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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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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沿海货物运输的迟延交付是从事沿海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在沿海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种法律行为。该行为同时受到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沿海货物运输合同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由于沿海货物运输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运输地域的不同,二者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由此造成了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迟延交付在法律概念、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赔偿范围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特殊的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制度。
     本文第一部分对我国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简单概括与分析。对迟延交付责任所依据的沿海货物运输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展开论述了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的概念、法律性质、责任主体、导致迟延交付的常见原因等内容。本文的第二部,在介绍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货规》中规定的承运人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第三部分,对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的免责问题进行了论述,分别从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第四部分则对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的赔偿范围进行了研究。并且对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的赔偿范围,即物质损失的赔偿范围与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讨论。从而对沿海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责任做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Delay in delivery in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is a kind of legal act of the carrier engaged in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The effects of this act is regulated by contract clause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Due to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by sea, the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also different. Thus differences exist in the concept, imputation, liability principle, construction of liabilities, range of compensation and other aspects between the delay in delivery in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by sea, which lead to a special liability system of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The first part of this paper focus on basic theory of the liability of delay in delivery in Chinese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of goods by waterway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concept, imputation, liability principle, range of compensation of delay in delivery in Chinese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Common reasons for delay in delivery are analysed.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paper analyse the imputation of the breach of contract under Chinese "Civil Law","Contract Law" and "cargo regulations". On this basis, the paper studies the principle of delay in delivery of carriage of goods by waterway and liability constitute. The third part of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issue of exemption of coastal cargo transport delay in the delivery in two aspects:statutory exemption and agreed exemption. The fourth part studied on the scope of compensation for the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responsibility of coastal carriage of goods. This part analyzes limitation of carrier's liability and the scope of compensation.
引文
[1]参见张仲信:“对部颁《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货规则》的认识及改进建议”,载《水运管理》,2001年第7期,第22页。
    [2]参见张仲信:“对部颁《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货规》的认识及改进建议”,载《水运管理》,2001年第7期,第22页。
    [3]参见张仲信:“对部颁《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货规》的认识及改进建议”,载《水运管理》,2001年第7期,第22页。
    [4]参见倪学伟:“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新探”,载《中国海事》,2011年第3期,第31期。
    [5]参见杨凌艳编著:《迟延交付索赔研究》,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06年7月,第34页。
    [6]参见王沐昕著:《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126—129页。
    [7]参见孙涌新:《浅谈海上承运人迟延交付的法律责任》,载《珠江水运》,2005年10期,第16页。
    [9]参见孙涌新:《浅谈海上承运人迟延交付的法律责任》,载《珠江水运》,2005年10期,第38页。
    [9]参见司玉琢:《海商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82页。
    [10]《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见李朋:《论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沈阳师范大学,沈阳,2008年7月,第23页。
    [12]见钱小玲:《不可抗力的若干问题研究》,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05年7月,第15页。
    [13]杨立新著:《侵权法论》(上册),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5页。
    [14]参见黄旼:《<合同法>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影响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上海海运学院,2002年12月,上海,第68页。
    [15]参见朱新兵:《国际海上运输中的迟延交付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4月,第29页。
    [16]参见葛宁:“违约赔偿责任研究”,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4期,第23页。
    [17]参见王国金:《论违约赔偿责任》,载《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1期,第15页。
    [18]参见张鸿午:“承运人迟延交付赔偿责任辨析”,载《中国海事中国海商法年刊》,1999年,第10卷,第33页。
    [19]参见王国金:《论违约赔偿责任》,载《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1期,第23页。
    [20]参见张鸿午:“承运人迟延交付赔偿责任辨析”,载《中国海事中国海商法年刊》,1999年,第10卷,第33页。
    [21]参见司玉琢著:《海商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第55页。
    [22]参见朱新兵:《国际海上运输中的迟延交付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成都,2007年4月,第27页。
    [23]参见林剑:《海上货物运输迟延交付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大连,2004年10月,第40页。
    [1]王沐昕著:《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一版。
    [2]牛鱼龙主编:《水路货代实务案例》,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一版。
    [3]叶红军、翁笑冰编著:《<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条文释义》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年10月第一版。
    [4]王利明著:《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
    [5]司玉琢著:《海商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6]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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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胡止良:《海上货物索赔》,大连海事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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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司玉琢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问答》,人民交通出版社。
    [12]《中国海商法年刊》,人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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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海商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002)。
    [15]司玉琢主编:《海商法大辞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年1月1日第一版。
    [16]司玉琢主编:《国际海事立法趋势及对策研究》,2002年1月第1第一版。
    [17]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第四版。
    [18]司玉琢、胡正良等主编:《新编海商法学》,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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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倪学伟:《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新探》,载《中国海事》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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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朱新兵:《国际海上运输中的迟延交付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政法大学,2007年4月,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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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钱小玲:《不可抗力的若干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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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葛宁:《违约赔偿责任研究》,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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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杨凌艳:《迟延交付索赔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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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伏青:《海上货运承运人迟延交付法律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07年7月。
    [51]John F.Wilson,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Financial Times Titman Publishing,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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