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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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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编号:GB 25468-2010
  • 其他标准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rom Mg、Ti Industry
  •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2010-11-10
  • 实施日期:2010-10-01
  •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镁、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镁、钛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镁、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镁、钛再生及压延加工等工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镁、钛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镁、钛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镁、钛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 标准分类:环保
  • CCS:Z61
  • 起草单位: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 主管单位:环境保护部
  • 执行单位:环境保护部
  • 标准状态:有效
  • 页数:12
  • 发布年份:2010
  • 部分代替标准:,
  •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镁、钛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镁、钛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镁、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镁、钛再生及压延加工等工业,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镁、钛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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