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了民法典的时代。从规范的内容上看,民法典总则篇具有诸多进步之处。本文择五点进步之处逐一论之:其一,民法典总则篇将人身关系作为比财产关系更为优先的调整对象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时代号召,表达了民法典的基本立场;其二,总则将绿色发展观落实为绿色原则彰显了"代内公正""代际公正"和"种际公正"三种正义观;其三,总则篇确立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捐助法人地位,为解决数量庞大且日益复杂的宗教财产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其四,总则篇规定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使其作为时代的产物正式成为法定的权利客体;其五,总则篇在无因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确定对见义勇为行为人的特殊保护,进一步鼓励民事主体之间互帮互助,做出了正向的法律引导。
引文
[1]王轶,关淑芳.论民法总则的基本立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1):104.
[2]徐国栋.中国民法典分则诸编的排序问题——民法典贯彻“人前物后”逻辑的最后一里路[J].法学杂志,2019(2):6-8.
[3]刘海霞,胡晓燕.习近平绿色发展观的哲学基础[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6.
[4]侯国跃,刘玖林.民法典绿色原则: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展开[J].求是学刊2019(1):110.
[5]仲崇玉.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类型定位——兼评《民法总则》的得失[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4.
[6]夏利民.捐助法人的功能与制度价值——兼评《民法总则》法人分类[J].江西社会科学,2017(6):154.
[7]于飞.“法益”概念再辨析——德国侵权法的视角[J].政法论坛,2012(4):141.
[8]王雷.网络虚拟财产权债权说之坚持——兼论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民法典中的体系位置[J].汉江论坛,2017(1):125.
[9]刘杨.基本法律概念的构建与诠释——以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为重心[J].中国社会科学,2018(9):127.
[10]熊皓男.民法之物的类型化[J].沈阳大学学报,2019(1):55.
[11]崔建远.我国《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及历史意义[J].比较法研究,2017(3):183.
[12]杨立新,贾一曦.《民法总则》之因见义勇为受害的特别请求权[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