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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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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紧急避险作为法定的正当化事由之一,在国内外刑法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立足于我国刑事立法,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关于紧急避险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难题,对紧急避险的发展演变、成立条件和正当化根据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析。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九章,约21万字。
     引言。本部分主要介绍了作者的写作动机,并就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重点加以说明。首先,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论析了紧急避险的历史脉络和社会文化基础。并指出,紧急避险制度一方面与人类知识的进化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是伴随着体谅人性的社会文化价值而逐步成熟的。其次,在研究方法上,作者主要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论析紧急避险的基本问题,这对于充实我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立法、理论与实践都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章,紧急避险概述。首先概括分析了不同法系下紧急避险的发展脉络,指出在国内外紧急避险的发展经历了萌芽、发展与成熟三个阶段。其次,本部分还对紧急避险的概念与种类加以论述。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实施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同时,根据不同的标准,紧急避险可以划分为:阻却违法性的紧急避险和阻却责任的紧急避险、法定的紧急避险和超法规的紧急避险、保护国家法益的紧急避险、保护社会法益的紧急避险和保护个人法益的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逆击性紧急避险)和攻击性紧急避险(顺击性紧急避险)、紧急状态和紧急救助。
     第二章,紧急避险的根据。首先比较分析了德日刑法与英美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根据理论,并结合犯罪论体系的差异论析了我国紧急避险的根据在于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不具有违法性。其次,在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问题上,以法益衡量说为基础,兼采社会相当性说的观点较为妥当。最后,本部分还从伦理学与法哲学的角度论析了紧急避险的根据。从人性的角度考量,紧急避险的根据是刑法对危难时刻“己他两利主义”人性弱点的宽容;从法哲学的角度考量,紧急避险的根据是功利主义的要求。
     第三章,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本章主要论述了引起紧急避险的危险的对象和危险的来源。首先,危险的对象应当从实质层面来理解,即紧急避险保护对象在本质上是具有保护需求和属于应当保护的利益。同时危险的对象所面临的危险必须是现实的危险。其次,危险的来源除了外在原因导致的危险之外,在避险者.自招的危险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允许紧急避险。
     第四章,紧急避险的行为客观条件。本章主要论述了避险行为的“不得已”性、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的社会相当性。首先,避险行为的“不得已”除了要求作为避免危险手段的唯一之外,还强调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最小。其次,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从实质的角度来理解,即只要是损害他人较小合法权益能够保护陷入现实危险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被损害的合法权利就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从形式的角度来看,是指除了实施紧急避险行为人自身权益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持有主体,但是人的生命除外。最后,行为方式的社会相当性,即避难行为按社会上一般人的观念被认为是合理的,或者说是能够被社会的一般人所认可。
     第五章,避险人的避险意思。本章主要论述了紧急避险中避险人的主观方面。避险行为作为一种有社会意义的行为,当然应该是人的有意识和意志的活动。因此,只有在避险意思支配之下的行为,才谈得上是避险行为。同时,在避险人的主观心理形式上,包括故意和过失,亦即避险人基于过失的心理实施的避险行为也可成立紧急避险。
     第六章,紧急避险的限度。本章在论析国内外紧急避险限度理论的基础上指出防御性紧急避险与攻击性紧急避险的限度存在差异。在防御性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侵害权益不超过保全权益;在攻击性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所侵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陷入危险威胁的合法权益。避险限度的判断不应当是抽象的法益衡量,而是结合具体个案的判断。
     第七章,紧急避险的主体条件。刑法规定紧急避险中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原因在于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负有特定的容忍危险的义务。但是,此种特定的容忍义务并不都是一种特定的义务,而是具有一定的限度。也就是说,特定责任人在容忍义务之外是可以实施紧急避险的。
     第八章,假想避险与避险过当。假想避险是指,避险行为人主观上误认客观现实危险的存在,而实施了紧急避险行为的情形。此时避险者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避险过当是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情况,而不仅仅是避险行为超过避险限度。因此,避险过当包括:一是避险行为超过避险必要性(不得已)的限度;二是避险行为超过避险限度。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
     第九章,紧急避险与其他排除犯罪性事由。一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对于来自动物的侵害,在无主物的自发侵袭与有主物自发的侵袭时可以实施紧急避险。在唆使无主物引发的侵袭、故意利用有主物引发的侵袭和管理义务者过失引起的动物侵袭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对于防卫行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在构成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竞合时,行为人对于不法侵害者而言属于正当防卫,对于无辜第三人的侵害而言则成立紧急避险。此外,对于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但可以实施紧急避险。二是被胁迫行为作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应当按照紧急避险的原理来处理。三是义务冲突是与紧急避险相并列的独立的正当化事由,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As a legitimate definition of justified necessity lies in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actice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Based on China's criminal legislation, the essay adopts the method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necessity on the basic theory and practice problems, and systematically illustrates the evolution, the conditions and justified establishment of necessity. Besides the preface, the essay is divided into nine chapters, about 210,000 words.
     The preface. This section introduces the main motive of the author's writing, and This section focus on research methods and focal point. First, with combination of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of social and cultural, this section illustrates the history and social and cultural foundation of necessity. In the same time, this section points out: on the one hand, necessi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evolution of human knowledge;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accompanied by social and cultural values of humanity gradually mature. Secondly, this section pointes out in the study of methods author tak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main methods of analysis of the basic problems of necessity.
     The first chapter, an overview of necessity. This section summarizes the first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t legal systems development under the context of necessity, pointing out that the necessity at home and abroad has undergone the three stages of embryonic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and maturity. Secondly, this section also illustrates the concept of necessity and the type on it. It is the so-called necessity that if a person is compelled to commit an act in an emergency to avert an immediate danger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or the public, or his own or another person's rights of the person, property or other rights, thus he causes damage to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other smaller acts. At the same tim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tandards, necessity can be divided into:negates the law of necessity and negat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necessity, statutory necessity and super- statutory necessity, necessity of protecting national rights, necessity of protecting public rights, necessity of protecting personal rights, defensive necessity and offensive necessity, state of emergency and emergency relief.
     The second chapter, the base of necessity. First of all, this part illustrates the theory of the civil law legal systems of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 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law of necessity, and combined with the difference of crime analysis system illustrates the base of necessity is unconformity with crime constitution in our country, thus not illegal. Secondly, on the justified basis of the problem of necessity, it is more appropriate to measure the benefits that the law is based on very nature can be either a provident society. Finally, this part of ethics and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and Analysis of an emergenc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hedge. From the human point of view, emergency to avoid danger is to the Penal Code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critical moment of his own weakness of both the tolerance and human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of law considerations, of necessity is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s of utilitarianism.
     The third chapter, the causes of the conditions of necessity. This section focuses on the risk of necessity arising from the target and the source of the danger. First of all, the object of the risk level in real terms should be understood based on the protection of objects of necessity, in essence, it is to protect the needs and interests should be protected. At the same time, the object of the risk of facing the risk of danger to be reality. Secondly, In addition to the source of the danger from external sources, Himself in the hedge the risk of those who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specific circumstances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allow emergency hedge.
     The fourth chapter, necessity objective conditions of behavior. This section focuses on the emergency acts of "last resort" and the object of conduct and behavior of society fairly. First of all, in addition to the requirements as the only means to avoid the risk, the emergency acts of "last resort" also stressed the risk of damage caused by the act in the least. Secondly, the act of necess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ubstance of the understanding that as long as it is less damage to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 into a real danger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n this was the damage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necessity belongs to the object of conduc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form is of necessity in addition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ctors other than their own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olders of the main, but other than human life. Finally, the behavior of the community rather that the escape behavior by the community concep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to be justified, or society can be recognized by most people.
     The fifth chapter, mean of avoidance of person. This section focuses on the necessity of subjective aspects of risk. Acts as a social significance of the act, of course, people should be conscious of the activities and the will. Therefore, under the meaning of the acts of dominance can be regarded as acts of necessity. At the same time, subjective psychological form of necessity includes the deliberate and fault.
     The sixth chapter, limit of necessity. This section points out the difference of defensive and offensive limits of necessity. In defense of necessity, the interests of invading is no more tha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offensive of necessity, the interests of invading must be less than a dangerous threat to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It is Determine not be an abstract measure, but the judge specific cases.
     The seventh chapter, main conditions of necessity. Criminal law points out avoiding the own risk is not apply to person who has a specific responsibility in duties or the business. The reason is that people who have specific responsibilities have a particular obligation to tolerate risk. However, such obligations are not specific tolerance is a specific obligation, but a certain limit. In other words, Specific responsibility can be implemented necessity outside the obligations in the tolerance.
     The eighth chapter, hypothetical necessity and excessive necessity. It is hypothetical necessity that the person implements necessity under the mistaking the subjective existence of the risk of objective reality. At this time it may be established criminal negligence or accident. It is excessive necessity that the act of necessity is more than the necessary to limit, not only the limits of behavior. Therefore, excessive necessity includes:more than last limit and limit of necessity. The form sin of excessive necessity may be the deliberate or negligent.
     The ninth chapter, necessity and other reason to excluding criminal. First, necessity and self-defense. When person is attacked with animal of owner or no-owner spontaneously, he can implements necessity. In addition, the necessity for the act of self-defense can not be implemented, but they can implement necessity. Second, duress should deal with the principles of necessity. Third, Obligations conflict and necessity stand side by side as justified subject, but there are some differences between its.
引文
①一般而言,“紧急时无法律”的格言涵盖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救行为和紧急救助等情况。
    ②参见杨适:《爱比克泰德》,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0年版,第90-91页。转引自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①[日]森下忠著:《紧急避难的研究》,有斐阁1960年版,第7页。转引自谢雄伟著:《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②余振华:《紧急避难之演进》,载林山旧等合著《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一)》,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4页至205页。
    ③余振华:《紧急避难之演进》,载林山田等合著《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一)》,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6页。
    ④[日]森下忠著:《紧急避难的研究》,有斐阁1960年版,第15页。转引自谢雄伟著:《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①《摩奴法论》,蒋忠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46、167页。
    ②[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页。
    ③余振华著:《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1页。
    ①余振华著:《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4页。
    ②参见余振华著:《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2-203页。
    ③[英]梅因著:《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08页。
    ④参见陈璇:《对紧急避险正当化根据的再思考》,载十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2页。
    ①参见余振华著:《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6-208页。
    ①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页。
    ①谢雄伟著:《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页。
    ②[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68页。
    ①余振华著:《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14-215页。
    ②徐久生、庄敬华译:《德国刑法典(2002年修订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③[日]牧野英一著:《日本刑法通义》,陈承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
    ④张明楷译:《日本刑法典(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
    ①[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页,
    ②潘灯译:《西班牙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③徐久生译:《瑞士联邦刑法典》,中国注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④黄风译:《最新意大利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页。
    ⑤徐久生译:《奥地利联邦共和国刑法典(2002年修订)》,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①See William Holdsworth,A History of English Law,Vol.Ⅱ,Methuen & Co Ltd,1982,pp.50-54转引自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页。
    ②参见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0页。
    ①参见See Blackstone, Commentaries on the Law of England, Vol.Ⅳ,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9,pp.20-33.转引自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0-332页。
    ②[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0页。
    ③谢雄伟著:《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④赵秉志、党建军编译:《英国刑法的新走向——法典化》,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①储槐植著:《美国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5页。
    ①[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
    ②赵秉志、肖中华:《马来西亚现行刑法典概要》,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2期。
    ③鲁嵩岳著:《慎刑宪点评》,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86页。
    ④宁汉林、魏克家著:《中国刑法简史》,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126页。
    ⑤宁汉林、魏克家著:《大陆法系刑法学说的形成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①钱大群著:《唐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26-227灭。
    ②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4页。
    ③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3页。
    ①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全书》,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23页。
    ②《文明判集残卷》,转引自汪世荣:《中国古代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2-73页。
    ①参见王政勋著:《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13-214页。
    ②田宏杰著:《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285页。
    ①[日]西原春夫:《刑法总论》(改订版,上卷),日本成文堂1995年版,第247页;转引自马克昌:《紧急避险比较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②薛瑞麟著:《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页。
    ③[韩]金日秀、徐辅鹤著:《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2页。
    ④[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0页。
    ①谢望原:《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页。
    ②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289页。
    ③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8页。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⑤马克昌:《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页。
    ①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
    ②徐久生、庄敬华译:《德国刑法典(2002年修订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③[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0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①参见[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2-435页。
    ②[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4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②《德国民法典》第228条规定:“为使自己或者他人避免急迫危险而损坏或者损毁引起此急迫危险的他人之物的人,如果损坏或者损毁行为系防止危险所必要,而且造成的损害又未超越危险程度时,其行为不为违法。如果行为人对危险的发生负有过失,则应负损害赔偿义务。”第904条规定:“如果他人的干涉是为防止当前危险所必要,而且其所面临的紧急损害远较因干涉所有权人造成的损害为大时,物的所有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物进行干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对其物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③参见[德]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130页。
    ④参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46页。
    ⑤参见郑建才:《刑法总论》,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78页。
    ①参见刘清波:《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1970年版,第103页。
    ①参见[日]大塚仁等编,《刑法解释大全》(第2卷),青林书院1989年日文版,第454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
    ②参见[日]阿部纯二:《紧急避难》,载日本刑法学会编:《刑法讲座》(第2卷),有斐阁1989年日文版,第153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
    ③参见[日]大塚仁著,冯军译:《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0页。
    ④参见[日]山中敬一著:《刑法总论》(Ⅰ),暗本成文堂1999年版,第482页;转引自马克昌:《紧急避险比较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⑤陈朴生:《刑法总论》,正中书局印行,1969年版,第97页。
    ⑥张灏:《中国刑法理论及实用》,中国台湾三民书局1980年版,第137页。
    ①[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0—301页。
    ②[德]Arthur Kaufmann:《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21-322页。
    ③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页。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高金桂认为,法自由空间理论中,所称之等价的、理性上无法评价之利益或义务冲突,如为救援母亲而牺牲胎儿,或两个悬挂在一条绳索上之登山者,由于绳索只能承载一人,据上方者为挽救自己生命而切断绳索,这类之利益冲突,就现实理论而言,可归诸阻却责任之紧急避难、义务冲突或甚至阻却违法之堕胎,己得以获得妥善的解决,不再是犯罪判断上之难题。更何况,行为经构成要件该当性之判断,足以确认有事实上之法益侵害,既经评价,如何再撤回刑法规范,从而不认为有评价之存在,也是令人不解。参见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118-119页。
    ④参见陈璇:《对紧急避险正当化根据的再思考》,载于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从》第12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页。
    ⑤陈朴生:《刑法总论》,正中书局印行,1969年版,第92页。
    ①韩忠谟:《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0页。
    ②周冶平:《刑法总论》,第296-297页,转引自蔡墩铭:《刑法总则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27页。
    ③[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30页。
    ④[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30页
    ⑤参见[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25页。
    ⑥参见[日]端博:《刑法总论二十五讲》,余振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3页。
    ①参见[日]木村龟二主编,顾肖荣等译:《刑法学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 第205-206页。
    ②[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2页。
    ③参见[日]川端博:《刑法总论二十五讲》,余振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3页。
    ④[日]泷川幸辰:《犯罪论序说》,王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00页。
    ①[日]植松正:《现代刑法论争Ⅰ》,劲草书房1983年日文版,第150-151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
    ②[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页。
    ③[日]植松正:《现代刑法论争Ⅰ》,劲草书房1983年日文版,第152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
    ④[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107页。
    ⑤可罚的违法性论认为,刑法并不是对任何违法行为都适用刑罚,只能对那些值得科处刑罚的违法行为适用刑罚。因为,根据实质的违法性论的观点,违法性不单是违反实定法规,而是违反作为实定法规精神、目的的规范(规范违反说),或者侵害或威胁法益(法益侵害说)。这样,违法就有程度不同,既有严重违法与轻微违法之分。同样是违法,但是民法上的违法与刑法上的违法,在质和量上都有区别。有的违法行为非常轻微,没有达到法律所预想的程度,即使它符合构成要件,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参见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8页。
    ①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8页。
    ②参见张芳:《论紧急避险的正当性》,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③余振华:《紧急避难之演进》,载林山田等合著《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一)》,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02页。
    ①[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6-47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24页。
    ③[德]弗兰茨·冯·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29页。
    ④参见甘雨沛、何鹏著:《外国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22页。
    ⑤[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6页。
    ①[日]森下忠:《紧急避难的研究》,有斐阁1960年版,第157页。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2-33页。
    ②参见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③对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批判说,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的威吓,其前提是假定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因而要用恶害这种观念来强制人们。“自然法和正义必须在自由的意志中,而不是威吓所指向的不自由中去寻找他们的根据。如果以威吓为刑罚的根据,就好像对这狗举起杖来,这不是对人的尊严和自由予以应有的重视,而是像狗一样对待他”。黑格尔还认为,威吓毕竟把正义甩在一边,所以根据心理强制说制定的法典,既缺乏真正的基础。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2页。转引自马克昌:《近代西方刑罚学说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页。此外,德国的耶林明确否定心理强制说,他通过对犯罪原因的调查研究,认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并不是基于愉快与痛苦的比较,而是因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有一种侥幸心里,以为犯罪后不会被发现,可以逃避刑罚处罚,期待不处罚是实施犯罪的最大诱因。参见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④参见[日]植松正等:《现代刑法论争Ⅰ》,劲草书房1983年日文版,第146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1页。
    ①参见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3页。
    ②参见[日]植松正等:《现代刑法论争Ⅰ》.劲草房1983年日文版,第146-149页; 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3页。
    ①参见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②许发民:《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5-196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67页。
    ②参见[德]弗兰茨·冯·李斯特著:《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0页。
    ③参见[德]弗兰茨·冯·李斯特著:《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4页。
    ①参见[日]木村龟二主编:《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07-208页。
    ②日本刑法第37条规定:为了避免对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或者财产的现实危难,而不得已实施的行为,如果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其所欲避免的损害限度时,不处罚;超过这种限度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①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一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人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3页。
    ②参见[日]阿部纯二:《紧急避难》,载日本刑法学会编:《刑法讲座》(第2卷),有斐阁1963年日文版,第151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③参见[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日文版,第417—418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⑤参见[日]木村龟二主编,顾肖荣等译:《刑法学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08页。
    ①参见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②参见[日]大塚仁著,冯军译:《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39页。
    ①参见[日]泷川幸辰:《犯罪论序说》,王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7-98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1页。
    ①参见[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6-367页。
    ②参见[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③参见[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页。
    ①储槐植:《美国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5页。
    ②高格:《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3页。
    ③王秀梅等:《美国刑法规则与实证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93页。
    ④储槐植著:《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4页。
    ①参见[美]迈克尔·D·贝勒斯著:《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91页。
    ②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页。
    ③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
    ④参见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00页。
    ①参见高铭喧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页。
    ②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1页。
    ③苏惠渔:《刑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
    ④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⑤[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5-6页。
    ⑥[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14页。
    ⑦[俄]斯库拉托夫、列别捷夫主编:《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上),黄道秀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
    ①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
    ②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③工政勋著:《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3页。
    ①参见陈璇:《紧急避险新论》,武汉大学2006年硕士论义。
    ②[苏]A.H.特拉伊宁:《犯罪构成的一股学说》,薛秉忠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75页。
    ①参见高铭喧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162页。
    ②许发民:《二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兼议正当化行为的体系地位》,载于《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
    ③杨兴培:《论犯罪构成与犯罪阻却事由的关系》,载于《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④参见龚如涛:《论紧急避险》,四川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
    ①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页。
    ②参见工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4-235页。
    ①刘为波:《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紧急避险限度理论根据的解构与重建》,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57页。
    ②参见[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Ⅰ》,有斐阁1972年版,第88页。转引自黎宏:《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必重构》,载于《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①参见陈檏生:《刑法专题研究》,三民书局1988年版,第184-191页。
    ②参见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①参见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2页。
    ②参见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6-97页。
    ③[德]弗兰茨·冯·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14页。
    ④[苏]H.A.别利亚耶夫等:《苏维埃刑法总论》,马改秀等译,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71页。
    ①陈檏生:《刑法专题研究》,三民书局1988年版,第185-186页。
    ②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6页。
    ①[日]福田平、大塚仁:《日本刑法总论讲义》,李乔等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8页。
    ②黄丁全:《社会相当性理论研究》,载陈兴良:《刑事法评论》(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9-330页。
    ①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②参见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页。
    ③高铭喧:《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版,第240-241页.
    ①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①[英]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页。
    ②杨奕华:《法律人本主义——法理学研究诠论》,汉兴书局1997年版,第135页。
    ③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页。
    ④[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⑤《荀子·性恶》
    ⑥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6页。
    ①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0-21页。
    ②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③[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著:《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
    ④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页。
    ①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89页。
    ②人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在为了国家、社会利益实施紧急避险行为使,避险人一方面可能是无私为国家、社会中的其他人,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国家、社会利益可能还原为个人利益。
    ①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90-391页。
    ②马克思著:《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5年版,第202页。
    ①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06-409页。
    ②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03页。
    ③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02页。
    ①高兆明著:《伦理学理论与方法》,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60页。
    ②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14页。
    ③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38页。
    ④参见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33页。
    ①王海明著:《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53页。
    ②参见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8-49页。
    ①林山田:《刑法通论》(上册),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2002年版,第285-286页。
    ②参见[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宏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
    ①[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宏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7页。
    ②[英]边沁:《立法理论》,李贵方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③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0页。
    ①参见杨思斌:《功利主义法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②[法]莱昂·狄骥:《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郑戈校,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1页。
    ①孙文恺:《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7页。
    ②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2页。
    ③郡朝俊:《刑法原理》,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14页。
    ①赵薇:《俄罗斯联邦刑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9页。
    ①[法]卡斯东·斯特法尼亚:《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98页。
    ②[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32页。
    ①参见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8页。
    ②[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4页。
    ③[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页。
    ①许发民:《刑法的社会文化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页。
    ②[日]山中敬一:《刑法总论Ⅰ》,成文堂1999年版,第490-493页。转引自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1页。
    ③[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页。
    ①[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56页。
    ①[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283页。
    ②参见龚如涛:《论紧急避险》,四川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
    ③高铭喧:《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版,第243页。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页。
    ⑤[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9-40页。
    ②参见[德]李斯特、施密特著:《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5页;[德]耶赛克、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6页;[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一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171页。
    ③参见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2页。
    ④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名年版,第87页。
    ①[德]耶赛克、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6页。
    ②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2页下注。
    ③[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页。
    ④[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
    ⑤参见[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
    ⑥参见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名年版,第87页。
    ①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版社1997年版,第783-787页:
    ②在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和“不得已”之间。参见郭守权、何泽宏、杨周武:《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60-161页。
    ③[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1页。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1-472页。
    ②[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页。
    ③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4-785页。
    ①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页:[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26页;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0页: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49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页。
    ③[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6页。
    ④参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49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3页。
    ②参见陈璇:《紧急避险新论》,武汉大学法学院2006届刑法硕士论文。
    ①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1页。
    ②参见[日]川端博:《刑法总论》,余振华译、甘添贵监译,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182-184页;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1-383页;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7-72页。
    ①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页。
    ②[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8页。
    ①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页。
    ③参见林天予:《论刑法上之紧急避难行为》,载于蔡墩铭主编:《刑法总则论文选辑》(上),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04页。
    ①[俄]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70页。
    ②[俄]B·库德里雅夫采夫等:《刑事法律——理论模式的经验》,Hayka出版社1987年版,第131页;转引自薛瑞麟:《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9页。
    ③[德]耶赛克、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8页。
    ④[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①郭君勳:《案例刑法總論》,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版,第254页。
    ②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6页。
    ③[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娃:《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上卷),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6页。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页
    ①[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1页。
    ②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页。
    ③马克昌:《紧急避险比较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第94页。
    ④[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Ⅱ》,有斐阁1975年版,第235页。转引自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6页。
    ②[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2页。
    ③参见胡嘉金、王昭振:《论紧急避险中“自招危险”的理论诠释及内在价值构造——以作为义务为视角》,载于《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
    ④[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5页。
    ①[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
    ②参见《检察日报》2000年10月6日,第1版。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5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5页。
    ②[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①[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页。
    ②参见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页。
    ③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④[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55页。
    ⑤[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6页。
    ⑥[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3页。
    ⑦[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页。
    ①[苏]B.Φ.基里钦科:《苏维埃刑法中错误的意义》,蔡枢衡译,法律出版社1956年版,第103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3-54页。
    ③黄荣坚:《基础刑法学》(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98页。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40页。
    ②[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娃:《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上卷),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9页。
    ③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
    ④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5页。
    ①[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6页。
    ②[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难》,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48-49页。
    ③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页。
    ①苏俊雄:《刑法总论Ⅱ》,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1998年版,第213页。
    ②赵秉志主编:《刑法新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7页。
    ①高铭暄主编:《刑法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5页。
    ②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2页。
    ①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6-57页。
    ②参见郑逸哲:《刑法初探》.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大学法学院图书部2005年版,第98页。
    ③[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姓:《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上卷),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7页。
    ④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48页。
    ①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3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5页。
    ③《德国基本法》第一章基本权利。第一条(保护人的尊严)1.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全部国家权力的义务。2.因此德国人民承认不可侵犯的和不可转让的人权是一切社会、世界和平和正义的基础。3.下列基本权利作为可直接实施的法律,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承担义务。第二条(自由的权利)1.人人都有自由发展其个性的权利,但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触犯宪法秩序或道德准则。2.人人都有生存权和人身不可侵犯权。个人的自由不可侵犯。只有根据法律才能侵害这些权利。第三条(法律面前的平等)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男女享有平等权利。3.任何人都不得因性别,门弟,种族,语言籍贯和血统,信仰或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歧视或优待。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479页。
    ②参见[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07页。
    ③[日]阿部纯二:《紧急避难》,阿部纯二、板仓宏等编:《刑法基本讲座》第3卷,有斐阁1994年版,第97页。转引自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9页。
    ④[日]山中敬一:《刑法总论Ⅰ》,成文堂1999年版,第496-500页;转引自马克昌:《紧急避险比较研究》,载于《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⑤[日]大缘仁:《刑法概说》,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页。
    ①参见储槐植:《美国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6-87页。
    ②参见[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89-390页。
    ①参见[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4-286页。
    ②[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王献平译,郑成思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251页。
    ③中央政法十部学校刑法教研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144页。
    ④郭守权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90页。
    ①高铭喧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71页。
    ②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③黄常仁:《刑法总论——逻辑分析与体系论证》(上),汉兴出版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85页。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⑤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4页。
    ①参见甘绍平:《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①参见甘绍平:《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①参见甘绍平:《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①[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苏力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6页。
    ②参见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6-57页。
    ③[韩]李在祥、韩相敦:《韩国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页。
    ④[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5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9页。
    ③[英]鲁柏特、克罗斯等:《英国邢法导论》,赵秉志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00页。
    ④[德]G·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页。
    ⑤[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页。
    ②[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3页。
    ③[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版,第420页。转引自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页。
    ④参见[韩]李在祥、韩相敦:《韩国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496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页。
    ③[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3-304页。
    ①[德]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洛塔尔·库伦:《刑法总论Ⅰ——犯罪论》,杨萌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6页。
    ②[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页。
    ③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6页。
    ①[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页。
    ①[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8-99页。
    ②[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
    ①问题性思考认为,犯罪论的体系是“作为整理法官的思考,控制其判断的手段而存在的”,其中,应当具有一定的目的:刑法理论探讨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建立没有矛盾的犯罪论体系,而应该是为了解决具体问题。参见黎宏:《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61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页。
    ②[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2页。
    ③参见[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9页。
    ①由于在德日刑法中,认为避险意思与防卫意思是相通的理论,因此在论述避险意思时可以借用防卫意思的学说。“防卫意思是认识到紧急不法的侵害,并与该侵害相对应的心理态度,和回避危险的意思是相通的。”参见[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3页。
    ②[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645页。
    ③薛瑞麟:《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3页。
    ④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9页。
    ⑤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页。
    ⑥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383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645页。
    ①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9-790页。
    ②刘明祥著:《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46页。
    ③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2页。
    ①[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4页。
    ②参见[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9页。
    ③黄明儒:《紧急避险若十问题研究》,载于于志刚:《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一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①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页。
    ②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0页。
    ③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9页。
    ①[日]日高义博:《过失犯与紧急行为》,载于植松正等合编:《现代刑法论争Ⅰ》,劲草书房1984年版,第162-163页。
    ②[日]大塚仁:《过失犯与紧急避难》,载于福田平、大塚仁著:《刑法总论Ⅰ》,有斐阁1979年版,第191页。
    ①[日]山中敬一著:《刑法总论Ⅰ》,成文堂1999年版,第493-495页。转引自马克昌:《紧急避险比较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②参见黄旭巍:《过失紧急避险研究》,载于《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1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
    ③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9-791页;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2页;张明楷:《刑法学》(上),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38页: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3-255页。
    ④高铭喧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页;郭守权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
    ⑤参见樊凤林:《刑事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141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49页。
    ②曾先信、江仁天、朱继良:《犯罪构成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6-87页。
    ③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0负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③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①参见高仰止:《刑法总则之理论与实用》,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16-217页。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黄仲夫也持此观点,其认为就危难当时实际状况,客观观察其行为是否出于必要而定,不必考虑法益均衡原则。参见黄仲夫:《刑法精义》,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115-116页。
    ②高仰止:《刑法总则之理论与实用》,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17页。
    ①林山田:《刑法通论》(上),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2002年增订8版,第294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页。
    ③[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页。
    ④[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娃:《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7页。
    ①参见[英]J·C·史密斯、B·霍根著:《英国刑法》,陈兴良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1页.
    ②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58页。
    ③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页;[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28页。
    ④林山田:《刑法通论》(上),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2002年增订8版,第295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4页。
    ②参见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58-62页。
    ③参见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7-148页。
    ④[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7页。
    ⑤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121页。
    ①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59页。
    ②参见高铭喧主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197页。
    ③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1页。
    ①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4页。
    ②参见张明楷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3页。
    ③参见陈兴良主编:《案例刑法教程》(上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56页。
    ④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版,第463页。
    ①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68-269页。
    ②王政勋著:《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69页。
    ③参见韩忠谟著:《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④参见翁国栋著:《中国刑法总论》,中正书局印行1970年版,第120页。
    ⑤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11页。
    ①参见盛茵:《紧急避险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4届刑法博士论文。
    ②参见(英)G·帕里著,梁庆峰、孙红著:《战胜危机》,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1—32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6页。
    ②[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9页。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5-493页。[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6-437页。[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2-175页。
    ①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2页;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6页。
    ②黄常仁:《刑法总论(上)——逻辑分析与体系论证》,汉兴出版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82、84页。
    ③黄荣坚:《基础刑法学》(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200页。
    ①转引自王觐:《中华刑法论》,姚建龙勘校,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233页以下。
    ②韩忠谟:《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
    ③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5页。
    ①甘添贵:《义务冲突与阻却违法》,载蔡墩铭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174页。
    ①[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页。
    ②何秉松:《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345页。
    ①高铭喧:《刑法学原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1页。
    ②参见《背景披露:18个小时重庆井喷现场到底发生什么》,载于《新闻周刊》2004年第4期。
    ③《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陈明华译,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
    ③[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娃:《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63页。
    ①黄道秀:《俄罗斯刑法典释义》(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②[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22页。
    ②徐国栋:《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载于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
    ①彭美英:《阻却违法之防御性紧急避险——以德国法为重心》,载于《玄奘法律学报》第3期。
    ②客观违法性论源于1821年Hegel所确立“无犯意之不法”概念之后在德国所形成之通说。
    ③洪福增:《刑法理论之基础》,台湾三民书局1977年版,第250页。
    ①洪福增:《刑法理论之基础》,台湾三民书局1977年版,第249页。
    ②[德]韦尔策尔:《德国刑法》(第11版),1969年版,第62页。转引自马克昌、莫洪先:《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04页。
    ③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64-165页。
    ①陈子平:《刑法总论》(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14页。
    ②余振华:《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86页。
    ③许强:《论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在现实刑法语境下客观不法的提出》,载于陈兴良:《刑事法评论》(第2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82页。
    ①齐文远:《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6页。
    ②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上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31-332页。
    ③陈兴良:《正当防卫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3-84页。
    ④参见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页。
    ①Frister, GA88,305; Hover,JuS88,89; Jakobs AT 12/16ff.
    ②Jesckeck Lb.S.306.
    ③Hoyer, JuS1988 S.85ff.;Jakobs AT 12/16;Otto Grundkurs Strafrecht AT S.120.
    ④参考Jakobs AT 12/16ff.
    ⑤Otto Grundkurs Strafrecht AT S.20.
    ⑥黄荣坚:《刑罚的极限》,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97-98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7页。
    ②参见颜良举:《论民法中的攻击性紧急避险》,华侨大学2007届民商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③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页。
    ④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70页。
    ⑤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95页。
    ⑥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0页。
    ⑦参见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95页。
    ①Lugert, Zu den erhoht Gefahrtragungspflichtigen im differenzierten Notstand,1991, S36f.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①Renzikowaski。Notstand und Notwehr,1994, S.178-179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6页。
    ①德国民法典第228条规定,防御性紧急避险情况下,如期损毁或破坏系出于防止危险所必要,且其所造成之损害与危险将引起之损害之关系非显失比例,既非违法。
    ②[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3页。
    ①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8-190页。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7页。[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37页。[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3页。
    ①[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10页。
    ①[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6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346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9页。
    ②[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10-211页。
    ③参见[日]山中敬一:《刑法总论》Ⅰ,成文堂1999年版,第503页。转引自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9-390页。
    ④Binding, Systematisches Handbuch der Deutschen Rechtwissenschaft, S.780.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5页。
    ⑤[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40页。
    ①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著:《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86-487、647页。
    ②Kuper, Die sog. Gefahrtragungspflicht im Gefuge des Rechtfertigenden Notstand, JZ1980, S.756.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9页。
    ①Lugert, Zu den erhoht Gefahrtragungspflichtigen im differenzierten Notstand,1991, S69f.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0页。
    ①Kuper, Grund-und Grenzenfragen in der Pflichtkollision,1979, S.104f.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1-202页。
    ①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5-797页。
    ①参见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2页。
    ②郭守权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172页。
    ①高铭暄:《刑法学原理》(第三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页。
    ②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0-74页。
    ③参见:蔡振荣:《行政法理论与基本人权之保障》,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56页。
    ①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8-199页。
    ①参见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5页;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5页: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版),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页:[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5页。
    ②[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7页。
    ③[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6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7-98页。
    ②[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版,第440-441页。
    ③[日]大塚仁:《刑法解释大全》(第2卷)青林书院1989年版,第488页,转引自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9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9-101页。
    ②[日]木村龟二:《刑法学词典》,顺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 1991年版,第217页。
    ③[日]大谷实:《刑法总论二十五讲》,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页。
    ④参见李新建:《刑法错误论》,中国政法大学1988届硕士论文,第49页。
    ①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5页。
    ②《最新意大利刑法典》,黄风译注,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第27页。
    ③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8-103页。
    ①[日]团藤重光:《刑法纲要(总论)》,创文社1979年版,第284-286页。
    ①[日]福田平:《刑法总论》,有斐阁1984年,第195页。
    ②[日]川端博:《正当化事情中的错误》,成文堂1988年版,第210页。
    ③[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226页。
    ①参见刘明祥:《刑法中的错误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104页。
    ③蔡墩铭:《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96页。
    ①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212页。
    ②[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75-676页。
    ③[日]高山佳奈子:《故意と违法性の意识》,有斐阁1999年版,第137页;转引自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7页。
    ①[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版,第440-441页。转引自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112页。
    ①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115页
    ②[日]平野龙一:《刑法总论Ⅰ》,有斐阁1975年版,第246-247页
    ①[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版,第397、442页。
    ②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117页。
    ①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3页。
    ②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38-239页。
    ③[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9页。
    ①参见[日]野村稔:《刑法总论》,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51页。
    ②[日]大谷实:《刑法总论讲义》,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页。
    ③[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6页。
    ①参见曾宪信、江任天、朱继良:《犯罪构成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2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页。
    ③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3页。
    ①参见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34-335页。
    ②王晨:《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2页。
    ③高铭喧:《刑法学原理》(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250页。
    ①参见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页。
    ②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05页。
    ③参见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页。
    ①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2页。
    ①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0-92页。
    ①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3-94页。
    ②黎宏:《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137页。
    ③[日]大塚仁:《刑法解释大全》(第2卷),青林出版社1989年版,第485页。
    ①王晨:《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2页。
    ②参见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45页。
    ①[日]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142页。
    ①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5-326页;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58页。
    ②[日]川端博:《刑法总论二十五讲》,余振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4页。
    ③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0页。
    ④林东茂:《刑法纵览》(修们第五版),一品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4页。
    ⑤日本1932年11月6日大审院的判例采取了此种立场。在案件中,被告人牵着体重为5贯,价值为600日元的猎犬从某甲门前经过的时候,遭到某甲体重约13贯,价值150日元的看家狗的袭击,两只狗在路上撕咬成一团。被告人用所带的猎枪将某甲的狗打死。对此,大审院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损害器物罪以及违反《枪炮火药取缔法实施规则》的犯罪。转引自黎宏:《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
    ①姜伟:《正当防卫》,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77页。
    ②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6-127页。
    ③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31页。
    ④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128页。
    ①转引自赵炳寿、田宏杰:《完善正当防卫基础性条件的思考及构想》,载于《中外法学》1997第1期。
    ②参见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7—349页。
    ③刘士心:《竞和犯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①刘士心:《竞和犯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②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30页;[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8-259页。
    ③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
    ①彭卫东:《正当防卫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①参见陈璇:《紧急避险新论》,武汉大学2006届刑法硕士论文。
    ①刘士心:《竞和犯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①参见陈璇:《紧急避险新论》,武汉大学2006届刑法硕士论文。
    ①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1页。
    ②高格:《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4页。
    ③蔡墩铭:《刑法总则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21页。
    ①[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24页。
    ②参见[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4页。
    ③参见[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页;[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3页。
    ①[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3页。
    ②[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64、278-279页。
    ①赵秉志:《英美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页。
    ②参见赵秉志:《香港刑法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6页。
    ③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3贝。
    ④[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页。
    ⑤[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页。
    ①[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86页。
    ②[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页。
    ③[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
    ④[韩]金日秀、徐辅鹤:《韩国刑法总论》,郑军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5页。
    ①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6页。
    ②合理机会原则:如果人们在行为时缺乏依法行事的合理机会,则他们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英]J·C·史密斯、B·霍根:《英国刑法》,李贵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1页。
    ④[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86页。
    ⑤[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87页。
    ①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法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
    ②[英]鲁珀特·克罗斯等:《英国刑法导论》,赵秉志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2-393页。
    ③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法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2-83页。
    ④参见[日]大塚仁等:《刑法解释大全》(第二版),青林书院1989年版,第460页。转引自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⑤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页。
    ①参见[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38页。
    ②参见赵薇:《俄罗斯联邦刑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79页。
    ③[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80页。
    ①参见[德]约翰内斯·韦赛尔斯:《德国刑法总论》,李昌珂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37-238页。
    ②转引自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0-91页。
    ③[日]桥田久:《强制行为的法的性质》,载于《法学论丛》1992年131卷第1号,第99页。
    ④[日]桥田久:《避难行为的相当性》,载于《产大法学》2004年37卷第4号,第62页。
    ⑤[日]松宫孝明:《演习刑法1》,载于《法学教室》2001年第232号,第122页。
    ①[前苏]多马欣:《苏维埃刑法中的紧急避险》,张保成译,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37页。
    ②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3-245页。
    ①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页。
    ②马克昌:《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08页。
    ③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75-576页。
    ①[德JAblin Eser:《违法性与正当化》,成义堂1993年日文版,第115页;参见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40页。
    ②参见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145页。
    ①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76页。
    ②[日]大塚仁等:《刑法解释大全》(第二卷),青林书院1989年日文版,第342页。
    ①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41页以下。
    ①[俄]库兹涅佐娃、佳日科娃:《俄罗斯刑法教程(总论)》(上卷),黄道秀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页。
    ②高铭喧:《中国刑法词典》,学林出版社1989年版,第257页。
    ③[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68页。
    ①[日]内藤谦:《刑法讲义总论(中)》,有斐阁1986年日文版,第641页,转引自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
    ②蔡墩铭:《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66页。
    ③[德]格拉斯:《作为责任阻却事由的义务冲突》,1968年德文版,第67页;转引自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78-79页。
    ④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①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1页。
    1. 马克昌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全书》,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4. 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5. 马克昌、莫洪宪主编:《近代西方刑罚学说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 高铭暄主编: 《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7. 高铭暄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8. 高铭暄主编: 《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9. 高铭暄等编: 《中国刑法词典》,学林出版社1989年版
    10.刘明祥:《紧急避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许发民:《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2.许发民:《刑法的社会文化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4.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15.谢雄伟:《紧急避险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6.储槐植:《美国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8.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19.陈兴良:《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20.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1.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上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2.陈兴良:《正当防卫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3.陈兴良主编:《案例刑法教程》(上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4.赵秉志:《英关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5.赵秉志:《香港刑法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6.赵秉志:《刑法新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7.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8.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9.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0.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31.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2.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33.张明楷译:《日本刑法典(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4.苏惠渔:《刑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5.冯军:《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36.杨适:《爱比克泰德》,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0年版。
    37.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8. 《摩奴法论》,蒋忠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39.余振华:《刑事违法性理论》,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版。
    40.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1.徐久生、庄敬华译:《德国刑法典(2002年修订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42.潘灯译:《西班牙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3.徐久生译:《瑞士联邦刑法典》,中国注制出版社1999年版。
    44.黄风译:《最新意大利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45.徐久生译:《奥地利联邦共和国刑法典(2002年修订)》,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46.鲁嵩岳:《慎刑宪点评》,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7.宁汉林、魏克家:《中国刑法简史》,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
    48.宁汉林、魏克家:《大陆法系刑法学说的形成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9.钱大群:《唐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0.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
    51. 《文明判集残卷》
    52.汪世荣:《中国古代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3.薛瑞麟:《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4.谢望远:《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5.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56.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7.郑建才:《刑法总论》,三民书局1985年版。
    58.刘清波:《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1970年版。
    59.陈朴生:《刑法总论》,正中书局印行1967年版。
    60.张濒:《中国刑法理论及实用》,中国台湾三民书局1980年版。
    61.高金桂:《利益衡量与刑法之犯罪判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
    62.韩忠谟:《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3.蔡墩铭:《刑法总则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年版。
    64.甘雨沛、何鹏著:《外国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65.高格:《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66.王秀梅等:《美国刑法规则与实证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67.杨奕华:《法律人本主义——法理学研究诠论》,汉兴书局1997年版。
    68. 《荀子·性恶》
    69.王海明:《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70.高兆明:《伦理学理论与方法》,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1.林山田:《刑法通论》(上册),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2002年版。
    72.杨思斌:《功利主义法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3.孙文恺:《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5.郡朝俊:《刑法原理》,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
    76.赵薇:《俄罗斯联邦刑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7.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8.郭守权、何泽宏、杨周武:《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
    79.郭君勳:《案例刑法總输》,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版。
    80.黄荣坚:《基础刑法学》(上),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
    81.苏俊雄:《刑法总论Ⅱ》,台湾大学法学院发行1998年版。
    82.郑逸哲:《刑法初探》,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大学法学院图书部2005年版。
    83.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刑法教研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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