第1078页。
    6(宋)何梦桂:《潜斋集》卷一一《栅岭修路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8-511页。
    7 《夷坚志》丁卷一二《胡生妻》,第640页。
    1(宋)胡铨:《澹庵文集》卷六《修值夏街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7-55页。
    2 如方大琮:《《宋宝章阁直学士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卷三三《种德新庵拜福平长者祠》中的方佑(宋集珍本丛刊,第79册78页):
    (宋)吴芾《湖山集》卷四《癸巳岁邑中大歉三七侄捐金散谷以济艰食因成三十韵以纪之》中吴芾的侄子(宋集珍本丛刊,第42册668页)。
    3 《台州金石录》卷五《宋砌路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11043-11044页。
    1(宋)辛弃疾:《稼轩词编年笺注》,邓广铭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90页。
    1(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六○至五○○《人事部》,中华书局,1960年,第1656-2289页。
    2 《太平御览·引》,中华书局,1960年,第3页。
    3 李乐民:《李昉的类书编纂及其成就》,载《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第115-117页。
    4(宋)任广:《书叙指南》卷一七,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0-568、569页。
    5(宋)潘自牧:《记纂渊海》(编于宁宗庆元年间)卷八四《民业部》、卷八七《技术部》下所列诸子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32-541-558、603-630页);
    (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编于理宗淳佑年间)卷三六、三七《民业部》,卷三八、三九、四○《技 艺部》下所列诸子目(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元刻本,1991年,第394-439页);
    (宋)谢维新:《古今合壁事类备要》前集卷五二《民事门》,卷五五、五六《技术门》下所列诸子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39-407-417、433-454页)。当然,都同样存在行业与从业者、技能与拥有技能的人畛域不明的情况。
    1(宋)佚名:《锦绣万花谷·续集》(编于孝宗淳熙年间)卷一五至卷四○《类姓》,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24-899-1018页。
    2(宋)祝穆:《方舆胜览·目录》,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1页。
    1(宋)蔡襄:《宋端明殿学士蔡忠惠公文集》卷一八《国论要目·安民》,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雍正刻本,第8册,第84页。
    2 如《国语》卷六《齐语》载,管仲对齐桓公言:“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鲍思陶点校,齐鲁书社,2005年点校本,第109-110页。又如苟况《荀子·王制篇》称:“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又《荀子·王霸篇》:“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等等都有类似表述。
    3(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七八《又晓谕假手代笔榜》,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08-786、787页。
    4(宋)王炎:《双溪文集》卷一一《上宰执》,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63册,第170页。
    5(宋)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二《民事上》,中华书局,1961年点校本,第652页。
    1(宋)曾丰:《撙斋先生缘督集》卷一七《送缪帐干解任诣铨改秩序》,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65册,第159页。
    2(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九《取会管下都分富家及缺食之家》,第5008-5009页。
    1 目前关于《夷坚志》本身的各种讨论、以及以《夷坚志》为主要史料来源的各类研究,为数不少,笔者在此不一一介绍。可参李正学:《(夷坚志)研究述评》,《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第46-50页。至于《夷坚志》这样的志怪小说集,能否作为研究宋代社会的史料来源,虽就某些内容及不同的研究主题有所争议,但对其可为了解南宋乡村风貌的重要途径,则基本已成共识。
    2 《夷坚志》补卷四《程氏诸孙》,第1578页。
    3 《夷坚志》甲卷七《陈承信母》,第57页。
    4 《夷坚志》丙卷一五《朱氏蚕异》,第496-497页。
    5 《夷坚志》支景卷一《江陵村侩》,第883页。
    1 如《夷坚志》乙卷一八《休宁猎户》,第341页。
    2 如《夷坚志》乙卷八《无颏鬼》,第249页。
    3 如《夷坚志》支甲卷四《钱塘老僧》,第742-743页。
    4 如《夷坚志》支景卷三《何百九》,第899页。
    5 如《夷坚志》支癸卷八《丽池渔箔》,第1284页。
    6 如《夷坚志》支戊卷一《石溪李仙》,第1052页。
    7 如《夷坚志》丁卷七《荆山客邸》,第596页。
    8 如《夷坚志》丁卷八《胡道士》,第603页。
    9 《夷坚志》支癸卷五《神游西湖》,第1259页。
    10 《夷坚志》支景卷五《郑四客》,第919页。
    11 漆侠:《中国经济通史·宋代经济卷》,第597-599页。
    12 《夷坚志》丁卷八《胡道士》,第603页。
    13 《夷坚志》丁卷一○《水阳陆医》,第619页。
    14 《夷坚志》支癸卷一《薛湘潭》,第1224页。
    1 参冻国栋:《唐宋历史变迁中的“四民分业”问题》,载《中国中古经济与社会史论稿》,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2 沈垚:《落颿楼文集》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吴兴丛书影印吴兴刘氏嘉业堂咸丰八年(1858)刊本。
    1 《夷坚志》支庚卷六《谭法师》,第1180页。
    2 如《夷坚志》丁卷一五《刘十九郎》,第660页。
    2 如《夷坚志》支景卷三《大钱村》,第900页。
    4 《夷坚志》支丁卷六《南陵仙隐客》,第1017页。
    5 《夷坚志》支丁卷四《丘岑食菌》,第998页。
    6 《夷坚志》三壬卷三《刘枢幹得法》,第1484页。
    7 《夷坚志》甲卷二《谢与权医》,第16页。
    1 可参秦晖:《中国传统社会群体研究之二--“农民”概念与传统中国的农民》,载《中国社会史论》(周积明主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15-538页;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等等。
    2 目前关于南宋农村经济的研究成果相当多,最突出的应属日本学者周藤吉之的一系列讨论,因数量过多,此处暂不一一介绍,较为重要的可集中见于所著《宋代經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會,1962年。此外,梁庚尧所著《南宋的农村经济》仍是中文研究成果中最为重要的一部专著。
    3 关于“生计”与“经济”的区分与关联可参(日)森时彦:《生计學と經済學の閒》,《東方学報》,第72册,2000年,第503-523页。
    4(宋)司马光:《温文正公文集》卷四八《乞省览农民封事札子》。亦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九,神宗元丰八年八月己丑,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第8589-8590页。
    1 方回:《续古今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53-368页。
    2 对于自耕农生计状况的推算,参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第79页。
    3 参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95-97页;
    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50-256页:
    龙登高:《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第一章,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
    (日)斯波义信:《宋代商业史研究》,庄景辉译,(台)稻乡出版社,1997年,第484-499页。
    1(宋)王柏:《鲁斋集》卷七《社仓利害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113页。
    2(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卷一○《与张元鼎书》,中华书局,1980年点校本,第132页。
    3 《夷坚志》支癸卷五《神游西湖》,第1259页。
    4(日)柳田節子:《宋代農家経營と營運》,《宋元社会经済史研究》,创文社,1995年,第85-105页
    5 宋代租佃行为,既有佃私田者、亦有佃官田者;本文关注的仅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租佃行为。
    6 《夷坚志》三志壬卷一《冯氏阴祸》,第1471-1472页。
    7(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八《录微者言》,中华书局,1984年,第87页。
    8 这样的称呼也同样用在乡村租住他人房屋者身上,并不限于土地。宋代文献中客户、佃户、地客、田客之类的称呼十分繁杂,常令笔者一头雾水。然学界诸多前辈都曾极力将其理清。陈乐素、王正平:《宋代客户与士大夫》(载《杭州大学学报》1979年第1、2期合刊),将客户分为地客、佃客、浮家三类来剖析。
    (日)周藤吉之:《宋元时代の佃户に就いて》(载《唐宋社会經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社会,1965年,第867-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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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梁太济:《宋代客户诸称辨析》(《两宋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河北大学出版社,1998 年,第97-119页)对此进行了相当缜密的爬梳。笔者以为是目前所见相关研究中最为详尽清晰的探讨,可为参考。
    1 《越中金石记》卷四《嵊县学田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7191-7192页。
    2(宋)叶適:《叶適集·水心别集》卷二六《买田数》,中华书局,第858-869页。
    3 《越中金石记》卷四《嵊县学田记》,《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7191页。
    4 参(日)周藤吉之:《宋代的佃户制》,索介然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五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105-165页;以及前注诸文。此外,仁井田陞也在相关探讨中支持周藤的观点,集中见于《中国法制史研究--身份法》,東京大学出版社会,1981年补订版。
    5(日)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黄约瑟译,载刘俊文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180-181页。此外他在《从部曲走向佃户》(索介然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五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1-71页,更详细地:表明了这一观点。
    1 关于战后日本学界宋代地主与佃户相关研究的总结,可参(日)富泽知之:《宋代地主与农民的诸问题》,夏日新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424-452页。
    2 相较于学界惯用“契约”一词,笔者更倾向于用“租约”,以免与所谓的合同式契约相混淆。
    1(宋)鲁应龙:《闲窗括异志》,历代笔记小说集成·宋代笔记小说,第二十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31页。
    2 《宋会要》食货六三之二一,载孝宗隆兴元年年(1163)九月二十五日诏:“灾伤之田,既放苗税,所有私租,亦合依例放免。若田主依前催理,许租户越诉。”
    3 草野靖:《宋代的顽佃抗租和佃户的法律身份》,徐世虹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第八卷,中华书局,1993年,第313-351页。
    1 《夷坚志》补卷一六《鬼小娘》,第1701页。
    2(宋)楼钥:《攻媿集》卷九一《文华阁待制杨公(王休)行状》,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武英殿聚珍本,第189册,卷九一,8:b。
    3(宋)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七《禁约顽民诬赖榜文》,北京图书馆藏古籍珍本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第754页。
    1(宋)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一六《多赦长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602页。
    2 关于佃户抗租,可参梁太济:《两宋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第十二章“阶级对抗的若干新现象新形式”,河北大学出版社,第262-272页。
    3 《名公书判清明集》附录三《饶州州院推勘朱超等为趯死程七五事》,第624-627页。
    1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户婚门·陈五诉邓楫白夺南原田不还钱》,第108页。
    1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漳州)劝农文》,第4625页。
    2 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一一《长沙劝耕》,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正德元年刻本,第75册,第647页。
    1(宋)张耒:《张耒集》卷四《早谣》,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第52页。
    2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三《运判宋公(若水)墓志铭》,第4299页。
    3(宋)吕祖谦:《东莱吕太史文集》卷一○《朝判潘公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宋嘉泰四年刻元明递修本,第62册,第196页。
    4(宋)陈耆卿:《筼窗集》卷四《奏请急水利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8-36页。
    5(宋)刘一止:《苕溪集》卷五○《宋故左朝请大夫致仕张府君(甸)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34册,第352页。
    1 《夷坚志》支景卷九《丘秀才》,第955页。
    2(宋)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七五《宣教郎致仕宋君(祁仲)墓志》,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嘉靖二年铜活字印本,第77册,第425页。
    3(宋)陈耆卿:《筼窗集》卷四《奏请急水利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8-36页。
    1(宋)陈傅良:《陈傅良先生文集》卷四四《桂阳军劝农文》,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第563页。
    2 至晚在汉代已有官方知道的用水规则。《汉书》卷五八《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式儿宽主持修建六辅渠.提出“定水令,以广溉田”。《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召信臣传》载,汉昭帝五年(公元前34),修建六门塌,召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纷争”。
    3 原本藏巴黎国立图书馆,民国初年由罗振玉影印,收入《鸣沙石室佚书》中,共二十九条。
    4 如陶希圣《唐代管理水流的法令》,载《食货》1936年,第4卷第7期;周魁一:《(水部式)与唐代的农田水利管理》,载《水利史志专刊》,1988年第3期;
    佐藤武敏:《敦煌发见唐水部式残卷译注》,载《中国水利史研究》第2号,1967年等等。
    5 《宋会要》食货八之七,载乾道元年(1165)正月十四日知徽州吕广问在奏札中,提出两项关于用水权的建议:第一、“塘、堨水上流既足,如障塞,公然占夺,不从州县约束者,取旨。”第二、“若两堨,用水已足不放流者,亦仰官司禁纳。”另外,《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九“河渠令”也明确规定,“诸以水灌田者,皆从下始,仍先稻后陆。”
    6(宋)王廷珪《卢溪先生文集》卷二《寅陂行》,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嘉靖五年刻本,第34册,第541页。
    1 《括苍金石志》卷五《范石湖书通济堰碑》,另收入孔繁礼辑《范成大佚著辑存》,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第179页。
    2(宋)孙觌:《南兰陵孙尚书大全文集》卷三二《周氏十公记》,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钞本,第35册,第514页。
    3 如(宋)杨万里《诚斋集》卷一二二《新喻知县刘公(廷直)墓表》,载上述的吉州寅陂后来就被豪户擅利,贫民无法分享水源,直到刘廷直重新制定均水约束。宋集珍本丛刊,第55册,第645页。
    4 萧山湘湖淳熙十一年《均水约束》的最终形成便是如此。北宋政和年间修成,开始也只是笼统的共享水利。但各村各家的田高低位置不同,实际灌溉很难均等,纠纷常有。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因发生严重的旱灾,受益于湘湖的农民,为争水而出现斗殴,最后告官涉讼。当时的县丞赵善济在与人们商量后,决定根据沿湖田地的高低先后重新确立均水原则,并明确放水的数量。但是,尽管如此,离湖远的村落,仍然常年供水不足。于是多次到官府申诉,官府在不改原约的前提下,会给它们开点后门。这样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年。适逢淳熙七年、九年连续大旱,用水矛盾激化,盗水者越来越多。当时的县丞顾冲只得对旧约进行修正,最终形成淳熙十一年的《均水约束》。这一系列过程,载于毛奇龄:《湘湖水利志》卷一“政和年开湖”,《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224册,第612-640页;及《嘉靖萧山县志》卷二《水利·堤堰》,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续编。
    5 钱杭:《共同体理论视野下的湘湖水利集团--兼论“库域型”水利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167-185页。
    1 梁庚尧:《南宋的贫士与贫宦》,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下册,允晨丛刊,1997年,第323-342页。
    2(宋)方逢辰:《方蛟峰先生文集》外集卷二,载方万二丈撰《谒蛟峰先生书》,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定清顺治刻本,第87册,第75页。
    1(宋)袁采《袁氏世范》卷中《处己》,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05页。
    2 吴铮强:《科举理学化--均田制崩溃以来的君民整合》,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27-130页。另梁庚尧指出城居士人在田业外,亦有经商、束修、代人写字、行医、伎艺、诉讼等行业可以谋生。参梁庚尧:《城居官户与士人的经济来源》,《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下,允晨丛刊,1997年,第219-321页。
    3 参包伟民:《中国九到十三世纪社会识字率提高的几个问题》,《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第84页。
    4(宋)张九成:《横浦集》卷一六《寄医僧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8-403页。
    5(宋)刘宰:《京口耆旧传》卷九《刘蒙庆传》。
    6 参包伟民:《中国九到十三世纪社会识字率提高的几个问题》,《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7 《夷坚志》丙卷一六《王省元》,第503页。
    8(宋)庄绰:《鸡肋编》卷下,“(建溪茶场)采茶工匠几千人,日支钱七十足”。
    9 《夷坚志》补卷一《都昌吴孝妇》,第1555页。
    1 《夷坚志》支甲卷八《戴之邵梦》,第770页。
    2 《夷坚志》支丁卷四《张妖巫》,第995页。
    3 《夷坚志》丁卷四《沅州秀才》,第567页。
    1 关于士人为医的研究,可参陈元朋:《两宋的“尚医士人”与“儒医”》,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7年;士人为僧、道、巫卜等的情况则可参上引吴铮强论著中的相关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2 李小红指出,巫觋即指“事鬼神者”,而且是一种与后起的僧、道和各类术士有所不同的“事鬼神者”。而宋代民间巫风泛滥。参李小红:《巫觋与宋代社会》,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3、6页。此外,该文还考察了宋代巫觋的职能、社会地位等问题。
    3 参王章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宋代巫觋信仰研究》,(香港)中华书局,2005年,第139-195页。
    4 《夷坚志》丁卷六《翁吉师》,第585页。
    1 《夷坚志》乙卷一五《临川巫》,第308-309页。
    2 《夷坚志》支乙卷三《周狗师》,第816页。
    3 《夷坚志》支丁卷三《廖氏鱼塘》,第985页。
    1 《夷坚志》支丁卷四《张妖巫》,第995页。
    1 《夷坚志》丙志卷二○《荆南妖巫》,第532页。
    2 参陈元朋:《两宋的“尚医士人”与“儒医”》,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7年。
    3 《夷坚志》丙卷一三《郭端友》,第475页。
    4 《夷坚志》支丁《王直夫》卷九,第1039-1040页。
    5 《夷坚志》甲卷九《王李二医》,第73-74页。
    6 《夷坚志》丁卷一○《水阳陆医》,第619-620页。
    1 《夷坚志》丁卷一○《徐楼台》,第618-619页。
    2 《夷坚志》甲卷一○《桐城何翁》,第82页。
    3 《夷坚志》甲卷二《谢与权医》,第16-17页。
    4 《夷坚志》甲卷九《王李二医》,第73-74页。
    1 《夷坚三志》壬卷一○《汪一酒肆客》,第1545-1546页。
    2 《夷坚志》乙志卷三《浦城道蝇》,第204-205页。
    3 《夷坚志》三志辛卷六《胡廿四父子》,第1428-1429页。
    4 《夷坚志》丁卷七《荆山客邸》,第596-597页。
    5 《夷坚志》丁卷一二《谢眼妖术》,第640-641页。
    6 《夷坚志》支庚卷六《歙厅吕明》,第1184-1185页。
    1(日)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张建国、李力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42页。同时他亦指出,家庭,狭义上指共同维持生计的生活共同体。
    2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7页。
    3 Ebrey,Patricia Buckley(伊沛霞).“Conceptions of the Family in the Sung Dynasty",J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84,43.2:219-245.
    4 程民生:《宋代家庭人口数量初探》,《浙江学刊》,2000年第2期,第135-141页:
    王曾瑜:《宋代农户平均家口数的估计》,《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此外,涉及宋代户多口少现象的探讨,可参何忠礼:《宋代户部人口统计问题的再探讨》,载中州书画社编《宋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3年,第37-62页;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第45-82页;
    苏启龙:《宋代的户口统计制度》,中译文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1期,第43-53页;
    葛剑雄:《宋代人口新证》,《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第34-45页。
    1 邢铁:《宋代家庭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1、41-53页。
    2 柳立言:《宋代的家庭纠纷与仲裁:争财篇》,《宋史研究集》第三十辑,国立编译馆,2000年,第187-264页。
    3 刘静贞:《由因果报应观念看宋人的家庭伦理关系》,《史原》,1981年,第11期;
    《宋人生子不育风俗试探--经济性理由的检讨》,《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八辑,国立编译馆,1998年,第207-263页;
    《从损子坏胎的报应传说看宋代妇女的生育问题》,《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九辑,国立编译馆,1999年,第273-317页。
    4 更多有关宋代家庭相关问题的讨论,可参邢铁:《宋代家庭史研究述评》,《宋代家庭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26页:
    马雪、吉成名:《1991年以来宋代家族史研究述略》,《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4期,第10-16页。
    1 《夷坚忠》甲卷一四《漳民娶山鬼》,第119页。
    2 《夷坚志》支庚卷一《鄂州南市女》,讲述的故事,涉及一樵夫盗墓,将墓中复活的女子抱回家中为妻,也反映了相似的内容,第1136-1137页。
    3 《夷坚志》支丁卷九《盐城周氏女》,第1037页。
    1 《夷坚志》三志壬卷六《黄陂红衣妇》,第1509页。
    2 《夷坚志》支景卷五《淳安潘翁》,第917页。
    3 《夷坚志》支戊卷一《石溪李仙》,第1052页。
    4 《夷坚志》支丁卷四《吴廿九》,第997页。
    1 《夷坚志》三志己卷二《许家女郎》,第1317页。
    2 参前引柳立言文,及高楠:《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研究》,第三章《宋代家庭中的特殊财产争讼》,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42-68页。
    3 《夷坚志》三志辛卷七,《城子塘水兽》,第1436页。
    4 如《夷坚志》甲卷二《张夫人》,第11页:甲卷二《陆氏负约》,第15-16页;甲卷三《陈氏前犬》,第21页等等。
    5 《夷坚志》甲卷一四《舒民杀四虎》,第122页。
    1 《夷坚志》支景卷一○《郑二杀子》,第960页。
    2 诸如《夷坚志》三志己卷一《石六山美女》,第1304页,
    3 《夷坚志》支丁卷五《黟县道上妇人》,第1008页。
    4 《夷坚志》丙卷一四《王八郎》,第484-485页。
    1 《夷坚志》丙卷八《谢七嫂》,第430-431页。
    2 《夷坚志》丁卷八《雷击王四》,第601页。
    3 《夷坚志》甲卷八《不孝震死》,第71页。
    4 《夷坚志》丁卷一一,《丰城孝妇》,第628-629页。
    5 《夷坚志》补卷一《都昌吴孝妇》,第1555页。
    6 《夷坚志》支甲卷一○《蒋坚食牛》,第788-790页。
    7 《夷坚志》支丁卷一《营道孝妇》,第975页。
    8 《夷坚志》支戊卷四《太阳步王氏妇》,第1082页。
    9 《夷坚志》支癸卷二《黄州渠油》,第1230页。
    1 可参邢铁:《宋代的家庭研究》,第214-340页;
    邢铁:《宋代的家产遗嘱继承问题》,载《历史研究》,1992年第6期;
    高楠:《浅谈宋代的家庭立嗣纠纷》,载《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56-57,59页;
    吕志兴:《宋代立嗣制度探析》,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3期,第132-136页;等等。
    2 如朱瑞熙:《一个长盛不衰的官僚家族--宋代江阴葛氏家族初探》,《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
    包伟民:《宋代明州楼氏家族研究》,载《大陆杂志》,1997第94卷第5期;
    王德毅:《宋代的成都范氏及其世系》,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九辑,国立编译馆,1999年;
    黄宽重:《宋代四明袁氏家族研究》,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三辑,国立编译馆,1995年;
    黄宽重:《宋代浮梁程氏家族的兴替》,《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
    黄宽重:《宋代四明士族人际网络与社会文化活动--以楼氏家族为中心的观察》,收入《家族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364-405页;
    柳立言:《从赵鼎(家训笔录)看南宋浙东的一个士大夫家族》,收入《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四辑,1995年;等等。更多的成果可参朱瑞熙:《大陆“宋代家族与社会”研究的回顾》,载《大陆杂志》1995年第90卷第2期;
    马雪、吉成名:《1991年以来宋代家族史研究述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4期。
    3 包伟民:《唐宋家族制度嬗变原因试析》,载《暨南史学》第一辑,暨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8-93页。
    4 如何晋勋:《宋代地方士大夫家族势力的构成--以鄱阳湖地区为例》,载《台湾大学历史学报》,1999年第4期。
    5 如邓小南:《龚明之与宋代苏州的龚氏家族--谦谈南宋昆山士人家族的交游与沉浮》,载《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
    黄宽重:《人际网络、社会文化活动与领袖地位的建立--以宋代四明汪氏家族中心的观察》,载《转变与定型:宋代社会文化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大学历史学系,2000年;等等
    6 梁庚尧:《家族合作、社会声威与地方公益--宋元四明乡曲义田的源起与演变》,收入《家族与社会》,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第338-363页;以及上引黄宽重:《人际网络、社会文化活动与领袖地位的建立》一文等等。
    1 吴铮强:《科举理学化--均田制崩溃以来的君民整合》,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89页。
    2 如王善军:《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徐扬杰:《宋明家族制度史论》,中华书局,1995年:等等。
    3(宋)庞元英:《谈薮》,历代笔记小说集成·宋笔记小说,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2册,第344页。
    4(宋)鲁应龙:《闲窗括异志》,历代笔记小说集成·宋笔记小说,第20册,第230页。
    5(宋)王柏:《鲁斋集》卷二○《宋故太府寺丞知建昌军王公墓志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283页。
    6 《夷坚志》支癸卷八《丽池鱼箔》,第1284页。
    1 《同治苏州府志》卷三引《具区志》。
    2 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3页。
    3 参王曾瑜:《宋代的社会结构》,载《中国社会史论》(下),第260-261页。
    4 参宋三平:《试论宋代的墓祭》,载《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第104页。
    1 《夷坚志》丁卷六《陈墓杉木》,第585-586页。
    2(宋)吴泳:《鹤林集》卷三五《黄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乾隆翰林院钞本,第74册,第612页。
    3(宋)李光:《庄简集》卷一八《胡府君(宗伋)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乾隆翰林院钞本,第34册,第97页。
    4 《夷坚志》甲志卷七《金钗避鬼》,第61页。
    5 《夷坚志》乙志卷三《浦城道店蝇》,第204-205页。
    6 《夷坚志》丁志卷六《张翁杀蚕》,第590页。
    7 《夷坚志》甲志卷一四《舒民杀四虎》,第122页。
    8 《夷坚志》乙志卷一六《何村公案》,第323-324页。
    1 《夷坚志》甲卷一六《郁老侵地》,第137页。
    1 对于县以下的乡村管理组织,目前有着五花八门的概念,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以现代政治学词汇来概括,诸如基层行政单位、准基层行政组织、基层政权组织、乡村行政组织,等等:另一类则使用历史文献中的用语,诸如乡役、差役、以及具体的乡里、保甲、乡都、都保,等等。讨论视角不同,用词也不一,但所指的对象多少有些相近。刁培俊曾就相关概念的使用问题有所讨论,指出以“乡役”概括宋代的乡村管理体制,比之“行政区划”之类的现代概念更为合适。参见氏著:《宋朝的乡役与乡村“行政区划”》,载《南开学报》,2008年,第1期,第88-95页。本文不再就概念是否恰当作何品评,权且以乡村基层组织指称官方乡村管理制度中的人户编组和空间分区,并非以之囊括整个乡村管理体系。
    2 《景定严州续志》卷五《建德县·孝行记》,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4392页。
    3 相关的学术回顾,可参刁培俊:《当代中国学者关于宋朝职役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宋史研究通讯》2004年,第1期。
    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7-12页;
    梁建国:《宋代乡村区划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2页;
    朱奎泽:《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内两宋乡村政权与社会控制研究述评》,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134-137页。
    1 唐宋之际“乡官制”转为“户役制”几乎已成学界共识,但笔者窃以为这未必构成实质上的变迁。当然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暂且搁置不论。
    2 #12
    提出南宋两浙、江东西等路随着经界法的实施,土地登记、赋役核算主要以都保为单位,乡里制逐渐被以都保为中心的乡都制所取代:《宋代鄕村制の變遷過程》(原刊《史學雜誌》,第72卷第10号,1963年,收入《唐宋社会経済 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会,1965年,第561-644页,)主要以乡役人为中心,综合考察了两宋乡村制的流变,并重申“都保”在南宋乡村揣度中的重要地位;
    《南宋の保伍法》(载《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會,1965年,第682-735页)则考述了北宋末至南宋初,保伍法在职能上由单纯的治安组织变得日益复杂化。
    (日)柳田節子:《鄕村制の展開》(载《宋元鄕村制の研究》,創文社,1986年, 第384-412页)认为宋代的乡村制由乡里制逐渐转变为以都保为中心的乡-都-村制。
    (美)Brian E.Mcknight(马伯良):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中国南宋的乡村与官僚政治》),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PP.74-80.提出南宋乡村基层组织已由乡里制向乡都转变。八十年代以后国内宋史学界对于乡村基层组织变迁的探讨也有一定进展,如郑世刚:《宋代的乡和管》,《中日宋史研计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讨论了乡的职能演变与管的组织结构。
    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认为宋代乡、里之间已不存在统属关系。
    夏维中:《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则主要依据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强调了乡里制向乡都制转变的趋势。近年较突出的成果,当属前述谭景玉、梁建国在各自学位论文中的探讨。但总体上,基本认可乡里制--都保制的演变趋势。
    1 除前述诸多成果外,还可参王曾瑜:《宋朝的城乡基层行政组织》,载《中国社会史论》(下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64-271页。
    梁建国:《南宋乡村区划探析--以都保为中心》,载《烟台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98-104页。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88-189页。
    2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四之二五。另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绍兴五年十二月丙午条。
    3 如陈傅良:《陈傅良先生文集》卷二一《转对论役法札子》,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第288-291页。
    4 杜佑:《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63-64页。
    1 参罗彤华:《唐代的伍保制》,收入梁庚尧、刘淑芬主编《城市与乡村》(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95-96页。她认为“四邻”的“邻”只是说明同一编组内各家的相互关系,关键在于“五家为保”。
    2 有研究者提出,中唐以后,“村”作为乡村行政组织的地位大幅提升,村正职掌日趋全面,也负户籍管理、催督赋役之责。呈现出“乡里制”向“乡村制”演变的趋势。参李浩:《唐代乡村组织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17-20页;
    刘再聪:《唐代“村”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172-180页。
    3 参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59页。
    4 《宋会要》职官四八之二五,引《两朝国史志》。
    5 杜正贞:《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第53页。
    6 关于北宋前期乡村基层组织的详情,可参:佐竹靖彦:《宋代鄕村制度の形成遇程》,载《唐宋變革の地域の研究》,同朋舍,1992年,第21-68页;《宋初鄕制论》,第69-107。以及郑世刚:《宋代的乡和管》,载《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
    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第34-41页;等等。
    7 从西周的“闾比”、到秦汉的“什伍相保”、再到魏晋的“三长制”、直至唐代的邻保,虽略有差异,但总给人似曾相识之感。对于保甲制渊源的梳理,可参赵秀玲:《中国古代乡里制度》,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王德毅:《南宋保甲制之研究》,《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文化大学,1988年,第231-232页。曾我部静雄:《王安石の保甲法》,载《宋代政经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馆,1974年,第1-6页;等等。
    8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条,第5297-5298页。
    1 《长编》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一月戊午条,第6045页。
    2 参林瑞翰:《宋代保甲》,载《大陆杂志》,1960年,第20卷第7期;后收入《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一辑第五册,第14-20页。当然,王安石推行保甲法,除了治安以外,亦包含用保甲取代募兵的意图,因此保甲又有教阅保与“非家保的区别。而这里着意于对乡村更具普遍意义的家保。
    3 《长编》卷二五七,熙宁七年冬十月辛巳条,载:“州县坊郭税赋、苗役钱,以邻近主户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轮置甲头催纳”;另《文献通考》卷一三《职役考二》,载:“熙丰法:以村疃三十户,每料轮差甲头一名,催纳租税免役等分物”。
    4 关于保甲制的详细讨论,可参曾我部静雄:《王安石の保甲法》,载《宋代政経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馆,1974年,第1-63页;
    吴泰:《宋代“保甲法”探微》,载《宋辽金史论丛》第二辑,中华书局,1991年:
    梁建国:《北宋后期的都保区划》,载《南都学坛》,2005年,第3期;以及前注林瑞翰、王德毅、周藤吉之等文。
    5 《宋会要》食货一四之二六。
    1 《宋会要》食货一四之四七、一四之四八。
    2 梁建国:《南宋乡村区划探析--以都保为中心》,载《烟台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100页。
    3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63页。
    4 关于这类保伍组织,可详参周藤吉之:《南宋の保伍法》,载《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會,1965年,第682-735页。
    5 梁建国:《南宋的乡村区划--以都保为中心》,第102页。
    1(明)冯汝弼等:《嘉靖常熟县志》卷二《乡都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81页。
    2 《宋会要》食货一四之一七、一八。
    3 《宋会要》食货一四之三二。
    4(宋)不著撰人:《州县提纲》卷二《户口保伍》,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02-638页。
    1 《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泸”字韵,引《江阳谱·乡都》。
    2(宋)楼钥:《攻媿集》卷一○四《知梅州张君墓志铭》,四部丛刊初编,第189册,卷一○四,2:a。
    3(宋)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九《敷文阁直学士赠通议大夫吴公行状》,宋集珍本丛刊,第77册,第556-557页。
    4 这样的例子在墓志铭中还有很多,诸如(宋)汪应辰《文定集》卷二二《户部郎中总领彭公墓志铭》,载彭合曾在虔州信丰县行保甲法(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8-800、801页);
    (宋)蔡戡:《定斋集》卷一五《朝奉郎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赵公墓志铭》,有载赵某知抚州时曾“严保伍之法”;等等(影印文渊阁全书本,第1157-721页)。
    5 参前引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第21-32页。此外,她还补充了文集、石刻史料等文献中的些许散碎资料。当然,亦有其他学者作过类似工作,如(日)丹乔二:《宋元时代江南圩田地区的村落共同体》(载《日本大学文科研究所研究纪要》,1990年第40号。
    虞云国中译概要载《宋史研究通讯》总第24期1992年,18-21页。)一文罗列的各种情况包括:(1)乡-里:(2)乡-里-保, 乡-里-都,乡-里-都-保,乡-里-耆-都:(3)乡-都,乡-保;(4)乡-都-里;(5)乡-管,管-乡。刁培俊更由各类文献中整理了千余个抽样调查,参氏著:《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06-345页。
    1 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第33页。
    2 本文第一章曾有内容相近的列表整理,但因侧重点不同,为方便讨论,此处仍需赘列。
    3 这里仅以“乡里”概括其他“乡都”、“乡村”、“乡坊”之类的子目名称。
    1 其中,象山县的情况相对特殊,虽同归《叙赋》之下,但所载内容与其他诸县略存差异。
    2 《琴川志》卷一二《常熟县端平经界记》,第1268-1270页。
    1 此外类似五里一乡的“乡里”编排在方志中还有不少,如:《淳熙新安志》卷三至五所载歙县、婺源、黟县:《嘉泰会稽志》卷一二、《剡录》卷一所载嵊县;等等。
    2(元)俞希鲁:《至顺镇江志》卷二《地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第20页。
    3 但徽州祁门县都的命名却与其他各县里名相仿,似乎只是名称上的不同,估计这里的“都”与绩溪等县的“里”实质上并无区别。另在遗存的徽州契书中,也有载,如“(祁门县)有祖坟一片,在义成都四保”(嘉定八年):以及(祁门)义成都周文贵,今自倩(情)愿将本都六保地名中义坑……”(宝祐三年)。参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32、536页。
    1 集中见于梁建国:《宋代乡村区划研究》,第22-25页:
    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第33-68页;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第157-164页。此前诸多学者在这方面的论争亦可从中了解大概。
    2 《宋史》卷四四四《列传·吕南公》,第13122页。
    1(宋)吕南公:《灌园集》卷一四《与张户曹论处置保甲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3-140、141页。
    2(唐)杜佑:《通典》卷三《食货三·乡党》,中华书局点校本,2003年,第63-64页。
    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条,《畿县保甲条制》,第5297-5298页。
    4 《长编》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一月戊午条,第6045页。
    1 洪适:《盘洲文集》卷三三《盘洲老人小传》,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清光绪刻本,第45册,第247页。
    2 《咸淳临安志》卷二四《山川》,宋元方志丛刊本。
    3 《夷坚志》支景卷二《易村妇人》,第892页。
    4 《乾隆安溪县志》卷四,引“宋嘉定条例”,厦门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08-109页。
    5(宋)吕南公:《灌园集》卷一四《与张户曹论处置保甲书·又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3-142页。
    6(清)官修:《钦定周官义疏》卷八《地官司徒第二之一》,引南宋郑伯雄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8-248页。
    1 据《琴川志》卷一一《续题名记》载,淳熙元年(1174),常熟县主客户总计51038户。即使按50%为乡村户来计算,每都也平均也有500户。而实际上乡村户的比率应该远远高于此。根据梁庚尧先生对乡村户比率所作的统计,平均应有80%左右(参《南宋的农村经济》,第5-7页)。
    2 参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第172页。
    3 刘再聪:《唐代“村”制度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172-180页。
    4 柳田節子:《鄉村制の展開》、《宋代の村》有所探考,载氏著:《宋元鄉村制の研究》,第377-424页。
    1 参杨炎廷:《北宋的乡村制度》,《宋史研究集》,香港中国史研究会,1994年。
    2(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晓示经界差甲头榜》,第4624页。
    1(宋)真德秀:《西山真文公文集》卷四七《显谟阁学士致仕赠龙图阁学士开府袁公行状》,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524页。亦见于《宋史》卷四○○《列传·袁燮》。
    2(宋)叶適《叶適集·水心文集》卷一五《墓志铭·彭子复墓志铭》,第274页。
    3 如《咸淳毗陵志·图》所载郡境、晋陵、武进、无锡、江阴诸县的县境图或地理图,宋元方志丛刊,第2954-2956页;再如《淳熙严州图经·图》所载建德、淳安、桐庐、遂安、、寿昌、分水六县的县境图,宋元方志丛刊,第4282-4285页。
    4 #12
    《南宋の保伍法》(载《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会,1965年,第682-735页。
    1 其常见书写形式,如:“今将本家置到仁和县丰年乡第十三都水田舍入……”,载《两浙金石志》卷一○《宋石龙净院舍田记》。“一段坐落十一都三源,土名墓岭根:……”(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0419页)。载《括苍金石志》卷一○《(元)东山清修院耆旧舍田碑》,石刻史料新编,第十五册,第11412-11415页。又如“一段湖田……,坐落十八都横山村,……”。载《越中金石志》卷八《(元)南镇庙置田记》,第7314-7319页。类似的碑刻有很多,不一一列举。
    2 在《名公书判清明集》所载判文中,中以“某某都”或“某某乡某某都”的标注形式最为常见。如卷四《胡楠周春互争黄义方起立周通直田产》:“照对颍秀乡二十三都有周通直、李少傅两户,……”第113页。
    3(日)斯波義信:《宋代湖州の聚落後原》,《刘子健博士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論集),同朋舍,1989年,第327-328页;亦可参王曾瑜:《宋代的社会结构》,载《中国社会史论》(下)第264-265页。
    4 《清明集》卷三《科举·户贯不明不应收试》,第98页。《永乐大典》卷二二一七引《江阳谱》亦有载,“今惟士人应举卷首书乡里名”。另参程民生:《论宋代科举户籍制》,《文史哲》2002年第6期。
    5(宋)朱松:《韦斋集》卷首《宋左承议郎守尚书吏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累赠通议大夫朱公行状》,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傅增湘校清雍正六年刻本,第40册,第768页。
    6(宋)刘一止:《苕溪集》卷五○《宋故太孺人朱氏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34册,第343页。
    7 马曙明等:《临海墓志集录·王之望墓志》,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7页。
    8 陈柏泉:《江西出土墓志选编·曹光嗣承事墓志铭》,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77页。
    9 陈柏泉:《江西出土墓志选编·瑞州知郡料院洪锡墓志铭》,第236页。
    10(宋)文天祥:《文天祥全集》卷一六《邹月近墓志铭》,中国书店,1985年,第276页。
    1 参梁建国:《宋代乡村区划研究》,第8、23页;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第168页。
    2 斯波義信:《宋代湖州の聚落復原》,《刘子健博士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論集),第328页。
    3 侯旭东:《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第156-162页。
    4 编修《台州金石录》时,此钟在临海县。《嘉定赤城志》载,南宋时,庆善寺在黄岩。据编者考,此钟乃明初移至临海。
    5 《台州金石录》卷一○《宋庆善寺新钟铭》,石刻史料新编,第11113-11126页。
    1 《江苏金石志》(江苏通志稿)卷一八《荐严寺七佛塔题记》(咸淳八年),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9899页。
    2 《两浙金石志》卷八《宋小天童山施财米疏碑》(绍兴十年),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10379页。
    1 陈明光、郑学檬:《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2 关于宋代各类户口登记簿籍的研究,详参戴建国:《宋代籍账制度探析--以户口统计为中心》,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3期;
    苏基朗:《宋代的户多口少现象》,收入《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四辑,国立编译馆,1995年,第107-131页。
    3 关于宋代民户具体赋役负担的类别、数额及地区差异,参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上),中华书局,1995年,190-242页;
    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44-266页。
    4 关于宋代赋税征收的基本流程,可参何高济:《南宋的税收制度和揽户》,载《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诸问题》,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
    王棣:《宋代经济史稿》,长春出版社,2001年,第289-290页。
    杨宇勋:《取民与养民:南宋人民和政府收支的互动关系》,台湾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第196-213页。
    5 关于南宋乡役较基本且全面的了解,可参王德毅:《南宋役法的研究》,《中国史学论文选集》第二辑,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第537-584页。
    黄繁光:《宋代民户的职役负担》,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1980年10月;
    《论南宋乡都职役之特质及其影响》,载《宋史研究集》第十六辑,第393-522页;
    《南宋中晚期的役法实况--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中心》,载《宋史研究集》第三十二辑,第391-453页。
    刁培俊:《两宋乡役与乡村秩序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等文。
    6 徐五,出于《夷坚志》三志己卷第二《徐五秀才》,第1312页。
    7 石才,出于《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赋役门·走弄产钱之弊》,第80-82页。
    1 《夷坚志》三志己卷第二《徐五秀才》,第1312页。原故事基本情节:浮梁徐五秀才,庆元四年正月,入城输租。纵游市廛时,发现一老树,夜晚在旅舍时,竟有一自称是树精的女子前来。第二天,他把自己的奇遇告诉了友人,就再也不敢上老槐树那儿去了。
    2 详参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44-266页。
    3(宋)袁采:《袁氏世范》卷下《治家·赋税宜预办》,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注释本,第166页。
    4(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一○《版籍类一·垦田》,宋元方志丛刊,第7879页。
    5 南宋后期,砧基簿之名渐为物力簿所代替。见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三卷),第42页。
    6 Brian E.McKnight(马伯良):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pp.51-52.
    7 尚平:《南宋砧基簿与鱼鳞图册的关系》,《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第30页。
    8 浮梁地区再一次推行经界法,要到淳熙年问(1241-1252)。《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农田》,“(淳祐)十一年(1251)……是岁,信、常、饶州、嘉兴府举行经界”。
    9 当然,前提是他那份没被官方登记的田产不会与人发生所有权纠纷。
    10(宋)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拘催税租·杂格》“诸州催纳二税日限”,其中秋税的日限缺了江南东、西路,这里暂依两浙路的日限规定。戴建国点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15页。
    1 《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七七,载:“在法,输纳税赋,官司必给税由。”
    2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六之二一,淳熙六年(1179)四月二十七日,诏:“自今大保长不许催科,止受凭由给付人户,令依限输纳”。《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拘催税租·赋役令》,规定,“县于起催前两月真书开具每户应纳数单子,折变者,具折变实数送纳处所,令、佐分定乡村,案簿点对毕付催税人,给散纳户。”第612页。
    3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八至九,绍兴二十八年(1158),知阆州苏钦言。
    4(宋)李元弼:《作邑自箴》卷二《处事》,“夏、秋税差科才下,便榜逐村,大字楷书,告示人户”。续修四库全书本,第753册,第142页。
    5 《作邑自箴》卷八“夏秋税起催先出此榜”,续修四库本,第753册,第157至158页。
    6 《袁氏世范》卷下《治家·赋税早纳为上》:“纳税虽有省限,须先纳为安。如纳苗米若不趁晴早纳,必 欲拖后,或值雨雪连日,将如之何?然州郡多有不体量民事。如纳秋米,初时既要干圆,加量又重。后来纵纳湿恶,加量又轻,又后来则折为低价。如纳税绢,初时必欲至厚实者;后来见纳数之少,则放行轻疏,又后来则折为低价。人户及揽子多是较量前后轻重,不肯抢先送纳。”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注释本,第167页。
    1 《作邑自箴》卷八“税到中限便出此榜”,续修四库本,第753册,第158页。
    2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违欠税租·户婚敕》,“诸输税租违欠者,笞四十,递年违欠及形势户杖六十,……品官之家杖一百。”第626页。
    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五,天禧四年夏四月丙申条,第2189-2190页。
    4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赋役门·戒揽户不得过取》,第63页。亦可参参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1996年,第225-227页;《锱铢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76-380页。
    1 如: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一四《复李贯之兵部》:“人户租赋自合输官,官立期限。有不输者,追而治之,则人自输矣,又何必户长哉?”(《北京图书馆藏古籍珍本丛刊》本,第454页。)
    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墓志铭·杜郎中(颖)》:“公约逋户自输”(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82册,第505页)。
    汪应辰:《文定集》卷五《论罢户长改差甲头疏》:“今免役条令,每二百五十家差户长二名,以催理民所当纳之赋。……今吏胥舞弄作弊,至有差一户长至于四五而不定者。……揽纳人类多与公吏相表里,亦有公吏自为之者,揽而不纳,反以殃及户长……”《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8册第623页。
    2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受纳税租·赋役式》,第622页。
    3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受纳税租·赋役令》,第620页。
    1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受纳税租·赋役式》,第622-623页。
    2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赋役门·顽户抵负税赋》,第67页。
    3(宋)赵汝鐩:《野谷诗稿》卷一《翁媪叹》,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75册,第514页。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淳化五年二月己酉条,第773页。
    1 《夷坚志》丁卷二○《朱承议》,第705页。
    2 《夷坚志补》卷七《颛氏飞钱》,第1613页。
    1 《夷坚志》补卷四《程氏诸孙》,第1578页。
    2 《夷坚志》支癸卷六《淮阴民失子》,第1265页。
    3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赋役门·走弄产钱之弊》,第80-82页。判文基本情由:嘉定十年,石才本该接替周资谋应本县第九都乡役,但石才不肯入役,理由是产钱不及本都应役惯例。经县勘定,石才乃故意走弄产钱,理当充役。原判文并未涉及石才的籍贯,建阳县,乃笔者为便于论述,根据前后几则判文所涉地区而假设。
    4 北宋时,乡村主户按财产多少分作五等,差役,依户等来定。一般以第一等户充里正或保正。各地划分户等的标准因时因地而异。福建路以税户田亩的产钱额来分户等的。但到了南宋,户等制逐渐形式化,都保正副直接按照税钱多寡科差。详参梁太济:《两宋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河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7-68页。
    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9页。
    5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赋役门·走弄产钱之弊》,第80页。又《州县提纲》卷二《差役循例》:“差役素有则例,如某都里正,元例差及税一贯文止,不可辄差未逮一贯文者。……”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02-639页。
    1(宋)陈傅良:《陈傅良先生文集》卷二一《转对论役法札子》,第288-291页。
    2 《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七五、六五之八○、一四之二二。
    3 《陈傅良先生文集》卷三五《与闽帅梁丞相论耆长壮丁事》,第451-452页。
    4 刁培俊:《两宋乡役和乡村秩序研究》,第195-196页。
    5 《宋会要》食货六六之八四、六五之九四至九五、一四之三九至四○,隆兴二年六月一日诏。
    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八《龙图阁直学士吴公神道碑》:“金华长仙乡民十有一家,自以甲乙第其产,以次就役者,几二十年矣。”(绍兴十二年左右)第4111页。
    吕祖谦:《东莱吕太史文集》卷一一《金华汪君(灌)将仕墓志铭》:“吾乡之人,非父兄则子弟,顾髑于役,……吾侪盖自实其赀为三等,定着役之差次于籍,众裒金以畀当役者。役之先后,视其籍;金之多寡,视其等。……名虽役,而实仰给于众。”(绍兴十九年)宋集珍本丛刊影印宋刻元明递修本,第62册,第209页。
    7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第223页。
    8 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六《德兴义田记》:“德兴明卓君始按民产高下,各使出谷,名曰义庄,募人充户长。”宋集珍本丛刊,第81册,第796页。
    9 #12
    王德毅:《南宋义役考》,收入《宋史研究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53-283页;
    黄繁光:《南宋义役的综合研究》,收入《汉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下),中华书局,1995年;
    葛金芳:《从南宋义役看江南乡村治理秩序之重建》,《中华文史论丛》,第八十五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3-72页,等文。
    1 周扬波:《南宋义役的利弊:以社团为角度的考察》,载《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80-84页。
    2 诸如族田、义庄、举子义庄等等,相对而言,这些组织比义役的公益性更强。虽然应对的问题不同,但基本的理念则相似。
    3(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安溪县义役规约》,宋集珍本丛刊,第82册,第31页。
    1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以宗女夫盖役》,第76页。
    2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赡坟田无免役之例》,第85页。
    3 《宋会要》食货六六,嘉泰□年九月十八日条,明堂赦文:“在法,大保长一年一替,保正、小保长二年一替”。如饶州德兴县“令民之多寡为以之久近。如多者役二年,少者不过役三月。”载《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七《处州义役附德兴义役》,中华书局,2000年点校本,第155页。又常熟县“保正则岁一人,及除而代”。载《琴川志》卷一二《义役记》,宋元方志丛刊,第1267页。可见,保正的任期各地有所不同。
    4(宋)舒璘:《舒文靖集》卷下《论保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57-541页。
    5(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四《建宁府广惠仓记》:“建之为州,统县凡七,皆山谷延袤相属……。”宋集珍本丛刊,第76册,第172页。
    1(唐)傅亮:《灵应录·衢州民》》,收入《说郛三种》卷一一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402-5403页。
    2(宋)杨万里:《诚斋集》卷六七《与张严州敬夫书》,宋集珍本丛刊,第54册,第729页。
    3(宋)赵汝鐩:《野谷诗稿》卷一《翁媪叹》,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第75册,第514页。。
    4(宋)释文习珦:《潜山集》卷五《听野老所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333页。
    5(宋)范成大:《范石湖集》卷三《催租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点校本,第30页。
    6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己丑条,第527页。
    7 《夷坚志》甲卷三《万岁丹》,第20页。
    1(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四《建宁府广惠仓记》:“建之为州,统县凡七,皆山谷延袤相属,田居其间才什四三,岁甚丰,民食堇告足;一或小歉,则强者相挺为虣,弱者转死沟隍中。”
    2(宋)蔡襄:《宋端明殿学士蔡忠惠公文集》卷二二《乞减放漳泉州兴化军人户身丁米札子》,言福建路征收身丁税,“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宋集珍本丛刊,第8册,第117页。
    (宋)郑兴裔:《郑忠肃奏议遗集》卷上《请禁民不举子状》:“……建、剑、汀、邵四州为尤甚。盖自军兴以来,户口凋残,贪吏奸胥又复肆其凌虐,丁盐绸绢,诛求无艺,愚蠢小民,宁杀子而不愿输税”。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40-205页。
    3(宋)叶適:《叶適集·水心文集》卷二一《宝漠阁待制知隆兴府徐公墓志铭》,第402-403页。
    4 鉴于大家对这类内容的熟悉程度,此处不一一列举。
    5 《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七六,绍兴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条,“乞罢催税户长,依熙丰法,以村疃三十户每料轮差甲头一名,催纳租税免役等钱物,要地经久利便。诏依,其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福建、广东东路州军并依此”。但福建路是否行结甲制,并无下文。另《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九八,乾道五年(1169)九月十六条,“应福建路州县催科之人,悉仍其旧。如近来创置甲头与保正、副、长追税之扰,一切罢之。
    6 《夷坚志》支景卷七《汝岭牛虎》,第934页。
    7 《夷坚志》支癸卷一《薛湘潭》,第1223页。
    1 《夷坚志》乙卷三《蒲城道蝇》,第204-205页。
    2 《夷坚志》支景卷一○《陈长三》,第961页。
    3 《夷坚志》丁卷五《勾容人》,第576-577页。
    4 《夷坚志》丙卷五《兰溪狱》,第407-405页。
    5(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六绍兴二年七月辛巳条:“自叶浓之乱,而福建监司皆聚于福州,言者以为,建、剑、汀、邵四州习俗强悍,盗贼屡作。漳、泉、兴、福,号下四州,其民怯弱,少有为盗者。每闻寇作,监司首为逃避之计,按部漳泉,去贼愈远,群凶益无所惮,乃诏漕臣还治建州。”,宋史资料粹编第二辑,文海出版社,1980年,第1918-1919页。
    6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官吏门·不应细故牒官差人承牒官不应便自亲出》,第27-28页。“照得彭四初状所诉彭五四等闲争事,初无甚计利害,纵便是实,不过杖以下,本保戒约足矣,本保追究足矣”。
    7 《名公书判清明集》附录二《龚仪久追不出》,第601页。
    8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事事把持欺公冒法》,第474页。
    9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户婚门·缪渐三户诉祖产业》,第105-106页:卷九《户婚门·主佃争墓地》第325-327页。
    1 参黄繁光:《南宋中晚期的役法实况--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中心》,载《宋史研究集》第三十二辑,第417页。
    2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五《户婚门·争山妄指界至》,第157-159页。
    3 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二五《代抚州陈守》“五陂塘”:“……先于每乡籍记陂塘之广狭、深浅,方水泉涸缩之时,农事空闲之际,责都保聚民,浚深其下,而培筑其上。……”又袁甫:《蒙斋集》卷二《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集大小保以定户名,某竭兴修,某塘湮塞,众目共见,不可厚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5-358、359页。
    4 详参谭景玉:《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研究》,第84-89页。
    5 参前引《宋会要》食货六六之八四,隆兴二年六月一日诏。
    6 如《夷坚志》乙卷三《阳大明》,第208-209页。
    1 已发表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4期。
    2(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六○,中华书局。2004年,第916页。按:“故令出而人伏。犯者一切不贷”,中华书局点校本作“故令出而人复犯者,一切不贷”,似以前者义长,今据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清钞本改。见丛刊第12册,第689页,线装书局,2004年。
    3 详参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商务印书馆,2004年。
    4 在笔者所见的宋代文献中,诸如此类的词语,还有“乡俗”、“乡土旧例”、“本地俗例”、“本乡则例”等等,本文以“乡原体例”统称之。
    1 如(日)玉井是博:《支那西陲出土の契》,载《支那社会経済史研究》,岩波書店,1942年,第314-315页,认为“乡原”、“乡元”为“乡里”之意。
    (日)仁井田陞:《中国法制史研究--法と惯習、法と道德》(東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版,第467页)第四部第二十一章,注(6),将“乡例”理解为“地方习惯”。
    (日)周藤吉之:《宋代佃户の労役》,《宋代史研究》,东洋文庫1969年。第442页,亦作“地方习惯”解。
    #12
    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历史研究》1961年第6期,第93页,作“本地大例”之解。
    陈国灿:《唐代的民间借贷--吐鲁番、敦煌等地所出唐代借贷契券初探》,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230页,也认为敦煌文书中常见的“乡元生利”、“乡原生利”是指“本地原有的惯例”。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在讨论租课、资本融通中,亦将“乡例”理解为民间惯例、地区惯例。国内学者涉及“乡原体例”,几乎无一例外作类似解释,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2 #12
    3 柳田節子:《宋代鄉原体例考》,宋史研究会编:《宋代の规筢と習俗》,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91-117页。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中华书局,2004年,第807页。
    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832页。
    3(宋)王炎:《双溪文集》卷一一,《上林鄂州书》,《宋集珍本丛刊》第63册,第151页。亦可见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108-109页。
    4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一二,第6336页。
    5(宋)苏辙:《栾城集》卷三七,《乞废官水磨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814页。
    6 《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七,第4937页。
    1 《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农田》,中华书局,1985年,第4162页。
    2(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卷二七,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548页。
    3(宋)窦仪:《宋刑统》卷二七,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494页。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第1031页。
    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七,元丰六年秋七月辛未条,第8132-8133页。
    6(宋)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九《农桑门·田令》,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84页。按:《庆元条法事类》所录法令,多为北宋旧条,此条《田令》所反映的可能也属北宋时情形。
    7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三,中华书局,1987年,第84-86页。
    8(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界申诸司状》,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955页。
    9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经界申诸司状》,第955页。
    1 《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一三至一四。《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农田》也有记载,见第4175页。
    2 梅应发:《开庆四明续志》卷三,《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中华书局,1990年,第5954页。
    1(宋)孙应时:《烛湖集》卷三《上台守唐大著启》,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66-553页。
    2 《庆元条法事类》,卷四七《赋役门一·拘催税租·赋役令》,第612页。
    3 《庆元条法事类》,《赋役门一·阁免税租·户令》,第630页。
    4 《长编》卷八九,天禧元年五月辛酉,第2061-2062页。
    1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乞给借稻种状》,第947页。
    2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第955页。
    3(宋)方逢辰:《蛟峰集》卷五,《同诸司请定寺观纳趱剩钱期限疏》,宋集珍本丛刊,第86册,第627页。
    4 《清明集》卷三《父官虽卑于祖祖子孙众而父只一子即合从父限田法》,第78页。
    5 《清明集》卷四《吴盟诉吴锡卖田》,第101页。
    6 《清明集》卷四《高七一状诉陈庆占田》,第103页。
    7 《清明集》卷五《争山各执是非当参旁证》,第161页。
    8 《清明集》卷九《背主赖库本钱》,第338页。
    9 《蛟峰集》卷五《青溪县修学记》,《宋集珍本丛刊》,第86册,第693页。
    10(宋)陈淳:《北溪先生大全文集》卷四三《拟上赵寺丞改学移贡院》,宋集珍本丛刊,第70册,第252页。
    1(宋)施宿:《嘉泰会稽志》卷一三《义田》,,《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第6950页。
    2(宋)胡太初:《昼帘绪论》,《历代笔记小说集成·宋代笔记小说》第8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82-283页。
    3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五、一六,第4833页。
    4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一五,第4843页。
    5 高楠:《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历史系,2005年,第123页。
    1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96页。
    2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这里的“新量衡”,亦云“嘉量”。熙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以太府寺所掌握衡属文思院(见《玉海》卷八《建隆新量衡》)。因此文献中也称“文思院斛”、“文思院斗”。
    3 《宋史》卷六八《律历志一》,第1494页。
    4 《宋史》卷六八《律历志一》,第1495页。
    5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
    6(宋)王应麟;《玉海》卷八《建隆新量衡》,,合璧本,大化书局,1977年,第191页。
    1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另朝廷所禁私斗,既包括各地惯用的量器,也包括一些豪民侵害佃户私造的大斗,以及州县政府横敛于民所用之“加斗”或“省斗”。本文讨论的主体在于前一内容,是指一定地域上长期适用,并多数人所认可的斗量。
    2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一,第6335页。
    3 《夷坚志补》卷七《沈二八主管》,中华书局,1981年,第1610页。
    4(宋)秦九韶:《数学九章》卷一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797-346页。
    5 黄棘:《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一○《复吴胜之湖北运判》,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90册,第412页。
    6 秦九韶:《数学九章》卷六上,第797-494页。
    7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一。
    8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二。
    9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三。
    10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一二。
    1《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二。
    2 《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一二。
    3(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四八《仙游山谢雨词》,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4册,第775页。按:此篇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明正德刊本《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未收,《全宋文》收录于卷七○二五,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314册,第350页。
    1 《宋会要》食货八之一三至一四。
    2 《袁氏世范》卷下《治家·修治陂塘其利博》,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注释本,第153页。
    1 《宋会要》食货八之八。
    2 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80、315页。
    (战国)荀况:《荀子》,中华书局,2007年点校本。
    (战国)佚名:《国语》,齐鲁书社,2005年点校本。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96年点校本。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
    (汉)袁康、吴平辑:《越绝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晋)陶潜:《陶渊明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
    (唐)白居易、(宋)孔传:《白孔六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法律出版社,1999年。
    (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
    (唐)陆广微:《吴地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
    (唐)释皎然:《杼山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唐)傅亮:《灵应录》,收入《说郛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宋)毕仲游:《西台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不著撰人:《州县提纲》,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蔡襄:《宋端明殿学士蔡忠惠公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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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陈淳:《北溪先生大全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陈旉:《农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陈傅良:《陈傅良先生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
    (宋)陈耆卿:《筼窗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陈与义:《增广笺注简斋诗集》,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
    (宋)戴昺:《东野农歌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窦仪:《宋刑统》,法律出版社,1999年。
    (宋)度正:《性善堂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范成大:《范石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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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方大琮:《宋宝章阁直学士忠惠铁庵方公文集》,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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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何梦桂:《潜斋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洪迈:《夷坚志》,中华书局,2006年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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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胡铨:《澹庵文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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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胡仲弓:《苇航漫游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华岳:《翠微南征录北征录合集》,黄山书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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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台)文海出版社,1980年。
    (宋)李光:《庄简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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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李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
    (宋)李纲:《梁溪先生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李吕:《澹轩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李元弼:《作邑自箴》,续修四库全书本。
    (宋)李曾伯:《可斋杂稿》,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李曾伯:《可斋续稿》,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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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刘弇:《龙云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刘一止:《苕溪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刘宰:《漫塘刘先生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刘宰:《京口耆旧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楼钥:《攻媿集》,四部丛刊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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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陆九渊:《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点校本。
    (宋)陆游:《陆放翁全集》,中国书店,1986年。
    (宋)吕 陶:《净德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吕祖谦:《东莱吕太史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吕南公:《灌园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中华书局,1997年点校本。
    (宋)毛开:《樵隐词》,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潘自牧:《记纂渊海》,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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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秦九韶:《数学九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任广:《书叙指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84年点校本。
    (宋)史浩:《鄮峰真隠漫録》,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舒磷:《舒文靖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司马光:《温文正公文集》,四部丛刊初编本。
    (宋)苏轼:《苏东坡全集》,中国书店,1986年。
    (宋)苏轼:《苏轼诗集》,中华书局,1982年点校本。
    (宋)苏颂:《苏魏公文集》,中华书局,2004年点校本。
    (宋)苏辙:《栾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点校本。
    (宋)孙觌:《鸿庆居士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孙应时:《烛湖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释文珦:《潜山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陶榖:《清异录》,《说郛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宋)汪应辰:《汪文定公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汪藻:《浮溪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王柏:《鲁斋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王十朋:《王十朋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点校本。
    (宋)王廷珪:《卢溪先生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王炎:《双溪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王应麟:《玉海》,(台)大化书局,1977年合璧本。
    (宋)王禹偶:《王黄州小畜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汪应辰:《文定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文天祥:《文天祥全集》,中国书店,1985年。
    (宋)文同:《新刻石室先生丹渊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卫泾:《后乐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卫宗武:《秋声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魏了翁:《重校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吴芾:《湖山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吴泳:《鹤林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
    (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宋)许襄:《襄陵文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薛季宣:《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杨万里:《诚斋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杨简:《慈湖遗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佚名:《两朝纲目备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佚名:《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
    (宋)佚名:《锦绣万花谷》,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袁采:《袁氏世范》,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
    (宋)袁甫:《蒙斋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叶逋:《叶遍集》,中华书局,1961年点校本。
    (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岳柯:《金陀续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曾丰:《缘督集》,中华书局,1985年。
    (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张方平:《乐全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张九成:《横浦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张耒:《张耒集》,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
    (宋)张元幹:《芦川归来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点校本。
    (宋)赵蕃:《淳熙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赵蕃:《章泉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赵汝鐩:《野谷诗稿》,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曾丰:《撙斋先生缘督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郑樵:《夹漈遗稿》,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郑兴裔:《郑忠肃奏议遗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仲并:《浮山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周必大:《周益公文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注释本。
    (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宋)朱松:《韦斋集》,宋集珍本丛刊本,线装书局,2004年。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元刻本,1991年。
    (宋)祝穆:《方舆胜览》,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
    (宋)庄绰:《鸡肋编》,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
    (宋)众名公:《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华书局,2002年点校本。
    (宋)王存:《元丰九域志》,中华书局,1984年点校本。
    (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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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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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施宿:《嘉泰会稽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罗濬:《宝庆四明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张津:《乾道四明图经》,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范成大:《吴郡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
    (宋)梅应发:《开庆四明续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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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能之:《咸淳毗陵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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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郑瑶:《景定严州续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高似孙:《剡录》,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黄岩孙:《宝祐仙溪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项公泽:《淳祐玉峰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孙应时:《宝祐琴川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宋)常棠:《澉水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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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俞希鲁:《至顺镇江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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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绍宋:民国《龙游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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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历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题》,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5 陈国灿:《唐代的民间借贷--吐鲁番、敦煌等地所出唐代借贷契券初探》,载《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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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陈振:《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4年。
    12 陈宗兴、陈晓键:《乡村聚落地理研究的国外动态与国内趋势》,载《世界地理研究》,1994年第1期。
    13 程光裕:《宋元时代泉州之桥梁研究》,载《宋史研究集》第六辑,1973年。
    14 程民生:《论宋代科举户籍制》,载《文史哲》,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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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戴建国:《宋代籍账制度探析--以户口统计为中心》,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3期。
    16 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载《历史研究》,1963年第6期;后收入《邓铭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17 邓小南:《龚明之与宋代苏州的龚氏家族--兼谈南宋昆山士人家族的交游与沉浮》,载《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
    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载《宋代制度史百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
    18 刁培俊:《(夷坚志)所见“乡村社会”管窥》,载《宋学研究辑刊》第一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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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丁金龙:《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水稻田与稻作农业的起源》,《东南文化》,2004年第2期。
    20 冻国栋:《唐宋历史变迁中的“四民分业”问题》,载《中国中古经济与社会史论稿》,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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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傅斯年:《王希孟(千里江山图)中的北宋建筑》,载《故宫博物院院刊》,1979年第2期。
    23 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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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郭恩秀:《八○年代宋代宗族史中文论著研究回顾》,载《新史学》十六卷一期,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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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黄振辉:《五代农村的残破和恢复》,载《食货》第2卷第1期,1935年。
    36 黄繁光:《论南宋乡都职役之特质及其影响》,载《宋史研究集》第十六辑,1986年。
    黄繁光:《南宋义役的综合研究》,收入《汉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下),中华书局,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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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黄宽重:《人际网络、社会文化活动与领袖地位的建立--以宋代四明汪氏家族中心的观察》, 载《转变与定型:宋代社会文化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大学历史学系,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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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宽重:《宋代四明士族人际网络与社会文化活动--以楼氏家族为中心的观察》,载《家族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
    黄宽重:《宋代四明袁氏家族研究》,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三辑,1995年。
    38 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9 嵇甫文:《朱梁的农村复兴热》,载《食货》第1卷第1期,1934年。
    40 李保柱:《宋代人口统计问题研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
    41 李济沧:《论谷川道雄的中国史研究》,载《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2期。
    42 李乐民:《李防的类书编纂及其成就》,载《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43 李正学:《(夷坚志)研究述评》,载《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44 梁庚尧:《豪横与长者:南宋官户与士人居乡的两种形象》,载《新史学》第4卷第4期,1993年;后收入《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梁庚尧:《城居官户与士人的经济来源》,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梁庚尧:《南宋的贫士与贫宦》,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梁庚尧:《南宋的市镇》,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梁庚尧:《宋元时代的苏州》,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梁庚尧:《家族合作、社会声威与地方公益--宋元四明乡曲义田的源起与演变》,载《家族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梁庚尧:《披荆斩棘--新耕地的开发》,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允晨丛刊,1997年。
    45 梁建国:《北宋后期的都保区划》,载《南都学坛》,2005年第3期。
    梁建国:《南宋乡村区划探析--以都保为中心》,载《烟台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46 梁太济:《两宋的土地买卖》,载《宋史研究论文集》(《中华文史论丛增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47 林瑞翰:《宋代保甲》,载《大陆杂志》,第20卷第7期,1960年。
    48 刘静贞:《由因果报应观念看宋人的家庭伦理关系》,载《史原》,1981年第11期。
    刘静贞:《宋人生子不育风俗试探--经济性理由的检讨》,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八辑,1998年。
    刘静贞:《从损子坏胎的报应传说看宋代妇女的生育问题》,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九辑,1999年。
    49 刘蔚:《论范成大田园诗的代言体征》,载《福建论坛》,2004年第5期。
    刘蔚:《宋代绘画与宋代田园诗》,载《文学遗产》,2005年第6期。
    50 柳立言:《从赵鼎(家训笔录)看南宋浙东的一个士大夫家族》,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四辑,1995年。
    柳立言:《宋代的家庭纠纷与仲裁:争财篇》,载《宋史研究集》第三十辑,2000年。
    51 龙登高:《宋代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市场》,载《思想战线》,1991年第6期。
    52 吕志兴:《宋代立嗣制度探析》,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3期。
    53 罗彤华:《唐代的伍保制》,收入梁庚尧、刘淑芬主编《城市与乡村》(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
    54 马新、齐涛:《汉唐村落形态略论》,载《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
    55 马雪、吉成名:《1991年以来宋代家族史研究述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4期。
    56 明根:《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57 缪启愉:《太湖地区塘浦圩田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国农史》,1982年第1期。
    58 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常熟钱底巷遗址发掘报告》,载《考古学报》,1996年第4期。
    59 钱杭:《共同体理论视野下的湘湖水利集团--兼论“库域型”水利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60 秦晖:《中国传统社会群体研究之二--“农民”概念与传统中国的农民》,载《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61 全汉昇:《宋代南方的墟市》,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9卷,1947年;后收入《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刊,崇文書店,1972年。
    62 尚平:《南宋砧基簿与鱼鳞图册的关系》,载《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
    63 史念海:《石器时代人们的居地及其聚落分布》,载《人文杂志》,1959年第3期。
    64 宋三平:《试论宋代的墓祭》,载《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
    65 唐长孺:《关于武则天统治末年的浮逃户》,载《历史研究》1961年第6期。
    66 陶希圣:《唐代管理水流的法令》,载《食货》第4卷第7期,1936年。
    67 王德毅:《南宋保甲制之研究》,载《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文化大学,1988年。
    王德毅:《南宋义役考》,载《宋史研究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
    王德毅:《南宋役法的研究》,载《中国史学论文选集》第二辑,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
    王德毅:《宋代的成都范氏及其世系》,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九辑,国立编译馆,1999年。
    68 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
    69 王华艳、范立舟:《南宋乡村的非政府势力初探》,载《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70 王健:《近年来民间信仰问题研究的回顾与思考:社会史角度的考察》,载《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
    71 王善军:《近代古代封建宗族制度研究管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3期。
    72 王小红:《近十年宋代乡村社会生活研究概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1年第1期。
    73 王学典:《历史研究的民间取向值得倡导》,载《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
    74 王玉波:《启动·中断·复兴--中国家族、家庭史研究述评》,载《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
    75 王曾瑜:《宋代的社会结构》,载《中国社会史论》(下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王曾瑜:《宋代农户平均家口数的估计》,载《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
    王曾瑜:《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4期。
    76 魏华仙:《试论宋代对野生动物的捕杀》,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4月。
    77 翁俊雄:《唐代虎、象的行踪--兼论唐代虎、象记载增多的原因》,载《唐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78 吴松弟:《宋代户口调查统计制度史研究述评》,载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
    79 吴泰:《论唐宋文献中的“庄园”》,载《历史学》,1979年第4期。
    吴泰:《宋代“保甲法”探微》,载《宋辽金史论丛》第二辑,中华书局,1991年。
    80 吴雅婷:《回顾一九八○年以来宋代的基层社会研究--中文论著的讨论》,载日本《中国史学》第十二卷,2002年。
    81 夏维中:《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载《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82 邢铁:《宋代的家产遗嘱继承问题》,载《历史研究》,1992年第6期。
    83 徐湖平:《江苏考古工作世纪之初的思考》,载《东南文化》,2002年第1期。
    84 徐扬杰:《中国家庭史研究的历史和线状》,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第6期。
    85 许惠民:《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载《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
    86 杨果:《南宋江汉平原百里荒考辨》,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
    杨果:《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载《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
    87 杨炎廷:《北宋的乡村制度》,载《宋史研究集》,香港中国史研究会,1994年。
    88 杨仪:《北宋土地占有形态及其影响》,载《历史教学问题》,1958年第3期。
    89 姚兆余:《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农村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中国农史》,2002年第3期。
    90 曾玉章:《本色的田园诗人--诗中解读范成大》,载《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91 张国刚:《二十世纪隋唐五代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
    92 张全明:《简论宋人的生态意识与生物资源保护》,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93 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地理学报》,1998年第4期。
    94 章义和:《关于南朝村的渊源问题》,载《福建论坛》,2005年第4期。
    95 赵瑶丹:《宋代户籍制度和人口数问题研究综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1年第1期。
    96 郑昌淦:《论唐宋封建庄园的特征--与郭圣铭同志商榷之一》,载《历史研究》,1964年第2期。
    97 郑世刚:《宋代的乡和管》,载《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
    98 郑学檬、陈衍德:《略论唐宋时期自然环境的变化对经济重心南移的影响》,载《厦门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
    99 周公太:《常熟博物馆藏唐宋墓志研究举要》,载《东南文化》,2001年第7期。
    100 周魁一:《(水部式)与唐代的农田水利管理》,载《水利史志专刊》,1988年第3期。
    101 周生春:《试论宋代江南水利田的开发和土地所有制的特点》,载《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
    102 周扬波:《南宋义役的利弊:以社团为角度的考察》,载《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03 朱奎泽:《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两宋乡村政权与社会研究述评》,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104 朱瑞熙:《大陆“宋代家族与社会”研究的回顾》,载《大陆杂志》,第90卷第2期,1995年。
    朱瑞熙:《一个长盛不衰的官僚家族--宋代江阴葛氏家族初探》,载《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
    105(澳)苏启龙:《宋代的户口统计制度--对有关制度的综合分析》,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1期;
    (澳)苏启龙:《宋代的户多口少现象》,载《宋史研究集》第二十四辑,国立编译馆,1995年。
    106(美)葛平德:《宋代的中国农村》(原文载《亚洲研究杂志》第39卷第2册,1980年。),一山译,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5期。
    107(美)L.H.Mayhew,“Society”,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Vol.14,The Macmillan Company & The Free Press.1968.
    108(美)Cary Carson(卡尔森),“Doing History with Material Culture”,Material Culture and the Study of American Life,Winterthur Museum,1978.
    109(美)Ebrey,Patricia Buckley(伊沛霞),“Conceptions of the Family in the Sung Dynasty”,J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84.
    110(英)科大卫:《从香港新界乡村调查所见明清乡村社会的演变》,《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叶显恩编,中华书局,1993年。
    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111(日)岸本美绪:《伦理经济论与中国社会研究》,载王亚新、梁治平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法律出版社,1998年。
    (日)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17世纪中国の秩序問題》,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序言中译文,何淑宜译,载《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30期,2000年。
    112(日)北田英人:《八一十三世纪江南の潮と水利·農业》,载《東洋史研究》第47卷第4号,1989年。
    113(日)本田治:《宋代杭州及び後背地の水利と水利組織》,载《中國近世の都市と文化》(梅原郁編),同朋舍,1984年。
    (日)本田治:《宋元時代の濱海田開發について》,载《東洋史研究》第40卷第4号,1982年。
    114(日)滨岛敦俊:《旧中国江南三角洲农村的聚落和社区》,载《历史地理》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日)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农村的商业化与民间信仰的变质》,载叶显恩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
    115 #12
    116(日)草野靖:《宋代的顽佃抗租和佃户的法律身份》,徐世虹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第八卷,中华书局,1993年。
    (日)草野靖:《宋代佃户の法身份と前代の部曲制度》,载《中国の地主经济一分种制》,汲古書院,1986年。
    (日)草野靖:《唐宋时代にける於農田の存在形態》,熊本大學《法文論叢》第31、34号,1973年、1974年。
    117(日)池田雄一:《石器時代の聚落》,载《中国聚落史の研究》,刀水書房,1990年。
    118(日)丹乔二:《试论中国历史上的村落共同体》(原载佐竹靖彦主编《宋元时代的基本问题》,汲古書院,1996年),
    虞云国译,《史林》,2005年,第4期。
    (日)丹乔二:《宋元时代江南圩田地区的村落共同体》,载《日本大学文科研究所研究纪要》,1990年第40号。
    虞云国中译概要载《宋史研究通讯》总第24期,1992年。
    119 #12
    120(日)宫川尚志:《六朝时代的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四卷,中华书局,1992年。
    121(日)宫崎市定:《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中华书局,1993年。
    (日)宫崎市定:《中国村制的成立--古代帝国崩坏的一面》,载《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
    (日)宫崎市定:《从部曲走向佃户》,索介然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五卷,中华书局,1993年。
    (日)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黄约瑟译,载刘俊文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卷,中华书局,1993年。
    (日)宫崎市定:《宋代以後の土地所有形體》,《ァヅァ史研究》第12卷第2号,1952年。
    122(日)宫泽知之:《宋代地主与农民的诸问题》,夏日新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中华书局,1993年。
    123(日)河上光一:《宋元の村落生活》,《歴史教育》第14卷第8号,1966年。
    124(日)加藤繁:《唐宋时代的庄园组织及其成为村落而发展的情况》,载《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
    (日)加藤繁:《唐宋の草市に就いて》,《史学雜誌》第37卷第1号,1926年。
    (日)加藤繁:《唐宋時代の草市及其の発展》,《市村博士古稀記念東洋史論叢》,1933年。
    (日)加藤繁:《唐宋時代の市》,《福田德三博士追悼論文集》,1933年。
    125(日)金井德幸:《宋代の村社と仏教》,《仏教史学研究》第18卷第2号,1976年。
    (日)金井德幸:《宋代の村社と社神》,《東洋史研究》第38卷第2号,1979年。
    (日)金井德幸:《宋代の村社と土地神》,《中(?)敏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上),汲古書院,1980年。
    #12
    (日)金井德幸:《南宋“里社庙”の祭祀基盤》,《東洋史论集》(立正大)第2卷,1989年。
    126 #12
    #12
    127(日)柳田節子:《宋代の父老--宋朝专制權力の农民支配に关连して》,《東洋学报》第81卷第3号,1999年。
    (日)柳田節子:《宋代农家経營と營運》,载《宋元社会经済史研究》,创文社,1995年。
    (日)柳田節子:《鄕村制の展開》,载《宋元鄕村制の研究》,創文社,1986年。
    (日)柳田節子:《宋代の村》,载《中国聚落史の研究》,刀水書房,1990年。
    (日)柳田節子:《宋代鄉原体例考》,宋史研究会编:《宋代の規範と習俗》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
    #12
    128(日)仁井田陞:《宋代の鱼鳞图册》,载《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取引法》,東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
    129(日)日野開三郎:《宋代農村生活概觀》,载《西日本史学创立十周年紀念論文集》,1960年后收入《日野開三郎東洋史学論集》卷一三,三一書房,1993年。
    130(日)森时彦:《生计學と經濟學の閒》,载《東方学報》第72册,2000年。
    131 #12
    132(日)上田信:《地域的履历--浙江省奉化县忠义乡》(钟翀译),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2、3期。
    133(日)山田賢:《中国明清时代“地域社会论”研究的现状与课题》,太城佑子译,载《暨南史学》第2期,1999年。
    134(日)斯波义信:《宋代湖州聚落复原》,载《刘子健颂寿纪念宋史研究论集》,同朋舍,1988年。
    (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の村市と廟市》(上、下),《東洋学報》第44卷第1、2号,1961年;后收入《宋代商业史研究》(庄景辉译),稻禾出版社,1997年。
    135(日)须江隆:《社神の変容》,载《文化》第58卷第1、2号,1994年。
    136(日)伊藤宏明:《六朝隋唐时期地域社会研究动向》,《中国史研究动态》第7期,1996年。
    137(日)玉井是博:《支那西陲出土の契》,载《支那社会経濟史研究》,岩波書店,1942年。
    138(日)曾我部静雄:《王安石保甲法》,載《宋代政経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馆,1974年。
    (日)曾我部静雄:《宋元時代の村落》,载《歴史教育》第13卷第9号,1965年,后收入《中国社会経済史の研究》,吉川弘文館,1976年。
    (日)曾我部静雄:《唐宋時代の草市》,载《社会経済史学》,第24卷第1号,1958年,后收入《宋代政経の研究》,吉川弘文館,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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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周藤吉之:《南宋の保伍法》,载《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會,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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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周藤吉之:《宋代的佃户制》,索介然译,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五卷,中华书局,1993年。
    (日)周藤吉之:《宋代佃户の労役》,载《宋代史研究》,东洋文庫,1969年。
    (日)周藤吉之:《宋代鄕村制の變遷過程》,原刊《史學雜誌》第72卷第10號,1963年;收入《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學出版會,1965年
    (日)周藤吉之:《宋元时代の佃户に就いて》,载《唐宋社会経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会,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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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日)佐藤武敏:《敦煌发见唐水部式残卷译注》,《中国水利史研究》第2号,1967年。
    142(日)佐竹靖彦:《宋代鄕村制度の形成過程》,收入《唐宋變革の地域の研究》,同朋舍,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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