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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种作为人权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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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系统地论证了作为人权之财产权的理论基础和实现机制。文章首先从作为人权之财产权的内涵入手,揭示出人格是作为人权之财产权的核心,进而对作为人权之财产权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论证。通过对作为人权之财产权发展历程的梳理,总结出国家义务在人权发展不同阶段的表现,并对其变化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文章以城市房屋拆迁为例对作为人权之财产权在中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概括。最后提出作为人权之财产权需要通过受教育权以及工作权来加以实现。
The idea that property right is a basic right of people had been set down in West society. But in China, the position of property right in the law system is always unclear. No matter what the old idea that“All the place is belong to empire, and all the persons who govern the place are the empire’s official”or the ignorance of property, all these made property right got little attention. In 2004, we had made the constitution that recognize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and human rights. Everyone was exciting for this. But the property right system made now is only a beginning, it is more symbolic than others. The foundation hasn’t established fastened.
     The main idea of this article is that the relation of“the property right of people couldn’t be infringed, the country protect the people’s property right as the regulation of law”and“the country respect and protect the human right of people”is more close than them looked . Their contract is very strong. Property right should be respect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its officials. More ever, in the now society of China, the government should act actively to made everyone could have the equal opportunity to get property.
     This article makes the beginning by differentiating and analyses of property right. In the article, it dissertated the foundations of the property right as human right and the core value of it. The main purpose here is to defecate the active obligation of government. The end-result of this article is also to realize the obligation in the law system. As a result, everyone could enjoy the property right which belongs to himself. It also can get rid of the illegibility
引文
① 在古代中国,自战国时李所著的《法经》起,各朝的法典都把“贼盗”列为其中的重要篇目。在西方,古希腊的城邦制是建立在以财产为核心的制度之上的。在著名的梭伦改革中,便是按财产资格划分公民等级。参见叶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44页;易继明:《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78-79 页。
    ② 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36 页。
    ③ 参见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0-88 页。
    ④ 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6 页。
    ① 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36 页。
    ② 我国自 1979 年以来签署的人权国际公约有:《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以及《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等。
    ③ 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39 页。
    ① 如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彭汉英:《财产法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吴汉东:《无形财产权的若干理论问题》,载《法学研究》1997 年第 4 期。
    ② 如季卫东:《中国宪法改革的途径与财产权问题》,载季卫东:《宪政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李龙、刘连泰:《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的分工与协同》,载《法商研究》2003 年第 6期。
    ③ 如何士青、王涛:《论财产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载《求索》2004 年第 1 期;王夏昊:《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底蕴——论私有财产权的性质与意义》,载《云南社会科学》2004 年第 2 期。
    ① 曹险峰:《人格、人格权与中国民法典》,吉林大学 2005 年博士论文,第 196 页。
    ① [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87 页。
    ② Stephen R. Munzer, A Theory of Prop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17.
    ③ [美]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知识出版社 1997 年版,前言Ⅰ。
    ④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 年第 5 期,第 21 页。
    ① 彭涟漪:《概念论——辨证逻辑的概念理论》,学林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 页。转引自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 页。
    ② 语义分析哲学重视语言对哲学的影响,把哲学问题归结于语言问题,认为哲学上的混乱、争论、错误产生于语言的含糊不清或者对语言的误用、滥用。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94 页。
    ③ 转引自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7 页。
    ④ Jeremy Waldron, The right to private property,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88, p17.
    ⑤ 参见[美]杰里米 ·瓦德荣:《洛克论“财产权”》,翟小波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luoke.htm, 2006 年 2 月 19 日访问。
    ⑥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58-59 页。
    ① Bentham, Anarchical Fallacies, p53. See Jeremy Waldron, The right to private property,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88, p71.
    ②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 年第 5 期,第 23 页。
    ③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2002 年增补本,第 114 页。
    ④ 转引自刘军宁:《财产权:民事权利,还是基本权利?》,载《南方周末》2003 年 11 月 27 日,第 19 版。
    ⑤ 转引自刘军宁:《财产权:民事权利,还是基本权利?》,载《南方周末》2003 年 11 月 27 日,第 19 版。
    ①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0-88 页。
    ② 李锡鹤:《所有权定义之形式比较》,载《法学》2001 年第 7 期,第 26 页。
    ③ A.M.Honore, “Ownership” in Oxford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G.Guest ,(e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1, p114-115.
    ④《商君书·定分》
    ⑤ 转引自叶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44 页。
    ①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77 页。
    ② 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第 109 页。
    ③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57-61 页。
    ④ 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85 页。
    ⑤ 李进之等著:《美国财产法》,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5 页。
    ① 西方法律思想史编写组:《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105 页、第 109 页。
    ② 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65 页。
    ③ 参见罗玉中等著:《人权与法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8-69 页。
    ④ 1789 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 2 条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⑤ 参见《世界人权宣言》第 17 条;《欧洲人权公约第一议定书》第 1 条;《非洲人权民族权宪章》第 14 条。
    ⑥ 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3 页。
    ⑦ 王伯琦:《民法总则》,台湾中正书局 1963 年版,第 44 页。
    ⑧ 王泽鉴:《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65 页。
    ① 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5 页。
    ② 王利明、郭明瑞、方流芳:《民法新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1 页。
    ①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 页。
    ② 佟柔、方流芳:《商品经济与民法》,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6 年第 1 期。
    ③ Stephen R. Munzer, A Theory of Prop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990, p3-4.
    ① Stephen R. Munzer, A Theory of Prop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990, p5.
    ② [英]F·H·劳森、B?拉登:《财产法》,施天涛、梅慎实、孔祥俊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年版,第 115 页。
    ① [日]阪本昌成:《宪法理论》(三),成文堂 1995 年版,第 249 页。转引自李龙、刘连泰:《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的分工与协同》,载《法商研究》2003 年第 6 期,第 41 页。
    ② [苏联]托洛茨基:《托洛茨基自传》,石瓮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96 年版,第 221 页。
    ③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06 页。
    ① 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38 页。
    ②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93 页。
    ③ 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00 页。
    ④ 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38 页。
    ⑤ 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39 页。
    ①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 年第 5 期,第 22 页。
    ②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 年第 5 期,第 26 页。
    ③ 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45 页。
    ① 这里需要注意,这种福利权利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而是一种财产权的扩展性权利,或者说是对于传统财产权实现的一种前提性条件。这种福利权利的性质是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权利是存在争议的。
    ② 有关“新财产”、财产权与社会福利之间关系的详细说明以及美国和德国有关案例,参见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625-629 页。
    ③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626 页。
    ④ 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45 页。
    ① 吉林农民李福成为救女儿性命给素不相识的富豪写信求助,http://news.sohu.com/20060127/n241624407.shtml,2006 年 2 月 18 日访问。对于这一事件,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有一种观点认为这实际上是对那些被点名的富豪们的一种道德拷问,也有观点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本身表明了目前慈善事业的尴尬境地。
    ① [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87 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65 年版,第 514 页。
    ② 袁贵仁主编:《人的哲学》,工人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3 页。
    ③ [美]理查德?派普斯:《财产论》,蒋琳琦译,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84-90 页。
    ④ [英]大卫?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第 351 页。
    ⑤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55 页。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21 页。
    ① [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95 页。
    ② 袁贵仁主编:《人的哲学》,工人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05 页。
    ③ 参见[美]A·H·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等译,华夏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120-160 页。
    ① “追求幸福权”在日本宪法上得到了明确的肯定,但是,如何界定幸福权以及通过何种制度来实现幸福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国民谋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共福祉,在立法及其他国家政策上都必须予以最大尊重。
    ② 莫纪宏:《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2 页。
    ③ [美]P G.斯蒂尔曼:《黑格尔在〈权利哲学〉中对财产权的分析》,黄金荣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heigeer.htm,2006 年 2 月 19 日访问。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104 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23 页。
    ① 参见[美]J.M.布坎南:《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翟小波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bukannan.htm,2006 年 2 月 19 日访问。
    ② 袁贵仁主编:《人的哲学》,工人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5 页。
    ③ John Henry Merryman, David S.Clark, and Lawrence M.Friendman, Law and Social Change in Mediterranean Europe and Latin America, Stanford Law School, New York, 1979, p 3.
    ④ 姚建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4 页。
    ⑤ 姚建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2 页。
    ① 姚建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3 页。
    ② [美]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印金强、赵荣美等译,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2年版,第 51 页。
    ① 参见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 200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6 页。
    ① 吴忠民:《社会公正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4 页。
    ② 黄高智等著:《发展的新战略》,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0 年版,第 19 页。
    ③ 董保华等著:《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07 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243 页。
    ⑤ 转引自黄高智等著:《发展的新战略》,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0 年版,第 5 页。
    ① 姚建宗:《法律与发展研究导论》,吉林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144 页。
    ② 郭道晖:《法制文明与人权保障的新进步》,载《法学家》1997 年第 3 期。
    ③ 李步云:《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载王家福、刘海年、李林编:《人权与 21 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 页。
    ④ 张文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http://www.legaltheory.com.cn/info.asp?id=9567,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21 页。
    ①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4 页。
    ② 古今中外的学者从各个方面对秩序进行了概括:西方中世纪奥古斯丁认为秩序就是有差别的各个部分得到最恰当的安排,每一部分都安置在最合适的地方; 博登海默将秩序定义为“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参见[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19 页、第 235 页。
    ③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5—196 页。
    ④ 中国古代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宣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西汉的董仲舒则明确地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宣布为封建社会秩序的核心内容。
    ⑤ 葛洪义:《法律与“和谐社会”》,载《法学》2005 年第 5 期,第 4 页。
    ⑥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4 页。
    ①《李约瑟文集》第 338 页,转引自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 207 页。
    ① 常修泽:《和谐社会的价值、特征和构建思路》,载《人民日报》2005 年 3 月 18 日,第 9 版。
    ①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602 页。
    ②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58 页。
    ③ 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3 页。
    ①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13 页。
    ②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19 页。
    ③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92 页。
    ① [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王奔洲等译,华夏出版社 1987 年版,原序第 1 页。
    ② 吴忠民:《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提法的再认识》,载《天津社会科学》2002 年第 1 期,第53-57 页。
    ① 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第 106 页。
    ② 转引自余潇枫:《人格与人的“价值生命”》,载《求是学刊》1999 年第 1 期,第 34 页。
    ③ [美]赫根汉:《人格心理学导论》,何瑾、冯增俊译,作家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1 页。
    ④ 参见徐国栋:《寻找丢失的人格——从罗马、德国、拉丁法族国家、前苏联、俄罗斯到中国》,载《法律科学》2004 年第 6 期,第 71 页。朱振:《人格与人格权的观念演进》,载宋显忠主编: 《部门法哲学讲座》(一),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6 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104 页。
    ② 转引自余潇枫:《人格与人的“价值生命”》,载《求是学刊》1999 年第 1 期,第 36 页。
    ① 沈宗灵:《人权是什么意义上的权利》,载《中国法学》1991 年第 5 期,第 25 页。
    ② 文正邦、付子堂:《论人权的宪法保障》,载《法律科学》1992 年第 5 期,第 24 页。
    ① [美]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知识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2 页。
    ② 1789 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2 条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③ 1776 年美国《独立宣言》中这样写道:“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对于为什么“财产”会被置换为“幸福追求的权利”,学说上有两种见解:其一认为两者间具有思想的连续性,而另一种见解则认为由“财产权”转变为“追求幸福的权利”,可见《独立宣言》有转向理想主义色彩的趋势。
    ④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 5 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补偿,不得占为公有。《德国基本法》第 13 条规定: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受到法律保护,且内容及范围由法律规定之。
    ⑤ 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上海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40 页。
    ⑥ [美]爱因·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秦裕译,上海三联书店 1996 年版,第 88 页。
    ①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55 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82-89 页。
    ③ [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98 页。
    ④《孟子?梁惠王上》。
    ①《诗经·小雅·北山》
    ②《礼记·内则》
    ①《礼记?内则》
    ②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9-130 页。
    ③ 梭伦改革将雅典的自由民依照财富状况分为四个集团,建立起了“财富及荣誉政治制度”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依可征缴税捐的财富所决定的荣誉或声望而担任公职。在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以及帝政前期,财富成为自由民进入政治组织的一个突出条件。参见[美]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希腊人的生活》(上),东方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49-150 页。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 1994 年版,第 25-27 页。
    ① [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刘锋译,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59 页。
    ② [美]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韩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5 页。
    ③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55-56 页。
    ① [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刘锋译,载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94 页。
    ②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59 年版,第 5 页。
    ① 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43 页。
    ②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91-292 页。
    ①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85 页。
    ②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36 页。
    ③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40 页。
    ④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94 页。
    ⑤ 《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 条规定: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⑥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86 页。
    ⑦ [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99 页。
    ① [英]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 年版,第 22 页。
    ② 参见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36 页。
    ③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95 页。
    ④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96 页。
    ⑤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97 页。
    ① [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04 页。
    ②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84 页。
    ③《高清海哲学文存》(第二卷),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76 页。
    ④ [法]莱翁·狄冀:《宪法论》,钱克新译,商务印书馆 1959 年版,第 154-155 页。
    ① [英]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22-123 页。
    ② [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15 页。
    ①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92 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33 页。
    ③ Chaim Perelman, Justic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7, p3.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3 页。
    ②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65-167 页。
    ③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00 页。
    ④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206-207 页。
    ⑤ [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76 页。
    ⑥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220 页。
    ⑦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61 页。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62 页。
    ② [美]穆蒂莫·艾德勒:《六大观念》,郗庆华、薛笙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234 页。
    ③ 袁贵仁主编:《人的哲学》,工人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4 页。
    ④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4 页。
    ⑤ [俄]马图佐夫:《发展中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苏维埃国家与法》1983 年第 1 期。转引自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5 页。
    ⑥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4-345 页。
    ⑦ [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年版,序言第 21 页。
    ①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2 页。
    ②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43 页。
    ③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1-105 页。
    ④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4 页。
    ⑤《孟子·告子》
    ⑥《汉书·高帝纪下》
    ⑦《礼记·内则》
    ⑧《宋刑统·杂律》
    ①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6 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11-12 页。
    ③ 参见李拥军:《从“人可非人”到“非人可人”:民事主体制度与理念的历史变迁》,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 年第 2 期,第 45 页。
    ④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1 页。
    ⑤ 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46 页。
    ⑥ 转引自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32 页。
    ⑦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33 页。
    ⑧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65 页。
    ① 郑成良:《权利本位论》,载《中国法学》1991 年第 1 期,第 36 页。
    ②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1 页。
    ③ Adam Ferguson,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 p.96, in Alan Ryan, Property, Open University, 1987,p.93.
    ④ [美]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韩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 页。
    ①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1 页。
    ② 参见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0-121 页。
    ③ 赵文洪:《私人财产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8 页、第 326 页。
    ④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 1959 年版,第 46 页。
    ⑤ [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73-74 页。
    ① [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42-143 页。
    ② [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19-222 页。
    ③ 赵文洪:《私人财产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26 页。
    ④ 赵文洪:《私人财产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41 页。
    ⑤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2 页。
    ⑥ [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2 页。
    ⑦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2 页。
    ① James Mill, An Essay on Govern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7, p.62.
    ②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89-195 页。
    ③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7 页。
    ① 参见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1-130 页。
    ② 这里使用贫困群体而非弱势群体的理由是:弱势群体包括贫困群体,其范畴比贫困群体的范畴要大得多。贫困群体主要是指经济上的弱势,本文也正在这个意义上来讨论的。弱势群体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利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孙立平教授认为,所谓“弱势”至少有这样三层含义。首先,他们的现实生活是处在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之中。从更现实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其物质生活的贫困状态。正是在“物质生活贫困”这个意义上,弱势群体包括了贫困人口;其次,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弱势地位。最后,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和机会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③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3页。
    ④ 转引自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4 页。
    ⑤ 转引自徐贲:《正义和社会之善》,载《开放时代》2005 年第 1 期,第 129 页。
    ⑥ 李进之等著:《美国财产法》,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序言第 1 页。
    ⑦ 转引自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66 页。
    ① 徐贲:《分配正义和群体认同》,http://www.gongfa.com/xubifenpeizhengyi.htm,2006 年 2 月 17日访问。
    ②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 页。
    ③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68 页。
    ④ 徐贲:《分配正义和群体认同》,http://www.gongfa.com/xubifenpeizhengyi.htm,2006 年 2 月 17日访问。
    ⑤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68 页。
    ① 刘海年主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0 页。
    ② 刘海年主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1 页。
    ①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27-131 页。
    ② [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93 页。
    ③ [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241 页。
    ④ [爱尔兰]J·M ·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64 页。
    ① [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年版,序言Ⅳ。
    ② [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 年版,第 234 页。
    ③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89-390 页。
    ④ 董云虎、刘武萍主编:《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续编》,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989 页。
    ⑤ 转引自[爱尔兰]J·M ·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序言第 1 页。
    ①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55-56 页。
    ② [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刘锋译,载汪晖、陈谷燕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93-94 页。
    ③《管子·牧民》。
    ④ 参见新浪网关于“卡特里娜”飓风的相关报道,http://news.sina.com.cn/z/jfxjmg/index.shtml.,2006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李步云:《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载王家福、刘海年、李林主编:《人权与 21 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 页。
    ①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6 期,第 95-104 页。
    ② [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 1988 年版,第 45 页。
    ③ [日]芦部信喜:《宪法》(三),有斐阁 1998 年版,第 5 页。转引自莫江平:《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误区》,载《广西社会科学》2002 年第 3 期,第 167 页。
    ④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87-188 页。
    ①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6 期,第 95-104 页。
    ① Michael Walzer, "Liberalism and the Art of Separation" , Political Theory 12:3 (August 1984): 327.
    ② 徐贲:《分配正义和群体认同》,http://www.gongfa.com/xubifenpeizhengyi.htm,2006 年 2 月 17日访问。
    ③ Michael Walzer, "Liberalism and the Art of Separation", Political Theory 12:3 (August 1984): 327.
    ① 沈宗灵、黄枏森主编:《世界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序言第 1 页。
    ② 何志鹏:《人权国际化基本理论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4 年,第 18 页。
    ① 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76 页。
    ② [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4 页。
    ③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0-88 页。
    ④ [法]卡雷尔?瓦萨克:《人权的不同类型》,张丽萍、程春明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64-465 页。
    ① 沈宗灵、黄枏森主编:《世界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282 页。
    ② [美]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王浦劬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70 页。
    ① 胡云腾:《从国际公约看国际社会对生命权的法律保护》,载王家福、刘海年、李林编:《人权与21 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96 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24 页。
    ③ [美]詹姆斯·布坎南:《财产与自由》,韩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0 页。
    ④ [英]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第 2 卷,朱生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82 页。
    ① [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97 页。
    ② 转引自李龙、刘连泰:《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的分工与协同》,载《法商研究》2003 年第 6期,第 40 页。
    ③ [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308 页。
    ④ [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王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43 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第 49 页。
    ②《孟子·梁惠王上》。
    ③ [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转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3年版,第 143 页。
    ① [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转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3年版,第 139 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6 页。
    ③ 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85 页。
    ④ 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87 页。
    ①《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98 页。
    ② 参见萧淑芬:《我国与日本宪法“概括性人权”保障规范之初探》,载《经社法制论丛》2000 年第 31 期。
    ① [日]田上穰治:《宪法事典》,青林书院新社 1984 年版,第 105 页。转引自吴宁:《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吉林大学 2005 年博士论文,第 43 页。
    ② [美]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知识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89 页。
    ① 徐显明:《生存权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92 年第 5 期,第 43 页。
    ②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6 期,第 97 页。
    ③ 徐显明:《生存权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92 年第 5 期,第 39 页。
    ① [美]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唐越、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3 页。
    ② 徐显明:《生存权论》,载《中国社会科学》1992 年第 5 期,第 43 页。
     ① [日]大须明:《生存权论》,林浩译,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6 页。
    ① [挪威]A?埃德:《人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刘俊海、徐海燕译,载《外国法评译》1997年第 4 期,第 6-8 页、第 10-12 页。
    ① 参见汪习根:《发展权的本质》,载《社会科学战线》1998 年第 2 期。
    ② [丹麦]雅克·鲍多特:《社会进步的条件:人性化的社会,人性化的市场》,载黄平编选,吴小英等译:《与地球重新签约:哥本哈根社会发展论坛文选之一》,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9 页。
    ① [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世界法的三个挑战》,罗结珍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8 页。
    ② 曲相霏:《人权主体论》,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6-37 页。
    ① 汪习根:《法治社会的基本人权——发展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36 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77 页。
    ③ [爱尔兰] 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07 页。
    ④ 何怀宏:《契约伦理和社会正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64 页。
    ① 郭道晖:《法制文明与人权保障的新进步》,载《法学家》1997 年第 3 期。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8 页。
    ① [法]泰·德萨米:《公有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第 28 页。
    ① [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林季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5 页。
    ① [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林季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2 页。
    ② [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林季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8-129 页。
    ① 郝铁川:《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 年第 5 期,第 115 页注①。
    ② [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99-300 页。
    ③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4 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等译,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第 54 页、第 50 页。
    ② 参见[美]玛格丽特 ·简 ·拉丹:《财产权与人格》,沈国琴译, 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renge.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陈焱光:《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政地位与正当法律程序保障》,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67 页。
    ② 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 页。
    ③ 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3 页。
    ④ 王雅林:《中国社会转型研究的理论维度》,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3 年第 1 期,第 87 页。
    ①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64 页。
    ② 中央电视台大型口述纪录片《百年小平》,第四集。
    ③ 参见 http://news.sina.com.cn/c/2005-09-19/09176979690s.shtml,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 200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4 页。
    ① 顾杰善、刘纪兴等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8 页。
    ② 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01 页。
    ③ 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02-120 页。
    ④ 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11 页。
    ① 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18 页。
    ② 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 200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2 页。另参见樊新民:《90 年代中国城市贫富差距评述》,载《社会学研究》1999 年第 3 期;孙立平: 《资源重新积聚下的底层社会的形成》,载《战略与管理》2002 年第 1 期,第 20-21 页。
    ③ 王思斌:《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载《社会学月刊》2002 年第 6 期,第 4 页。
    ④ 菀歌:《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访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载《社会学月刊》2002 年第6 期,第 6-10 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209 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82 页。
    ③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20 页。
    ④ 付子堂:《法律功能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87 页。
    ⑤ 葛洪义:《法律与“和谐社会”》,载《法学》2005 年第 5 期,第 4 页。
    ① 为实现对利益的调整作用,法律必须首先在纷繁多样的利益中,确认利益名目、界定利益范围、分配利益数量和质量。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 218-223 页。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4 页。
    ① [美]玛格丽特 ·简 ·拉丹:《财产权与人格》,沈国琴译, 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renge.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美]查尔斯?A?赖希:《新财产权》,翟小波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laixi.htm, 2006年 2 月 19 日访问。
    ② [美]玛格丽特 ·简 ·拉丹:《财产权与人格》,沈国琴译, 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renge.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③ 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围绕着房屋展开的种种情节,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房屋对于个人的自由、自治以及自我实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① 关升英:《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适用问题》,载《人民司法》2005 年第 8 期,第 42 页。
    ② 参见 http://www.soufun.com/hello.htm?aspxerrorpath=/more_news/morenewslist.aspx,2003 年 5 月10 日访问。
     ① 曾献文:《房屋拆迁:如何保护私人财产》,载《检察日报》2003 年 9 月 29 日,第 4 版。
    ① 沈晖:《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法律透视》,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 年 3 期,第 89 页。
    ① 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 年版,第 38 页。
    ② 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与参考立法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版,第 13 页。
     ① 王才亮、高天资:《“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程序》,载《中国律师》2005 年第 8 期,第 64-65 页。
    ① 张书深等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70 页。
    ② 张书深等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70 页。
    ③ 人权不是宪法及法律所赋予的,而是作为人所当然享有的(人权的固有性)。但是,在宪政的初始阶段,更宜于在人权固有性的原理指导下,致力于从立法政策学的角度来尽量详尽地确定应当通过法律规范加以保护和实现的各种权利。
    ④ Harmut Murer: ALLGEMEINES VER WALTON GSRECHT, C.H. Beck Verlag 1994, p20. 参见张 书深等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70 页。
    ①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12 页。
    ①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81 页。
    ②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81 页。
     ① 详见赵凌:《拆迁十年悲喜剧》,载《南方周末》2003 年 9 月 4 日,第 19 版。
    ① [美]玛格丽特·简·拉丹:《财产权与人格》,沈国琴译, 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renge.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张书深等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正问题》,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70 页。
    ② 杨建顺:《论房屋拆迁中政府的职能》,载《法律适用》2005 年第 5 期,第 4-5 页。
    ① 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25 页。
    ② 陈晓:《拆迁补偿公允的制度保障:被拆迁群体仍处弱势》,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1038/2273979.html,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①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初步完善了对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制度的,为确保正当程序的履行提供了依据。
    ②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德国基本法第 14 条都规定了类似的内容,并在一些案例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如 1905 年“洛克纳诉纽约州案’”、1937 年“西海岸旅店公司诉帕里森案”、1968 年“汉堡洪水控制案”等等。
    ① 陈焱光:《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政地位与正当法律程序保障》,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68-369 页。
    ① 相关讨论参见朱红军:《〈改革不可动摇〉发表前后》,载《南方周末》2006 年 2 月 23 日,第 13版;http://news3.xinhuanet.com/forum/2006-02/16/content_4183053.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② 参见[美]查尔斯·A·赖希:《新财产权》,翟小波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laixi.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③《道德经》
    ① 柏拉图最早将公正引入他的“学园”作为招生原则,该原则给所有应试者以平等的应试机会,使之出现自然的差异后择优录取。而亚里士多德则明确提出了正义的平等观:平等地对待平等的,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参见[爱尔兰]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1-29 页。
    ② “有教无类”是指想学的都应当教,相当于平等地对待平等的;“因材施教”就是对不同资质和能力的教育对象施以不同内容、不同方式的教育,相当于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的。
    ① 转引自夏之莲主编:《外国教育发展史料选萃》(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598 页。
    ②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69 页。
    ③ 转引自许凤琴:《论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论结构及基本特征》,载《教育科学》2000 年第 1 期,第17-18 页。
    ① [美]S·鲍尔斯、H·金蒂斯:《美国:经济生活与教育改革》,王佩雄译,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0年版,第 28 页。
    ②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89 页。
    ① 详见王玉坤主编:《教育经济学》,华文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96 页。
    ② [英]迈克尔·巴伦:《英国教育改革:现状与趋势》,载《教育研究信息》,2000 年第 1 期,第 36 页。
    ③ 转引自滕大春主编:《外国教育通史》第 6 卷,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11 页。
    ① 王玉坤主编:《教育经济学》,华文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99 页。
    ② 温辉:《受教育权入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45 页。
    ③ 温辉:《受教育权入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45-146 页。
    ① 工作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它以公民享有就业权为核心和基础,同时又包括劳动者自由选择与接受工作的权利、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获得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利、享有安全和卫生工作条件的权利、工作时间合理限制的权利、享有节日和假日休息的权利等等。本文的工作权不限于狭义的劳动权,还包括农民的工作权利(在农村获得土地进行生产和在城市打工)、公民获取公职方面的权利等。
    ② 徐显明主编:《国际人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98 页。
    ③ 工作权的保护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为了防止因失业的困扰而带来的革命,国际社会开始以一种有组织和有规律的方式来处理劳工问题,在 1919 年成立了国际劳工组织。工作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被国际社会普遍予以接受的经济和社会权利。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3 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6、7、8 条的规定都从不同侧面涉及到工作权。
    ④ 参见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95 页。
    ⑤ 徐显明主编:《国际人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97 页。
    ① 在我国,经常使用的概念是劳动权而非工作权。因此,在论及我国的法律及情况时多用劳动权。在本文中劳动权与工作权是在相同意义上使用的。我国《宪法》第 4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② 诸如户口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容貌歧视等等。因乙肝歧视引发的两个轰动全国的案件最终促使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发生了改变。其一是“周一超报复杀人案”:周一超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被查出“小三阳”而未能通过体检,遂迁怒于工作人员,持刀闯入政府机关办公场所,造成一死一伤,周一超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二是“张先著行政诉讼案”:张先著也是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检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遭淘汰,在行政复议不被受理后,张先著一纸诉状将招考单位告上法庭,并在一审二审中全部胜诉。
    ③ 参见李光宇:《农民工作权研究》,吉林大学 2004 年博士论文。
    ① 张慧:《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分析》,载《上海经济研究》2005 年第 10 期,第 73 页。
    ② 2004 年以来中国连续三年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③ 转引自徐显明主编:《国际人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00 页。
    ① 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编:《以权利为基础促进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15 页。
    ② [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1 页。
     ① [美]查尔斯·A·赖希:《新财产权》,翟小波译,http://www.gongfa.com/caichanquanlaixi.htm,2006 年 2 月 17 日访问。
    ② [美]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王浦劬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79 页。
    ①《个人所得税法》第 2 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② Stephen R. Munzer, A Theory of Prop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98.
    ③ [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40 页。
    ④ Stephen R. Munzer, A Theory of Proper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97.
    ① 姜明安:《基本权利的保障:从宪法到宪政》,载《法制日报》2001 年 8 月 19 日,第 3 版。
    ② [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72-73 页。
    ③ 莫纪宏:《论人权的司法救济》,载《法商研究》2000 年第 5 期,第 85 页。
    ④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53 页。
    ①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30 页。
    ②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 页。
    ③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32 页。
    ④ 徐昕在其《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一书中提出:在实践中私力救济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应当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构建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然而,私力救济正如作者在结语中所指出其适用的前提乃是私人之间的争执,当争执的一方的地位超越了私域时,那么公力救济,即司法救济就是最为恰当的方式。
    ① 汪习根:《法治社会的基本人权——发展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80-281 页。
    ① [挪威]A·艾德等著:《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0 页。
    ② 财产权包括在 1789 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当中,第 2 条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③ [挪威]A·艾德等著:《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19 页。
    ④ 但是在区域性的制度安排中,如果地理区域的法律和社会传统比较相似,既有可能将财产权纳入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书中。如《欧洲人权公约第一议定书》(第 1 条)、《美洲人权公约》(第21 条)以及《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公约》(第 14 条)。
    ① [美]理查德·布隆克:《质疑自由市场经济》,林季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09 页、第 111 页。
    ② [美]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知识出版社 1997 年版,前言Ⅰ。
    ① 参见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6 期,第 94-99 页;[法]卡雷尔·瓦萨克:《人权的不同类型》,张丽萍等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四),第 464-466 页。
    ②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6 期,第 101 页。
    ③ [法]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世界法的三个挑战》,罗结珍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3 页。
    ① [挪威]A·艾德等著:《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权利》,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30-231 页。
    ①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62 页。
    ②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52 页。
    ① 佩雷尔曼曾经将至今最流行的正义概念概括为六种:对每个人同样对待、对每个人根据有点对待、对每个人根据工作对待、对每个人根据需要对待、对每个人根据身份对待以及对每个人根据法定权利对待。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580-582 页。
    ②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52 页。
    ③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83-584 页。
    ④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84 页。
    ⑤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第 312 页。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22 页、第 356 页。
    ②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61 页。
    ③ [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谢鹏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91-92 页。
    ④ 彭诚信:《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68 页。
    ① 王锡锌、傅静:《对正当法律程序需求、学说与革命的一种分析》,载《法商研究》2001 年第 3 期。
    ② 参见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5-56 页。
    ①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7 页。
    ② 郑成良、杨云彪:《关于正当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 年第 3期,第 7 页。
    ③ 转引自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3 页。
    ④ 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6-158。
    ⑤ [美]伦斯特洛姆编:《美国法律辞典》,卫方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5 页。
    ① 柏克致 Mons.Dupont(1789)信,转引自照田:《学术思想评论》第 3 辑,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 393 页。
    ② [英]安乐尼·德·雅赛:《重申自由主义》,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 页。
    ③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陈端洪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93 页。
     ① 参见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84 页。
    ② 目前我国签署或加入的国际公约主要有:《联合国宪章》、《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等。
    ①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87 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65 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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